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万种死法-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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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是六十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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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八百万种死法(51)
“那就是六十六次了。”
“不过不一定是砍刀。是类似砍刀的东西。”
“他让她脱光,然后残忍地砍死她。他弄得满墙是血,以致于他们非得重新粉刷不可。你什么时候听说过这样的职业杀手?”
“谁知道那个皮条客雇了哪种野兽?或许是他让那个家伙把现场弄成那样的,下手要狠,杀鸡儆猴。谁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
“然后他又雇我调查。”
“我承认这听来有点离奇,马修。但是——” “也不可能是疯子干的。是正常人发狂后干的,绝不是精神病病情发作。”
“你怎么知道?”
“他过于仔细了。登记住宿时用印刷体签名,还把脏毛巾一并带走。那家伙刻意不留下任何实质性证据。”
“我还以为他用那毛巾包砍刀呢。”
“他何必那么做?洗过砍刀后,他只需把它放进原先的盒子里就行了。再说,如果他真把它包在毛巾里,可以用干净毛巾。他没必要把用过的毛巾一起带走,除非是不想让别人找到它们。毛巾上会留下很多东西——一根毛发、一块血渍——他知道自己或许会被列为嫌疑犯,因为他知道有什么事会把他和金联系起来。”
“我们可不确定毛巾是否真的脏了,马修。我们也不知道他是否洗过澡。”
“他把她砍得血肉模糊,喷得满墙是血,你以为他会不洗澡就走?”
“我猜不会。”
“你会把湿毛巾拿回家当纪念品吗?他是有原因的。”
“好吧。”
他片刻沉默,“精神病也可能不想留下证据。你是说他认识她,而且有杀她的理由。你无法确定这一点。”
“他为什么让她去旅馆?”
“因为他在那儿等着。他和他的小砍刀。”
“他为什么不带着他的小砍刀到她第三十七街的住处去?”
“不到她家去?”
“对啊。我一整天都在跟妓女谈话。她们不喜欢应召外出,因为那耗费时间。她们也不是一定不去,但她们通常邀请对方到她们的住处,告诉他那里有多舒服。金可能也提出来过,只是他不肯。”
“嗯,他已经付了房钱,总不能让钱白花吧。”
“他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去她那儿呢?”
他沉吟片刻。“她有个门房,”他说,“也许他不想经过那个门房。”
“他反倒要穿过旅馆大厅,签登记卡,和前台服务员讲话。他不想经过那个门房,可能是因为门房以前见过他。否则门房可比整个旅馆所带来的风险小多了。”
“那可不一定,马修。”
“我忍不住会这么想。有人就是干了这些让人无法理解的事,除非他认识这个女孩,而且有私人原因想要她死。他有可能情绪失控。头脑清醒的人通常不会拿把砍刀大开杀戒。但他并不是一个随便挑个女人屠宰的疯子。”
“那你看呢?男朋友干的?”
“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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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跟皮条客一刀两断,告诉男朋友说她自由了,然后他就惊慌失措了?”
“没错,我就是往这个方向考虑的。”
“然后就拿把砍刀发疯?这种行径跟你描述的那个宁愿留在老婆身边的家伙相符吗?”
“不知道。”
“你确定她有男朋友?”
“不确定。”
我承认。 “那些登记卡,查尔斯?O?琼斯,以及他的那些化名——假如有化名的话。你真认为它们会使案子有所进展?”
“它们是线索。”
“你没回答我的问题。”
“那我只好说‘不’。我不认为它们一定会使案子有所进展。”
“不过你还是认为值得一试?”
“我在银河旅馆本来是想亲自查对卡片的,”我提醒他,“用我自己的时间,只是那个经理助理不让。”
“我猜我们应该去查那些卡片。”
“谢谢,乔。”
“我想我们也可以进行另外那项调查。那一带所有的一流商业旅馆,查它们六个月以来的琼斯登记卡。你要的是这些吧?”
“对。”
“验尸显示,她喉咙和食道里都有Jing液。你注意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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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八百万种死法(52)
“昨晚在档案里看到了。”
“他先要她Kou交,然后用男童子军砍刀把她大卸八块。而你认为是她男友干的。”
“Jing液可能是之前的客人留下的。她是妓女,不缺客人。”
“大概吧,”他说,“你知道,他们现在能把Jing液分类。这跟指纹不同,更像是血型,是重要的旁证。不过你说的没错,以她的生活方式来看,就算Jing液和某个家伙不符,也不能证明他无罪。”
“而且就算相符,也不能证明他有罪。”
“没错,但他妈的能让那家伙头痛。真希望她挠过他,指缝里留些他的皮屑。那绝对可有用。”
“不可能事事顺心。”
“当然。如果她给他Kou交,那她牙缝里该有一、两根毛发。问题是她太淑女了。”
“没错,问题就在这里。”
“而我的问题是,我开始相信这案子确实成立,而凶手远在天边。我有一桌子的混账案子没时间处理,现在你又拿这个案子拖我后腿。”
“想想看,如果这案子破了,你该多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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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劳都归我,嗯?”
“反正总得归谁吧。”
我还有三个应召女郎要联络,桑妮、鲁比和玛丽?卢。笔记本里记着她们的电话号码。不过这一天我跟妓女谈的话已经够多了。我给钱斯的联络处打电话,留言要他回电。这是星期五晚上,也许他在麦迪逊广场花园体育馆看两个孩子对打,还是只在基德?巴斯科姆上场时才去? 我拿出唐娜?坎皮恩的诗来看。在我脑海中,诗中所有的颜色都覆盖着鲜血,鲜亮的动脉血从猩红褪成深褐。我提醒自己,唐娜写诗时,金还活着。那我为什么会在字里行间感受到一丝不祥?难道她知道些什么?还是我过于敏感? 她漏掉了金的金发,除非是用太阳作隐喻。我看到金色的发辫盘在她的头上,联想起简?基恩的梅杜莎。没想那么多,我便拿起话筒打了一个电话。很久没拨这个号码了,但记忆如同魔术师变出纸牌般变出她的号码。 铃响四下。当我正要挂断时,听到她低沉、有些喘息的声音。 我说:“简,我是马修?斯卡德。”
“马修!不到一个小时前,我还想到你呢。等一下,我刚进门,先把外套脱掉……好了。你怎么样?真高兴你能打电话过来。”
“我还好。你呢?”
“噢,一切照旧。过一天算一天。”
这是我们戒酒人的口头禅。“还去参加聚会吗?”
“嗯——实际上,我刚从聚会那儿回来。你怎么样?”
“还不错。”
“那好啊。”
这天是星期几,星期五?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 “我三天没喝酒了。”
我说。 “马修,太棒了。”
有什么可棒的?“大概吧。”
我说。 “你一直在参加聚会吗?”
“算是吧,不过我恐怕还没准备好要参加所有聚会。”
我们聊了一会儿。她说或许哪天我们会在会场上遇见。我承认有可能。她戒酒近六个月,也介绍过几次经验。我说什么时候听听她的故事一定很有趣。她说:“你要听?上帝,你也在我的故事里。”
她正要重新开始雕塑。戒酒后,她一切暂停,因为无法准确地将黏土塑造成型。但她现在在尝试,努力使之比例协调。戒酒第一,生活的其它部分慢慢复原。 我怎么样?呃,我说,我有个案子,是帮一个熟人调查。我没讲细节,她也没有追问。谈话的节奏缓慢下来,偶尔出现停顿,于是我说:“我只是想打个电话问声好。”
“很高兴你打电话,马修。”
“也许哪天我们会不期而遇。”
“希望如此。”
我挂上电话,想起在她利斯本纳德街的阁楼饮酒聊天,酒精在血管里发挥魔力,温暖舒畅。多么美好甜蜜的夜晚啊。 聚会时你会听到人们说:“清醒时最糟的一天,也比酒醉时最棒的一天强。”
然后大家就会像吊在汽车仪器板上的塑料狗一样使劲点头。我想到和简共渡的那晚上,然后环顾我的小陋室,设法弄清这个晚上到底比那个好在哪里。 我看看表。酒铺已经关门,不过酒吧还会营业好几个小时。 我待在原地。外面,一辆巡逻车鸣着警笛呼啸而过。声音渐行渐远,时间分秒流逝,这时电话铃响了。 是钱斯。“你一直在工作,”他赞许地说,“我接到报告。女孩都还合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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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八百万种死法(53)
“她们很好。”
“有眉目了吗?”
“很难说。这里一点信息,那里一点情况,根本不知道如何把它们拼凑起来。你从金的公寓里拿走什么了?”
“只是一些钱。为什么这样问?”
“多少钱?”
“两百元。她把现金放在梳妆台顶层抽屉,那不是什么秘密,她就是放在那儿。我四处翻了翻,看她是否有私房钱,可没找到。你没搜出存折、保险箱钥匙吧?”
“没有。”
“钱呢?当然,找到了你就留着吧,我只是问问而已。”
“没钱。你只拿了那些?”
“还有一张夜总会摄影师给她和我拍的合影。没理由把那留给警察。为什么问这个?”
“只是纳闷。你在警方找到你之前就去过她那儿?”
“他们没找我,我是自愿过去的。没错,我先去过那里,而且比他们早了一步。否则那两百元就没了。”
也许是,也许不是。我说:“你把猫带走了?”
“猫?”
“她养了只小黑猫。”
“对了,她是有只猫。不,我没把猫带走。如果想到它的话,我会给它留些食物的。怎么,它不见了?”
我说没错,小猫的秽物盘也不见了。我问他去公寓时小猫在吗,他不知道。他没注意到有猫,也没去找。 “你知道,我动作迅速,进去后五分钟就出来了。就算小猫蹭过我的脚,我也不会留意。怎么了?杀她的不会是猫吧。”
“不是。”
“你不会认为她把猫也带到旅馆去了?”
“她为什么那么做?”
“老兄,我可不知道。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谈论那只猫。”
“肯定有人把它带走了。她死后,除了你以外一定还有人去过公寓,把猫带走了。”
“你确定小猫今天不在那儿?陌生人靠近时,动物都会害怕得躲起来。”
“小猫真的不在。”
“可能是警察去的时候逃掉了。门开着,猫跑了出去,再见了,小猫。”
“从没听说猫会带着自己的秽物盘一起走。”
“也许是某个邻居拿的。听到它喵喵叫,不想让它挨饿。”
“有钥匙的邻居?”
“有些人会跟邻居交换钥匙,以防被锁在门外。要不就是邻居从门房那儿拿的钥匙。”
“可能就是这样。”
“肯定是。”
“明天我去找她的邻居问问。”
他轻轻吹起口哨:“你会追查到底的,是吧?像小猫这样的小事,你也跟狗咬骨头一样咬住不放。”
“办案就应如此。Goyakod。” “你说什么?”
“Goyakod,”我说,然后跟他解释,“意思是:抬起屁股去敲门(Get Off Your Ass and Knock On Doors)。”
“噢,我喜欢。再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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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说了一遍。 “‘抬起屁股去敲门。’我喜欢。”
18 星期六是敲门的好日子,因为待在家里的人通常要比其它日子多。这个星期六的天气不适合出门,连绵细雨从阴暗的天空飘落下来,刺骨寒风把雨丝吹得纷乱。 纽约的风有时颇为怪异。高耸的建筑似乎把风割裂,它飞旋着,就像台球桌上的旋转球,于是,风古怪地东撞西跳,在不同的街区刮向不同的方向。那天早上和下午,风似乎总是迎面扑来。我绕过街角,它也绕了过来,劈面而来,把雨喷洒在我脸上。有时我因此神清气爽,有时我弓背低头,诅咒风雨和我自己,偏在这种天气外出。 第一站是金的大楼,我手拿钥匙,朝门房点头后径自进入。我以前没见过他,估计他也不认识我,但他并没质疑我进门的权利。我乘电梯上楼,进入金的公寓。 也许我是想确定小猫是否仍旧不在。我没有其它进去的理由。据我判断,公寓和我上次离开时一样,还是找不到小猫和它的秽物盘。考虑到这个,我就去查看厨房。橱柜里没有任何罐装或盒装的猫粮,没有装小猫排泄物的垃圾袋,也没有防溢的喂猫小碗。我在公寓里闻不出半点猫味,便开始怀疑我对这个动物的记忆是否准确。然后,我在冰箱里找到一罐半满的猫食,上覆一层塑胶膜。 瞧瞧这个,我想。大侦探找到线索了。 之后不久,大侦探找到了猫。我在走廊走来走去,挨家敲门。尽管是下雨的周六,仍不是人人都在家。头三家人根本不知道金曾养过猫,更甭说它的下落了。 我敲开的第四家主人是艾丽丝?西姆金斯。她个头矮小,五十多岁,讲话小心谨慎,直到我提起金的小猫。 “噢,你是说黑豹,”她笑道,“你要找黑豹啊。你知道,我想到会有人来找它。进来,好吗?”
◇欢◇迎◇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