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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空尘月光-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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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不跟你瞎扯了,今晚去干什么?我可是真的想你了,想见你!”温蓝说。

  “想见我了,真好!我也很想见你了!本来我也想打电话给你了,可事情有点多,没来得及打。不过我向你认错,现在的世道,一起都是假的,工作是做不完的,不能因为工作而冷落了我们的爱情,今晚我一定陪你。我听说今晚的电影放《红高梁》。不如我们约约文元恒和陆云晗,我们一起去看电影。你打电话给陆云晗,我打电话给文元恒,好吗?”晴江说。

  “好的,我下午打电话约他们,你中午来我们家吃饭吗?”温蓝说。

  “不来。”晴江回答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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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温蓝问。

  “我怕你妈不喜欢我,我可是一个最怕见长辈的人,你又不是不知道。”晴江回答说。

  “不会的,你以前不是很好吗?我妈还是很喜欢你的,她不是还给你介绍过女朋友的吗?”温蓝问他说。

  “那是两会事,现在我们的关系不同了,再没和她说清楚以前,说不清她会怎么想,我还是不想来。”晴江说。

  “那好吧!随你,你中午好好休息,别到处乱跑,我晚上吃完饭来你哪儿。”温蓝说。

  “好的,你挂电话吧!”晴江客气地说。

  “嗯!你挂,我才不挂呢!”温蓝又客气地说。

  “还是你挂好了。”温蓝说。

  “那我可挂了,你可别生气。”说着晴江就挂了电话。

  到了晚上,晴江到行署食堂吃完饭,就拿起毛笔练起了书法,他想一边练书法一边等温蓝她们。人们常说练书法是修身养性,可他的急躁还是没有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在他看来人的性格应该是上天定七分,人修三分。

  他练的是楷书的柳体,楷书最难练的就是笔锋,要真正达到它的境界可是很难,晴江最怕写的就是楷书的点,这点要说圆又不圆,要说方又不方,要写好它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行的。这时,他真的羡慕起那些书法家来,曾记得郑云说过王羲之就练他的“之”字就写了几大缸墨,他的之字才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从这事例里他懂得了一个人要做一件事想达到很高的境界,可得付出很多很多。他可不像一个人如果只是爱好,抱着一种平常的心态,不去追求至真至极,就只能像你的心态一样达到平常,付出的不多,得到的就少。世上间的人也许就这样,谁也说不清一个人有多少意志,这意志你又能坚持多久,年轻时每个人都会有激|情,激|情是你生活的大部分,年轻时人们靠激|情活着,可成熟了得靠意志活着,要想有所为,就得靠意志,一种不灭的意志,才能达到至高的境界。

  他正在专心致志练书法的时候,有人来敲门,打开门一看,是温蓝来了。她进门就问:“你在干什么?”

  “我在写字,陆云晗她们怎么没来?”他不敢在她面前说是练书法,因为温蓝的书法还是很不错。

  “你不会是有病吧?也不看看现在几点?”

  晴江一看手表,只有六点多一点。他说:“我忘了是几点了。”

  “想不到你还这么专心?我还以为你除了追女孩子会用心以外,做什么事情都没有意志呢?再说这字有什么好写的,每个人一开始读书就是写字,写了这么十多年,你还没写够?”温蓝讥笑说。

  “我不是觉得我的字写得不好吗!万一将来成了名人或伟人,要我提字,我怎么好意思提。所以,现在先练练。”

  “志向到是不错,就怕是到老的时候,望着夕阳西下叹气,达不到你的愿望,一生怀才不遇。”

  “人可以想想将来,但并不能预知将来,想想又不犯法,更何况我们这个年龄就是幻想的年龄,没有幻想哪有现实,你不会不知道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可是想出来的,在常人的眼里两条直线是平行的,可在无限延长时,他却认为会相交。就像我们的爱情原来是平行的,可在今天就相交了。以前,我敢想吗?不敢!可后来不敢也不行,我就只有放开的想,终于把你想到了我的心里,我相信想总比不想好。”
第十六章 电影《红高梁》(2)
说着晴江就放下笔,抱住了她,抚摸着她的脸和她的腰身,以及臀部,他的抚摸很温柔,很轻缓,这是一双柔情男人的手,有着许多的柔情。他把她搂得很紧,仿佛让自己和她一起融化,融化在这没有理性的世界里。他们都有些激动,他想把他那柔情的手伸进她神秘的身体里,去触摸她那些实质的存在,可她把他的手轻轻的推开了。

  然后说:“你别这样,陆云晗和文元恒他们很快就会来,让他们看到会很难为情。”

  晴江看到了她的娇羞,她的娇羞里有着诱惑,她让他难于释怀,他真希望就这样拥抱着她一直到天长地久,世界毁灭。这时你就像站在情感的巅峰看着你们的爱情,眺望着他的未来,欣赏着他的美好。可现实就是这样,会让你觉醒,有时是人的理智让你觉醒,有时是现实让你觉醒。

  这人就是不能提,一提他们就会有感应,不知是说的人感应了提,还是被提的人接到感应,反正他们片刻就会来。晴江和温蓝刚分开,文无恒就来敲门了。不久,陆云晗也来了。

  陆云晗进门就问:“你们来了好久了吗?让你们久等了。”

  “没有,我们也是刚来不久。”温蓝说。

  “你肯定来了好久了,因为你早想见我们亲爱的晴江了?说不定你们早把该做的事做了。”文元恒开玩笑说。

  “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温蓝问。

  “这还用我说,你又不是不知道。”

  “当然知道,只要是我心爱的人,确切的说就是他—方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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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指着他说:”因为我太爱他,我什么都可以为他做。因为我首先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其次我还是一个爱情至上的人,没有爱情我不能活,爱情就像我生命中的吗啡,让我兴奋,维系着我的生命。你满意了吧!”温蓝说。

  在他们开玩笑的时候,晴江什么话也没说,一边听着温蓝的爱情至上说,一边打量着陆云晗。他看到她穿一件白色的T恤,外套一件红色的夸肩鸡心毛衣,下身穿一条纯黑的长裤,鼻梁很高,眼睛很大,带一副眼镜,眼镜的大小和她的脸形很相配,她长有一张细小的樱桃小嘴,她那粉红而圆润的脸,像一个刚好已经成熟的苹果,脆而嫩。她的脸就像他在天庭里见过的苹果,圆圆的。她的个子大约有米左右,身材很苗条,腰身很细,她确实很美丽。但如果你见到她,千万不要赞美她的美丽,因为你不能赞美,你一赞美就会适得其反,她是一个看穿了赞美的人,在她看来,语言对于表现一个真正美丽的人实在是太苍白了。她还有一个不成文的道理,那就是她认为任何男人对她的赞美都是虚假的,不真实的,她喜欢的是人与人的共同的兴趣,和她认为的有她值得欣赏的素质,这样的人她才喜欢。如果你非要赞美,要么她就是不屑一顾,要么她就会把你当作一个素质低下的人,得到的是如暴雨般的打击,假如你不是一个很有素质的人,你就会受到她的讥讽,迎来灰溜溜的下场。

  接着陆云晗说:“不要说是文元恒满意了,就是我也非常满意了,这叫<;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那个男人听到这段爱情晢言都会觉得高兴死了,甚至可能会为此发疯,你说是吗?小方!”

  “是啊!我太高兴了,要疯了,如果我那天进了疯人院,一定得的是桃花疯,你们可要来看我。”说着晴江装出疯颠颠的样子。

  “当然会来看你,只是不用我们,自然会有人天天陪着你,直到地老天荒,因为你值得有的人这样。”陆云晗看着温蓝说。

  “好了,别说了,我们走吧!时间快到了。”温蓝说。

  他们四人就一起去电影院看电影。到了电影院,晴江和文元恒坐在两边,两个女孩子坐在中间。看电影的人很多,这时的年代,看电影是很多年轻人约会和打发时间的地方,人们在电影里认识事物,感知艺术给他们带来的快乐。艺术本来就是一种超现实的东西,任何的美都只能来源于艺术的加工,电影就是其中之一。

  晴江他们坐定,电影就开始了,温蓝坐在晴江的旁边,他们的手握在一起,温蓝的手很温暖,晴江觉得自己就像握着一个暖瓶。可在夏天的时候,她的手又是冰凉的。她的身体好像懂得晴江的需要,因为晴江无论是在那个季节他的手和身体都是凉的,他需要她的这种调节,也许这就是上帝赐予的缘的最好结合。就连这身体和手的温度上帝都想到了,说明上帝还是很细心,并不是像中国古老的传说《开天辟地》里说的,只是用泥捏成了人,只考虑到他们的生存,没有考虑他们的缘和情感。

  《红高梁》的场景拍摄得很美,数不清的高粱,说不尽的人情,还有那些原始和人性的朴素,这些都让他在多年以后仍记忆犹新。这时的晴江最喜欢张艺谋和谢晋导演的电影,它真正体现了电影的至高境界,尤其他最喜欢张艺谋拍摄的反映中国古老现实的电影,从那里可以让他认识张艺谋电影的超现实主义,了解中国的贫穷与落后,愚昧与贫乏,以及中国的文明与进步的足迹,他们都是中国电影走向世界的希望。

  电影大约放了两个多小时,他们看的是八点半的电影,十点四十分电影才结束,因为时间不是太早,他们就准备回家了。

  临别的时候,文元恒说:“明天是周末,不如我们明天去哪儿玩玩?”

  “好啊!我想我们去青龙山玩,你们同意吗?”晴江征求温蓝和陆云晗的意见说。

  “我怕爬不动山。”温蓝说。

  “爬不动怕什么!有人会背你。”陆云晗说。

  “既然你们要去,那就去吧!”说完温蓝就和晴江回家了,而文元恒就送陆云晗回去。

  在回家的路上,温蓝对晴江说:“你看能不能撮合撮合文元恒和陆云晗他们一下,让他们也像我们一样成一对。”

  “你这主义倒是好,只是他们有没有这个缘也说不清。我觉得陆云晗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从她的性格来看,她一般不容易看上一个人,我觉得我们尽量为他们创造一些机会,看看再说,一切只能顺其自然。”晴江说。

  “你说的有道理,作为朋友我们也只能这样。”温蓝说。“好了,你也快到家了,我回去了。”晴江说。

  “不行,你还没有完成任务,你不能走。”

  “还有什么事?”晴江问。

  “你还没亲我呢!”温蓝说。

  晴江就亲了亲她的脸和额头。
第十七章 爬青龙山(1)
晴江是个喜欢睡懒觉的人,第二天一觉就睡到了十点半,他在床上又偷了一会懒才起床,起来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多钟,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喜欢晚睡晚起,这本来是不符合养身之道的,可他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习惯,有时累了或者生病了,他可以一次睡二十四小时,除了吃饭一直在睡,病了的时候也不用吃药,只要睡够了自然就会好。晚上的时候是他最兴奋的时候,这时他的思维很活跃,他的大脑会一直处于兴奋状态。但一旦睡着了就很难醒,曾记得有一次因睡得太晚,单位的同事约好第二天早上去钓鱼,他住在一楼,任凭同事们怎么喊,就是不会醒,后来他们又用鱼杆从窗户里去捅也没醒,等到他醒来的时候,同事们早已在鱼塘边钓了很久的鱼了,他还责怪同事们为何不叫他。人的生活习惯晴江认为也是由人的说不清的东西控制的,他很小的时候就是这个习惯,没有刻意地去形成。

  他才起来,韦悟宏就来叫他一起去食堂吃饭了,这时文元恒也来了。因为头天晚上,他就叫文元恒一起去行署食堂吃饭,吃完饭就等温蓝她们来,所以他就来了。吃饭对于晴江来说,只是一件不得不应付的事情,他吃饭很快,老韦最不习惯他的快,他也不习惯老韦慢腾腾地样子,就对他说:“你快点好不好?”

  “你一天就催我吃快点,你又不忙于去脱生?要那么快干什么?怎么教也教不会。小方,你知道吗?我现在最大的享受就是吃饭了,你要把吃饭当作品人生,难怪你就是不会胖。”老韦说这话的时候,有些不高兴,他经常把晴江当作自己的小弟弟,有时他就喜欢这样教训他。

  晴江也没说什么,只是笑笑,他想也许他说的也对,人生就是要像吃饭一样的去品,品它的酸甜苦辣,品它的美味,品你在真正需要饭时的饥饿与寒冷。可他并不能找到老韦说的这种快感,他只知道人饿了要吃,这是一种本能需要,他有时真的怀疑自己是不是身体那儿不正常,可每次单位体检都是好好的。

  这时他突然想起来,其实人与人是不同的,在生存的需要上有的人是最原始的人,就像他一样,不需要很多的脂肪和蛋白质,就能维系正常的生命,他更多的需要是一种精神的慰藉,属精神享受型的人;而有的人是已经进化了,就像老韦,他们不仅要物质还需要精神,所以他们的生存条件比晴江要高。因为他们已经学会了享受,属物质享受型的人。

  吃完饭走在路上,老韦说:“今天星期天,天气又好,你们不去哪里玩玩?”文元恒说:“我们约了几个朋友,要去爬青龙山,你去吗?”“有女的吗?”老韦问。“有啊!”文元恒说。

  “有,我就不去了,还是你们年轻人去吧!这样会更开心一些,免得给你们带来不便。”说完他们就分首了,老韦就回去了。



  他和文元恒就在家里等温蓝她们,过了不久温蓝她们就来了。接着他们四个人就出发了,他们每人骑一辆自行车,本来按文元恒和陆云晗他们的意思,是想让晴江带着温蓝,毕竟他们是一对情侣,这样显得亲切些,晴江也想带她,可是温蓝不让他带,因为她觉得晴江太瘦弱了,且路程又有些远,约有十公里,她怕他太累,她的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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