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爱-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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惮地寻花问柳。现在的女人,一个比一个还要凶猛,却一个比一个笨,以为只要与齐御风上了床就可以踢走大老婆自己上位。
康允儿也是厉害的,对付这些野蝴蝶,从来不费一兵一卒就收拾得干干净净。但,她再厉害,却无法阻止丈夫内心里对初恋情人的理想化及美好化。
我很佩服康允儿对付齐御风初恋情人的手腕,不争不吵不怒不骂,和平理智地分手。吓坏了一干看热闹的齐家长辈及同宗族亲。按康允儿的话便是:“每个男人都有自己的初恋情结,初恋是美好的,也是神圣的,不管我怎么做,都是面目可憎,与其做没有胜算的努力,还不如大方成全他们。”每个人都说她大度,替她惋惜,但只有我知道,她的最终潜台词却是:“你们继续伟大去吧,我在一旁看热闹去,我要让你知道,初恋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不理会齐御风黯然如被抛弃小媳妇的神情,我推门而入。
他拉住我,可怜巴巴地道:“冬儿,我知道你和允儿一向好,你帮我劝劝她,可以吗?”
我望着眼前这个男人,论英挺帅气,他比不上关季云,论斯文阴险,他比不上乔一鸣,论泡妞技术,他比不上段无邪,论冷酷程度,他又比不上成亦城兄弟,倒是脾气却冲得不得了,抛开家世不谈,他还真配不上温柔贤惠的允儿。允儿还甘愿替她生孩子已算是仁至义尽了。
我抽回手,我淡淡地道:“我会的。”只要允儿还听得进去的话。
抗允儿脸色苍白,神情倦怠,看到我后浅浅扬起笑意,“谢谢你来看我。”
我拉了把椅子放到床前,坐下,握着她略显冰凉的手,“不是说不能再生二胎吗?你这又是何苦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他苦笑一声,“囡囡一个人很孤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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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沉默了下,应该不止囡囡会孤单这个理由的,可是,就这么短短一句话,包含了多少无奈与辛酸?紧紧握着她的手,“委屈你了。”
她反握我的手,笑了起来,“有什么好委屈的?这是身为一个豪门少奶奶都得经历的过程。我算是幸运了,只挨了两刀而已。像王家的媳妇,生生挨了三刀,她公婆仍是不肯放过她。”
我默然,又轻斥她:“她能与你比么?你可是正儿八经的千金名媛,你不想生,谁敢逼你?更何况,那小三儿不是替你生了个儿子么?白白捡了这么个便宜,何必自己再去招那个罪?”
他轻轻一叹,“你不懂”
我承认,有些事,我确实不大懂得的,包括她既然选择继续做齐太太,为何又非要把齐御风拒之门外。
如果说康允儿的事让我心有戚戚,那么,爱爱的婚事,则让我看到了幸福之光。
爱爱在二十八岁那年,终于与金炎堂修成正果,走进婚姻殿堂。
她只请了我,向以宁,丽华,还有沫沫四人去参加她的婚礼。
披着婚纱的她看起来好幸福,好漂亮,笑得好甜,我也是第一次见到新郎官,确实很帅的,丝毫不输给段无邪那只花心男。
一边用餐一边对丽华她们讲述爱爱与金炎堂从相识到邂逅的过程,其中穿插了从主角沦为配角的段无邪的从中搅局,及本来有机会升为男一号却因为性格理念不同而沦为男三号的王劲严,我有讲故事的天赋吧,添油加醋地说下来,把丽华她们逗得哈哈大笑。
向以宁笑得差点在地上打滚,她拍着桌子笑道:“虽然有点夸张成分,不过应该八九不离十了。”然后她又低声对我们道,“我看那姓金的也不是什么好鸟,笑得那叫阴险,估计和我家那口子有得一拼。”
丽华不怎么了解金炎堂,闻言看了过去,说:“应该不会吧,我看他满正直斯文的。”
向以宁撇撇唇,“你没听过一句成语叫斯文败类么?我看那姓金的就一腹黑阴险的大灰狼。”
丽华又替他说好话,但一向得理不饶人的她却总也说不过嘴巴更加恶毒的向以宁,不由急了,把我扯进战场,要我说句公道话。因为爱爱与我通话最多,我是最了解他们之间的事的。
我看了看笑得一脸和气的金炎堂,又看了看含嗔带怨的爱爱,心里对向以宁佩服得五体投地。又想到爱爱曾在电话对我提过生孩子的事,说:“以宁说的对,这金炎堂,还真是一匹披着人皮的狼。”
然后她们立马问我为什么会这么说。
我清清喉咙,说:“有一次,我问问爱爱,金炎堂对她好吗?她回答说好。理由是金炎堂没有干涉她去竞争对手那里上班。”
向以宁撇撇唇,“就凭这个就能说姓金的对她好?”
我忍着笑,继续说:“当时我也是这么问的,他说,若要继续去别人哪里上班,也不是不可以的,但前提条件是必须给金炎堂生个孩子。”
向以宁不愧当过数学老师,推理逻辑就是强,立马笑了起来,“表面上是金炎堂让了步,实则他是一肚子坏水。若爱爱真的怀孕了,我想金炎堂肯定会以安胎理由让她只能乖乖呆在家相夫教子。等她生完孩子后想复出,我用脚趾头都可以猜到,那金炎堂肯定又会以孩子还小需要母爱为由留住爱爱,而可怜的爱爱,被算计了还不自知,反而还沉浸在自家老公对自己真好的甜蜜里。哈哈,这死丫头,都三十岁了,怎么还那么笨?”
我含笑望她一眼,“我和你想象一样。”然后我们同时望向爱爱,发现她下意识地摸着肚子,不由恍然大悟,然后相视一笑,异口同声道,“可怜的爱爱。”被设计了还不自知。
过了会儿,爱爱携金炎堂来到我们这一桌,大家相互介绍后,爱爱又拉着我叫道:“冬儿,什么时候回国的?怎么不告诉我一声?”
我莫名其妙,我几时出过国了?这近两年来,我除了回山东看望养父外,一直都呆在香港的。
她却满脸埋怨,说我居然瞒着她出国,不把她当朋友了。
说起这个,我也是一肚子气,反问:“那你呢?打电话怎么也打不通,你倒是说说,不想交我这个朋友了?还有,有了异性就忘了同性?”
爱爱大叫:“我哪有,我只是听阿堂说你…”
这时金炎堂对爱爱说:“累了吧,我带你去休息一下。”
爱爱推他一把,“不累,好不容易和冬儿她们聚在一起,我们还有好多体己话没说呢。”
“你穿着高跟鞋站了那么久,应该是累了,乖,听话,朋友随时都可以相聚的,不差这一时。”金炎堂不由分说把爱爱拖走了,理由是为了她的身体和肚子里的孩子着想。
望着爱爱不甘不愿被拉走,我和向以宁相视一笑,都从各自眼里看到了对爱爱的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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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死女人,上过一回当还没学乖,居然还把男人的话当圣旨。”
我点头,“可不是,金炎堂说什么她就信什么。”我几时出国来着?估计就是金炎堂搞得鬼吧。
“估计你打她电话总是不通,也是姓金的搞得鬼。”
我深有同感,“这可就奇了,我又没的罪过他,也没在爱爱面前说过他的坏话。”居然背着爱爱把我的电话屏蔽,太过分了。
向以宁撇撇唇,“估计是怕你把他的小红帽教成小黑帽,防着你呗。”她上下打量我一眼,笑道:“听说你和聂辰在一起,好事将近了吧?”
我淡淡一笑,喝了口果汁,“没。”
“为什么?你们在一起几乎有两年了。”
我笑了笑,“那又如何?听说你和一鸣可是可是经过四年的爱情长跑才在一起的。”
她撇唇,“那不同。”
“差不多吧,我和聂辰,并不若你想象中的那样。”经过一年的努力,聂辰终于培训了独当一面的大陆片区CEO,听说他养父已向他下了死命令,在今年之内回新加坡主持总公司的营运。这些事他从未向我提及过,我都是从报纸上无意中扫过的。估计他回新加坡的那一天,也就是我们分手的日子。
参加完爱爱的婚礼,晚上,我们从深圳回到香港。
拜向以宁所赐,自从嫁给乔一鸣后,那可是前呼后拥,排场极大,这不,沾了她的光,我和丽华还有沫沫坐了她的豪华加长林肯车回来,一路上司机保镖随行,活活过了回电影里演的黑道夫人出场的风光情景。
一路上,大家都在讨论我和聂辰的事,七嘴八舌地教我御夫之术,聂辰那种总爱沾花惹草的男人,该怎样怎样对付,说得头头是道。我仔细听着,连连点头,心里却并不当一回事。她们或许不会知道,我和聂辰,已足足有一个月没见过面了。
离上一次见面,只相处了两天,但却没有像以往那样,一来就直奔主题在床上滚得昏天暗地。这一次,他回港连招呼都没打的。我已知道他回港的消息,但既然他都没有招呼我,我也懒得自动上门去。
不过,第二天我去上班的途中,在一处红绿灯路口,我坐在巴士靠窗的位置上,无意中看到一辆熟悉的白色宝马车,车窗半开的驾驶室车窗里。聂辰正一手捏烟一手握方向盘等着红绿灯。他旁边的座位,隐隐约约看到些许的姹紫嫣红。
……
晚上又去了成氏医院看望康允儿时,接到丽华打来的电话,这女人在电话里约我出去玩,我推说没空改天去,她就嘿嘿暧昧地笑了起来,“就知道你这女人有了异性没同性。怎么,正和聂辰打得火热?”
一提到聂辰,就想到他副驾驶室里那团隐隐约约的姹紫嫣红,心头聚集了把无名之火,我说:“没有的事,你可别瞎猜。”
她嘿嘿地笑了,笑声暧昧至极:“还敢骗我,今天聂辰在我这里订了一大束花,九百就是朵玫瑰呢,那可是代表着天长地久,我问他是不是送给女朋友的,他说是。嗯哼,估计已经送到你手上了,还敢不承认。”
果然!
聂辰订了一大束花,但却不是送给我的。他依然去丽华那里订花,端得是忠实老主顾。但,这是否已是他已正式向我分手的信号?
丽华可是我的好朋友,我是花店的老板之一,他不是笨蛋,明目张胆地订花,还向丽华透露是送给女朋友的,这其中代表着什么,我已不愿多想。
丽华又道:“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们的好事了?不好意思呀,其实我也不想做你们电灯泡的,可我这店里的玫瑰花刚好卖完了,要明天下午才能有货,我想,我想…”
我说:“把花再放到花店,再赚一次钱?”这女人什么心思我岂会不知?以往聂辰也偶尔送过花给我,我拿了几支插在屋子里,剩下的都放到花店里再卖掉,平白进些钱,大家都算是双赢。
久而久之,这女人就生成钱眼了。只要聂辰订了花,过不了多久包准会来向我要花,然后拿去重新包装再卖。这一次也不例外,但,她失算了,聂辰送花的对象不是我,让她捡不到便宜了。
“不会吧,他,他没有送给你?”丽华失声尖叫,不知是愤怒,还是失望,过了会又忿忿不平地道:“可恶,那家伙也太明目张胆了。就算要送花给小蜜,也不应该在我这里订花吧,太过分了,偷腥也不抹嘴冬儿,这种男人,太过分了,太不像话了呃,冬儿,你千万别伤心,也别难过,说不定,说不定他只是送客户而已…”
我淡淡一笑,“我没事的,你不必担心我。”我又不是经受不住打击的人。
把聂辰的事抛之脑后,我振作精神,去了康允儿的病房,很不凑巧,一进房门便让我见到她狼狈又无形象的一面保姆正扶她下床,下身光溜溜的,床上垫着超大的一层护垫,血迹斑斑。已经去掉尿管,得自己如厕,但剖腹产却令她下床尤其艰难。我没做过剖腹产,但见她下床如此吃力,也委实觉得当母亲真不容易。
她发现了我,苦笑一声,下意识地拿了床单遮住下身。我装作没看到,上前轻手轻脚以扶她。
两个人一并扶着她艰难往卫生间移去,等她如厕后,再度躺上床,已足足用去十来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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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她身子好点没,她淡淡一笑,“还行吧,就是上下床太痛苦了。”
我轻轻覆上她的小腹,这里已经挨了两刀了,再加上这次又大出血,差点就没命了,估计已是元气大伤,“好好休养,你还年轻,恢复的一定很快。”
她轻轻点头,“让你看笑话了。”
我斥她,“说什么胡话,没个女人不都是这么过来的?”
她沉默了下,忽然说:“其实,我好佩服你。”
我吃惊,我有什么号值得佩服的,如今高不成低不就,早就被外人说得可难听了,只是我早已被流言训练成金刚不坏之身,对这些流言已免疫了。
她说:“若我当初和你一样,能果断和齐御风离婚,就不会有今天这种局面了。”
我苦笑,外人不了解个中内情,哪会知道我心里的苦?连母亲都在埋怨我,不应该呈一时意气。想比聂辰的风流,成亦城倒是最适合做丈夫的了。可惜我呈意气与他离了,后来他想与我复合也断然拒绝。
母亲分析的对,若当初不那么死要面子,成亦城要求复合,若我同意,那么,我仍是风光无限的成太太。
可是,母亲却不能明白,我心里的另一种痛。
告别康允儿,在医院走廊上,忽然听到一阵凄厉女声响来:“你还有没有良心?我为了替你们成家留后,已经流产三次了,现在连做母亲的资格都没了,你妈居然还那样对我,成亦城,你还是不是人”
声音凄厉悲愤,在这静悄悄的医院里,格外渗耳。我吓了一大跳,下意识地朝声音来源望去。
香港私人医院的门诊就医率是百分之八十五,但住院率却只有百分之十五,是以住院部病人都挺少的,除非是得了重大疾病,或是必须立马住院动手术的才会舍弃公立医院住进私人医院。而这一层楼却是顶级VIP病房,入住的病人大多非富即贵,是以病员极少,那么多病房,也就稀稀疏疏地亮了三五盏灯。
与康允儿隔了三间病房,我发现了柳云云也住在这里。
病房的门并未关牢,从里边传来的声音清晰入耳,是柳云云声泪俱下的指控。刚才与康允儿聊天时,也提到了柳云云的近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