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风-第1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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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十六号桌一杯Y马蒂尼”之后紧跟着“三号桌二十魔肉串十肉筋十板筋俩大腰子一大拉一泡馍快点魔葱烤肉炒饭打包”之类的吆喝声,实在是不符合克莱茵小姐的审美。
这其实也不能怪招待小姐们,众所周知这种冒险故事里情报专用的低档小酒馆里,醉酒和半醉的客人永远占大多数。人一喝多舌头就会粗嗓门就会大,偌大的嘈杂声中,就连相邻两个座位之间的交流都得用吼的。此情此景之下,报单要想准确清晰的话,仪态方面铁定是照顾不上了……
而且看来现在酒吧的生意正处于一天中最好的时候,克莱茵在黑漆的木制大门后面愣了半天,硬是没有人过来招呼她。
无奈之下,可怜的校服美少女只得绕过“伊利亚特天下无敌!”,穿过“迪瓦恩公国最强最强!!”精心闪避过无数直立歪倒的酒瓶,带着若干冷眼好不容易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寻了张小桌子坐下,才总算得空揉揉酸痛的双腿。
当然,这张桌子虽然小,可原本还是有一个人坐在旁边的。桌上空杯子明显有不少,不过疑似下酒菜容器的只有一个两寸左右的小碟。看起来客人除了精神状态上有些微醺之外,经济状况上也不太理想。桌面上只露出一顶破旧的皮帽,这位整个身子恨不得全部滑落到桌子下面去。
然而在克莱茵坐下来的同时,那位原本一直在下滑的身躯居然明显有止跌反弹的趋势:“是克莱茵小姐么?”
“格鲁大叔教导我说不可以随便跟陌生男人说话,尤其是喝醉了的。”校服美少女淡淡地回应到。
“~~啤酒!”那位醉酒的陌生男人似乎恢复了点精神,虽然他的头还是没有从桌面上抬起来。“那么你的格鲁大叔有没有告诉你不要喝陌生男人的酒呢?”
酒吧女招待的耳朵很灵,酒端来得也很快,但是克莱茵的动作更快。她几乎是直接用抢的,将端上来的满满一扎啤酒一饮而尽。“再一杯!”
看着女招待扭腰摆臀摇曳生姿地走出自己视线,校服美少女把头转向自己的这位同桌。“喝酒倒没有说,格鲁大叔只是重点嘱咐过我,不要吃陌生女人递来的半片苹果而已……”
那位客人并没有回答,克莱茵似乎也没有指望他回答,只是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按照冒险故事里的惯例,理论上要请我客的您身上应该也是同样身无分文吧?那么我们该如何从这里脱身呢?你欠我的可不止一杯酒,还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啊——
艾——斐——学——长!!”
破皮帽终于抬起,艾斐略有些苍白的面孔出现在克莱茵面前:“没想到这样都能被你认出来。不过这不重要,只要处理好某些小细节,我们离开这里就轻松的很。殷焱学妹。”
随着话音落下,原本在艾斐面前的小碟骤然消失,在酒吧房顶上通过几次碰撞改变方向之后,准确地落在了某位面红耳赤的客人头顶。
“偷袭?!又是你们这些迪瓦恩的狗!”
“少废话!早看你们这些伊利亚特猪不顺眼了!”
“想打架么?!”
“谁怕谁啊!”
“冻蒜!冻蒜!!”
“哥几个先把这凑热闹的扔出去!”
“嗵”、“乓”、“稀里哗啦”、“哎呀”之类的拟声词响彻云霄,豪迈汉子和衣冠禽兽们几乎是在以秒为单位的时间内扭成了一团。
此起彼伏,人头攒动,酒瓶纷飞,板凳乱砸之中,几乎没有人注意到有两个身影悄悄贴边溜出了酒馆大门。
不过,缩在柜台下抱头闪躲的酒吧老板显然不在此列,旁边手持纸笔专心记录的女招待们自然也没有忽略这个细节。
“记清楚,今天的损失清单,一式两份分别送到城卫军和迪瓦恩大使馆!让他们故意放养这帮脑子里全是肌肉的白痴!!”
其实不用说也知道,在伊利亚特王都的各个酒馆里,既然号称是所谓的信息集散地,那么无论哪个国家故意在里面放几个探子,或者是专门的闹场者,都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这种事情说白了就是公开的秘密,酒馆老板们自然也不会全无后台,遇到这种双方混战场子砸烂的情况,自然也绝对绝对不可能轻易忍气吞声!!“还有,十三号桌的单子记在死刑队账上!翻倍!!”
外传 多年以前
很多很多年以前,老子我是个龙骑士。
当然,那时候的大陆似乎不能算作所谓的高魔世界,至少它还并没有达到“传奇遍地走,巫妖多如狗”的程度。肯和人类签约的也不是真正的成年巨龙,而是龙族圣地里被踢出来进行成年试炼的半吊子青年——或者该说小龙才对。
不过就算如此,也不是谁都能和那些小龙签约的!咱们出来混的讲究的就是个实力:想当年老子我的名号也不是盖的,道上谁不知道老子我擅使一把双手大爷,有万夫不当之男……
啥?错别字?早说了老子不会用笔!口述,以下用口述!!
刚才写到哪里了?谁记得那麽清楚,老子现在是骷髅,你有见过好记性的骷髅麽?
O多年以前,老子我是个龙骑士……
对,龙骑士的数量虽然不算少,可也照样不能算多。具体多少个?那得看龙族每一年度批准多少毕业实习的名额。总之这玩意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人类最高议会的那些老头子说了还不算,他们只有建议权,还有名额分配权,仅此而已。
这个具体过程麽……老子我也不是一出生就当上龙骑士的,当年选拔赛上那可是人山人海,老子斧子都砍卷刃了不下三回。对对对!就是那招力劈华山,很实用的。你想啊,几十上百斤的斧子,带著嗖嗖的风声,从上到下忽地给你来这麽一下,砍不到人也能吓到人麽。
当然当然。再完美的招数也比不上兄弟们配合。道上那句老话说的好啊,出来混全靠三样东西,够狠,讲义气,兄弟多!老子我人怎麽样一眼就看得出来。光那把斧子就肯定够狠。兄弟就更不用说,我这兜头一斧加瑞恩那小子地拦腰一剑,那简直就是绝配麽!
从老子我七岁开始跟镇上对面街那帮兔崽子干仗时候起,这黄金搭档就成型了。那时候我俩只拎得动木棍,还得是扔水面上浮的起来那种——啥?你说是木头就浮得起来?别扯淡了!红木听说过没有?那玩意据说钉子都砸不进去,拿来打家具只能用榫接的……少打岔,老子说正事呢!
话说当年老子和瑞恩一人拎个棒子,我竖著砸他就横著抡。打一个人这玩,打俩人老子们也这麽干。记得有次对面那帮兔崽子不讲信用,呼啦啦一口气埋伏二十多个,照样被我们俩人抡跑了,老子敲头他扫腰,两棒子一个。不含糊!
渐渐地,镇上已经没人是老子和瑞恩的一合之将了。那帮小兔崽子们不是彻底被打服了加入进来,就是抱头鼠窜再也不露面。当然偶尔也有几个例外,比如家里有权有势的那几个。好像哪次还拉了镇里警卫队来对付老子……
结果还用说麽?照样哪里来地回哪去!老子和瑞恩手里的棒子可不是吃素的!
不过话说回来,那也不过是些小孩子把戏而已。真正能被拉来打黑架的,根本是些连警卫队的候补都挤不进去的垃圾关系户。正经的警卫队员哪里有空掺和这种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
那时候世道多乱啊,距离菲尔恩全面入侵已经有些年头,原先生存在荒郊野地里地怪物们。几乎全都被赶到镇子旁边来了。大白天就能看到野猪在杂货铺外面晃悠,夜里僵尸们在裁缝店门口堵门,很热闹吧?
热闹个鬼!那些东西是要人命的!!老子早就看那些欺软怕硬的东西不顺眼了。怎著?干不过那些菲尔恩侵蚀者们,就往人类镇子这边跑,觉得老子们好欺负是不是?那老子当然要战他娘亲了!
光敲一帮毫无还手之力的小兔崽子有什麽意思,是男人就要有更远大的理想才成。什狗屁菲尔恩根本就没被老子放在眼里,等收拾完那些欺软怕硬的杂碎,老子就过去要你们好看!
对付怪物们不需要留任何余地,所以老子和瑞恩手里地兵器也鸟枪换炮了。那次连杀带赶轰走一群狂狼的时候,铁匠铺的史派克老板说是为了感谢我们哥俩,特别给老子和瑞恩定做了兵刃。老子拿著的显然是把斧子,瑞恩那边可不止一把剑,那老家夥还特意给他多打了面盾牌。
切,说什麽瑞恩那小子比我瘦,需要注意保护自己,那厮只比老子矮半个头好呗?还不是因为那小子长得比我帅,这老史家闺女都快二十了还没人要,瞧那盾牌上地花纹……
都以为老子傻是怎麽著?老子比猴还精呢!!
自打有了趁手的兵刃,就镇子旁边那点野怪,根本不够老子和瑞恩砍的。什狂狼啊,暴熊啊,半兽人啊,巨蝎之类,一斧子两半,拦腰一剑四瓣,没得说。砍啊砍啊我们就想出去看看了,现在镇子附近残留的那点怪物,我们後面那波孩子都能轻松对付,做人得有更高的目标不是?
得往大陆上有名地地方走走看了!我去哪里,瑞恩肯定要跟到哪里,兄弟麽。临走的那天,铁匠铺那闺女哭得跟什麽似的,我看瑞恩脸上好像也不太自在……这小子,咋一点英雄气概都没有,你看老子我鼻子就一点不酸……耶耶耶?我这咋也来劲了?
老爹老妈,你们别送了,镇子外面危险。怪物虽然让你们儿子杀得差不多,可骷髅之类收拾不完啊,杀多少怪物就出来多少地货色。快回去吧,咱一定会活出个模样给你们看的!
老子当初住那镇子比较偏远,和首都起码隔著好几道山,就算往附近最大的城市走也要起码路过一沙漠。这倒也不是什麽坏事,一路上正好多收拾些怪物,挣些家当。不过有趣的是,不知道为啥,一路上老子都没有遇到过那些传说中的菲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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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以为能把那些怪物赶到人住地方的家夥铁定有点实
子早就想去掂量掂量了。可谁知道它们藏得这麽好。恩一路上从石像鬼砍到牛头怪,全都是些大陆志上早有名号的怪物,半只新品种都没看到过。进城之还有人问老子遇见过菲尔恩没有,遇见个屁啊!
仔细想想的话,也就是在沙漠里偶然遇见过地骷髅有些古怪。普通的骷髅。比如镇子边上那种,全身上下只有骨头架子,走起路来稀里哗啦的,连狂狼都打不过。可沙漠里这种骷髅明显就不太一样,起码比老子跑得快多了,走路的声音也小。最重要的是,这堆骨头地关节部位居然不是裸露在外面的,而是被什麽包裹保护著一样。而且它们各个手里还拎著骨刀骨盾之类。也就比沙漠里那些三米来高,拎著石斧的穆吉那弱上一星半点。
这种程度的骷髅虽然对老子造不成任何威胁,可实力明显暴涨个几倍的东西,也就传说中被菲尔恩侵蚀过的怪物才会这麽变异了。不过据说菲尔恩只能侵蚀活物,骷髅是活物麽?
矮,不想了。想那多有用没用的毫无意义,还是进城最要紧。阿鲁特市已经离著不远了……
来的早不如来得巧,老子和瑞恩前脚刚进城门,後脚市政府就贴出来了龙骑士选拔比赛地通知。前面老子说过了。那可真是宝贵玩意儿,允许所有人竞争的龙骑士名额,比精金可贵多了。
你问我接下来干了啥?废话,当然是报名了!初赛时候参加的人那叫一个多,经常几十上百人挤一个地方。最後谁能站著出来谁就晋级。群殴这是我特长啊~~~老子用斧子背,瑞恩就用剑脊,劈里啪啦一顿敲。连著几轮顺利过关。你是不知道,当时给老子们加油的小姑娘们声音那叫一个脆,“瑞恩瑞恩”喊得都快能挤出水来了……
啥?那不是给老子加油?你小子想找砍是怎麽著?
L。
决赛肯定是在所谓的首都,海莫斯比的麽。进复赛以後选手待遇那叫一个好啊,专门有车送我们去海莫斯,不收钱地,路上还管饭,可惜的是一路上照样还是没见著菲尔恩……早知道选龙骑士有这麽多好处,老子还出镇子干嘛啊?不过这也是废话,不从镇子里出来,谁还会特意往那种小地方选人去……
进了首都,按说高手应该是大把大把的,可老子和瑞恩照样是一路轻松砍翻所有人。
哦,老子差点忘记了,由於咱和瑞恩一直是搭档,那所谓选拔委员会特批我俩可以同时上场比赛,不过每次对手那边也起码安排两个人。这倒不是啥特权之类,实在是当年那是第一次从民间选拔龙骑士,根本就没有啥完备制度之类,拿刀拿剑的能和射箭丢飞刀地一起比试,我们才俩人搭档,有啥稀奇的?
总而言之,中间的过程不用讲了。反正老子和瑞恩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於获得了那十多个名额中的两个。
老子也是个龙骑士了!!
那时候年纪小啊,不懂事啊,以为当上个龙骑士就可以抬着头走路了,也难怪老子现在只剩下个骨头架子……
抱歉抱歉,好像又跑题了,咱们接着说——
话说当年老子和瑞恩成了龙骑士。成了龙骑士当然要和龙签约了,龙当时在哪里呢?当然都在那些魔法研究所里圈着:说是圈着其实不太合适,准确地说,似乎是那些小龙的老子们和当初大陆上有名地几个魔法研究所都有个协议啥的,小龙出来历练都是定点培养。通常情况下,签约名额还不够这些研究所自己人分的。
不过后来老子也知道了,只要当上龙骑士,就等于默认进入了和菲尔恩作战地第一线。最低级的菲尔恩侵蚀者,恐怕都要比老子在路上费死劲才干掉的那群牛头人强。而且最重要的是,它们基本上还都会飞!所以当然只能用同样能飞的龙骑士来对付,你说啥?狮鹫?孩子,也就你这么相信官方宣传了,那鸟玩意能骑么,上去半分钟不把你五脏六腑颠出来我跟你姓……
而且,之所以老子和瑞恩进城这一路上都没见过菲尔恩。那纯粹是因为战争已经早就开打,稍微有些本领的菲尔恩侵蚀者都和龙骑士们对上了。那些魔法研究所里虽然确实是人才济济,可打仗哪里有不死人的呢?尤其是所谓的龙骑士实际上和龙的实力差距太远,所以经常一场仗下来,龙自己一点事没有。背上地龙骑士早挂了。
所以到了最后,才不得不从民间选拔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