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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伸出手,我给你阳光-第4部分

小说: 伸出手,我给你阳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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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出租屋,已经是凌晨1点半。构思已经想出来了,但是我不想动笔开始画。洗完澡,就睡了。

  那晚我做了个梦,梦到街对面的阳光咖啡屋变成了向日葵田地。一整片的向日葵在明媚的阳光里微笑着,迎着阳光。那景象跟店里墙上那幅画的向日葵一模一样。而我正坐在向日葵里画画。萧美正从远处向我跑来。我笑着迎接她的到来。

  那是我第一次梦到向日葵。是因为那间咖啡屋吗?我想是的。

  [正文:第六章    作品的接收]

  闻琳规定交稿的时间是在三天内。在这段时间里,我没有出去,放上一首ANYONEOFUS,按了重复播放键,然后就开始画画。饿了就吃面包或是泡面。晚上几乎都画到凌晨,然后累到不行就把自己整个人放空躺到床上去。每次都是忘记把笔放下,然后醒来才发现手被笔扎伤了。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然后继续。

  我是一个工作狂。但是这种狂只限制在我喜欢的工作里面。对于我不喜欢的人或事,我都会提不起兴致。很极端的一个人,情感不是爱就是恨,事情不是对就是错,人不是喜欢就是讨厌,一点中间地带都没有。事情永远只有两种答案,这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是能在我遇到事情的时候,以最快的速度解决事情的方法,换种说法,这未必不是干脆的另一种表现方式。

  画画的进度比我想象中要快。第二天的凌晨5点就全部完成。丢下画笔,睡了过去。下午1点多醒了。起来关了CD机,吃了个面包,洗了个澡,换上我的肥衣服跟肥裤子,整理好画稿就出去了。

  本来是想要用电邮给闻丽发去画稿的。但最后还是决定自己走一趟,反正也没有事情,也为了对自己这三天来工作成果的尊重。不过,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亲自拿稿件去杂志社。不是我傲慢,而是我不喜欢面对那些冰冷死板的写字楼。

  到了杂志社,柜台小姐对我说,主编在等我。我向她点了头就进去了。

  闻琳的办公室的门没有关,确实是在等我的景象。我走进去,她已经端坐在沙发上等我了。

  “我就知道你会自己送稿件来。”

  “哦,就那么肯定。”

  “现在是我规定的时间最后一天下午的3点半。我刚刚看过邮箱,没有你的邮件。坐吧。”

  我把稿件拿给她,在她的对面坐下了。我不喜欢跟任何人太接近,无论是身体上的距离还是精神上的距离,在她看我稿件的时间里,我打量着坐在我对面正专心的看我作品的女人。上次都没有时间好好的看看这个女人。

  她不是那种高挑的女人,中等身高。身材的比例很好。有一头看起来很柔顺乌黑的长发,这头发让她更显得妩媚。今天她穿的是黑色的职业套装,黑色的皮制高跟鞋。这样的打扮很适合她。看起来很干练,但是又不失女性的温和。我发现她身上没有戴任何首饰,也许是忘了带,也许是她不喜欢。但这个不是我喜欢去追究的问题。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魅力,没有因为她的不戴首饰而有所折损。不戴首饰的她看起来更干净利落。

  “哈哈。”她突然笑了。

  我依然安静的坐在她对面。我知道她已经看完稿件了。

  “你真的如陈钿说的一样,很出色。稿件的内容不仅搞笑还很诙谐。画工也是出奇的好。”她拉了拉衣角说。

  “谢谢。”

  “我说真的,不是恭维。说实话,第一次见你,看你其貌不扬的样子,我真的没有想到你的能力这么好。看来我是低估你了”。

  很好笑,我发现她说的话我都没有办法去做任何回答。不过她说我其貌不扬是事实,我就是喜欢穿很宽肥的衣裤,那样能让我的身体感到自由跟舒适。

  “这是你的稿费。”她走到办公桌旁,拉开抽屉,拿出个白色信封递给我。

  “恩。”我顺手放进我的包里。

  “稿费跟以前做这个专栏的作者一样。你不点点?”

  “不用。”

  我不喜欢数钱。去买东西也是一样。别人找回我多少我接过就放到包里,多给我少给我都不关心。钱只要让我不饿死就行,我不需要多。也不计较。有钱人永远不会是我羡慕的对象,他们永远没有我自由自在。

  “对了,上次跟你说的,出副刊的事情,已经通过了。但是社长说要明年才出版。不过没有关系。你还是照画,只是时间没有原定那么紧。在这期间,你也能帮我们画些零散的专题漫画或是写写文章什么的。你看怎么样。”

  “你不看看我这些漫画出版后的效应再考虑我是不是由负责那本副刊的漫画吗?”我指着桌上我的画作说。

  “呵呵,不用了。我已经决定了。我相信这些画发出去效果会很好。我对你很有信心。”

  “恩。那么以后需要我帮你们画还是写什么你就发电邮给我。我先走了。”

  “好的。保持联系。”

  我不是干脆的人,只是我不喜欢说太多的话,也可以说我是个不善于沟通的人。但是可以肯定,闻琳是个干脆的人。

  离开杂志社我知道了一件事情,闻琳第一次看到稿件会笑。可这个对我不重要。我只负责用心做好自己的事情,其他都是次要。

  出了杂志社,我上了公车,没有直接回去。而是跟售票小姐买了N城公车路线的套票。付钱的时候,我是在那个白色信封里抽出钱付的。因为,我想要用在N城挣的第一笔钱,来游N城。很奇怪的想法,但是这就是我。

  来N城已经快一个月了,可还没有时间真正去认识它。

  在车上,我找了个最后排靠窗的座位坐下。随着汽车穿梭在这个对我来说还很陌生的城市。

  上车下车的人都在不断的更换。他们都是有目的的乘车到达他们的目的地。我,没有目的。就是喜欢这样坐着车子游荡在城市里的每条街道,看着乘客在车上起起落落。人生也不过如此,每个人都是你生命里的过客,只是停留的时间不同而已。他们想离开,无须留,你也留不住。

  最后,我在一家叫大福的超市前下车。不是一开始就打算来这里的。只是突然想买点东西回去吃。在车上想到了,看到了,就下车了。

  这家超市是在东福路,我住的地方是在西福路。两者的距离不是很远。这是我下车前售票小姐告诉我的。

  我有点开心,因为在这里下车,我就能在买完东西后,步行回去,不用再坐共车。我不喜欢运动,但是我喜欢走路。

  整家超市的主色调都是用红色。也许是为了衬托它的名字。它货品摆放跟清滴杂货大卖场一样,都有分区,水果是水果区,家电是家电区。我喜欢这样有条理的地方。今天不是周末,我很庆幸我能在这样人烟稀少的日子来到这样的地方。这样,我能推着购物车而不用担心会跟别人相撞。

  买完东西要走的时候,突然忘记买饼干,就走回零食区。在零食区,有几个女孩在挑选零食,在这样的地方是很少看到男人的身影的。女孩大都爱吃零食。我是出于无奈才吃零食的,就因为我懒,喜欢一次把吃的东西买齐,而零食是我买的东西里保鲜时间最久的,所以它们成为我的选择。往往我吃到最后几天,几乎都是靠零食度日的。

  我把放着饼干的那整条货柜从头走到尾。最后停留在一种饼干前面。那是在我9岁生日时,萧美从院里偷出来的饼干。没有想到都13年了,这种饼干还有生产。那是我第一次过生日,但是因为萧美的受罚,我从此没有再过生日。突然很想萧美。不知道她现在在那里。

  “喂,你买不买?不买不要站在这里挡别的客人的路。”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到我耳里。是谁,这个声音好熟悉。

  [正文:第七章        遇见萧美]

  我突然回过神,是萧美,是萧美的声音。

  “萧美。”我的声音因为兴奋而颤抖,很小声。只有萧美能让我这样。在我心里,她已经是我的亲人了。我愣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听没有听到啊。”

  “萧美,萧美,是我,是我啊。”我还没有看清楚她的脸,就直接转身抱了她。我很肯定,是她,没有错。

  “你是谁啊。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放手,放开我啦。”

  萧美推开我,愣了一下。“寒,你是寒。”现在轮到她冲过来抱住我了。

  “是我,是我。”

  “死丫头,怎么把头发剪得那么短,害我都认不出你来了”。

  “离开的时候在火车站旁边的理发店剪的。”

  “你离开那里多久了,怎么也不跟我联系”。萧美放开我说。

  “快一个多月了。我没有你的电话号码。”

  “你现在在做什么,我现在在这家超市当售货员,我负责零食区的。”

  “我现在在帮杂志社画画,偶尔也写写文章。”

  “恩,适合你,你从小就有这个天赋。我就不一样了。什么都不懂。”

  “你唱歌跳舞都很好,每次六一儿童节你都是在台上给我们所以的人表演节目的不是吗?”

  “呵呵。寒,等我下班怎么样,我再过半个小时就可以下班了。然后我们去山上聊天。有好多话要跟你说。”

  “恩。”

  “那我先去忙,你在那里坐着等我。”她指着货柜旁边的椅子对我说。

  “恩,去吧!”

  在这半个小时里,萧美总是推着装货车在我面前来来去去的为每条货柜补货。还不时的对我笑着说,快了,快了。

  一年多没有见到萧美,她出脱得更美了。乌黑的长卷发,让她多了许多女人味。她原本就是个美人胚子,小时侯演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时候,她就总被选为白雪公主的扮演者。不过性格还是没有变,还是那样大大咧咧,笑容还是那样灿烂。

  半个小时后,萧美换下工作服,跟我各自拿了一大袋食物离开了超市。我们上了124号公车,去了萧美刚才说的山上。这一年的时间,我想她对这个城市已经很熟悉了。

  我们是在一个好象郊区的地方下车的。路边还有一家面馆。

  “这里的公车最后一班是晚上9点。现在才6点,我们还有时间。先进去吃碗面吧。”萧美边说边往面馆走。

  我小跑赶上她,跟她进了店里。店不是很大,只有三张桌子,但是却很干净。我们进去的时候店里没有顾客。我们坐下来后,一个女人出来招呼我们。

  “要吃什么。”那个女人问。

  “我们要两碗素面。寒,行吗?”

  “行。”

  “那等一下,马上就好。”女人说着钻进了厨房。

  “她是这店的老板娘,你猜她几岁,你一定猜不出来。”女人走后萧美笑眯眯的问我。

  “30多吧。”

  “错,我就知道你猜不到。她已经41了。”萧美很得意的笑说着。就像小时侯她在我面前宣布她的生日比我早一天一样得意。但是她的得意一点让我不舒服的感觉都没有,相反,我觉得她的得意带着纯真。

  “哦。看起来好年轻哦。”

  吃完面,我付了钱后,我们就离开沿着面馆后面的山路上山了。在此之前我还跟萧美在面馆里在因为谁付钱而争得面红耳赤的。最后,我说今天我拿了稿费,我付。等你发了工资再请我就好了。她才不再跟我争。

  上山的路一点也不难走。都是水泥楼梯。到了山上,还有个凉亭。山不高,但是却能隐约看到N城的夜景。我们在凉亭里,相互依靠坐着。

  “你怎么知道有这样一个地方,这里很静,很美。”我拉了一下衣角说,初冬的夜晚气温比较低。

  “是他带我来的。”萧美脸上的微笑很快的蔓延开来。

  “他?是谁?”我抬起头看着她。

  “他叫阿笠,是我来N城认识的男人,比我大4岁,对我很好,是他带我来这里的。”萧美提到他的时候,脸上洋溢着很浓的幸福。

  “你们在一起了是不是?”我明明知道,但还是想要确认一下。

  “恩,他现在是我的男朋友。”

  “他是做什么的?他的人真的很好吗?你不要被他骗了。”

  “他原本也是在大福超市工作的,现在没在那里了,在一家公司做销售员。他人真的很好,我来这里生病一个人的时候,就他在照顾我,他不会骗我的。”萧美有点生气,看来她不喜欢我说他的坏话。

  “我是怕你被他骗了,男人不是什么好东西。以前那里的老师不是就被男人骗得很惨吗。”

  “你不懂的,因为你还没有恋爱过,等你恋爱了你就知道了。”

  “也许吧。”

  我不想再跟她谈感情的事情,就像萧美说的,没有恋爱过的人,没资格跟她谈感情的事情。我知道她说这样话没有别的意思,她是心里有什么说什么的人。只是,我不明白,是不是女人一旦恋爱,就对自己所爱的人投入一切,对对方百般信任。爱得深,伤得也更惨的。对于萧美的感情,我只有祝福,没有评价的权利。因为这只是她的选择,她选择的路需要她自己去走,只要她自己开心就行。

  在山上,我们聊了很多小时侯的事情。但是却永远避免“孤儿院”这三个字。我们很默契的管孤儿院叫“那里”。

  我们下山的时候,已经是晚上8点半了。到山下,坐上车,我们回到了市中心。萧美比我先下车,在下车之前,我们交换了各自的手机号码。她说保持联系,就跳下车。站在路边,向我挥手道别,我没有看她。虽然我知道我们现在在同一个城市,她的宿舍跟我租的房子只相隔两条街,只要我们愿意,我们随时都能见到面,但我真的不习惯道别,即使是短暂的分离。

  跟萧美分手后,我在西福路口下车。没有回去,走进了阳光咖啡屋。晚上人多了很多,但是我习惯坐的位置上却没有人。我要了咖啡跟点心,坐在原来的位置,看着向日葵,发呆。

  不知坐了多久,我睡了过去。咖啡一点也不影响我的睡眠。咖啡的提神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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