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好月圆人长久-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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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车的时候,慕云忍不住又叮嘱小豪要听话,晚上如果她回来的晚,就去隔壁王奶奶家吃晚饭,然后自己回家,早点睡觉,记住出入都要锁好门,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其实这些都是老生常谈,她觉得自己唠叨得好像要提前进入老年期了,但是不说又不放心,直到幼儿园的车来了,把小豪交到来接的老师手上,她还停在原地反省了一下,有没有遗漏什么。
接着,她挤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公车去公司,打卡的时候前台的女孩冲她直乐。她知道每天这时,距离赵宏博进公司还有二十来分钟的时间,赶紧跑步到办公室里,从包里掏出睫毛膏和唇膏,唰唰的涂上,又去洗手间,沾点水把早晨来不及梳理的长卷发弄得看起来不那么凌乱。剩下的十来分钟里,她还来得及烧一壶开水,给赵宏博冲一杯咖啡,然后把今天公司里上下人等刚刚交上来的一天工作计划表整理好。八点半钟,赵宏博十数年如一日的出现在办公室门口。
其实他们公司规模不是很大,最近天气刚刚转暖,去年开发的楼盘还没有恢复施工,加上过完年也没有多久,今年市里的土地开发政策和预备开发的地块也还没有确定,所以其实大家都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做。但是赵宏博和所有私企的老板一样,最不喜欢知道他的员工无事可做,所以,坚决要求所有人书写当日的工作计划,早晨向他汇报。不过慕云翻了翻手里收上的当日工作计划,发现营销策划部所有人填的还都是和广告公司讨论楼盘广告如何设计定位;工程管理部的全员都是照例写着去工地现场查看楼盘的实际情况;财务部写的是去银行对账;至于行政中心,虽然名头很大,但是只有她和前台接待还有公关部的几个人以及几个司机,他们平时就是围着赵宏博转圈的,自己无处可去,只能写到岗,等候任务。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天在慈善晚宴上饱受惊吓,赵宏博今天看起来无精打采的,就潦草的看了眼所有人的工作计划,之后就对着电脑发起呆,甚至没有察觉,这几个部门的人从上周开始,每天的工作就是这些,慕云自然也乐得不提醒他,图个耳根清净。
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胃又开始针扎一样的抽痛,这已经是好些年的老毛病了,她不怕熬夜就怕起早,所以总是吃不上早饭。那时候,凤翔鸣就对她的这个恶劣生活习惯表现得非常痛恨,可是……为什么要想起他呢,她已经很久都不会想起他了,一定是昨天晚上受到了刺激。慕云微微蹙眉,叹了口气,这几年因为有了小豪,她早饭起码也能喝袋牛奶了,可是估计一袋牛奶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不足以饱腹,所以她的胃病一直没什么好转的迹象。幸好,刚刚烧的开水还有大半壶,她把抽屉里放着的胃乐新抽出一包冲了,一口热热的喝下去,又翻了翻,昨天中午剩下的半包饼干还在,反正没事,就咔咔的嚼了。
整个上午过半的时候,赵宏博都留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没有出来,这样的清闲是很难得的,慕云挂上了MSN,几秒钟后,刘媛畅的头像晃来晃去。慕云顺手点了,对话框里立刻蹦出了一张呲着金牙的大笑脸。
“金牙留下,人就算了。”慕云开了句玩笑,刘媛畅是她高中时的同学,两个人考了同一所大学一起到了这个城市,本来高中的时候不算熟悉,但是这些年,独在异乡为异客,让她们渐渐了解彼此,然后发现虽然两个人的性格南辕北辙,但是也能求大同存小异,于是就这么成了朋友。
“最近好吗,前几天想去找你来着,结果死领导又安排我出差。”刘媛畅打道,“晚上有空没?”
“今天晚上?今天有点累,改天行不?”慕云想了想,赵宏博一般不会安排他们加班,因为加班要付加班费,加班时间太长还要管晚饭和晚上回家的打车费,他就是这样一个既善解人意又一毛不拔的人。但是,今天她真的想早点回家,她的心还是很乱,现在什么都不想去想,什么人都不想见,什么地方都不想去,就想在家里呆着。
“好几年没听你说过自己累了,还以为你是铁打的,怎么了,是不是感冒了?”刘媛畅嫌打字太慢,直接就把电话拨了进来,听慕云说不是之后又说,“我听你的声音也觉得你没感冒发烧,怎么的,小豪惹你了?不能呀,你那儿子乖巧得像十来岁的大孩子。”
“别瞎猜了,我就是昨天跟老板参加了一个活动,回家晚点,累了。”慕云避重就轻,“改天吧,改天我请你吃饭,到我家去,想吃什么给你做什么还不行?”
“得了,改天的事改天再说,我这次出差去南方,给小豪带回来点新鲜水果,你不出来也行,我给你送去。”刘媛畅飞快的下了结论,把电话一挂。
下班之前,慕云先打电话给隔壁的邻居王奶奶,说会正常下班,自己给小豪做饭。然后又打电话回家,小豪正在做幼儿园老师布置的作业,听说晚上她要给他做好吃的时,电话里,都能听到孩子咯咯的笑声。她的心又是微酸,回家时特意提早一站下车,去了离家最近的农贸市场,这会市场正是人最多的时候,但是因为离天黑关门没有多久了,且被挑拣了一天的蔬菜也多少失了水分和漂亮的卖相,所以菜价相对来说,是最低的时候。
买了一小块里脊肉,一捆香菜、几只肉厚的大青椒,几条黄瓜,一点羊肉,一块冬瓜,又零零总总的买了些蔬菜,最后又买了半只果木烤鸭,沉甸甸的两袋子,拎回家去的时候,刘媛畅已经到了,正趴在地上和小豪玩在一处。
门口的地上也散落着两只大塑料口袋,装得满满的,有青红相间的芒果,还有菠萝,香蕉、火龙果、木瓜之类的水果,果香宜人。“怎么又这么破费。”慕云有些不好意思,这几年,刘媛畅帮她太多了。
“又不是给你买得,都是给我们小豪的,是不是,小豪?”刘媛畅正教小豪玩她新买来的遥控跑车,这会头也不抬的说,“你回来就好了,我们都要饿死了,快开饭是正格的。”
把冬瓜羊肉切好放在砂锅里,这边又片烤鸭,肉留下沾了甜面酱卷饼,骨架切成小块油炸,撒了把椒盐,然后是切菜炒菜,一顿饭忙活下来,窗外早就是一片夜色浓重。
小豪的作息很有规律,虽然遥控车让他爱不释手,但是八点钟一过,还是乖乖的洗脸刷牙换好小睡衣,抱着小狗上床睡觉,慕云住的是一间一室一厅的房子,框架结构,卧室和客厅平时无遮无拦一目了然,这会因为刘媛畅还在,她就去把两者之间平时卷起来的花布帘子放下挡好,又去阳台找了两罐啤酒,两个人肩并肩挤在沙发上,喝啤酒,啃鸭骨架。
“慕云,你想过将来吗?”屋子里这会惟一的亮光就是小豪床头附近的小夜灯,隔着布帘子,透出很微弱的光亮,喝了几口啤酒之后,刘媛畅轻声问。
“怎么忽然问这个?”慕云觉得今天刘媛畅似乎比她更心不在焉,虽然和小豪玩得很疯,但是吃饭的时候却全无胃口,这会又猛喝啤酒,“你怎么了?”
“也没怎么,就是忽然觉得,将来这个东西真是挺飘渺的,现在是这样的,下一秒钟,谁也不知道会怎么样。”刘媛畅叹了口气,“有时候觉得,这人生真是没劲透了。”
“你以前不是这么悲观的,到底出什么事了?”慕云满眼疑惑,看着好朋友的一脸颓然,忍不住追问。
“我和李东分手了。”刘媛畅并不想隐瞒,她今天来,本来就是想来倾诉的,她和李东大学毕业就在一起,这几年风风雨雨一起经历过很错挫折,感觉上好像已经密不可分,可是到了分手的时候,才发现心里空空的一片。这次出差,她一个人呆在酒店里反复想过,当初为什么要和李东在一起?结果,她居然发现,她忘记了,是因为爱他吗?可她爱他吗?她居然不知道了。
慕云一愣,忍不住又侧头看了看刘媛畅,她看起来很平静,除了眉眼中有些落寞之外,倒没有伤悲。她素来明白,感情这种事是如人饮水的,不过李东确实是个质朴的好人,她一直以为,他们能有个好结果,没想到……这时也只能说,“怎么这么突然,他其实是个不错的人。”
“是不错。”刘媛畅点头,也表示赞同,然后自嘲般的笑了笑,才说,“分手之前有一天,他说他想结婚了,那天我忽然很害怕,看着他,觉得他很陌生,看着甚至让人很厌烦,我不能想像嫁给他,每天早晨醒过来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他,然后叼着牙刷看他上厕所,再然后每天晚上又要和他睡在一张床上的日子是什么样的。又想,这样的日子要过几十年,忽然就觉得不能容忍,一天也受不了。然后我才发现,周围人都说好的,都说适合结婚的人,其实未必是适合我的,既然这样,何必彼此浪费时间。”停了会她忽然说,“假使时间能够倒流,一切可以重来,我想,我一定不会因为需要一个结婚对象,就那么盲目的找一个人,后悔的滋味可真难受,觉得自己白白浪费了年轻的时光。慕云,你呢,假使时间能够回去,你会生下小豪吗?”
慕云没想到,话题忽然就转换到了自己身上,看着刘媛畅的眼光来不及收回,她也看着她,显然在等一个答案。假如时间重新回到五年多之前,她会怎么选择呢?还是会向当初那样,宁可让父母失望,宁可一个人挣扎求存,也要生下小豪吗?她忽然发现,自己居然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这几年最苦最累几乎觉得活不下去的时候,她抱着小豪哭过,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念过那个名字,甚至在梦里一次一次的梦到过重逢时的场景。她不知道人一辈子要流多少眼泪,也不记得自己多少次哭醒。但是无论是怎么样艰难或是心如刀割,她都从来没有想过,如果没有小豪会怎么样。“我没想过,小豪是我的宝贝,没有他,我不知道这些日子要怎么过,如果有你说的假使,我还会要他,不过可能会更仔细的照顾他,让他变得比现在坚强些吧。”
“呵呵……”刘媛畅低低的笑出来,视线垂下,摇着脑袋,半晌才说,“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话说回来,我认识这么多人,都没见过你这么倔强的,认准一条道就跑到黑,撞了南墙也不回头。”说着这些的时候,刘媛畅的眼圈忽然红了,她觉得自己是喝醉了,如果不是醉了,怎么会想起那个人,说这样的话,但是她说了,所以她是醉了,她说,“慕云,你不知道,我特别羡慕你,我总说你撞了南墙也不回头,其实我说这话的时候,心里总想的是,其实南墙也不是什么人想撞就能撞上的,一个人,可能只有年轻那会,才能有这个勇气,为了爱一个人,不顾一切,像飞蛾扑火一样,明知道结果还义无反顾。咱们都年轻过,但是我不如你有勇气,所以现在哪怕你不能和他在一起,但最起码也有一段美好的回忆,还有一个这么大了的儿子,那是他的血脉,是你们生命的融合,从这个角度看,这个人,你本质上还是得到了,真的,慕云,我特羡慕你。”
羡慕她吗?慕云愣了一会,她没想到刘媛畅会羡慕她,反而,她是一直很羡慕刘媛畅的,她们进同一所大学同一个专业,现在刘媛畅已经是一家外资企业的部门负责人,独当一面的女强人,有车有房。而她不过是个小秘书,在一家本地不起眼的小公司里勉强糊口,她甚至常常想,如果她像刘媛畅一样能干,凤翔鸣会不会能多少喜欢她一点?不过这个假设她永远得不到答案了,过去她是觉得有生之年,她再也见不到凤翔鸣了,而如今,就在昨天,她偏偏又见到了他,只是那短短的一段时间,让她又一次看清楚了他们之间的差距。云泥之别,大约就是他们之间最好的形容词了,他走得太远了,她以前追不上以后再也不可能追上,所以,答案是什么都不重要了,真的。
第三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一)
那天,喝醉了的刘媛畅自然没法开车回家,慕云只能收留了这个酒鬼,幸好刘媛畅酒品不错,安静的睡在床上,就再没出过声。
和每天睡前一样,慕云给小豪掖了又掖被角,这孩子今天大约是玩疯了,晚上睡得也不似平时安稳,她刚起身想去睡,就看见小豪一只小脚丫大喇喇的伸了出来,接着,那细嫩的胳膊也不安分的从被子里挣脱出来,再后来,被子干脆被他踢到一边去了。
这个睡姿,让慕云一阵恍惚,她记得,六年前的一个晚上,她也曾这么坐在床边,看着一个人不耐烦的在睡梦中把被子踢到一边。
那是她第一次在夜里替凤翔鸣盖被子,也是最后一次。
其实她说不大清楚,她和凤翔鸣是怎么开始的,只记得,认识凤翔鸣的那一年,她只有十八岁大,还只是个单纯的,有些虚荣,有些追求也有点野心的大孩子,盼望着有一天能在茫茫人海中偶然遇到一个白马王子,然后遭遇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总之,和大学里大多数的女孩并没有两样。
她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在临上大学之前,家里的亲属就叮嘱过她,在大学里一定要积极参加学生会什么的活动,最好在班级里有个一官半职,这样毕业后比较容易找工作。而她的高考成绩很好,在班级里绝对数一数二,加上中学就一直担任团支书的职务,所以开学之后,她就信心满满的参与到团支书的竞争中。
一开头一切都是好好的,她努力为班级为同学服务,参加军训的时候脚上磨起一圈水泡也不叫苦不叫累,但是军训结束后,导员公布班委会的人选时,她却落选了。那天她自己蹲在操场的一角哭了很久,总想不明白自己到底有什么地方不如别人。
这个问题困扰了她整整几个月,直到大一那年的圣诞节,她无意中看到班长拿了个什么东西去找系主任,从系主任办公室出来的时候两手空空,继而又看到团支书在学校西门口上了一台非常气派的奔驰车,才隐约把几个月以来听到流言蜚语串到了一起。
那些流言蜚语,有些来自于寝室卧谈,有些源自于食堂吃饭时隔壁桌的窃窃私语,总之,总结起来就是,系主任爱财,而他们班的班干部乃至其他年级其他班级的班干部,都是靠孔方兄铺的路子。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