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笙(女尊)-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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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实是位,潇洒有财的,额,小姐……
戴艺显然也留意到,当然她不是白痴,景笙这种无权无势的她自然欺负的起,这位就……
“小姐,你是……”
“在下王百万,乃是江南首富王富贵的侄女的二婶的五表姑的……”
江南?
戴艺回头挥手:“把这位小姐给我丢出去。”
“喂……你们……”
景笙遥遥看着,也微有汗颜,没等反应,突然发现身边的压力减轻,一只手伸过来拽住她的胳膊道:“快,别看了,快点走……”
这个声音温和悦耳,景笙瞬间反应过来,随即毫不怀疑地跟着他跑了出去。
身后戴艺反应过来,大声惊呼:“别管那个土包子了,快点给我追……”
这厢景笙跟着沈墨穿梭于帝都的各个巷弄,跑得气喘吁吁。
沈墨不愧是武将家出身,体力好得让景笙叹为观止,拽着她跑了少说也有一两千米,连喘也不带喘一下,反观景笙就弗如远矣,肺部呼吸渐渐都有些跟不上了。
沈墨发觉,低声对她道:“景小姐,不然你先跑,我先抵挡一阵子。”
景笙瞪大了眼,有些不可思议。
这件事在她的时代或许是件很浪漫的时间,可是这是女尊世界,让女子先跑,男子垫后,简直无法可想。
景笙努力喘了两口气,道:“不,这附近有可以躲避的地方么?”
“有,可是来不……”
“那就好。”
景笙甩开沈墨的手,猛然转身对着来人抽出袖子里的短弩,按下机括,只听砰的一声,一道明亮的白光猛然炸开。
追过来的侍女只觉得眼前突然一白,一阵灼气袭来,连忙退了两步努力挥散灼气,等能看清事物后,刚才还近在眼前的人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好几条路后的巷子拐角,景笙撑着墙壁大口喘气。
沈墨颇感兴趣的摆弄着景笙的短弩。
其实说来这也不算短弩,景笙曾淘到一本有关机械制作的书籍,闲来无事就想着做些东西防身,因为只想做个防御的简单工具,景笙就选了里面木制的短弩,并对弩机做了简单的改造,将弩郭做成闭合筒装,连接弩机造成推进压力。
在里面加什么,景笙犹豫了很久,能做闪光弹的镁此时她尚未有能力单独提取,只好买了些烟花,做了简单处理,减少火药分量。毕竟不是科班出身,景笙捣鼓了几个月,也只能勉强制出拇指大小的药粉,在弩郭处加了打火石颗粒作引点燃。说起来点燃后的亮光其实并不算特别强烈,刚才能摆脱侍女的追击也大多是占了对方没曾预料的便宜。
“这是什么?”
景笙缓过一口气:“防身用具而已。”
沈墨将手挪到弩弓处,景笙见了,忙道:“别摸,那个烫。”
说得迟了,沈墨已经触上弩弓,被灼热的弩弓烫得一下缩回了手。
景笙一把抢过沈墨的手,发现手指只是略微有些红才松了口气,也这时才发现自己竟然握着对方的手,连忙又一把松开。
好在沈墨也并不在意,轻轻对着手指吹了两口气,弯眸笑道:“景小姐,我只是有些好奇,刚才这个是怎么发出那么明亮的光的?”
景笙想想道:“只是一些烟花材料,提取麻烦,也并没有很大杀伤力。”
闻言,沈墨略有遗憾的将短弩递还给景笙:“景小姐想得巧妙。可惜,倘若能用于军中,必将起到更大的作用。”
景笙忍了忍,终究没说。
此时皇王朝还是冷兵器时代,一旦她将超越时代的火器推广,难免会破坏王朝和年代的平衡,揠苗助长对于历史的发展并不见得有利。
跑了好一会,天色已渐暗。
撑着墙壁又休息了一会,景笙见沈墨还站在一旁,似乎是等着她。
这才突然想起:“不好,我家侍女还在那书坊旁边……”
沈墨笑笑摇头,温言道:“不用担心,方才我和友人在大街上闲逛,正是岭儿小姐叫住让我去救你的。我们约好了一会在城外凤仪亭见面,一同去吧。”
景笙直起腰,突然抱拳对沈墨道:“沈公子已经是第三次为在下解围了,实在感激。”
沈墨摸摸鼻子,轻笑:“景小姐是想让我觉得无地自容么?其实三次都只是我多管闲事罢了。对了,上回之事我还要代小秋道歉,他性格一向如此,但实际并无恶意。”
沈墨的眸子湛星般澄透,清澈见底。
离得近了,衣衫上淡淡清香飘来,空谷幽然,几能醉人。
景笙也笑了:“我没有在意。既然如此,那快走吧,恐怕她们要等急了。”
赶到凤仪亭时,早已有人在那等候。
岭儿一身青衣飞奔而来,扑住景笙:“小姐,我可担心死你了。”
不远处,华服摇扇的小姐带着侍女也自亭中走来,头上的钗环去了大半,衣着也有些狼狈,笑容灿烂,正是刚才那位引开戴艺注意的小姐。
景笙冲岭儿笑笑,对那位小姐道:“多谢王小姐相助。”
华服小姐折扇一收,露出古怪表情看着景笙:“你还真当我叫王百万啊?”转头对着景笙身后的沈墨道:“沈小姐,你看,这会我可是亏大了,你怎么赔我?”
这会轮到景笙面露古怪之色了。
沈小姐?
回头看去,才留意沈墨今日穿的墨色长衫是开着右衽的。
皇王朝的男装女装平日均是长袍长裤,裙装只有典礼或者重要仪式上女子才会穿,所以唯一差别便是前襟,男子开左衽,女子开右衽。
沈墨今年最多不过十七八,尚是少年时,但景笙怎么看都是标准的男子模样,不会联想到伪娘之流,转念又一想到女尊世界凌乱的审美标准性别定义,景笙暗自苦笑,前世留给她的习惯和思维定式看来再想转变是不大可能了。
沈墨漫步走来,道:“既然是我麻烦了宁小姐,在下认罚。”
“那好。”这位宁小姐露齿一笑,闪亮逼人,“你不是说你会琴么,那就弹一曲好了。父亲非说那都是靡靡之音,学来无用,徒徒浪费时间,我却偏偏想学。”
“可是现在并无琴器……”
宁小姐丢了一张银票塞到侍女手里,边推搡边道:“小玉,给你一炷香时间速度去买琴,迟多久回去罚你默多少遍《君子诫》……”
“小姐,那不是你的功课,哎呦……”侍女哀怨的看了一眼刚踹她一脚的宁小姐,飞速狂奔消失。
沈墨仍旧笑着,司空见惯模样。
岭儿在景笙身后,暗自嘀咕:“幸好我家小姐不这样……”
景笙听见,不觉有些失笑。
那位宁小姐已经凑了过来,眼睛星星亮看着她:“你是谁家小姐?这份气度,该是大家小姐吧,怎么这么面生?”
“在下景笙,是……”
“啊,难不成就是你要娶四……晋王世子?”宁小姐重又摇起折扇,眼神同情。
景笙很想翻个白眼,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叹了口气道:“这种事在下做不得主,但我敢肯定不论世子还是我都并不想结这门亲……景笙一向胸无大志,也没想过攀龙附凤,心愿不过是买一两间宅院,手持书卷卧躺于椅,书香花香,春风拂面,有个相爱之人作陪……”
“果然很没志气。”宁小姐摇头远目道,“本小姐的志向是做个富甲一方的大绅,每日燕窝鱼翅鲍鱼海参,府里歌舞升平乐声不绝,想吃什么吃什么想玩什么玩什么,闲来无事一掷千金博美人一笑,话说起来,王百万这个化名倒也不错啊,大俗即大雅嘛……”
景笙汗颜,确实比她有理想……
“对了,小沈你呢?”
沈墨疑惑地指了指自己,方才笑道:“我的志向定然也不如宁小姐……”笑意渐渐褪去,沈墨抬起头,那双剔透的眼眸里倒映着凤仪亭外起伏的山丘,一直到没有边际的远处,苍凉而辽远,“我的志向就只是能从军报国,守卫这片土地上的百姓吧。”
声音渐渐淡去,随着风声散落尘世。
多么美好的理想,在人生最初的时刻,那些愿望支持着我们走了太多的路,然而,渐行渐远,时光如流水匆匆而过时,那些事,你还能记得多少?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一共更了五千,请叫我总攻大人=V=
十三章
十三
沈墨的话说完,自己已经先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
“好了,在下文不成武不就,就是个念想而已。”
沉默片刻,宁小姐两步蹿过来,摸摸光洁的下巴:“好志向。”
景笙却怔了更久,沈墨这是想做女尊世界的花木兰了?
这样的男儿,在现实社会已属少见,在这里,更根本就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奇葩。
“对了,景笙,你是叫景笙吧,方才我听见你在书坊里给那个恶女说科举事宜,很是有趣,不如再多说点给我听听?”
景笙回过神,见宁小姐痞气地一撩袍子坐在地上,一副待听说书的模样。
这副随意自然的样子,让景笙也不再拘束,席地坐到宁小姐身边,笑道:“那些都是虚的,谁家的夫子不会说,字迹工整,注意篇幅和格式,扣题切题,再加上用些典雅词藻,典故引言,莫走什么奇巧拐门,一路稳稳当当写下去,只要不是文采太过不堪,多少都能中第,难就难在你什么都知道却未必能写出来。”
“这倒也是。”
景笙想想又道:“做官也并非一本万利,而且……”
“而且什么?”
“而且文官太多,其实与国无利。”
宁小姐翻了个身,对着景笙:“此话何解?”
景笙翻过皇王朝的历史,这个女尊的世界是从母系氏社会直接演变而来,并不像历史里父系社会取代母系社会,这里也有炎帝黄帝、神农蚩尤的传说,不过在性别上变成了女人。
在经历了部落社会和一系列生产力的发展,女子为尊沿着广江逐渐建立了国家体系和封建王朝,又经过了几个王朝的更替才到了如今的皇王朝。
然而历史的巧合,皇王朝的开国皇帝同景笙记忆里宋朝太祖一样是将领出身,前朝国君昏庸无道各地起义不断,这位将军干脆揭竿而起,自立为帝,几经征战,最终登上了九五之尊的宝座,登帝以后她也同样做了一个决定,削弱兵权,增加科举录用名额,重用文官,打压武将。
最初的立场可能是好的,然而一代代传承下来,文官数量急剧攀升,冗兵冗官冗费,繁盛了上百年的王朝在一片文人墨客颓靡的称颂中腐坏不堪……
现今的皇王朝也许还没有到这种地步,但景笙想想,大约也不久了。
景笙尚未开口,沈墨已经也坐下身,轻声叹道:“宁小姐若是家中有人为武将就会知道了……现在尚是太平年间,但若真打起仗来,我军只怕胜少败多……”
宁小姐诧异道:“这又是为什么?”
“宁小姐该知道我朝有武将不得单独出征的规定,每每出征定要文官作陪,而这文官的品衔又大都比武将高,遇上公道些的倒好,怕只怕遇上不讲理瞎指挥的,赢了仗是文官的功劳,一早写了奏章请赏,封赏也多在文官,输了则是武将的过失,借着笔墨文官撇的一干二净……而且我朝素有不杀文官的律条……”
沈墨说得简单,但言语间却带着淡淡的苦涩。
这样明显驳论族制的话从一个古人口中说起来,何其大胆?
景笙蓦然笑了,这个沈公子实在让她欣赏。
宁小姐拍了拍沈墨的肩:“好了好了,别说打仗了,我这可是出来玩的。今朝有酒今朝醉,人生且行且乐,想那么多做什么?”
说着又拍拍景笙,眨眼道:“忘了说,我叫宁岚,帝都纨绔子弟一个,年芳十七,未婚。”
那份愉悦配上宁岚闪着亮光的大眼睛极富感染力。
不知怎么,景笙从腰间摸出那支自己做的笛子,掂量了下,对着宁岚道:“既然琴还没有送来,不如我先吹一曲抛砖引玉如何?”
“好啊,当然好啊!”
宁岚连忙点头,生怕她反悔似的。
傍晚时分,空气里带着清冷的凉意,浮云自天际袅袅而过。
帝都西郊,一片绿草如茵,远远看去犹能望见凤仪亭宛若腾起的檐角,沉在暮色中,山水画似的清逸。
悠然笛声静静飘扬,若有若无,细细聆听,清越的笛声似高还低绵延不绝。
并无绚丽技艺,却如清泉般动人。
白衣女子长身玉立,举笛轻吹,衣袂自肘间滑落,白皙的手臂被如云青丝拂过,微风鼓起,松散飘扬。
不多时,琴声渐起,随之应和。
穿着女装的男子微垂下头,几缕碎发擦过温润的面颊,轮廓柔和,三尺六寸的古琴摆在膝上,古朴雅致的琴身衬得男子指若削葱,修长美丽,就在那一拨一弹之间,曼妙的乐声激昂荡起,融入笛声之中,起承转合,宛如天成。
华服女子坐在地上,手撑着下巴,看着两人,笑靥如花,眉宇间神采飞扬。
如斯景象,如斯气度,言语竟不能形容。
倘若有人此时经过此地,定要感慨,好一首清乐,好一曲风华。
当晚归家,景笙一路轻扬嘴角。
连景清来找麻烦也显得不那么讨厌,兴致颇高之下,景笙取了自制的炭笔坐在院中对着木板绘了素描。
清风皓月,岭儿泡了杯茶坐在景笙下首歪头看画。
寥寥几笔的人影,五官尚且朦胧,意蕴却已出了三分。
画了片刻,景笙丢下炭笔,接过岭儿泡的茶,轻啄一口。
荡漾的月色打在葡萄架上,淡然浮光。
摸了摸笛子,前尘旧事纷至沓来。
素描笛子都是前世学的,却是为别人学的,然而那个人却抛下她抛的毫不犹豫。
也是,他们也许原本就没有什么深情厚谊,在朋友介绍下相识,吃过几顿饭,逛过几次街,牵过手接过吻,彼此心照不宣,就像她顺着父母既定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