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书库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逍遥游 >

第41部分

逍遥游-第41部分

小说: 逍遥游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盐仍不是极品,恐怕还是未经过滤的盐吧。”逍遥对那开包的商人小声地说。

逍遥只不过是随口胡诌,可是却被他说中了。

只见那商人给逍遥使了个眼色,要逍遥不要宣传出去。商人支开林春,把逍遥带到一旁。

“阁下真是行家啊,一看便知道这盐是未经过滤的。唉,只因刘堡主要得太急了,我们仓库里只剩下这些未经过滤的盐了,没办法,总管大人就命我们以次代正了。”

“这样吧,我手头有一批好盐,只要你出个好价钱,我就全货卖出。”

“太好了,钱不是问题。”那商人大喜。

“不过盐还在运的途中,大概要过一天才能运到。”逍遥说这般话自然有他自己的道理,他已经想到哪里含有大量的亚硝酸钠了。

%%%%%%%%%%%%%%%%%

友情广告时间:

故事的大哥,也就是“光棍三人组”的老大(我是老三)傲天写的《平凡的世界》。写的不错,故事在这里推荐一下,喜欢看校园爱情的兄弟们都去看看啊。

http://。cmfu。/showbook。asp?bl_id=10772&bl_class=1第三卷天涯海角寻芳踪第五章狭路相逢(中)

(5…2819:23:002860)

逍遥转身又对那商人道:“你们先在城外找个山村中借宿一夜,我自会叫人把盐交到你们的手中,不过我想请你们保守这个秘密。”

商人对逍遥报以一种只有专业商人才能体会的微笑,然后点点头,道:“明白,到时候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吧。”

逍遥笑了笑,转身来到林春的身旁。

“走吧,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尽快在天黑之前赶到常山。”

林春虽然不情愿,但是如今逍遥的命令对他而言就像是皇帝下的圣旨,不听不行啊,于是随着林春的一声长喝,三人上路了。

傍晚,夕阳站在了山顶,他好似一个慈祥的老人在朝众生挥手道别,又似一个美丽多情的姑娘,同她的情郎分别,余辉中,那天边的彩霞,是她俊俏脸上的有一抹红霞。

逍遥三人终于来到了常山,常山是一个不大的县城,比起扬州可差多了,道路只够一辆马车驶过,使得林春在街道中不停地吆喝,还时不时地朝站在路旁的逍遥报以苦涩的笑容。

也不知怎么的,这半天的行路,使得逍遥不再那么讨厌这个纨绔子弟了。其实林春为人还是挺有幽默感的,时不时说一些令人发笑的故事。据林春自己辩护,他说自己确实很喜欢彩霞,虽然彩霞长得不是很漂亮,但是她身上总是散发出一种令人无法抗拒又使人着迷的气息,因为林春确实爱煞彩霞,他那个时候也是情不自禁才学霸王硬上弓的。

对林春的强来,逍遥无法苟同,但是关于彩霞身上散发出一种特殊的气息,逍遥却深有体会的。也许大家都是男人吧,逍遥释然。

“大侠,咱们要径直去飞云堡吗?”

“以后别叫我大侠,我是你的贴身保膘,你就叫我逍遥好了。”逍遥看着这拥挤的街道,皱皱眉头问道,“飞云堡里这儿还有多长的路?”

林春指着前方的半山腰道:“喏,就是那儿。”

逍遥随即望去,只见在一处崔巍陡峭,易守难攻的山腰上坐落着一座坚实无比的城堡,城堡均是用坚石建成,外观雄伟壮丽,俨然是一座固若金汤的要塞。

通往城堡的是一条不宽不窄的石头路,约有三人张臂宽,加上山路陡峭,马车根本就上不去,逍遥凭着惊人的视力老远看到山脚下停着几辆外观华贵的马车。

“走吧,径自进飞云堡。”

“好嘞!”

逍遥登足间,几个起落已跳到飞云堡所处的山脚下,他抱着剑,坐在一颗石头上等着林春。

“哎?”这时候,逍遥听到前方传来马蹄声,正想睁开眼睛,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这不就是那个土豹子么?”

“定是被宇文化及赶出来了,你看他那失魂落魄的样子就知道了。”

逍遥已经知道这两人是谁了,哼,柴绍,还有那个不知名的女子。

逍遥索性不睁开眼睛,假装自己已经熟睡。

“他坐着都能睡着,可真厉害,难道会佛家的不动禅功?”那女子发出好听的声音问道。

“哼,什么不动禅功,我看他八成是死了。”只听一声剑鸣,柴绍又道,“且让我来试试看他的反应吧。”

不知为何,这个时候逍遥的灵台异常清明,灵觉之高远胜过睁眼的时候。逍遥在黑暗中仿佛看到了柴绍那张英俊不凡,但缺乏成熟的脸。逍遥暗地嘲笑柴绍只不过是个小人物。

确实,在历史上,柴绍只不过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小人物,充其量只不过是李渊的驸马罢了,说难听一点就是一个吃软饭的家伙。

逍遥嗤之以鼻,嘴上挂着冷冷的笑容。

“哼,我就知道你在装模做样,没有宇文化及为你撑腰,我看今次你还能不能逃出我的手掌心!”

“如果我能逃出又怎么样,难道你入赘我的门下,做我的驸马?不过抱歉的很,我逍遥至今虽有两个爱妻,但仍膝下仍未有一子半女,如果柴大少爷有这个恒心,二十年后来找我吧。”逍遥朗声长笑,周身寒气逼人,直冲云霄。

其实,逍遥经过这三天在途中的历练,凭着创始之神的改造躯体,已经突破自己的瓶顶,习会了《寒冰决》第三层,只不过他寒气尚未成气候罢了。

但对付柴绍已绰绰有余。

柴绍吃了惊,连忙停了脚,当他已站至离逍遥一丈多远的地方时又听到逍遥辱骂他的话,心中不由怒火狂升,只见他瞪大双目,暴射出无比凌厉的光芒。

“吼,我要你死!”

说着,柴绍鱼挺直刺,剑光万丈,杀气弥漫着整个空间。

逍遥微微一笑,身体轻移,飘闪而过。然后,脚下用力点地,眨眼间已跳到三丈开外的草丛里。

“胆小鼠辈,有种再来打过!”

柴绍虽然自负,但是并不表示他是一个没有头脑的蠢蛋,要不然李渊也不会把女儿许配给他了。其实刚刚接触的瞬间他就发现自己并非逍遥的对手,但他又无法在心上人面前放下脸来,于是破口大骂,全然没了公子的模样。

逍遥轻蔑一笑,转身朝正往这边赶来的林春走去,至始至终逍遥连看都未看那女子一眼。自从和柳月眉有了关系之后,逍遥对女子似乎产生了强大的抵抗能力,也就是所谓的免疫力。逍遥如今连看那女子一眼的欲望都没有,他的心中只牵挂柳月眉的安危和李芸芸在他乡的消息。

林春朝逍遥不停的挥手,待他走近时,才欣然跳下车,对逍遥道:“大侠,哦不,逍遥大哥,彩霞刚才说要为你煮一碗汤哩。”

晕乎,逍遥怎么也想不到彩霞会说这样的话来,原因是什么?

林春见逍遥一脸的不解,于是又道:“我听说在西域有一个少数民族,他们那儿的姑娘若是喜欢上某个青年,就会为那人煮一碗汤,她们还会在汤中许下心愿,愿她们的情郎能给她们永远的幸福。而彩霞说她的父亲就是那儿的人,所以她也就继承下了那个习俗。”

逍遥额手暗呼糟糕,他想不到彩霞竟会如此之快地喜欢上自己,当下就思索怎么样去拒绝彩霞的一片真心。同时暗自责怪自己表现地太潇洒了,无形中欠下了一笔情债。

逍遥拒绝彩霞并不是意味着逍遥讨厌彩霞,相反的,他倒是很欣赏彩霞那种独特的气质和那种农家村姑特有的淳朴风情,只是逍遥认为自己已经有两个心爱了人了,这已经足够了,而且如今柳月眉生死未知,逍遥哪有心情谈情说爱啊。

逍遥轻拍林春的肩道:“你是不是很喜欢彩霞?”

林春刚想为自己辩护,逍遥便接着道:“别转移话题,咱们都是男人,单刀直入,坦白从宽。”

“是。”林春垂下头,呵,大男人也会害羞。

“喂,你欲强暴她的时候怎么不会害羞,如今倒像个小姑娘似的。男人嘛,就该有点做男人的样子。抬头,挺胸,收腹。”逍遥见林春重拾信心,于是再道,“我已经有两个妻子了,所以我也不会在苛求什么,如今只想救出其中一个,然后带上另一个,找个地方逍遥快活过一生就算了。倒是你,我把你当兄弟看,彩霞是个好姑娘,你可要懂得争取啊。”

林春听逍遥语重心长,特别是那一句“把你当兄弟看”,感动地鼻涕眼泪俱下,洪水与泥石流喷发,浩浩荡荡,一泻千里。

单纯的人啊,逍遥暗道。

这时候马车内传来了彩霞断断续续又惹人心房的哭声,逍遥大叫不妙。

***********

抱歉,改了一下章节名字。

第三卷天涯海角寻芳踪第六章狭路相逢(下)

(5…2921:34:003407)

只见满眼红肿如樱桃般的彩霞梨花带泪地走下马车,她朝逍遥微微鞠躬,言语满是凄意,道:“彩霞乃是一介农家平女,怎堪有命得逍遥恩公的幸宠,不过是痴人说梦了,反正彩霞已经到了常山,便可在此与恩公作别。日后恐难有缘相见,彩霞在此向恩公磕头道别了。”

逍遥只觉这话听起来耳熟,继而又想起了当初李芸芸也是这般话语的,当下不禁头疼非常。

唉,人长得太帅总是会惹来些许麻烦的。

“彩霞,你可别走啊,在这里你不是没有亲戚朋友嘛,你一个女孩子家怎么能单独行路呢。”林春忙跑到彩霞身边,好说歹说。

可是彩霞却不为所动,她真的跪在了逍遥面前。待她正要磕头时,地上传来了一股凉气,随即逍遥人已来到彩霞身前,连忙把彩霞扶起来。逍遥凝视着彩霞那张普通平凡的容颜,此刻逍遥觉得彩霞就好像一道天边的红霞,在夕阳的余辉下自有她的一番极至之美。

逍遥苦笑道:“你这又是何苦呢?须知我已有两个美妻,不想再多些牵挂,此生心中有两人足矣。”

“恩公不知,彩霞村中自古便传下一个规矩,凡是对女子有救命之恩,该女此身便只可入嫁他家,除非那人嫌弃于你,否则女子得无条件成为那人的妾室。我的母亲也是因为这样才嫁给我父亲的。”

说到这里,彩霞不禁垂了螓首,娇羞之意在脸上表现无疑。

逍遥自叹命苦,想来只有找到彩霞的母亲才能了事,当下也不敢答应彩霞,只是允诺道:“在还未找到你母亲之前,你就跟着我,一旦找到你的母亲,你便去重寻自己的幸福。”

彩霞轻轻点点头,嘴角挂着一丝别人察觉不到的微笑。

逍遥有种别人砍了一刀的感觉,心下怪怪的,但总找不到原因。

“好了,好了,彩霞不走了,那我们就进堡吧。”

林春见逍遥便不是很喜欢彩霞,心下认为自己还是有希望的,于是又欣然起来。

逍遥转过身,发现柴绍和那个女子正直直看着自己,特别是那女子,逍遥从她闪烁不定的眼睛中看到了惊异、好奇和欣赏的情分,不过逍遥此时已经不再是昔日的逍遥了,他对眼前这个貌似仙女的女子已经淡然了,在没有以前那种欢喜,有的只不过是一种纯粹对美的事情的欣赏眼光。

逍遥朝两人微微一笑,然后同林春带着彩霞直径踏上了去飞云堡的石路。

不过林春的眼睛接触到那女子赛比天仙的容颜时,顿时窒息了,要不是逍遥狠狠捏了一下他的大腿,他说不定会永远站着不动。

逍遥在林春的耳边轻声道:“她,你没戏的,有彩霞就够了。”

林春心想也是,自己怎么也比不上那个英俊的公子,只见那人样貌也很是英俊,虽然比不上逍遥,但也算是一个美男子了,林春再道自己有彩霞就足够了。

于是林春便欣然领逍遥和彩霞上山了。

“秀柔,咱们也进堡吧。”柴绍吃了一次鳖,英气大不如前了。

原来她就是《江湖四大红颜榜》排行第三的李秀柔啊。

李秀柔见逍遥只是轻轻看了自己一眼,心下不禁泛起了涟漪,要知道她乃是李渊的爱女,自小就极得李渊宠爱,她便是要天上的月亮李渊也要命人百般献计给她摘下天上的皓月。可是逍遥却不同,虽然先前逍遥也是用别人那种贪婪的目光看着自己,可是事隔几天,逍遥看她的眼神竟然全变了。她无法猜测逍遥此时心中的想法,在逍遥那双明净透亮且深邃的眼睛中她根本就看不到什么,逍遥的眼睛仿佛就似头顶的蓝天,偶尔只飘过一朵白云,淡淡的是拂面的清风。

其实她本是一个温柔娴静、婉约文雅、知书达理的贵族女子,但只因李渊执意要把自己许配的柴绍,故心里萌生了叛逆的性格,虽然柴绍人长的颇为英俊,但却不是她理想中的郎君,柴绍也是一个名门之后,骨子里自然有着官宦之家的习气。而李秀柔自小就通读诗书,最爱的就是如行云野鹤,潇洒一身的江湖浪子,说是浪子自要有一身的才华和不凡的气质,而李秀柔所要的,逍遥恰恰都有。

但是柴绍就是缺少了逍遥那种气质,所以李秀柔故意使自己刁蛮任性,时常辱骂别人,以此来损坏自己在柴绍心中的形象。

本来她是足不出户的,李渊视之如宝,常人根本无法见其真面,只知李渊之女貌比天仙,绝妙世无双。可是李渊见自己的爱女对柴绍颇为冷淡,于是心生一计决定让两人结伴浪迹江湖,好培养感情。

可李渊就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到,他这一着可谓是一步走错满盘皆输,半路上竟然杀出了个程咬金——嘿,程咬金的义兄,逍遥。

眼见逍遥三人逍遥在山岚之中,李秀柔心中竟又一丝莫明的欣喜,不过喜从何来她却是不知,欣然下了马。同柴绍一同上山。

林春果如其说,飞云堡主刘飞云对他确是疼爱有嘉,视如亲生儿子一般。

逍遥听林春说过,林春的母亲是刘飞云最疼的妹妹,她在林春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临终前千万嘱咐刘飞云要好好待林春。爱妹所托,刘飞云自然是永难忘怀,且林春人长得很颇为帅气,虽然体质不佳,但为人爽朗,待人热情,是飞云堡众人的开心果,时常做一些逗众人开怀的事情。

此时刘飞云正坐在一张虎皮大椅之上,听林春说,这张虎皮就是刘飞云十三岁那年从一只老虎身上扒下来的。

林春的说的时候绘声绘色,神色之中无不透露着对刘飞云的崇敬之意。同时,林春还说刘飞云是绝对不会抢夺良家妇女的,会做这等事情的只有刘飞云的第二个儿子,刘青山。

逍遥见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