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笙(女尊)-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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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墨起初是宁岚最先叫的,某日酒足饭饱宁小姐抚着肚皮突发奇想,自言滚滚红尘他们三人能凑到一起还很是对盘,肯定是缘分不浅,干脆结义认亲,也许是觉得有趣,也许是见沈墨也未拒绝,又或许只是吃得太多,景笙当时算是默认。于是宁小姐当即命令侍女小玉不知上哪弄来了香炉和火石,点了香拜了拜就算是结束了,而后开始了几乎有些无赖的排序。
三人里当属沈墨年龄最大,可男子冠礼较女子迟了两年,算算三人成年时间,竟是沈墨最迟,宁岚最近,宁岚便以老大自居,称沈墨小墨,沈墨一贯好脾气,也只在开始露出些哭笑不得的神情,之后就由它去了,景笙听宁岚叫了多次,久而久之也就跟着叫了。
“可不,每日非要练满两个时辰的剑才肯出门,没事,他一会就到……噢,这个千湖居的虾真是做得不错,不错……”
千湖居的虾宴帝都闻名,拜宁岚所带,三人这些日子可没少吃好东西。
景笙一筷子夹住宁岚挖虾的勺子,“行了,尝尝就好,人还没到齐呢。”
宁岚讪讪收回勺子,挥挥折扇解释,“饿了,确实饿了。”
话音未落,沈墨已掀帘进来,如玉的脸庞上笑容温和:“没事,吃完了再上一盘便是。”
趁着景笙一愣神,宁岚眼疾手快舀了一勺虾泥,塞进嘴里,边咀嚼边道:“小笙,亏你还是个女子,倒不如小墨来得大方……”
自从知道沈墨是男子之后,宁岚便喜欢用性别说话。
景笙抚额,这哪里是大不大方的问题,分明是基本用餐礼仪……
作者有话要说:':。。'补完,困死……
那啥,过渡过渡,后面会有激烈剧情的,握拳
十七章
十七
饭毕,从千湖居走出来,宁岚咂咂嘴,叹道:“这样的美食若是能天天吃……”
景笙笑着摇摇头:“再好吃的美食,天天吃也会腻的,更何况,此类海产尝鲜便罢,吃多了于身体无益。”
宁岚晒然一笑:“你这言论倒让我想起一个旧友,不过她说的是读书与玩乐……”托扇想了想:“说来可惜,她不在帝都久矣,要是能叫来一起玩,倒更好了。”
沈墨笑笑看着她们,并不说话。
千湖居临千湖而建,湖面是一座拱形石桥,桥缘栏杆做得精巧,还绘了各色缤纷纹饰,别有趣致。
景笙刚过了桥,就看见一个熟悉人影。
帝都时兴的文士服,持着折扇诗稿,笑容有些僵硬,穿着长靴站在一户人家的门前不远处不断来回踱步,正是景笙名义上的长姐,景清。
毕竟是翻墙偷跑出来,被景清撞见借题发挥,不知道得有多麻烦,景笙连忙退到宁岚身后,手掌作沉思状挡在额前。
府内一顶轻轿抬了出来,景清眼中一亮,转瞬又掂量着手里物什,犹豫不知是否应该上前。
轿子里的人掀帘一角,露出一只纤白玉手,轻声对轿旁小童说了一声,轿子行远,小童落后两步走到景清面前,景清忙递上诗文,小童不客气的一把夺过,又塞了张纸给他,景清当即喜上眉梢,满面红润。
景笙抬眼一看府邸,两个方正工整的大字:李府。
不禁咂舌,居然景清还真的就对这位李家公子一见钟情。
李家世代书香门第,清流自诩,当年先帝特赐修府长宁街,李家硬是自寻一地修府,女帝闻之非但不怪还反倒夸奖李家节俭朴素,这样家族的公子又哪里看得上景清……
但见刚才的模样,这两人难道已经暗通曲款了?
景笙虽然并不十分待见这个总是给自己找麻烦的姐姐,但也谈不上厌恶痛恨,见到此情此景倒还有些欣慰。
待小童走后,景清小心捧着纸条,轻柔打开。
先是一喜,又是一阵皱眉犹豫,良久收起纸条,露出一副颇有雄心壮志的模样。
景笙看得有趣,倒是前头的宁岚戳戳她:“在看什么,这么有趣?”
景笙摇摇头走开。
沈墨看了一眼景清,微一怔,显然认出是谁,走来拍拍景笙的肩,仍没说话。
景笙明白沈墨的意思,他见过景清刁难自己,自然知道两人不合,贬为庶女的自己定然更加吃亏,是而才算作安慰。
沈墨的性格如此,他不会问你可能不想说的,只会用他的方式来安慰。
分开各自回家之后,景笙盘算了时间,决心还是去趟古墨斋。
古墨斋她只在第一次和掌柜赵文艳赵老板谈妥协议时去过,此后便都是岭儿独自去。古墨斋离着士林大街几条街,基本只做字画和古董生意,虽然位置不算很好,但胜在买卖做的久,口碑极佳,老板又巧舌如簧,货源稳定,久了字画古董生意也能在帝都排上号。
景笙当时选择古墨斋也是因为古墨斋做生意公道,店铺开得低调。
想着这些年为了少惹是非,自己连来也很少来,千算万算不想还是给晋王爷惦记上了。
苦笑扯扯嘴,景笙拾阶而上。
古墨斋的店面不大,修得极雅致,细节处极之用心巧妙,尤其常年在店中养栽成团时令花卉,淡淡花香混合书画墨香,十足韵味。
此时并非交易高峰期,古墨斋只有零星几人,景笙刚一入内,就有小姑娘迎上来,先扫了一眼岭儿,随后恭敬道:“请问可是景小姐?岭儿姑娘时常拿着小姐笔墨来此,明月见过甚为仰慕,现今见小姐气质风华便斗胆猜测。”
聪明人的店里果然招的也不会是笨蛋,这明月姑娘显然认得岭儿,却先给她打招呼,明里暗里一通马屁拍得不着痕迹。
景笙回道:“在下愧不敢当。不知赵老板可在?”
明月连忙躬身,温笑迎道:“老板等小姐已经多时,明月带小姐去。”
回以笑容,景笙跟着明月自店外回廊走到内房。
到了内房,赵老板正正襟危坐在椅上,看样子倒真像等了多时。
见到景笙,也连忙迎来,青色长马褂的赵老板双眸带着商人特有的精明,待人却是亲切,口气也熟稔自然。
寒暄过后,景笙步入正题:“岭儿说听赵老板言有人想找我写副对联?”
赵老板忙不迭点头,同时又摇头道:“不,不是对联,是补一副字。”
“补一副字?”
“对,就是依照雇主的描述来补上一段字。”
景笙笑了:“赵老板太高看我了,这活计我做不了。”虽然她能模仿几种字迹,但纯粹靠描述去写,根本做不到。
赵老板似乎预料到景笙的回答,并不意外道:“实不相瞒,这次的客户是我的东家,违背不得。东家想补这副字许久了,可是找了多人都没能成功,这次东家巡商铺,在小人店里一眼相中小姐的字,也是因为小姐的字迹与要补的字迹相似之处甚多。而且东家财大势大,所能做甚多,银钱方面更不用说,小姐倘若能补完,小人能保证酬劳定然不低于百两,就算小姐未能成功,润笔费至少也会有个十几二十两。”
前面景笙都不在意,但最后一条让她有些动心了。
她想离开,但在那之前,至少也要小攒一笔路费安家费。
几年来,她攒了有两三百两,可是谁也不知将来如何,多攒些总是好的,如今这桩生意她虽然没法笃定成功,但看看赵老板的态度,竟是稳赚不赔。
想了想,景笙没多挣扎就做了决定:“那好,这生意我应下了,赵老板先带我见见雇主吧。”
赵老板松下口气,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这位景小姐初次来才不过十一二岁,人也才不过刚刚过了柜台高,举着一副明显该是成年人手笔的墨宝说要寄卖,赵文艳起初也以为这是哪家穷读书娘家的丫头,大人嫌丢人,就让小孩来卖。
那字其实相当不错,但赵文艳见对方不过一个小女孩,就刻意压价,几十文一副,其实就算是大人来,那些整日闭门读书的书呆子也未必知道价格,更不会讨价还价,谁知道这个小女孩居然很认真的同她抬价,最后没到满意价格,宣纸一卷转身就要走,毫不迟疑,赵文艳这才发现这个小女孩倒真有些不简单。
谈妥了价格,每月都会有另一个小女孩送来墨宝,久了,赵文艳也提过抬价,却被景笙一口否决,赵文艳又糊涂了,猜测多时,才敢相信这字真就是那个半大孩子写的。
当即就在心里叨念过天才,还特地动了手调查。
调查完更加瞠目结舌,这位小姐还当真是随性又悠哉,那种境遇下既然还能活的自得其乐,满腹才学也丝毫不觉埋没。
所以,这次做这笔交易赵文艳还多有忐忑,万一景笙不答应,那麻烦大的可不止她一个。
“东家现下正住在城郊的宅子,路不算远,小姐可介意步行而去。”
景笙笑着摇头:“不用了,带我去就好。”
她又不是什么娇贵的世家小姐,出门动兀车轿。
赵文艳交代了明月几句,便领着景笙出门。
路的确不远,宅子也不是景笙以为的豪华府邸,小小一座,外表看去朴实简洁,同寻常地主家的宅子并无不同。
赵文艳在门前敲了敲,过了一会才有门房上前开门。
景笙步入,宅中显得空空落落,没有什么家什,显然是暂住,仆从也只进门见到的门房大妈,再无第二人。
心下疑惑,景笙顿住脚步:“赵老板,这……”
赵文艳连忙解释:“东家喜静,不喜欢铺张,也不喜欢过多仆从,所以住的一向清静。”
景笙若有所思点头。
“我先去知会东家一声,景小姐稍等。”
赵文艳道,接着快步走向屋内。
赵文艳走后,岭儿在景笙身后,低声道:“小姐,不是我不信赵老板,可是,这里怪吓人的,你有没有觉得?”
景笙回过去一个安抚笑容:“不用担心,我们没什么可被图的。”
“……”
不过多时,赵文艳又从屋内走了出来,神情恭谦:“东家有请小姐进去。”
景笙回了礼,径直随着赵文艳进了屋。
春寒已经过去,外面正是舒适天气,屋里却将屋外的气息隔绝开来,一路挂着的香球内燃着熏香,袅袅的烟雾随着香气飘散,倒有些烟雨朦胧的味道。
站在内间门口,赵文艳轻叩门,便站在一侧。
房间内传出声音:“进来。”
那音色带着难以言说的磁性,低柔喑哑,意蕴流转,仿佛最上等的丝绸在心尖摩擦。
景笙一滞,才依言推开了门。
内室搭着白锦纱帐,在点亮的油灯下,隐隐约约一个人影半卧于床榻,发丝流散,全身上下除了一只手均掩在帐后,看得不甚明晰,但就只那一只手,已足够迷惑人心。
骨肉匀亭的手背白皙细腻,手指根根修长而分明,每一段起伏的线条都比例完美干脆流畅,仿佛天赐,尤其微醺的橘色光线打在手背上,那细腻的肌肤泛着微微的柔光,几乎叫人怪罪造物主的偏心。
景笙这时才想起来思考,这个……就是赵文艳所谓的东家?
作者有话要说:':。。'我好厉害!写完了……
好吧,我的爱好就是写美人……
十八章
十八
虽然那双手实在过分漂亮了,但景笙还是能认出那是一双男人的手。
单就日进斗金的古墨斋而言,已经是一家相当不错的店面,而它的掌柜却对这个人如此恭敬,那么可以想象这个人必然是十分的有权有势,但是……一个男子,景笙可没有忘记这是在封建社会的女尊世界。
“咳咳,是……景小姐么?”
低咳两声,方才隔着门板没能听清,此时才能听见那天乐似的声音里隐隐含着的苒弱颤音,似乎是旧病缠身。
景笙顿了顿,道:“正是在下,不知道公子想要我补的字是什么?”
“听弦,将纱帐束起……咳。”
“可是公子,会受凉的……”
“今日好多了,我没事。”
纱帐中走出一个紫衣青年,咬着下唇快步而来,拉起纱帐边的银钩,将绾起的纱帐轻轻搭上。
随着纱帐渐渐升起,那男子的模样也出现在了景笙的眼前。
那是一张绝不逊色于其手的容颜,倾城绝色不足形容,甚至于景笙在看见时甚至没能想到面前的其实是个男子,只觉得这张面容实在是美,稍微一个神情变化都是勾魂摄魄。
继而,她也不出意外的发现了对方过于苍白惨淡的面色和黯淡无光的眸子,不觉隐约有些惋惜。
男子发觉她的目光并不以为意,淡淡一笑,伸手绾了绾垂下的发丝,靠向侧面半转身弯腰,取出在床头匣子中的东西。
那是一卷画轴和好一叠的纸。
“我姓云,单名一个敛,你可以叫我云老板,或者云叔。”
“云叔?”怎么看,这位云公子也不会超过二十五岁,怎么称得了叔。
“咳……你今年该是十五吧,我已经三十六了,让你叫我一声叔,并不算占你便宜。”
景笙微哑然,古人寿命较短,苍老的较现在更快,可是时空的痕迹似乎从来没有在眼前这个男子身上流淌过,他……简直像个精怪。
紫衣的听弦回转过来,取了一条毯子覆在云敛腿上。
云敛任由听弦照顾,垂头抽过两张纸递给了景笙:“这是你的字,这两幅和她的很像。”接着又递给她剩下几张纸:“这是我想要你写的内容,这几幅写的较好,但我并不满意。”
景笙记得,这几幅是在定国将军府上她喝多了府里的陈酒,一时兴起随手涂鸦的,并没有讲究笔法和落墨,很是随性。
这样大致回忆了,景笙又拿过那要写的东西看,短短一首诗词,被用各种或飘逸或狂放的笔迹誊写,一遍一遍周而复始。
那是景笙所熟悉的诗词,也是这里流传已久的民间情诗。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山无棱,江水为之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极端的深情,极端的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