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全集-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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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全集》 第四卷红拂夜奔:第六章(8)
五
最近我出了好几次差,比方说,去开学刊会。我兼着《数理化》的数学编辑,这种事是推不掉的。走到火车站里,闻见一股尿臊气,大家横七竖八地躺了一片,这股气味就是从人身上冒出来的。古怪的是厕所里没有这样的味,只是觉得杀眼睛。车厢里热得厉害,简直是蒸笼,所有的人都在不停地吃东西,把蛋皮、果皮扔下车去。所以我想到应该把育肥中的猪牵上车来喂,因为坐火车是这样的刺激食欲。到了这种时候就想到自己应该成为人瑞——售票处挂着牌子,凭十四级介绍信售给软卧包厢票,据我所知,人瑞相当于行政十三级。所以我又把费尔马定理的证法尽量简化,期望别人一看就能承认。人只要做过了行人,就会发生一些改变,不论古今。
我当了人瑞后(这事的详情见后),也行万里路出了一次国,去美国参加一个数学年会,是和加州伯克利一块去的。提着大箱小箱,穿过了海关机场,既晕机又晕时差。然后穿上了不合身的西服,到会场上坐得笔直,十句话里倒有九句听不懂,感觉实在是很不好。影影绰绰听见加州伯克利说,费尔马定理是他和我一道证出来的。很想驳他几句,却只有干瞪眼的份儿,因为舌头落家里了。开完了会我跑到三个X的电影院里躲了一夜(这是因为不想看见加州伯克利),决心以后再也不出来。等到回到了家里小孙说我的模样变了。原来是一副浑浑噩噩、天真未凿的样子,现在风尘仆仆、眼露凶光,很是成熟。这说明人都是在路上成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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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可以说说我怎么成了人瑞,以及费尔马定理是怎么发表的。我们系里那个加州伯克利的副系主任找到我说:听说你证出了费尔马?我回答说:对。他说:拿给我看看。我说:不。他又说:你不要保守,也有自己证错了还不知道的情况。我心里说:小子,论爷们你还得叫我大叔!但是也不能不给他看。据说他看完以后说:不管怎么说,他也没去加州伯克利留过学——这就是说我证对了。假如我证错了的话,准是这么说:先去伯克利留了学,再来证费尔马——仿佛费尔马定理和加州伯克利是拴在一起的。后来系里出了证明,论文在校刊上登出来。以后我总算成了一个校级的人瑞,每月可以多得一百块钱,这比我以前指望的要少,纯数学没有以前值钱了。不管怎么说,对别人总算有了交待。但是我心里非常不高兴,不知自己这辈子干了些什么;在我当过的扒土的人,变态分子,头发灰白形容枯槁的人,和我现在当着的人瑞之间有什么关系。我只做到了人瑞,还没有当上领导。假如当上了领导,还不知该会怎样的晕头涨脑。
等到我也成为了人瑞,才知道自己过去的浅薄。原来我以为是领导的人,也只不过是些人瑞。我现在作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学者”,也能够出席一些头面人物的会,会场上不光有过去常在我后心上击一猛掌的黑胖子(我后心现在天阴时还有点麻痒),有险些把我送去卖咸鱼的加州伯克利,还有书记,有校长,还有些更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们系里那两个领导到了这种地方就掏出了笔记本,听见一句没咸没淡的话就马上记下来。领导——他们哪里配。我自己到了这种地方也不敢睡觉了,甚至连想入非非都不敢,只敢瞪大了双眼,等着校长的目光扫到我脸上就装出个会心的微笑。与此同时,我生理上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原来一上午要尿三次尿,现在长到了六次。原来每周要和小孙做三到四次爱,现在减到了一次,而且在这唯一的一次里也不够硬,这使我暗暗心惊:原来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的东西,当了人瑞就如此的不行,要是当了领导,岂不是要缩回去?
最近加州伯克利又升了一级,当上了理学院的副院长。他找到了我,管我叫老王(这是当了人瑞的好处,否则就是王二),说要和我合写文章。他还解释说,我的文字很好,总能把乱糟糟的理论说得很清楚,他自己的文字原本也很好,但是现在英文太好,中文就退化了。我听了以后也没有什么话说,我们俩合写了一本教科书,那本书里百分之百的段落全是我写的。现在正在写第二本,伯克利还答应在学术委员会里施加影响,让我早日评上教授。对此我没有什么可说的,只有一句话:生活就是这样的。假如我不遇上一位懂数学的副主任,费尔马证出来也是白证。以中国人总数之大,智商之高,谁都觉得应该做出恒河沙数的成绩。但是掰指头一算,也算不出什么。这就是原因之所在吧。
我现在正在写一本数学史专著,名叫《中国无算式》,这个名字是从雷马克《西线无战事》里变出来的。所谓算式,就是英文algorithm,也可以叫做程式。这本书的内容是说中国的数学有问题,有答案,但是没有算法算式。凡是研究过《九章算术》、《周髀算经》的人,都会同意这个结论——比方说,勾三股四弦五,勾三股四是问题,弦五是答案,算式不见了。这里面涉及到了一个带本质的问题,就是中国人认为算式就是人本身,所以没法把它写出来。举例言之,一个人会开平方,他不是以为自己学会了开平方的程式,却以为自己身体(准确地说,是在心脏部位)有某种构造,以致能够开平方,因此就没有开平方的程式,如果你硬要这个程式,就只好开膛破腹,把心脏血糊淋拉地掏出来给你看。同理,假如要在勾三股四和弦五之间写出个算式,就只能把个大活人捆在那里。这是个带有根本性的发现,可以解释很多数学之外的问题。加州伯克利没做过数学史方面的研究,甚至不知道雷马克是谁,却硬要把名字署在我前面。而且我不让他署也不行了,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我是他的研究伙伴和助手,所以就算我在稿子上没写他的名字,也会有人不容分说地添上。
再次写到这一段时,距我证出费尔马定理已有一年了。一切都是去年夏天发生的事:我和小孙从合居到同居,写完了《红拂夜奔》,发表了数学论文,当了人瑞。这一切已经经过了一个烟雾腾腾的冬季和一个忽冷忽热的夏季。这本小说原来就到这里为止。在我看来,一切线索都已完备。有李靖,他才智超群,性格天真,探索人生,等待机会;有红拂,姿容绝代,在石头花园里终日徘徊,偶尔也出去看看;有虬髯公,和红拂合居,并把这看做领导上对他的考验。还有我和小孙。只有一点没有明确地写出来,但它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大家都有所期待,就如出席一个没滋没味的party,之所以不肯离去,是在等待一个意外惊喜。后来我证出了费尔马定理,他们从城里逃走,这party就结束了。再写什么纯属多余。
在我看来,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无不在做白日梦。乞丐在做黄金梦,光棍在做美女梦,连狗都会梦到吃肉而不吃屎。一个数学家梦想证出个大定理,也是合情合理。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点可能好梦成真,但也可能不成真就到了梦醒时分。我们需要这些梦,是因为现实世界太无趣。我现在已经没有了梦想,但还活在人世上;因此风尘三侠逃出了洛阳城,故事还远没有结束。
《王小波全集》 第四卷红拂夜奔:第七章(1)
本章主要是谈李卫公的事迹,他和作者一样,都受到了欧几里德《几何原本》的影响。作为一个数学家,作者认为欧几里德的上述著作是他智慧的启蒙书,正如别人曾受到《圣经》、《可兰经》、《论语》、《毛主席语录》和《资本论》的启迪一样。
一
李卫公和红拂逃出了洛阳城,往北方逃去,而虬髯公紧追在他们后面。李靖说他在太原城里有些朋友,可以落脚安身。因此他们就走在被车轮子碾得稀烂的大路上,过往的车辆又不断地往他们身上泼泥水,所以走了没多久,他们就变得和雕塑家做的粘土模型一样,走累了休息一会,就满身裂缝。这是因为不久之前下过雨,假如不下雨就是另一种景象:到处尘土飞扬,过往车辆又在播土扬尘,以致每个行人都像未下班的面粉工人。假如我生在大隋朝,肯定拣雨天上路,因为脏点没什么,可不要得了矽肺。不管下雨不下雨,有一点都是一样的,就是只要在逃的犯人逃到了路上,你就再也别想把他逮回来。所以卫公和红拂就很放心,丝毫没想到还有人在跟踪他们。走在路上,天下就乱了。他们俩跑到太原去投了军。而虬髯公跟到了太原,也没得到亲近红拂的机会,觉得很无聊,就到扶桑去了。他们三个人离开洛阳的事就是这样。
离开洛阳城对于风尘三侠来说,意味着以前的生活结束了,这一点对谁都没什么两样。但是他们每个人以前的生活都有不同的内容。李靖离开了洛阳,就再也看不见那些泥泞的街道,看不见大街上高高矮矮的行人,再也不能到铺满了酒糟的酒坊街去找那位小巧玲珑的李二娘。他再也没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土房子,再也闻不见房子里的尿骚味。这些都结束了。旧的游戏结束了,正好开始新游戏。但是李卫公对洛阳城始终恋恋不舍,这是因为在洛阳城这一局里,他还没有赢。不管是在什么游戏里,先赢了一局,再开下一局才有意思。而只有赌输了的人才会依恋旧的赌法。假如他在这里考上了博士,主管了工程,贪污了工程费(考博士就是为了主管工程,主管工程就是为了贪污工程费),再讨一个小家碧玉为妻,逃走的时候可能心里会更得意一些。李卫公不得不离开洛阳城,这时候他心里充满了被淘汰出局的感觉。所以他是怀着懊恼的心情开始新的游戏。他早就忘掉了自己是从什么样的一局里逃了出去——在这里他差点被碾碎了做成包子。假如他记着这一点,后来就不会那么卖力地建造长安城了。
虬髯公在泥水里艰苦跋涉,浑身冰凉,心里想着杨府里的面片汤。在杨素门下做门客时,假如天气潮湿,晚上就吃面片汤。那种汤里有小孩子皮带那么宽的面片,里面不但含有白面,还有荞面。汤里有细丝状的紫菜、虾皮、芫荽等,加上胡椒,非常的好吃。后来他在扶桑想吃这种东西就吃不上,因为他不大会说扶桑话,而且扶桑厨子脾气又很坏,听他说了两句,就把厨刀往他手里一塞,说:你自己做!然后就奔出去切腹自杀。所以以后他再也吃不到这种食物。在杨府吃面片的时候,他手里拿了个橡木桶——瓷器是贵人用的东西,漆器是女人用的东西,所以门客们用木器,像他这样习武的人饭量大,所以用个小号的桶,因此就被人讥为饭桶,但这无关紧要,桶的容量大,盛来的东西能够吃饱。在杨府上吃饭又有规矩,女人们吃饭不准有声响,因为她们可能会和贵人同桌吃饭,而门客吃饭必须咂嘴,因为他们并不是贵人。所以他们又被讥为是一群猪。但是这些都无关紧要,反正他可以吃到想吃的东西。他在盯红拂的梢时,就是这么三心二意,又想往前走,又想回洛阳去。但是他在泥水里继续前进,盯住了同样在泥水里的红拂和李靖。不管怎样,他不想再回到杨府的花园里,嚼着麻鞋坐在地上,鬼鬼祟祟地偷看女人了。当时他想的是要把红拂抢到手里,但是不知为了什么,他后来又把这事忘掉了。虬髯公离开洛阳的理由可能是嫉妒,也可能是绝望的爱情,不管是为了什么吧,这种强烈的感情出现在近乎木讷的虬髯公身上,可真是够怪的了。
而离开洛阳城对于红拂来说,就意味着再也看不见杨府里那些石头道路,那些青翠的没有树干的松树,再也回不到她那间石头楼上的卧室,也再不会泡进屋角那个洗头的大橡木桶里。对于这些她丝毫没有懊恼之情。这件事使我想起了十六岁时离开家到云南插队。插队这件事对于十五六岁的孩子来说是足够糟糕的,因为它意味着从此吃不饱,得不到医疗上的照顾,不适应的气候条件等等。去了以后不久,就死了一些人。不管怎么说,一种条件能让实验动物中一部分死去,对于活着的动物来说就是足够恶劣的了。但是我们这些人离开家前去插队时全无悲戚之情。我们以为自己离开了北方,到了热带地方,以后就该遇上一些有趣的事情了。这说明我们都太年轻。红拂离开洛阳时,比我去插队时也大不了多少。对于她这个年龄的人来说,离开一座居住已久的城市,还不像中止了旧的一局开始新的一局。因为对她来说,旧的一局也没有开始。
二
本书的这个部分是关于李卫公的。我早就说过,我和卫公不是一样的人,他比我精力充沛得多——虽然我们俩都是数学家。他逃出洛阳城后在唐军里作战,就以精力充沛闻名。那个时候红拂和他在一起并肩作战,却没有他有名,虽然红拂杀掉的敌人一点都不比他杀得少。打仗时,红拂穿一身皮甲,骑一匹小马,坐在侧鞍上——像一般战士那样骑马是不行的,女人分开两腿跨在马上会被敌人笑话——手里拿着小弓细箭。这样骑马不能和敌人正面作战,很容易把脖子扭歪,所以那马侧着身子用舞步前进,红拂是端坐着正面接敌。这样的骑术敌人见了也要喝彩的,不知不觉就到了弓箭的射程内。红拂弯弓,发射,姿势美妙,然后挥手和自己的目标们告别,回到自己阵上去。对方在鼓掌喝彩之中不知不觉倒下了好多人,因为她射得非常之准。这种作战方式非常女性,虽然非常有效,但敌人并不害怕。而卫公作战的方式则是男性的,他身披铁甲,站在八匹马拉的战车上,有如天神,手舞铁制的狼牙棒,吼声如雷,冲锋陷阵。特别要指出的是此时卫公的男根直撅撅地露在外面,非常的显眼,也非常的放肆。不管谁看见了都禁不住想往上砍一刀。需要说明的是往上砍的不光是敌人,还有战友,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佩服他的。一刀砍中以后总是火星乱冒,虎口迸裂,假如那把刀没有弯掉,就算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