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之唐门毒圣1-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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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差英明,让末将佩服的心服口服。”高鄂忙是赞声说道。
夜风淡淡地一笑,说道:“大家在边陲守卫我们的边疆,是辛苦了,所以,我在来此之前女皇陛下再三的叮嘱我要好好犒劳各位将领,犒劳士兵兄弟们。高将军,你叫人去给我杀牛宰羊,给兄弟们准备一顿丰富的晚餐,今晚的所有支付,都向军部报销,我代表女皇,好好犒劳大家。”
“女皇对我们关照无微不至,全军上下,感表涕零,末将在此,代表戎西三军团的所有兄弟在此谢女皇陛下和钦差,我们誓死已报女皇陛下。”高鄂忙是说道。
夜风含笑点头。
隆基不由一怔,他是颜曼兰的忠心死士,事情他最清楚,在来这之前,太后根本就没有说要犒劳三军,现在夜风突然要说犒劳三军,让他意外无比。
不过,既然夜风开口了,他也不会出声制阻,以夜风在太后面前的份量,这点小钱他完全有权利作主。
当晚,整个三军军团是***通明,从上到下,从将领到士兵,都是一片喜气洋洋的,兴高采烈,军营中是杀羊宰牛,运酒买碗。
对于士兵们来说,女皇陛下的犒劳,无疑是一顿无比丰富的晚餐,对于士兵们来说,像这样丰盛的晚餐不是随时都能喝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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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所有的士兵都喝得兴高采烈,气氛是无比的热闹,夜风是端着酒,巡轮一回,向军营中的所有士兵将领敬酒。这让所有士兵都感觉,这个白天威凌无比的钦差大人,也有亲和的一面。当然,不少士兵也都服佩夜风的酒量。
“来,今天是个喜日子,各位将领戎守这鸟不生蛋的地方,也是辛苦了,我给大家酌上一碗酒,这既是向大家表达敬意,也是我代表女皇陛下对所有人的慰问。”夜风亲手给在场所有将领、侍卫等等倒上一碗满满的酒说道。
其他将领都纷纷献吉言。
“这一碗酒,我敬大家,同时,也愿我们王国国泰民安,女皇陛下永治久安,也祝各位兄弟步步高升,封将拜侯。”夜风高举酒碗,豪气地说道。
“我们也祝女皇长生不老,永治太平,祝钦差大人官运亨通。”将领们也都纷纷举起酒碗相敬。
大家举碗,一饮而尽,有着说不尽的男儿豪气。
这一夜,对于整个戎西三军团来说,是一个欢快之晚,是一个不眠之夜,大家狂欢,直至通宵。
第二天天亮之时,夜风向高鄂他们告辞,而高鄂他们尽力挽留夜风,夜风推辞说还有他事要办,然后又说等和女皇陛下商讨好以后再回来。
对于夜风离去,高鄂当然是欢笑相迎了,对于这一次的事情,太富有戏剧性变化了。
“夜公子,你为什么突然放弃要回虎符呢?”屠烈不由说道。
夜风说道:“高鄂和那些将领说的一些话也不是没有道理,自章启皇起,王国和矮人王国、巨人王国的仇恨也够深了,现在不是深化三方的仇恨,而是化解,既然都来到西北了,那也就试试吧。”
“夜公子想和矮人王国他们淡淡?”隆基说道。
夜风淡淡地一笑,说道;“不单我有这样的意思,太后也有这样的意思,不然,她也不会派你随我来。”
“但,夜公子你突然撒手,这不是给高鄂机会和生机吗?”隆基不明白说道。
夜风轻笑起来,说道:“不错,这点你说对了,我就是给高鄂机会,我还真怕他不造反,如果他造反起来,至少,我杀那些士兵杀起来没有半点的负疚感,你现在无缘无故叫我去杀那些士兵,那我还真的有点下不了手,如果对于叛军,那我杀起来,一点都不会手软。”说着,露出洁白的牙齿,对隆基两个人露出浓浓的笑容。
夜风这模样,看得隆基和屠烈心里面毛骨悚然,眼前这个看去有点清秀的年轻人是个变态的家伙,他们活了一把年纪,都没有他如此的嗜杀。
“若是高鄂人手够了的话,只怕,我们不容易拿下他们。”屠烈不免有些担心。
夜风双目一冷,说道:“你错了,现在的高鄂,我要他死,他绝对活不了,他的性命就掌握在我的手中,现在对于我来说,要杀死高鄂,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般!”
见夜风那发冷的目光盯着自己,屠烈和隆基都不由起小瘩疙,感觉自己好像是被一条毒蛇所盯住一般。特别是隆基,那一夜,他是亲眼看到夜风施毒屠杀禁军的。
夜风此时展容笑着问道:“隆基,你对巨人王国和矮人王国谈谈的话,你说应该从哪入手才是重点。”
隆基沉吟了一会儿,说道:“从矮人王国入手比较好一点,在西北这一边远陲以矮人王国兵力作为主导,而巨人王国的军队,多数布置于冰天雪地的北方。更何况,现在矮人王国和我们接壤处的驻兵是由六大名将之一的有石虎之称的石费所统领,有兵力二十万众。”
“好,我们就去和石费谈谈,隆基,你带金令到郡府去支出金银来,准备份隆重的礼物,再组一队使节队伍来,我们去矮人王国边陲,屠烈你给太后飞鸽传说,把具体的情况说清楚。”
隆基两个人都遵从照做。
夜风的想法,得到颜曼兰的大力支持,赐封他为使节大臣身份,并让他带了不少的珍贵物品前去矮人国议和。
当然,颜曼兰更关心的是夜风的安危,在飞鸽传书之中,少不了缠绵和温柔,夜风也是疾书一封,当然,缠绵与甜言蜜语那是少不了的。
夜风的出使仪队并不多,夜风三个人不加入其,也就十五个府吏,都是用来做苦力,运载礼品的。
夜风整顿好了之后,先让屠烈先生,给石费投书一封,说明来意。
托马城,是矮人王国边陲的最大城市。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托马城并不是一个城市,而是一个关卡,后来,因为这里驻扎着大量的士兵,加上在此处的矿产被探得,所以渐渐地发展成为了现在的一座大城。
矮人王国的城池是很有意思的,人族的城池一般都是建在地势平坦的地方,但是,矮人的城池并不是这样,他们是建在山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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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托马城为例,托马城是建于托马山上,整个城池从山脚下建起,高大的石墙把整个山围了一圈,然后栉梯向上建造,山顶处就是整个城市的枢纽。
夜风一行,来到了托马城,因为这两年汉月王国和矮人王国的情势相对稳定一点,不再像前几年那样紧张,时不时有战争。所以,人族和矮人之间还是少量贸易来往。
当夜风他们走进城门接受矮人士兵搜索之时,夜风仔细打量着那些矮人士兵的兵器装备,夜风发现,这些矮人士兵的装备是特别的精良。
“矮人是炼造大师,可以说,每个矮人自小都会学习炼造,毫不夸张地说,每个矮人都会打造装备。而矮人最多的就是矿石,所以,矮人很多军队的装备都是自己打造的。”看出夜风的疑惑,隆基低声说道。
夜风恍然点头。
进入城池之后,夜风并没有直接先去追访石费,而先找一家客栈住了下来,打算第二天再去拜访石费,先熟悉一下托马城的环境。
夜风带着隆基逛街,发现一个十分古怪的现象,那就是整个城池都冷清清的,不论是店铺也好,是屋宅也罢,都看不到多少的人,街上也没有多少人来往,这让夜风感到十分的奇怪,这么大的一个城,那些人去哪里了?
而城里冷清清的,守城的矮人士兵竟然见怪不怪,完全习惯了。
隆基看出夜风的疑问,笑着说道:“你知道矮人最大的城池在哪里吗?”
“哪里?”夜风不由问道。
隆基指了指脚下,笑着说道:“地下。”
“地下?”夜风一怔。
隆基笑着说道:“矮人喜欢黄金、矿石、宝石等等一切藏于地下的东西,可以说,每个矮人都是挖矿的疯子,他们一生,有大半的时间在地下度过,他们喜欢把地下挖空,然后再在地下建城市,这也为什么矮人的城市建在山上的原因之一。毫不夸张地说,矮人王国拥有矿产的资源是月华大陆其他种族的总和。矮人又是做生意的能手,他们用自己的矿石换精灵们的美酒,换巨人的木材,换人族的匹布,换海族的海产……”
夜风不由津津有味地听说,这样的一个种族,实在是很有意思。
隆基笑着说道:“一般情况下,矮人是有两座房子,一座是在地上,一座是在地下,他们常常在地下挖矿。一个矮人当不当你是最要好的朋友,就是要看他们带不带你到他的地下房屋去参观。”
“你或者还不知道,作为矮人的王城底拉王城,是整个月华大陆上最大的地下城,底拉王城还有一个名字,那就是叫做铁炉堡!听说,底拉王城的地下城完全用钢铁熔造而成的,所以,底拉王城,也是月华大陆上最坚固的城池。”隆基笑着说道。
夜风此时,才真正了解,矮人是拥有何等之多的矿石。
“晚上城市就会热闹起来,矮人们都会纷纷的从地下走上来,拿出自己一天的所挖矿石和别人交易,或者是换金银,或者是换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可以说,很多种族都愿意和矮人做交易,矮人的矿石比市面上的矿石要便宜许多。”隆基笑着说道。
夜风听到此话,他心里面也是痒痒的,所以决定等到晚上再来看看。
果然,夜风真的是等到了晚上,当夜幕降临之时,整个托马城是***通明,夜风有些按捺不住,拉着隆基去逛街。
果然,正如隆基所说的一样,晚上托马城是热闹万分,白天关闭的店铺也都纷纷开张了,街道上也是人来人往,哪一种族的人都有,有巨人,有人族,还有平时在人族城市都难见到的精灵,甚至有一些不和人族来往的百族之人,犹脸上涂有火焰图案的火焰族。
做生意的,也不单是矮人族,也有各族的人,有卖布匹粮食的人族,卖精木的巨人,卖美酒的精灵,也有一些古怪的海族人卖一些海产,不过,更多的是矮人卖矿石。
可以说,矮人的矿产是整个月华大陆最丰富的,在托马城中,卖得矿石种类也甚多,普通的铁矿,珍贵的玄铁石等等,还有不少夜风叫不出来的矿石。
夜风是看得心痒痒的,看到有好几种矿很适合做他的暗器,就掏钱一口气卖下了。
当然,除了矿石,矮人还有一大商品,那就是武器装备,对于矮人来说,他们的武器装备并不是产量的,对于他们来说,他们打造的不是武器装备,而是艺术品,暴力的艺术品!当然,人家全手工打造的装备也是精良,对应的价格也不菲。
比如一件麒麟战甲,这是出自于托马斯城有名匠师之手,坚硬无比。这件主体由矮人打造,上有精灵绘纹,附有吉祥族祝福咒文,加持有海族水魔法守护的麒麟战甲,要卖到五十万白银的价格。
当然,如此完美的战甲,也说明其物有所值,像这样的战甲,常常是一些大贵族,皇族或巨富最爱的收藏品!
这对于第一次来矮人族的夜风来说,就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新奇地观看这一切。
夜风是兴趣盎然,把整个托马城逛再一次逛完一遍,这才打道回客栈。
第五卷 女王艳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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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一决高低
第二天,夜风早早起来,带着隆基他们,奔于山顶的主体建筑,去拜见此处的守将,也是和他父亲齐名的六大名将之一的石虎石费,这是这一次议和的重要人物。
因为屠烈先行,为夜风他们打通关节,所以,夜风他们很容易就见到了这个矮人王国的大将石费。
“哈,哈,原来夜公子就是夜元帅的儿子,失敬,失敬,在二十年前,我见过你的父亲,我和你父亲第一见面的时候,你父亲就幽默地对我说:‘石费你虽然矮,但,在这战场上,谁敢说比你更高。’没有想到二十年就过去了,夜玄的小儿子都有这么大了。”石费是一个墩实的人,一站住,就像是一个石墩杵在那里,无法撼动,同时,他虽矮,但是,却有着威逼人的凌厉气势。
不过,石费是一个很热情的人,也是一个健谈的人,这完全符合矮人的性格。
一见面,石费就给夜风一个拥抱,因为石费远不如夜风高,夜风只得半蹲下身子去和他拥抱。
石费热情地和随夜风而来的其他府吏拥抱,府吏都学着夜风的模样,蹲下身子去和夜风拥抱。
最后,石费拉着夜风的手,双双坐下,笑着说道:“夜公子你是风华帝国的人,还是夜爵爷的儿子,为何又偏偏跑到汉月王国做使节呢?”
石费这话看去天真烂漫,没有半点心机一样,事实上,这话直中要害,甚至有挑拔离间嫌疑,一旦夜风回答不好,只怕夜风内部会内乱,甚至让颜曼兰难做。
夜风优雅地一笑,望着石费,笑着说道:“我夜风虽然不敢自比至尊王者这样的英雄王,但,我夜风也并非是一个妄自菲薄的人,我夜风吹句牛,如果我夜风要耍横的话,我随时可以像螃蟹一样横着走。我崇于至尊王者聂玄,心中只有月华大陆的所有生灵这样的大民思想,没有小民思想,对于我来说,这个世界没有国界。我给汉月王国做使节,那是因为太后是我的朋友,我只代朋友做事,不代世俗权势做事。当然,朋友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朋友的敌人,也是我的敌人。”
夜风这回答,妙之又妙。
石费哈哈地笑着说道:“好,好,虎父无犬子,不愧是夜玄的儿子,比起令尊来,夜公子你在思想境界上更是高了一层,一句心中无国界,足可以说明夜公子有吞江纳海的胸襟。”
“多谢石将军夸奖,就不知道石将军选择和我做朋友,还是做敌人。”夜风也是话语犀利,含笑问道。
石费豪气地笑着说道:“做朋友还是做敌人,决定权不是在我,而是在于夜公子,如果大家做朋友,是不是该拿出诚意来。”
夜风也含笑说道:“如果我不够诚意,就不会不带一兵一卒,只带苦力来,也更不会不让带兵器前来,我这些差人个个都是赤手空拳,不带寸铁,到托马城来议和,这还不够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