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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

王小波全集-第47部分

小说: 王小波全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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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臭下去,而且大街上改了,小胡同里还没有改。我认识的一位美国留学生说,有一次他在小胡同里内急,走进公厕撒了一泡尿,出来以后,猛然想到自己刚才满眼都是黄白之物,居然能站住了不倒,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就急忙来告诉我。北京的某些街道很脏很乱,总要到某个国际会议时才能改观,这叫借某某会的东风。不光老百姓这样讲,领导上也这样讲。这话听起来很有点不对味。不雅的景象外人看了丢脸,没有外人时,自己住在里面也不体面——这后一点总是被人忘掉。    
    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我发现自己曾有一种特别的虚伪之处,虽然一句话说不清,但可以举些例子来说明。假如我看到火车上特别挤,就感慨一声道:这种事居然可以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假如我看到厕所特脏,又长叹一声:唉!北京市这是怎么搞的嘛!这其中有点幽默的成分,也有点当真。我的确觉得国家和政府的尊严受到了损失,并为此焦虑着。当然,我自己也想要点个人尊严,但以个人名义提出就过于直露,不够体面——言必称天下,不以个人面目出现,是知识分子的尊严所在。当然,现在我把这作为虚伪提出,已经自外于知识分子。但也有种好处,我找到了自己的个人面目。有关尊严问题,不必引经据典,我个人就是这么看。但中国忽视个人尊严,却不是我的新发现。从大智者到通俗作家,有不少人注意到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现象。罗素说,中国文化里只重家族内的私德,不重社会的公德公益,这一点造成了很要命的景象。费孝通说,中国社会里有所谓“差序格局”,与己关系近的就关心,关系远的就不关心或少关心。结果有些事从来就没人关心。龙应台为这类事而愤怒过,三毛也大发过一通感慨。读者可能注意到了,所有指出这个现象的人,或则是外国人,或则曾在国外生活过,又回到了国内。没有这层关系的中国人,对此浑然不觉。笔者自己曾在外国居住四年,假如没有这种经历,恐怕也发不出这种议论——但这一点并不让我感到开心。环境脏乱的问题,火车拥挤的问题,社会秩序的问题,人们倒是看到了,但总从总体方面提出问题,讲国家的尊严、民族的尊严。其实这些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削我们每个人的面子——对此能够浑然无觉,倒是咄咄怪事。    
    人有无尊严,有一个简单的判据,是看他被当作一个人还是一个东西来对待。这件事有点两重性,其一是别人把你当做人还是东西,是你尊严之所在。其二是你把自己看成|人还是东西,也是你的尊严所在。挤火车和上公共厕所时,人只被当身体来看待。这里既有其一的成分,也有其二的成分,而且归根结蒂,和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说来也奇怪,中华礼仪之邦,一切尊严,都从整体和人与人的关系上定义,就是没有个人的位置。一个人不在单位里、不在家里,不代表国家、民族,单独存在时,居然不算一个人,就算是一块肉。这种算法当然是有问题。我的算法是:一个人独处荒岛而且谁也不代表,就像鲁滨逊那样,也有尊严,可以很好的活着。这就是说,个人是尊严的基本单位。知道了这一点,火车上太挤了之后,我就不会再挤进去而且浑然无觉。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5年第5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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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全集》 第二卷君子的尊严
    笔者是个学究,待人也算谦和有礼,自以为算个君子——当然,实际上是不是,还要别人来评判。总的来说,君子是有文化有道德的人,是士人或称知识分子。按照中国的传统,君子是做人的典范。君子不言利。君子忍让不争。君子动口不动手。君子独善其身。这都是老辈子传下来的规矩,时至今日,以君子自居的人还是如此行事。我是宁做君子不做小人的,但我还是以为,君子身上有些缺点,不配作为人的典范;因为他太文弱、太窝囊、太受人欺。    
    君子既不肯与人争利,就要安于清贫。但有时不是钱的问题,是尊严的问题。前些时候在电视上看到北京的一位人大代表发言,说儿童医院的挂号费是一毛钱,公厕的收费是两毛钱。很显然,这样的收费标准有损医务工作的尊严。当然,发言的结尾是呼吁有关领导注意这个问题,有关领导也点点头说:是呀是呀,这个问题要重视。我总觉得这位代表太君子,没把话讲清楚——直截了当的说法是:我们要收两块钱。别人要是觉得太贵,那你就还个价来——这样三下五除二就切入了正题。这样说话比较能解决问题。    
    君子不与人争,就要受气。举例来说,我乘地铁时排队购票,总有些不三不四的人到前面加塞。说实在的,我有很多话要说:我排队,你为什么不排队?你忙,难道我就没有事?但是碍于君子的规范,讲不出口来。话憋在肚子里,难免要生气。有时气不过,就嚷嚷几句:排队,排队啊。这种表达方式不够清晰,人家也不知是在说他。正确的方式是:指住加塞者的鼻子,口齿清楚地说道:先生,大家都在排队,请你也排队。但这样一来,就陷入与人争论的境地,肯定不是君子了。    
    常在报纸上看到这样的消息:流氓横行不法,围观者如堵,无人上前制止。我敢断定,围观的都是君子,也很想制止,但怎么制止呢?难道上前和他打架吗?须知君子动口不动手啊。我知道英国有句俗话:绅士动拳头,小人动刀子。假如在场的是英国绅士,就可以上前用拳头打流氓了。    
    既然扯到了绅士,就可以多说几句。从前有个英国人到澳    
    大利亚去旅行,过海关时,当地官员问他是干什么的。他答道:我是一个绅士。因为历史的原因,澳大利亚人不喜欢听到这句话,尤其不喜欢听到这句话从一个英国人嘴里说出来。那官员又问:我问你的职业是什么?英国人答道:职业就是绅士。难道你们这里没有绅士吗?这下澳大利亚人可火了,差点揍他,幸亏有人拉开了。在英美,说某人不是绅士,就是句骂人话。当然,在我们这里说谁不是君子,等于说他是小人,也是句骂人话。但君子和绅士不是一个概念。从字面上看,绅士(gentleman)是指温文有礼之人,其实远不止此。绅士要保持个人的荣誉和尊严,甚至可以说是这方面的专业户。坦白地说,他们有点狂傲自大。但也有一种好处:真正的绅士决不在危险面前止步。大战期间,英国绅士大批开赴前线为国捐躯,甚至死在了一般人前面。君子的标准里就不包括这一条。    
    中国的君子独善其身,这样就没有了尊严。这是因为尊严是属于个人的、不可压缩的空间,这块空间要靠自己来捍卫——捍卫的意思是指敢争、敢打官司、敢动手(勇斗歹徒)。我觉得人还是有点尊严的好,假如个人连个待的地方都没有,就无法为人做事,更不要说做别人的典范。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5年第5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12月10日出版)。
《王小波全集》 第二卷居住环境与尊严
    我住在一座高层建筑里。从一楼到十七楼,人人都封阳台,所用的材料和样式各异,看起来相当丑陋。公用的楼道上,玻璃碎了一半,破了的地方用三合板或纤维板堵住;楼梯上很脏,垃圾道的口上更脏。如果它是一座待拆的楼房,那倒也罢了,实际上它是新的,建筑质量也很好,是人把它住成了这样。至于我家里,和别人家里一样,都很干净,只是门外面脏。假如有朋友要见我,就要区别对待:假如他是中国人,就请他到家里来;要是外国人,就约在外面见面。这是因为我觉得让外国人到我家来,我的尊严要受损失。    
    假设有个外国人来看我,他必须从单元门进来,爬上六层,才能到达我家的门口。单元门旁边就是垃圾道的出口,那里总有大堆的垃圾流在外面,有鱼头鸭头鸡肠子在内,很招苍蝇,看起来相当吓人。此人看过了这种景色之后,爬上一至六层的楼梯,呼吸着富含尘土的空气,看到满地的葱皮、鸡蛋壳,还有墙上淋漓的污渍。我希望他有鼻炎,闻不见味儿。我没有鼻炎,每回爬楼梯时我都闭着气。上大学时,我肺活量有五千毫升,现在大概有八千。当然,这是在白天。要是黑夜他根本就上不来,因为楼道里没灯,他会撞进自行车堆里,摔断他的腿。夜里我上楼时,手里总拿个棍儿,探着往上爬。他还不知扶手不能摸,摸了就是一手灰。才搬来时我摸过一把,那手印子现在还印在那里,    
    是没有当初新鲜。就这样到了我的门外,此时他对我肯定有了一种不好的看法。坦白地说,我在美国留学时,见到哪个美国同学住在这样的房子里,肯定也会看不起他。    
    要是个中国人来看我,看到的景象也是一样。大家都是人,谁也不喜欢肮脏,所以对这种环境的反感也是一样的。但他进了我家的门,就会把路上看到的一切都忘掉。他对我这么好,除了同胞情谊之外,还因为他知道楼道里这么脏不能怪我;所以我敢把他请到家里来。    
    因为本文想要谈尊严问题,就此切人正题。所谓尊严(dignity),是指某人受到尊敬,同时也是个人的价值所在。笔者曾在国外居住四年,知道洋鬼子怎样想问题:一个人住在某处,对周围的一切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假如邻居把门前和阳台弄得不像话,你可以径直打电话说他,他要是个体面人就不会不理。反过来,假如你把门前弄得不像话,他也会径直打电话来说你,你也不能不理。因此,一个地方住了一些体面人,就不会又脏又乱。居住的环境就这样和个人尊严联系在一起。假如我像那些洋人想象的那样,既有权利,又有义务,本人还是个知识分子,还把楼房住成了这样,那我又算个什么人呢。这就是我不敢让洋人上家里来的原因。    
    但你若是中国人,就会知道:我有权利把自己的阳台弄成任何一种模样,别人不会来管,别人把家门外弄成任何一种样子,我也没有办法。当然,我觉得楼道太脏,也可以到居委会反映一下,但说了也没有用。顺便说说,我们交了卫生费,但楼梯总没有人扫。我扫过楼道,从六楼扫到了一楼,只是第二天早上出来一看,又被弄得很脏;看来一天要扫三遍才行。所以我也不扫了。我现在下定了一种决心:一过了退休年龄,就什么都不干,天天打扫楼道;现在则不成,没有工夫。总而言之,对这件事我现在是没有办法了。把话说白了,就是这样的:在我家里,我是个人物。出了家门,既没有权利,又没有义务,根本就不是什么人物,说话没有人理,干事情没人响应,而且我自己也不想这样。这不是在说外国人的好话,也不是给自己推卸责任,而是在说自己为什么要搞两面派。    
    中国这地方有一种特别之处,那就是人只在家里(现在还要加上在单位里)负责任,出了门就没有了责任感(罗素和费孝通对此都有过论述,谁有兴趣可以去查阅)。大家所到之处,既无权利,也无义务;所有的公利公德,全靠政府去管,但政府不可能处处管到,所以到处乱糟糟。一个人在单位是老张或老李,回了家是爸爸或妈妈,在这两处都要顾及体面和自己的价值,这是很好的。但在家门外和单位门外就什么都不是,被称作“那男的”或是“那女的”,一点尊严也没有,这就很糟糕。我总觉得,大多数人在受到重视之后,行为就会好。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2期《辽宁青年》杂志。
《王小波全集》 第二卷饮食卫生与尊严
    每天早上,北京街头就会出现一些早点摊。有一天我起早了,走着走着感到有点饿,想到摊上吃一点。吃之前先绕到摊后看了一眼,看到一桶洗碗水,里面还泡着碗。坦白地说,与一桶泔水相似。我当时就下定决心,再不到小摊上吃饭。当然,我理解那些吃这种早点的人,因为我也当过工人。下了夜班,胃里难受,嘴里还有点血腥味,不吃点热东西实在没法睡;这么早又找不到别的地方吃饭,只好到摊上去吃。我不理解的是那些卖早点的人。既然人家到你这里吃东西,你为什么不弄干净一点?    
    我认识一个人,是从安徽出来打工的。学了点手艺,在个体餐馆里当厨师。后来得了肝炎,老板怕他传染顾客,把他辞掉了,他就自制熟肉到街上去卖。我觉得这很不好,有传染病的人不能卖熟食。你要问他为什么这么干,他就说:要赚钱。大家想想看,人怎么能这样待人呢。只有无赖才这样看问题。我实在为他们害羞,觉得他们抛弃了人的尊严。当然,这里说到的不是那些饮食者的个人尊严,而是卖饮食者的尊严;准确地说,是指从外地到北京练摊的人——其中有好的,但也有些人实在不讲卫生。要是在他本乡本土,他决不会这么干。这就是说,他们做人方面有了问题。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是这样的:你穿着衣服在街上一走,别人都把你当人来看待。所以,在你做东西给别人吃时,该把别人当人来看待。有一种动物多脏的东西都吃,但那是猪啊。你我是同类,难道大家都是猪?我一直这么看待这个问题,最近发生了一点变化,是因为遇上这么一回事:有一天,我出门去帮朋友搬家。出去时穿得比较破,因为要做粗活;回来时头上有些土,衣服上有点污渍,抬了一天冰箱,累得手脚有点笨;至于脸色,天生就黑。总而言之,像个“外地来京人员”——顺便说一句,现在“人员”这个字眼就带有贬义,计有:无业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卖淫嫖娼人员等等说法——就这个样子乘车回来,从售票员到乘客,对我都不大客气,看我的眼神都不对。我因此有点憋气,走到离家不远,一不小心碰到了一个人。还没等把道歉的话说出口,对方已经吼道:没带眼睛吗?底下还有些话,实在不雅,不便在此陈述。我连话都不敢说,赶紧溜走了。假如我说,我因此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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