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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兽部落-第15部分

小说: 兽部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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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突然看见一只蜜蜂嗡嗡飞来,落在了马鞍子上,转瞬像会隐身法似的不见了。仔细一看,才发现马鞍子上有几个小孔。我正在惊讶,又飞来几只蜜蜂,从小孔中钻了进去。什么时候,是风、虫子,还是雨珠把马鞍子弄出了小洞,后来让蜜蜂们发现了,便在里面筑了巢。小时候在老家时经常跟叔叔捣鼓蜜蜂,我知道只要一个地方有几只飞动的蜜蜂,里面肯定有一个巢……我觉得这个马鞍子真是有意思,被主人用旧了,随手扔在这里,但却有一朵小花为它而开,有一群蜜蜂在里面筑巢。这都是些不会引人注目的事情,但却也是生命,是一种更为平静和持久的存在。
  主人从牧场回来了,在栅栏外卸下马鞍子,将马拴在屋旁。我注意到,他现在用的马鞍子虽然时间已经不短,但却显得有些拙朴。主人出于对马鞍子的珍爱,小心翼翼卸下,然后拎进屋去。村里人都很珍爱马鞍子,但把一匹一匹的马骑老后,马鞍子却还很新,很难像巴车的马鞍子那样引人注目。据村里的老人说,马鞍子其实是被一匹又一匹马磨合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三匹马可磨合出一个好马鞍子。有些马鞍子因为磨合不成,就只好被遗弃。但被遗弃的马鞍子却往往又有了新的存在方式。人啊,总是喜欢按照自己的意志去统一物质,统一不了的时候,就放弃。但有些物质被放弃后,却生发出了比人原来的愿望还美丽的作用。一只蜜蜂从小孔中爬出,绕马鞍子飞一圈后又落下。很快,从其他孔中便爬出很多只蜜蜂,向远处飞去。我觉得刚才爬出的第一只蜜蜂是一个哨兵或值班员,先是出来打探一番动静,然后向里面发出信号,它们飞过栅栏,向草场飞去,草场中的草正在开花,是它们采蜜的好地方。看它们那么急切地飞向草场,我觉得它们就是一匹匹好马。当然,它们身上一定有非常好的鞍子,它们的梦想就骑在上面,指引着它们在飞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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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1)
1、最聪明的鸟儿
  太阳升起来后,积雪的高原弥漫开刺眼的光芒,似乎雪地里有无数可怕的刀子,被太阳的隐形之手一把把摸出,不怀好意地要扎到人的眼睛里来。但在这时,雪地上有黑色的东西在动,走近了才能看清,是几只乌鸦。它们在下雪的天气里无法飞动,而且大雪已经很蛮横地将大地彻头彻尾覆盖了,它们很难寻找到一个有食粮的地方,只好在雪地里乱转,渴望碰上一个好运气,让自己饥肠辘辘的腹腔能够得到填充。
  但冬天并不能给它们带来好运,不一会儿风刮得更大了,一场大雪又开始下了起来。这时候,从远处移动过来一团更大的黑影,它行走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就可以看清它是一只狼。大雪天使这只狼饥肠辘辘,它外出捕捉到了一只猎物,此时正叼在嘴里在寻找避风的地方准备美餐一顿。在迷雾的风中,乌鸦们顿时变成了一群激动的小黑点,从地上一跃而起向狼飞了过去。乌鸦和狼是好朋友,狼在荒野中行进时往往要靠乌鸦侦察前方情况,它们之间应该有很深的情意。但饥肠辘辘的乌鸦这次却要利用这种情意夺狼口中的食物。它们飞到狼的头顶时分成了两组,一组俯冲下去叼狼的屁股,狼被老朋友突然反常的举动弄得不知所措,在屁股发出一阵钻心的疼时,气愤地扭过头去咬落在背上的乌鸦,它嘴里的猎物掉在了地上,另一组乌鸦迅速叼起飞走了。乌鸦设计了一个计谋夺走了狼的猎物,一顿美餐将在一座雪山后面进行。
  从狼嘴里夺来的食物让乌鸦们挨过了一场大雪。雪霁后,它们继续在雪地里寻找食物。乌鸦很聪明,其智商在所有的鸟儿之上。它们的寻找不会落空,除了以往的经验外,它们对周围的气息很敏感,总是能够抓住任何一个风吹草动的机会。很快,一阵风把积雪吹得四散,一堆核桃露了出来。一丝欣喜让它们迅速扑到那堆核桃跟前,用嘴衔起核桃放到公路上去,载着重物的汽车从公路上驶过,核桃被车胎辗碎,乌鸦们飞过去又开始了一次美餐。
  也许是出于忏悔心理,它们在后来对狼进行了一次补偿。一只失散的羊在雪地里彳亍而行,它们衔着几颗羊粪“空投”于狼的眼前,狼知道了一只失散的羊就在附近,马上便根据乌鸦的“导航”找到那只失散的羊,迅速咬死饱餐之后,狼甩着圆鼓鼓的肚子走了,乌鸦从空中飞下来把狼留下的“残羹剩饭”又饱餐了一顿。   
  两三个月后,天气慢慢变得暖和起来,积雪融化,大地上有了一丝丝绿色的生机。乌鸦终于熬过了可怕的冬天,春天的到来让它们欢喜不已,它们经常到公路上活动,汽车对地面的震动使得地下的虫子爬出地面,乌鸦在它们一露头时便伸嘴把它们吃掉。不远处的田地里已经有人开始播种,从地里长出的庄稼虽然是属于人的,但它们总会偷偷地摘取一些食用。这个冬天的惨淡会让它们在今年秋天变得更疯狂一些,它们不想再饿肚子了,要为过冬储备更多的食物。当然,在春夏两季它们将会无比幸福,荒滩里、树枝上、野草丛中,渐渐长高的庄稼身上等等,都会长出许多虫子。那些虫子疯狂地咬着草叶和树皮,想让甜蜜的树汁给肠胃带来美妙的感觉。但天空中会突然降下黑色飞行物,用一张又尖又硬的嘴把它们拦腰夹住,送进了钢铁齿轮的咀嚼中,使它们顷刻间丧命。乌鸦享用着这些袖珍美味,变成了美食家,
  更多的时候,它们会悄悄潜入庄稼地,一边吃着虫子,一边看着庄稼一天天长大,成熟,这时候,它们在心中设想的蓝图日渐完美。
  2、乌鸦的凶和吉
  A、凶
  乌鸦被视为不祥之鸟,凡是听到它的叫声,或它飞临哪个地方,便一定是一种凶兆。人们对乌鸦讨厌之极,觉得它黑色的羽毛,难听的叫声,反常的行为都是那么丑,以致见了它就打,毫不留情地把它的窝捣掉,并用难听的话骂它咒它,恨不得让它们从这个世界上灭绝。
  但人骂不死乌鸦也咒不死乌鸦,乌鸦丝毫不管人的情绪,仍一如既往地叫凶,让自己成为最可怕的禁忌代号,让人觉得遇上它便会不祥;有时候它还在人的头顶鸣叫,让人觉得灾祸马上就要发生。久而久之,便有了“乌鸦头上过,无灾必有祸”,“老鸦叫,祸事到”等说法。为了躲避乌鸦带来凶兆,民间发明了各种禳解的办法,比如乌鸦在头顶聒噪,便蹬足对它痛骂,随后对着它吐一口唾沫;或者嘴里赶紧念一遍“乾元亨利贞”,以求平安。
乌鸦(2)
乌鸦成为不祥之鸟已久矣,而久远的事似乎只能依靠传说留存。在传说中,乌鸦是不祥之鸟的记录可追溯到更远,与后羿射日有关。忽一日,一个“十日并出”的酷热天气骤然降临,当时“焦禾稼,杀草木”(《山海经·海外西经》),人也马上要被热死了。这时“羿仰射十日,中其九日,日中九乌皆死,堕其羽翼,故留其一日也”(《楚辞·天问》。人们这才知道太阳是被乌鸦载负着的,“十日并出”的灾难产生是因为载负太阳运行的十只乌鸦不遵守轮流值班的规定,一起跑出来在天上独自消遣,后羿射落九日,“留其一日”给人类普降温暖和光明。
  另有一种说法似乎更确切些。春秋战国时,鲁国有一个叫公冶长的人能听懂鸟语,他想养鸟,但因贫穷无以给食,所以只能心向往之而无一行动。一天有一只乌鸦飞临他家门口,叫道:“公冶长,公冶长,南山有只大绵羊,你吃肉,我吃肠。”公冶长听后欣喜地去了南山,果然有一只无主的大绵羊在那里徘徊,便杀了它带回家食用。几天后失主将公冶长告到官府,官府的人不相信鸟会说话,遂将公冶长判罪打入大狱。公冶长蒙受冤屈而无以申诉,人们认为那只老鸦险恶用心,给公冶长带来了灾祸。从此,乌鸦便被视为不祥之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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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得出的结论往往令人信服。科学家说,乌鸦之所以兆凶,其原因大概有三。一,乌鸦喜欢吃死了的动物尸体,人对死亡是恐惧的,它与尸体的这种关系逐渐倒因为果,在人们心中变成了鸦鸣兆凶;二,乌鸦兆凶观念形成也有现实依据,它像个贪婪的小偷似的不停地啄食粮食,直接影响到人的生存。所以,人们便觉得它是“不祥之物”。三、 因为它喜欢吃腐烂尸体,所以对尸体散发出的气味颇为灵敏,而久病垂危的病人的身体在临终前会释放出腐烂的味道,所以人还没有死,乌鸦却早已闻着味道飞到那家人附近鸣叫。这便是乌鸦带来死亡的真正原因。
  B、吉
  而乌鸦也有鸣兆祥的说法。《教坊记》载:南朝宋彭城王刘义康、衡阳王刘义季被文帝囚于浔阳,后赦之。使者奉赦令未到,义季家人来囚院扣门报喜:“昨夜乌夜啼,官当有赦。”少顷,使者到。还有一例,三国时何晏因事系狱中,有二乌停在何府之上。何晏之女说:“乌有喜声,父必免。”不久何晏果然得释(《乐府诗集·琴曲歌辞》引李勉《琴说》)。在西域少数民族游牧生存地,还有乌鸦衔食喂幼小的孩子长大的传说,如《论衡·吉验篇》:“乌孙王号昆莫,匈奴攻杀其父而昆莫生,弃于野,乌衔肉往食之。”另据任骋生在《中国民间禁忌》一书中说,在河南方城一带,砖窑业视乌鸦鸣叫为吉祥的征兆,因乌鸦的叫声“嘎啦”与“来啦”语音相近,所以兆示窑中货物有人来拉(购买);又有些地区以乌鸦叫声的兆示意义有凶吉之分,其叫声像呛水时主吉祥,否则主凶祸,会有狼来或者要死牲畜。
  对于鸦鸣主凶和主吉两种俗信同时存在的现象,明代医药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有过概括,谓:“北人喜鸦恶鹊,南人喜鹊恶鸦。”有人认为:“此说反映出地域文化的差异,南方向来是农业社会,乌鸦对农业生产的破坏力使得乌鸦不祥的观念容易深入人心。北方黄河流域地区虽然农业生产亦有悠久历史,但受游牧文化影响相当大。乌鸦对游牧经济不会造成任何危害,反而会给人提供肉食与羽毛的来源,所以乌鸦在游牧民族那里不会与“不祥”相联系,有时还会成为人们敬重与喜爱的对象。所以乌鸦兆凶具有深刻的农业社会的背景。由于我国南北文化在很长时期内一直处于相互吸收与融会的状态中,随着农业经济和文化的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乌鸦主不吉的观念也蔓延到了北方地区”(尹荣方《鹊、鸦俗信的发生与直观经验》)。
  相反,也有人认为:“敬乌俗信的发源地在南方而非北方,并具体提出神乌信仰发生于南方水稻农业发生的初期,其原因是先民从包括乌鸦在内的鸟类啄食野生稻谷的习性中受到启发,开始了稻谷的人工栽培,所以鸟被作为‘送谷神’而受到礼敬。类似的神话和传说,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民俗,迄今还存留在许多南方地区少数民族的社会生活中。如宋范成大《吴船录》中有关巫峡‘神鸦’的记载、清宋荦《筠廊神笔》中有楚江‘吴王、神鸦’的记载,都证明敬乌俗信在南方的源远流长。反之,北方游牧民族的敬乌俗信,基本上与乌鸦救人的传说相联系,并由此产生不许捕食的禁忌,当然不会给人提供肉食与羽毛的来源。由此可见,李时珍所谓‘北人喜鸦恶鹊,南人喜鹊恶鸦’的概括,当可存疑;鸦之时而主凶时而主吉现象的存在,归根究底是由乌鸦的双重性所决定的。”
乌鸦(3)
驮日,送谷,救人,兆喜,反哺……这不同内容的传说,真实都在诉说着乌鸦的生命。我们在这样诉说着乌鸦,而乌鸦却已飞走,它的家在远方。
  3、真诚的乌鸦
  它从雪峰的方向飞过来,它身体的黑与雪峰的白形成强烈的对比。所以,我断定它是一只乌鸦。它渐渐飞近,由于天气很晴朗,雪光居然从它黑色的身体上反射出光芒,那些光芒并没有向四周散射,而是将它的羽毛照亮。因而,它变得更黑了。
  它飞到离我不远的地方落下,歪着脑袋看我。我也看它,但过了一会儿,我们都像没有认出对方似的把头扭到了一边。我坐在草地上看书,偶尔从书页间抬起头,发现它仍在看我。也许乌鸦有足够的耐心,不弄明白眼前的这个人是不会飞走的。在这孤寂的天山之上,作为一只乌鸦,它也许希望遇见鸟类之外的生命,这样它的心灵便不会感到孤单,甚至它也许期望眼前的这个人能与它发生点什么事,好让自己目睹一下生命与生命之间的情意。想到这里,我真的想马上做点什么,但我却四顾茫然,草地上什么都没有。我幻想着草地上要是有一块大石头的话,我就去搬它,也许我搬不动它的,这样,乌鸦就会知道,看上去高大的人类实际上也有无能的时候;我还幻想着草地上能够有一棵树,我当着乌鸦的面折断一两根树枝,这样便会让乌鸦知道,人其实是不好的,已长期养成了霸占使用其他物类的毛病。也许这只乌鸦已经看好了那一两根树枝,准备在上面筑巢呢,结果却毁在了我手里,它从此就会恨我,认为我比那些最丑的乌鸦还讨厌。但我却希望事情就这样发生……乌鸦仇恨人类,并在仇恨中认清人类,这不是坏事。
  我这样想着,便站起身往回走,我非常迫切地想干坏事,以便给乌鸦提供一个认识人的机会。但直到回到帐篷,我都两手空落,什么也没有干成。我有些懊丧,倒头便睡。
  下午,肆虐的大风把我吵醒了。我走出帐篷,只见天地间已一片迷蒙,所有的东西都已变得模糊。天山的风是很厉害的,曾听说过风把羊刮跑的事情。一位哈萨克牧民曾对我讲,天山大风口的风是刀子呢,杀人不见血!我招呼大家搬来石头压住帐篷的四角,把餐具和其他生活用品都搬到帐篷里去。一股大风忽至,我们装垃圾的塑料袋被刮飞,我追上去一把抓住了它,此次出来时,我们就给自己制定了一个规定,谁也不能给天山制造垃圾,并严防污染环境。我刚把塑料袋压在一块石头下,帐篷的一角被大风掀了起来。我抓住角上的绳子,紧紧绑在一块石头上。风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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