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书库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寒刀行 >

第66部分

寒刀行-第66部分

小说: 寒刀行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欧阳情的目光刹那间变了,颤声道:“你……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不想留下我们之间仅有的一份回忆吗?”

“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我并不适合拥有它,毕竟……它的意义实在太多太复杂。”

“你是不是觉得,能够得到这枚指环的应该是别的男人?”欧阳情凄然笑道,“你以为你离开之后,我就可以忘记你?难道你已经忘了我曾经发过的那个毒誓?”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但你不必如此执着……”

欧阳情立即打断道:“不必再说了,不管你还要不要留着它,我都绝不会再收回来了。”

任我杀默然半晌,终于缩回了手:“我一定会好好的珍惜它,就像……就像是我的生命一样。”

欧阳情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伸出手去,紧紧握住了他的手。这只手握刀的时候已太多,举杯的时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只有女人的温柔可以让它得到温暖。

任我杀就这样让欧阳情握着他的手,想说些什么,却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当夜色拉开了帷幕的时候,也是泪水干涸的时候,离别,就在这个时候已悄悄开始……

任我杀终于还是走了,头也不回地断然离去,把饮泣无声、伤心欲绝的欧阳情抛在了身后。

由始到终,都没有人提起钟涛交给他的那封信的内容,他也没有透露出半个字。那封信究竟说了些什么?这个秘密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已经完全摆脱了那个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的影子,重新找回了自我。

浪子回头,对于他的亲人和朋友,实在是种“当浮三大白”的好事,可是他的敌人呢?他们会就此抹掉仇恨吗?

也许,一个人一旦走错了路,再回头便已太难,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每件事都是要还的,没有人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也许,这就是江湖人的无奈和悲哀。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峰回路转,后会有期。红尘渺渺,人海茫茫,后会是有期,还是无期?如果能再相会,又在何夕?

第二卷《刀寒再凝眸》终

第一章 古镇惊魂

 江南,江南在梦里,梦里又飞花。江南梦,如星光般朦胧,浪子的悲伤和游子的离愁,却如江南的烟雨般绸缪。

“重湖叠翠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嘻嘻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萧鼓,吟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

这是柳永柳屯田的词,据《钱塘遗事》中记载,孙何督师钱塘时,柳屯田作这首《望海潮》赠之,却被金主完颜亮无意窥视,于是特意令画工至江南绘《风物图》进呈,在上面题诗曰:“移兵百万西湖上,立马吴山第一峰。”据说这就是金兵入侵江南的主要原因。

这是一首美丽的词,传颂千古,醉倒世间几多人?江南本如梦,有剪不断的相思,也有挥不去的思念,谁能不忆江南?

江畔杨柳依稀,青石小巷斑驳。

“飞龙镇”是个古老的小镇,三百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芜的废墟,随着江南武林四大世家之一的“飞龙堡”的崛起,“飞龙镇”也因此而诞生,经过几许风雨的侵蚀,和物换星移的变迁,时至今日,俨然已成小有名气的小城市。

有风,有阳光。风是柔和的,阳光,也是柔和的,轻轻地抚摸着大地,就像是情人的手在他的情人的发丝上摩挲。在如此温柔暖和的阳光下,这世间好像也变得得很美丽、很洁净,绝没有人会在这般的阳光下,做出一些肮脏而邪恶的事情。如果是你,你喜不喜欢阳光?喜不喜欢阳光带来的和平?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秋风渐起,秋意正浓,小桥的那端,有人踏歌而来。

这人的步伐很轻,也很快,他的腰挺得很直,宽大的黑色斗篷迎风敞开,露出腰间一截剑柄。剑柄陈旧而古老,却又极其光滑。他头戴一顶宽大的斗笠,斗笠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个面孔,只微微露出一小截挺拔的鼻尖,和两片薄薄的嘴唇。他还很年青,浑身都散发出一种冷漠的神采,但这份冷漠却无法掩盖他青春的气息。

这人行走的时候,除了两只脚在运动外,其余所有的关节,仿佛完全都处于休息状态,似乎绝不会浪费多余的东西,包括力气。

这人很快就走过了小桥,小桥的这端,是一条繁华的街道。街道上,卖小吃的,卖胭脂水粉的,卖鲜荷绿叶的……各种各样的小贩要么大声吆喝,要么笑容可掬,竭尽所能地招揽着来来往往的人们。

这人突然摇了摇头,歌声戛然而止,仿佛有些厌恶这闹市的气氛和味道。宁静而致远,淡泊以明志。他是个非常喜欢宁静的人,也喜欢思考和回忆。无论什么时候,他都会要求自己保持一个清醒、冷静的头脑,糊里糊涂的做人实在无聊。

回忆,是一种很美好的东西,譬如朋友,譬如酒。朋友和酒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却常常有一种密切的关系。酒逢知己千杯少,也许就是这个道理。

江南并没有他的朋友,却有酒,还有回忆。

这人忽然停下了脚步,因为他看见一双明亮的眼睛正在盯着他看。这双眼睛扑闪扑闪的,就像是秋夜里的流萤,很漂亮,很动人。这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身材瘦小而单薄,脑后梳着两条长长的小辫子,小脸虽然像没有浇过水的菜一样地黄,却很标致可爱。她的身上只穿着一件陈旧的小白褂,至少已有二十多个大大小小的补丁,却相当洁净。她的手里,拿着三个颜色并不漂亮但手工精致的风筝,一个燕子,一个蝴蝶,还有一个是龙。秋高气爽,正是儿童放风筝的好时节。但这种游戏却仿佛并不是像她这种小女孩玩的,她一个人也不能同时放飞三个风筝。

这人慢慢俯下身子,轻声道:“小妹妹,你是不是想要我帮你放风筝?”

小女孩抿着嘴,摇摇头,却不说话。

“莫非你这风筝是拿来卖的?”

“嗯!大哥哥你买一个吧!?”小女孩点了点头,怯生生地好不惹人爱怜。

“我不喜欢放风筝。”这人轻轻叹了口气。他小时候是个孤儿,童年都是在苦难和流离中渡过的,在那些充满了血和泪的日子里,放风筝这种游戏,对于他是种奢求。

小女孩似乎有些急了,美丽的眼睛里已微微泛起泪光,小声说道:“大哥哥,你就买一个好不好?这些风筝,是我娘花了一个晚上才做好的……”

“好,我买,”这人微微一怔,叹了口气,“你卖多少钱一个?”

“三个风筝才卖一文钱,不过我有了这一文钱,就可以买十个大肉包子回家了。”

“十个大肉包子?”这人皱着眉,有些不解。

小女孩忽然笑了笑:“我娘吃了包子,就不会饿到晕倒,才会有力气继续做风筝,卖了风筝,就有钱给我爹治病……”

她喋喋不休地说着,这人也在全神贯注地听着,心里却已隐隐作痛。

在每个人的一生里,记忆最深刻的也许就是自己的童年,这小女孩也真可怜。这人轻轻叹息着,从怀里摸出一绽银子,轻轻塞进小女孩的小手里,轻声说:“小妹妹,我不要你的风筝,这银子你拿回去,买点吃的,然后赶快找大夫给你爹治病。”

那小女孩突然一怔,拿着银子,茫然不知所措。

这人笑了笑,站起身子缓步而行。

“大哥哥,这三个风筝才卖一文钱,这银子太多了。”小女孩很快就追了上来,一边跑一边大声叫喊。

“不多,只是十两纹银而已。”这人回头淡淡一笑。

“不,我娘说的,做人要厚道,诚实守信,小孩子更不可以占别人的便宜。”小女孩的眼神诚恳而真实,表情非常天真,“大哥哥,你等我一下,我先去买十个大肉包子,然后把多余的银子还给你。”

这人还没有回答,她已飞快地跑开了。

在这个人情淡薄、铜臭纷飞的人世间,居然还有如此诚实的孩子,真是难能可贵。这人暗然失笑。当他的目光追随着小女孩辫子飞扬的背影而去的时候,脸上却突然变了颜色。

“得得”之声不绝,一阵马蹄声疾起,一骑快马绝尘而来。这骑来得好快,追风掣电,撞倒街中央一个卖胭脂水粉的小摊子,又绊倒一块江南小吃的牌幌子,然后又从卖瓷器娃娃的案头一跃而过,片刻间就已到了包子铺。

“路人速速闪开,这马疯了……”马上那名骑士大声呼叫。

所有的人都在惊慌中纷纷闪避,那包子铺的老板也顾不得那几笼热气腾腾的包子了,慌慌张张地夺路奔跑,那小女孩却似已被吓呆了,竟硬生生地被钉在那里,动也不能动。

那名骑士也被惊呆了,大声叫道:“危 3ǔωω。cōm险!小姑娘快快闪开啊……”

他拼命勒紧手中缰绳,那匹马却似真的发疯了一般,全力狂奔,铁蹄高高扬起,转眼间便将把那小女孩踏成肉浆。路人齐声惊呼,胆子小一点的妇孺甚至已转过头去闭上了双眼,不忍心看这惨绝人寰、血淋淋的一幕。

那名骑士脸色也已变得毫无血色,虽想用尽全力别转马头,改变马匹前奔的方向,但一切都已来不及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人群中一道黑色的影子突然闪电般飞掠而起,竟似比那骑快马更快几分。黑影犹在空中,另一道乌黑的影子已如流星般飞过——是剑光!

淡淡的剑光倏地消失!那匹发了疯狂奔的快马突然像一座大山般重重砸倒在地,不住发出哀痛的嘶叫,全身抽搐,片刻间已气绝身忙一股腥红的鲜血从马颈之处狂涌而出,刹时染红了青石板街道。

那名骑士整个身子都被抛得高高飞起,重重地砸在街边一个摆卖干菜的小摊子上。他很快就爬了起来,快步奔向那小女孩。小女孩的手里依然拿着风筝,整个人都依偎在一个头顶斗笠的年轻人怀里,犹自惊魂未定。

这是怎么回事?是这人一剑刺穿了马的喉咙吗?他的剑却似乎连动都没有动过。这人好快的身手,好快的剑。无论如何,令人惨不忍睹的一幕总算没有发生。

那骑士长长吐出一口气,只觉手脚冰凉,一颗心“怦怦”地跳得厉害,拱了拱手,缓缓道:“多谢这位大侠出手相助,否则……否则这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你可知道你刚才差一点就要了这位小妹妹的命?”这人的声音冷的就像是冬夜里的风雪。

“是……是……在下这匹坐骑突然发了疯,控制不住,所以……所以……”那骑士连大气都不敢出,诚惶诚恐地陪着笑,“幸好没酿成大祸,伤人性命。”

“既然是一匹疯马,为何还要跑到这里来?”

“这匹马本是西域良种,在下以重金购得,不知这马野性难驯,只是想试一试它的脚力,却没想到……”那骑士讪讪一笑,用手搔头,表情相当尴尬。

这人大手一挥,冷笑道:“西域良种?区区一匹畜牲又怎比得上一条人命重要?人命关天,若是殃及无辜,你如何担当?是否一命抵一命?”

那骑士的冷汗不断从额头一滴一滴地滚落下来,唯唯诺诺,再也不敢多言。

这人也不再理他,俯身对那小女孩轻声道:“小妹妹,现在没事了,快点回家去,别让你爹和娘担心。”

小女孩睁大了双眼,茫然点了点头,却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此事因在下一时疏忽而起,当然应由在下承担起一切责任。”那骑士抢着道。

“你打算怎么做?”

“这位小姑娘就由在下来护送她回家吧,在下一定会好好安顿她的一切。”

这人抬目看了那骑士一眼,见他满脸充满愧疚之色,目光诚恳,于是点了点头,再不说话,起身就走。

“大侠请留步。”那骑士大声叫道。

“你还有什么话要说?”这人脚步不停,头也不回。

“大侠尊姓大名?今日得你出手相助,日后必然相报。”

“不必。”

那骑士似乎有些急了,大声道:“大侠莫非连名字都不肯留下么?”

这人沉吟半晌,轻轻叹了口气,终于说道:“燕重衣。”

那骑士显然吃了一惊,睁大了眼睛,失声道:“‘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

竹叶青清冽香醇,入口平淡,后劲却极强,燕重衣平时最喜欢喝的就是这种烈酒。一口气喝了五斤窖藏了至少八年的竹叶青,此刻,他仿佛已微有酒意,却依然不肯放下手中的酒杯。

他今天的心情实在好极了,每个人做了一件好事,都会很开心的,尤其是他这种人。他是杀手,杀手唯一要做的事,通常都是杀人,救人的时候却是少之又少。可是他今天居然就救了一个小女孩的性命,这比他杀了十个无恶不作的高手更令他开心。

儿须有名,酒须醉;人生得意,须尽欢。

他已忘记这个歌者的名字,却一直深深地记着这一首歌。

“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在江湖上绝对是个非常有名的人,就像“一刀两断”任我杀一样,你可以没见过这个人,但一定听说过他的名字,听说过他的故事。

现在,燕重衣对自己非常满意,尤其是他的剑。那一次,他虽然化解了川岛二郎的“绝杀一刀”,脏腑却也受到重创,整整休息了七个月零八天,他的功力才完全复原。这一次,是他第一次试剑,一剑就刺穿了那匹疯马的喉咙,他的剑依然很快,很准,就像从前一样,一样充满了自信。

燕重衣忽然轻轻地笑了起来,心里不由得想起了一个人。一年多以前,准确地来说,应该是去年的清明,还是江南,杏花飘香,烟雨朦胧。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是首家喻户晓的诗,几乎连垂髫童子都能吟哦几句,所以每个地方也几乎都有“杏花村”。叫做“杏花村”的地方通常都有酒,酒是泸州大曲,他一口气就喝了至少六斤。一个人喝酒实在太闷了一些,幸好这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可以和他一起分享美酒的人。

这是个年纪比他更小的少年,他的身上至少有二十几道伤口,身上一袭白衣已被鲜血染红,但是他的身子依然挺得笔直,一步一步沉稳而坚定地走来。

他们有很多惊人的相似之处,同样倔强,同样自信,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是以杀人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