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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倭肯河,为我们泣血的爱情作证-第40部分

小说: 倭肯河,为我们泣血的爱情作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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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明爹回来了,听说了凤友的事,先进女儿的屋来看他。凤友见到一个高大威猛的老头站到炕边,先自吃了一惊。老人足有一米八五的个头,长着白头发和白眉毛,却有一张红红的寿星老似的脸。他戴着一顶旧式毡帽,紧紧地扣在头上,把长长的白发从帽下压出,垂到了后背上。他的双肩不知为什么耸起很高,看上去好像总是在缩着脖子一样了。凤友看出贺尼明长得像她的父亲,只不过没有父亲那么黑,那么高。她的白净和小个子,是从母亲那继承的唯一特点。“姓姜?是南岭那边的?好吧,好吧,先养着吧。”尼明爹不爱说话,也不善说话,小声地吩咐了尼明几句,就出去了。尼明把野鸡汤端来了,重重地放在凤友的身边,又给他拿来筷子,亲手剥好了两头蒜。这一切做完,她呆在一边看着凤友吃饭,不知为什么,又生气了,把嘴唇上的那个美人痣掀得那么高,动得那么快,好像马上就要把它当子弹一样射出,射到凤友的脸上了。

  过了一个星期,凤友完全恢复过来了。这些天里,他一刻也没忘记自家的深仇,夜里常常哭醒了,恨不能立刻飞到巴兰屯,把伍占江撕成碎片。同时,他也感到贺家人对自己太好,连两个熊兄弟也整天傻乐着,给他送来好吃的野味、好玩的小动物,哄着他高兴,忘却烦恼。他更看出贺尼明对自己有着那么一股劲,是什么,他隐隐有感觉,却不敢往深里想。他不好意思提出要走,下了很大决心,还是跟贺尼明说了。贺尼明听完,没吱声,也毫无表情。她站起来,把凤友的衣物整理了一下,拿起来,走—到门口就丢到了院子当中。凤友大惊,想出声止住又不敢。见她又进来,把能扔的都扔出去,其中有凤友穿的棉拉鞋、二熊给凤友的狗皮帽子、昨天刚开始看的书(是尼明专给他借来的《菜根谭》)、刚咬了一口的关东糖,以及钢笔、小刀、腰带之类,不多会便堆满了一院子。贺家的人都被惊动了,二熊兄弟睁大小眼,看不明白,在那儿大呼小叫,要求得到解释。贺乌达要上前劝,却被女儿的突然一瞪给吓住了,站在那堆东西前抓耳挠腮,把白胡子都揪下来了。

  “哎呀,姜凤友啊,你是找死咋的哎!”

  只有尼明娘最理解女儿的心情,她冲出来,不是劝女儿,而是骂开了凤友。她的圆圆的小手几乎点到了凤友的鼻子,一对小眼睛瞪得那么圆,那么亮,把凤友吓得不敢下炕了:“俺闺女拼着抢着把你救了,为的啥呀?不就是因为你们老姜家斗不过人家吗?你也不想一想,你去哪儿呀?去哪儿不是送死呀?你问问你叔,啊,你问问他呀,像你这事,告到哪儿也没用。你还想啥呀?老老实实地在这儿呆着吧,能多活几天,算你的造化了呀!”凤友声辩:“我不是不懂这些,可是我不能不报仇啊……”尼明的爹娘对凤友的事,并不是特别了解,一是尼明不跟他们多说,二是他们对于“南岭”的事本来就天生缺乏理解力。他们认为凤友家的事,不过是屯子里两大家族的私仇,只能靠血斗来解决。既然姜家没人了,此仇也许唯有来生再报了。他们心头的不是凤友,而是他们的女儿。凤友住到这儿之后,他们的女儿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幸福,温柔,对一切的一切都有了笑意。他们如何不明白女儿的心思?只是,这件事怎么了他们心里没有一点底。他们还要看,还要想。凤友在这时候走,不仅他们的女儿不同意,连他们也是想不通的呢。“好了好了,快把东西收好,收回去吧。跟你说哩,有我在,你哪儿也别想走!”这,就是尼明娘给凤友的最后指令。

  她心里明白,这也是她的女儿的心声。

  就这样,凤友在贺家呆了下来。一天比一天,尼明爹娘都明确地认定,他们不愿意尼明跟凤友好,原因很简单:他是一个汉人,而且,还是“南岭”的人。当地的鄂伦春族对所有小兴安岭南部的人们,怀有一种天然的偏见,认为他们好吃懒做,没有道德感,对朋友少义气,而对亲人也亲得不自然。总之,瞧着他们别扭得很。尼明爹性格内敛,城府很深,只是在跟女儿偶尔说话时暗示出此意。尼明娘却叫得山响,等话说完了,才明白自己要说什么。“谁跟他好啦?你们胡说什么,胡想到哪儿去了?”尼明冷笑着,脸色先是泛红,然后就变得铁青了。到了这种时候,爹娘便都知趣地把话题差开,再不敢看她的眼睛了。

  进入冬季,屯里的男人都出去打猎,女人们在家里收拾兽肉,操持家务,怀孕生孩子,再加上扯个闲话,吵一吵架,也就把漫长的冬日一天一天熬过来了。贺尼明是屯里的保管员,现在跟一帮老弱劳力一块,要到屯子后头老林岗那儿的一个湖里打冰块,运到屯里存人冰窖,以备夏天库存鲜肉用。凤友呆着没事,要找点活干,便也跟着尼明每天到那湖里打冰块了。有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叫莫生根,推说自己的眼睛近视,没有跟着别人进山去打猎,倒要跟着贺尼明他们下湖搬冰。凤友发现,尼明对此人相当不客气,不正眼看他,动不动就骂他一顿,骂得狗血喷头,这个莫生根也不生气。他长着一个小脑袋,把脖了显得格外地细长。他的鼻子左边长着一个小小的肉球,一看到尼明,那肉球就先自红了起来,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要“庆祝春节”的。他总是城里人打扮,穿着精致的豪华的皮夹克,戴着皮手套,脚上一双长筒靴擦得雪亮,比尼明的梳妆镜子更照人。他巴结尼明,围着她跑前跑后,眼睛一刻也舍不得离开她,经常看着尼明发着呆,哈拉子都流出来了。

  “你给我滚远点,笨蛋!”

  “啊,是!俺这就滚。”

  这是他们之间最经常的对话。

  莫生根看出了尼明对凤友情有独钟,嫉恨得眼睛都红了,牙根咬断,真想一口把那个外乡傻小子吃掉。瞪着凤友,他问尼明:“是你啥人,你对他那好?”贺家的人把凤友的事秘而不宜,对外只说是他家的一个远亲,是以莫生根还不知真情。“不要你管。”尼明的脸气得血红,“是人都比你强!”莫生根冷笑道:“就这个书呆子,也能比俺强?俺用一根手指头,就能把他摔得不知西东。不信,你让他跟俺比比,就那个大冰块,瞧见没有?俺就跟他比一比,看谁能举起来。”尼明哼了一声:“光有傻劲算啥?你咋不比一比谁能吃,谁傻得透腔?咋不比一比谁更不像人,谁更像个大流氓?”莫生根的长脖子一挺,不怒反笑:“就算是流氓,也比一个二尾子强哩。你跟个小白脸子有啥好的?俺瞧着他连个把儿都长不全哩,还能跟你……”刚说到这里,脸上就挨了一记耳光。

  尼明扑上前还要打,凤友把她拦住了。他看着莫生根,平静得有点令人不解,一字一板地说:“你想怎么比呢?我陪着你,你先挑一样吧,然后,我再挑一样。”莫生根鼻子上的那个肉瘤立时变得通红发亮,心想:“这可是你自个找死,须怨不得俺哩。”哈哈笑道:“就是这块,背起来送到那拖拉机上,不准歇气,压死没赖!”本屯很有一些人,在夏天到来后,处于空闲时节,经常到松花江码头去“卖大块”,莫生根便是其中的一个。虽说看着不是最强壮的,他抗沉举重的本事确已是屯子里最拔尖的。当下不待凤友答言,嗨的一声把那大冰块便背了起来,一步一个深坑,走到了三十米开外的拖拉机跟前,轻轻地放下了。喘了一口,他回过头看着凤友,长脖子像是要拧出十八道劲来了:“该你啦?要是不成,马上就认输,跪地给俺磕俩头,就算认了师父。”在众目睽睽之下,凤友脸色煞白,眼光闪烁。别说他身子刚复元,一直虚得慌,就是在他最壮实的时候,也从没背起过一百二十斤以上的东西。盯了莫生根足有两分钟,他什么都没说。尼明拉了他一把,气愤地说:“快走凤友,咱不跟他犯混。”谁知,凤友轻轻地挣开了她,扑通一声,扑地跪下了,叫了一声:“好吧,你是我师父……”

  莫生根愣住了,所有的人都愣住了。尼明简直吓了一个后仰。大家都瞪大了眼睛看着凤友,以为这小子神经出了大病。

  “哈哈哈!”莫生根突然像中了夹子的狼那样扬起脖子,长长的笑了三声,又把长脖子猛地一扯,差点连根拔起来,得意道:“好好好,好!既然认了师父,俺可就对你不客气哩!一日为师,一生为父,俺也不要别的,只要你能离俺们的贺尼明远一点,那个……”

  “先别忙。”凤友站起来,一把抓住莫生根的袖子,带他朝着湖边走,“刚才我说了,你挑一个比法,下面,还是由我再挑一个比法呢,对不对?”

  “怎么不对?”不等莫生根回答,尼明先叫了起来。怒目瞪着莫生根,瞪得后者只缩脖子,“俺听得一清二楚,错不了的!哎,姓莫的,你怎么说呀?别到这会装熊啊!”

  旁边的看热闹的人这时都起哄:“是啊是啊,俺都听见哩!”“一人一个比法哩!”“三局两胜才公平嘛!”“咋的啦,莫老歪,又要使啥歪心眼子吧?”“大老爷们儿的,可不兴说了不算哪……”

  莫生根又羞又气,很快转成了最激烈的仇恨,对凤友骂道:“操你个奶奶,有啥哩?俺怕你多个###毛哩?比就比,你能豁出来死,俺就能豁出来哩!有话就说有屁快放,到底还要咋比吧!”心里道:“只要不是比擦胭抹粉、缝叶绣花,俺就不怕,不把你小子比出稀屎来,俺他娘的就不姓莫。”跟着凤友到了湖边刚刚打出的冰窟窿前。凤友朝着那个大窟窿一指:“好吧,咱们就在这里比。”莫生根眼睛翻了一下:“你说啥?”凤友又重复了一遍。顿时,周围的人全都静了下来,尼明几乎是尖叫了一声:“凤友,你疯啦?!”凤友却一动没动,看也没看她。他的眼睛,只看着莫生根。莫生根面对着那个冰窟窿,后背上先渗出了一层冷汗,立刻觉得全身都结成了冰。三九天的冰湖,比地狱还可怕。水几乎是黑的,深不见底。即使在夏天屯里的人也很少敢下来洗澡,因为它太阴森,也因为它有一股邪气。莫生根天生不会水,做梦也不敢想象到这儿来扎个猛子。现在,面对着这黑乎乎冰窟窿,他觉得自己已经死了一半了。“你…你意思是说,要跳进这冰窟窿?”他手朝那边指,把脖子使劲摇了三圈,开心地、小声地、不真实地笑了起来。

  但是,凤友已经把衣服脱下了,先是棉袄,棉裤,接着是衬衣衬裤。脱到只剩下一条裤叉时,众人的眼睛都不忍再看了。他的身子是那么单薄,肩膀是那么窄,腰又那么细,如果是在平时准有人要笑了。此时,大家谁也不出声。他的肋骨清清楚楚地显现着,像是鱼骨一样。不知怎么,他左侧的肚皮看上去那么薄,随着呼吸竟陷进了一个坑,看上去又可笑又可怕。目不转睛地,他看了莫生根一会,然后便一转身朝着那冰窟窿走去。不理会尼明的惊呼,不理会众人的怪叫,几乎是无声地跳进了那冰窟窿内,连个水花也没有。过了五分钟,他才从水中冒出来,带起了直径两米的白色的水花。他的手里,举着一条五斤重的黑色的、闪着金色条纹的“黑狗鱼”。众人把他拉上来,尼明这才从痴呆状态中醒来,扑上去给他裹上了军大衣,抱住了他,像婴儿那样“啊啊”地大哭起来。乱了好半天,大家才静下来,不约而同转身去、对着那廿像是透不过气的莫生根。突然地,他像一截被雷电击倒的枯树,怪叫一声,跪倒在地,给凤友磕起了响头:“啊——师父呀——”

  自这次较量之后,莫生根即使在百米之外看见凤友,也要慌慌地转身跑掉了。尼明对凤友的态度也更奇怪,看着他的目光更坚定,而凤友回看时她也更容易脸红了。有一天,她对凤友说:“我真想一刀砍了他。”凤友自然知道是指谁,还是问:“砍他?”尼明的脸忽然变得跟她穿的红毛衣一样了:“就是那个死老莫。”凤友的脸也要发红,他急忙低头:“啊,莫生根。”然后,他自己也不知为什么,说出了这句话:“我看,你也没必要对他那么狠。那个莫生根,我看,也不算是什么坏人。其实,他对你还是真心的,呢……”说到一半时,他便明白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应该立即打住。但是,他不光没打住,还一口气说完了,并且,直直地看着尼明,好像是在向她表示:“是的,我不该这么说话,还是说了,你要怎么办,随你吧。”这时,他就出乎意料地、毫无道理地、不可宽恕地笑了一声。

  尼明有一只心爱的小狗,名叫“钱包”。它本来是猎狗,现在,已经成了她的什么也不干、只是讨她欢心的宠物。今天早上,它跟一条黄皮子打架时,腿上受了擦伤。尼###疼得够呛,抱着它一个劲地呵护着,亲手给它上药、包扎,还给它喝了大量的“麦|乳精”。本来,她是户边跟凤友说话,一边抚摸着“钱包”的伤腿的。听完凤友说话,便听到了“钱包”的一声惨叫。凤友看到,就在尼明的怀里,邡狗的伤腿已经被尼明生生折断了。但是,她好像不知道,站了起来,把那可怜的狗像是一块破皮那样抖了下来,随它更惨痛地跳着脚跑了。尼明的脸没有任何的变化。只是,她的两只鼻孔张得似乎比眼睛还大,直直地对着凤友,好像,它们两个一直没有表达过自己,没有显示自己的意志,现在,它们就要最可怕地表达了。她的胸脯,挺得那么高,好像是里面塞进了一个气枕,并且,在不停地、急速地充着气,眼看就要鼓得不能再鼓,就要炸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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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她跳起来,如果她用最凶最毒的言语大骂(骂上一天一夜),如果她扑上来张口把凤友咬住,一下子咬掉他的一块肉,凤友也可以理解,甚至,可以接受了。但是,奇怪的是,尼明站在那里喷了好半天的冷气,突然尖声地、长长地、非人地叫了一声,然后,转身就跑了出去。凤友看着她的背影,吓得半个身子都发了麻。从那天开始,尼明尽量不见凤友,见了也绝不说话,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凤友对自己很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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