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了翅膀的梦-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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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认为老鼠是肮脏的代名词,是恶心的象征。
结果我吓得“花容失色”,迅速后退跳上破沙发,随手抓了个空纸盒,颤颤巍巍地做着正当防卫。
闻讯赶来的你,竟然十分大胆地捧起那个西瓜,很勇敢地把它拎出来,给它擦干净身上的毛,然后很和善地放它走了。
原来偶尔,美女也会救救英雄。
女孩子不是都会害怕老鼠蟑螂一类的吗?为什么你不怕?
你不怕脏吗?不怕它携带病菌?
结果你说,住在这栋很简陋的居民楼,常常有一两个不速之客来访,向来并不意外,更何况这一只还跟你是熟人。
熟人……
于是后来,真的常看到这个老鼠来串门。
天知道,它的棕色皮毛该有多恶心。
每次它来做客,你都会很客气地拿出一点东西招待。
而我,只能可悲地以冰箱门作掩护,或无奈地缩在墙角,等着“客人”快快吃饱,然后大腹便便乘兴而归。
而且,你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个半径三厘米的玩具小碗,每次它过来,你都会把刚泡好的泡面挑几根把小碗盛得满满的,还会倒上一点汤料(话说你果真是泡面女王)。
你常常摸着它的毛说,生活在这里大家都是穷人,一样吃了上顿没下顿,能周济就尽量周济,何不互相照顾点呢?(靠,一只老鼠还要周济,你看它被你喂得,肚子都带着
游泳圈了,哪里是穷人。)
不过好景不长,恶人终有恶人磨,善恶到头终有报……
总之,这只从来不把我放在眼里的小老鼠还是死了。
据说死得很窝囊也很狼狈,在隔壁王先生家的冰箱偷吃,不想冰箱门被关抿,王先生一家外出旅游。
等他们回来,冰箱里已经多了一只鼠肉冰棍。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全体楼层人员竟然为它举办了一个小而隆重的葬礼,王家的小女儿更是痛哭失声,王先生王太太则是十分虔诚地做着超度祷告……
很可惜,那天你为了交稿没来,后来晚上,你居然跑到王太太家看了十多遍葬礼录像……
真是有没有搞错,一个老鼠的死弄得像市长去世那么严重,全体人员竟然还真的悲悲切切的……
难道我就真的这么与你们格格不入?
还是,真正没有神经病的,只有我一个?
本以为我的灾难就此结束,没想到隔了不到三天你又领回一只小白鼠。
你说,你的一个朋友要去外地发展,可惜不能把它带走。
于是你自告奋勇地接下了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并且你的此种白痴举动还遭遇了全体楼层人员的热烈欢迎。
提醒一下,我是绝对要除外的。
当晚我大骂着你的品质恶劣,人性恶毒,明知道我怕鼠还故意带它回家,我强烈要求建议你把它立刻转移给其他爱鼠同胞,我拒绝与此危险生物共处一室,如你不从,我必将趁你不在之际把它杀了煲汤。
而你只是淡淡的一句——“你敢吗?”
然后就优哉游哉地拎着老鼠笼子回了房。
你说,你对我严正声明,郑重警告,你本属好意收留此鼠,鉴于我对可爱老鼠的过度排斥行为,你一定要在接下来的日子速度培养出我和老鼠之间的默契……
另:如果此鼠不幸遭遇不测,我必将成为最大嫌疑人……
我的娘……
回忆到此结束。
反正从此以后,家庭成员就多了一名。
一只住在可以自由开关笼子,小笼子里还铺着'炫'舒'书'服'网'软床的白鼠。
相处到今日,对这只臭鼠,怕,也倒未必了。
只是这几天,我看到你老是抱着这只臭鼠来回转悠,嘴里还嘀咕着是不是该给它配种了。
看来你的腹黑程序又启动了……
Dear god!
06。赴宴门
更新时间:2010…2…11 9:47:00
字数:2899
中国人的大锅饭文化是几千年留下来的美好传统,时至今日,大家仍是习惯在同一个杯盘锅盏里享用美食。
例如在酒店。
大陆老板和港台以及国外的老板最大的区别是,再有钱,也还是习惯在圆桌旋转的餐桌上请一大堆子人,热热闹闹围着美食斗酒。
并且还要带上我们这些喽喽。
两位大头一起去西餐厅吃个五分熟或七分熟的牛排,一人一杯红酒,不好吗?
公平公正,吃的都一样多。
可如果在酒桌上,转来转去的旋转桌,能让你吃个几分饱?能让你吃得多满意?
肚子里酒的分量,一定比菜还要多。
以前还在那个城市的时候,我和小陈就有共识,每次赴宴之前,一定要先吃一点东西垫垫肚子,带一大杯盐水去,喝酒前喝盐水,会缓解一点醉酒状况。
尽管如此,还常常是大醉而归。
现在到了这里,更是变本加厉,老板几乎两三天就带我们去应酬。
似乎是为了夸耀吧,每次到场的老板都要带几个他们的得意助手。
作为多媒体公司,其核心就是我们这些操作系统的程序员,而拥有顶尖的技术人员,就是身为一个老板最大的骄傲。
所以我必然要面对很多宴席,逢场必吹。
和其他的同行同台斗嘴,话里话外拼着各种经验技术,好好的一顿晚饭,常常会变成信息技术最新发展的报告会。
我在同行里是个比较碍眼的肉丁,因为我的理论扎实,追求细节,几乎成了挑错大王,谁谁谁话里有什么漏洞立刻就能被我指出来(话说我本来就是找漏洞的……)。
没多久就连公司同事都开始叫我“张快嘴”(我这辈子能和张嘴俩字儿脱离关系吗?)。
在宴席上要想针对你不喜欢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劝酒。
而我首当其冲地成了酒篓子。
醉酒会发生很多不好的事情。
你可能会说出不该说的大实话,有可能在街头东倒西歪被汽车碾成肉饼,有可能酒精中毒。
为了防止醉酒的发生,我不得不研究一些细致的解决办法。
比如,饮酒后不急着咽下去,借口擦嘴把黄汤全部吐到湿毛巾上。
再比如,自带一个保温杯,借口喝水吐酒。
更好的办法是,另拿一个玻璃杯装上白开水,和装白酒的杯子放在一起,要喝酒的时候,别人未必能看出我拿的是哪个杯子,真假美猴王。
就算知道了,反正大家也不过是逢场作戏的哥们儿,没什么人真的去计较。
然而就算这样,我还是大醉小醉接连不断。
每次醉得头晕脑胀,我都不敢回住处,只能在公司酒气熏天地窝一宿。
然后第二天受到公司全体员工的投诉。
人在酒后,容易做糊涂事。
尤其是跟你在一起。
别往歪了想,我主要是说,如果我一不小心说错了什么话,你可能会用拳头在我身上做人体艺术彩绘,主色调为青色(淤青)和红色(被打出的鼻血),只要这么一想,我有可能产生的生理需求就全部***光……
那天几个同事们坚持把我送回家,一副很仗义的样子说是怕我在公司睡出病来。
其实我知道,他们就是对你好奇。
这个年代男女合租已经不是一件新鲜的事,但还是有不少狼妄图一睹你的芳容,并且验证一下我是否真的交了桃花儿运。
说真的,如果你对于我来说也能算桃花儿运的话,那也是长在厕所旁的桃花树,结出来的都是酸果子(不要打我,谁叫你那么凶悍。看你还不承认,又打我头了!)。
同事们敲了半天门不开,便问我拿钥匙。而我醉得一塌糊涂,身体只顾扭得像水蛇一样打猴拳。
他们摸出了钥匙开了门,首要事情就是把我扔到沙发上脱鞋。
“不脱!”
我狂喝着,一脚把好心人甲踹翻。然后双手就疯子般地舞起来,脚步在石砖地上乱点,发出惊天动地的噪音。
“五粮液的,再来一杯!要,一大杯!!!”
一群人像制服犯人一样死命地拿住我的手脚,还有人不断地催我去厕所吐一次。
动静闹得非常大,一家吵,全楼都别想睡好觉,明天我一定会被投诉。
不久之后,你果然从房间冲出来了,手执马桶栓当凶器,头发还湿淋淋乱糟糟地滴着水。
你张嘴就咆哮:“臭小子你猫尿灌多了还敢回来!”
俨然一副严妻形象。
原来你听到动静,头还没洗好,衬衣被淋得湿哒哒地就出来了。
马桶栓上的水挥洒出去,所有同事都大喝一声然后集体速度向后退去。
家有“仙妻”,可未必是什么好事情。
只有头头临危不惧,依然屹立在最前方,烟头的火一明一灭,看着你的眼缝逐渐向一条线趋势接近……
看看你浑身湿透,白色的衬衣***性很强……
不可否认,你脸上的红潮还未退去,皮肤显得很滑嫩。
女人在洗涤过后的诱惑力可是很大的……
我立刻强撑着起身,一把把你拉过来死死地环住,咧着大嘴假装糊涂地对四周的同事吐词不清地嚷着“这,我老婆,漂亮吧!彪悍不?!”
你当然立即反抗,说时迟那时快,一记猛拳就捶到了我肚子上,我的内脏差点没吐出来。
这一拳打得好,我想吐了,被你和其他几个酒肉朋友架着去了卫生间,嘴巴像喷泉一样地一泻千里……
其实你懂什么诶,我是为了保护你,我是在跟那群满眼放狼光的家伙声明,“朋友妻不可欺”。
哥们儿把我扶上床就走了,你给我削了两个梨,用筷子捣成梨水让我喝了。
“就用两个梨打发我了?至少也有一碗解酒汤吧!”
酒壮怂人胆,我居然敢对你大小声了。
你什么也没说,把喝完的空碗端走,然后给我拉好毛毯,关灯,锁上门。
“干嘛把门给锁上?!!!”我借着酒劲儿又大发雄威
“怕你图谋不轨!”
“我是那样,嗯,龌龊的人吗?!!!”
“你没喝酒我都不放心,更何况现在衣服醉鬼的样子!”
第二天一早起来,还是昏昏沉沉的,虽然昨天已经吐了,可毕竟喝了太多。
身体撑不住,一屁股就坐到沙发上了。
“啊——————”
身体下忽然传来惊天地泣鬼神的嚎叫声。
瞬间我的屁股就被人顶起,然后稀里糊涂地摔扁在地上。
你不知什么时候鬼魅地从沙发上爬起来,恼怒地揉着被我压扁的肚子,身上是被你刚刚掀起的毛毯。
不过你神志似乎还未清醒。
“你怎么睡在这儿了?”
你迷糊糊地挠着头。
“昨天你不是喝醉了吗,我怕你半夜窒息,睡在这儿,如果你有什么挣扎的动静,我好……”
是吗?看你这幅睡相,天上打雷都未必醒吧。
不过还是要谢谢你,米泛。
独在他乡,喝醉了还有个人能守着自己,我心足矣。
如果寂寞能下酒,那爱情便是一场宿醉吧。
你看,我又忍不住对你做不良幻想了,谁让我身边没有个可以顾我的女朋友……
“拿钱来!”
你忽然伸出手摊到我面前。
“废话,两颗梨不要钱,你以为我那么好心白给吗?”
“你,既然那么关心我,何必在意两颗梨?”
“谁关心你?大清早屋里突然出现个死人,换你你乐意吗?”
你说得理直气壮,一点都不像撒谎。
米泛,生活里有你这个爱玩黑色幽默让人欲哭无泪大煞风景的家伙,其实还不错。
至少可以调剂一下无聊。
但是,我宣布,之前对你的赞美统统都收回!
07。关于我们重逢这件事
更新时间:2010…2…12 9:15:00
字数:1750
在言情家的作品中,他们常常会安排男女主角分开一大段或是一小段时间,并且会在书中以男主角或女主角的名义写着,“我有预感,我们一定会再见面”之类的鬼话。
然后就会真的让他们在一两年或三四年之后重逢并顺利地旧情复燃。
当然,不排除中间让他们有那么一次两次在电梯啊马路旁啊等一类地方擦肩回眸几经错过,但最终结局基本还是皆大欢喜的。
完全无视现实。
现实有可能让他们一辈子再也遇不到,现实也有可能让男方或女方遇上生命中的另一个人,现实更有可能在他们分开一年半载之后,体内的多巴胺就干涸了,再见面顶多一句“朋友你好吗”,然后就没什么火花了。
总之,只要是男女主角的设定,不管完美不完美始终让他们情感专一等等,众多痴心配角也必将成为炮灰。
Over all,要多神棍有多神棍。
我身为言情大军中的酸诗人一枚,自然也是神棍一个,但对于我自己的事,我可以直白地说,我绝对没有神棍,对于跟你再次相遇的事情,我的大脑神经细胞没有任何“预感”之类的提示字样。
(虽然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我们的重逢根本不能算是一个巧合,而是一年多前那次“考场被抓”事件引来的无数连锁反应,就像你临走前推倒的多米诺骨牌一样。)
关于重逢这件事,里大多是美感十足,穿纯白色的宽带连衣裙,手提限量版包包,花样男子的最新款西装,以及鳄鱼皮鞋。男主女主之间的对视,都可称上惊鸿一瞥。
至于我跟你。
美感?
这玩意儿存在过吗?
我至今很清楚地记得你穿得像菜市场扫地大妈一样地来迎接我,而我则拖了两个大皮箱,着一身旧衣服,像个疲惫的旅人,其实与你半斤八两。
在陌生的城市这样遇见一个曾经认识的人,必然会感到一些意外。
但还好我不是双鱼座爱幻想的男生,何况我一直坚持六度分隔的说法。
两个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