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书库 > 香艳激情电子书 > 滴泪痣 >

第21部分

滴泪痣-第21部分

小说: 滴泪痣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和扣子在一起。即便只是痴人说梦,我也想留住这感觉。于是,当天晚上,我就开始写了。
  昏天黑地地写着,也就忘了为自己要去北海道收拾好行李。不过,细想起来,值得收拾好带在身上的东西的确也不多,无非几件衣物、几本闲书罢了。写累了,或者下楼买烟的时候,只要是后半夜,我也会到货场里的那座坟前去坐一坐。手持电话一直就带在身上,我还在盼着扣子给我打电话来。
第十五章渔桥(2)
  十二月初的一天,扣子给我来了电话。来了两次,只是仍然没有说一句话。
  扣子,她也只有看清屏幕上的〃已接通〃字样才知道我仍然活着……在一个有人死去的夜晚,我却是安然无恙。我知道,她一定是和我一样,看见了大街上的电视墙里的报道,但是,她是在哪里看见的?想来,一个居无定处的人,她能看到的电视墙也无非是车站或百货公司大门前之类的地方吧。
  她穿着什么样的衣服?她还背着那只亚麻布背包吗?
 第二天中午,我正在往〃Yamagiwa〃专卖店送外卖,手持电话又响了,和昨天一样,我刚说了一声〃喂〃,电话就挂断了。和昨天惟一不同的是:屏幕上显示出的电话区号又换作了另外一个。
 十二月末,我带着写完的剧本坐上了去北海道的通宵火车。当火车离站,呼啸着驶出市区,我回望这座车声灯影里的都城,突然感到它好像蹲在重重夜幕里的铺天怪兽:满城灯火都是它觅食的眼睛,而绵延起伏的摩天高楼就是它的獠牙,人群在其下行走,实际上是行走在这只怪兽的嘴巴里。
  《新约全书》的《马可福音》里写着:〃无论何事,凡要承受。〃


  我住的地方就在马厩旁边的一间平房里,除来北海道的第一夜我曾在筱常月家里借宿了一晚,以后,我就一直住在这里。房子虽说小,因为暖气和电都通了,我住起来也没感到有什么不便。有一天,去美马牛看筱常月排练的时候,回来的路上,我在一幢尖顶小楼前捡了一套音响,搬回来后发现果然还能用,就赶紧去札幌买了几张德彪西的CD回来。当我喝着啤酒听着音乐,就想起了扣子,还有阿不都西提。
  不排练的时候,筱常月会来我的屋子里坐坐,也不谈什么,就是坐而已。也难怪,我们两人都是那种谈着谈着就会走神的人。当和我一起做工的人对我谈起筱常月,我便说自己是她的一个远方亲戚。说起来,我和他们也算是相处甚欢了,除去沟通起来有些困难之外,别的一切都好。但是,多多少少,他们也觉得我有点怪僻。当他们谈起我,就会哈哈笑着说:〃哈,那小子古怪是古怪了一点,倒也是个好人哪。〃
  我目送她离去,看着她推开院门,就想起了她曾和我说起过的:站在苏州铜铃关的城墙上甩水袖,月光照着,她跳进了苏州河里……在她跳进去的一刹那,河水溅起,发出了清脆的声响,虽然寂寞,倒也能证明了她的存在。可是,现在呢?我往农场里走着,心里不祥的预感愈加浓重,仿佛那声清脆的声响即刻就要响起来了,但是,那可能是她跳进河水后再也浮不出水面的声响,而我却没有力量去阻拦,我甚至不知道她将于何时跳进哪条河里。
  我惟有记住此刻:筱常月不像走在自家的院子里,仍然像走在苏州的哪一段城墙上。
  扣子此刻又走在哪一段城墙上呢?是东京、秋田,还是奈良?是京都、大阪,还是镰仓?想着想着,我就黯然神伤了。
  刚来的时候,也常常想起东京,但是,后来,我就逼迫自己不去想了,我只想扣子。
  后半夜,起了大风,我一个人提着马灯出去巡夜,将试验田的塑料棚安顿好之后,就信步在弥天大雪笼罩下的薰衣草田里走着,听着马吃夜草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好像置身在远古的某一朝代之中。后来,我在雪地里坐下来,听着远处传来的大海的涛声,抽着烟,突然看到自己在雪上留下的脚迹,一下子觉得这脚迹根本不是自己留下的,而是扣子留下的。我盯着幽光里的脚迹,仿佛看到了她正在从我来的地方来,又要和我一同往我要去的地方去。
  再有几场这般的大雪,春天,也就要来了。
  春天,天色尚未过午,我和筱常月在美马牛小镇上走着。空气里满是薰衣草的清香,举目所见,皆是青葱一片。和冬天时不同,此刻我们的身边三三两两走着不少悠闲的游客,即便公路两侧辽阔无边的薰衣草才刚刚吐露出淡蓝色的花蕊,我想,这也就足以使他们和我一样,感动得几乎连路都走不动了。
  又往前走了两步,筱常月突然站下来问我,〃假如,在奈何桥上,两个人都在等同一个人,等来了,但是来的人只能跟一个人走,剩下的那个人,还是会变成孤魂野鬼吗?〃
  我的脸上应该是顿时之间就变了颜色,问她:〃你在说你自己吗?〃
  〃……我说的是假如啊,好,就算是我吧,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
  〃依我说,这个人根本就不该去。〃我依稀想起扣子对我说起的〃三世轮回〃来,便说,〃听人说,人死之后,要历经三世才能尘缘了尽,最后脱胎换骨。这样说来,无论去或不去,已经死了的人该对着长明灯还是只有对着长明灯,该倚着旧画屏还是只有倚着旧画屏罢了。所以,我倒觉得活着的人就是要继续快乐地活下去,这样,到了真正碰面的时候……不论是在奈何桥上碰面,还是在来世里碰面……不管有几个人,大家都会心一笑,继续再往下面两个轮回里走而已。我就是这样想的。〃
  听罢我的话,筱常月的眼睛亮了一下,但是很快就暗淡了下去,只说了一声〃好冷啊〃,急忙穿起外套的时候,身体竟然颤栗起来了。我眼见她打了一个寒战,就赶紧脱掉自己的外套,帮她披好,见路边有一家名叫〃松浦〃的专供外来游客的单车出租店,就赶紧和她一起躲了进去。
第十五章渔桥(3)
  在《蝴蝶夫人》剧本里,我写过这样的句子:〃一株株垂杨柳,一串串榆荚钱;杨柳儿榆荚儿都是我的武陵源。〃
第十六章再见(1)
  一只画眉,一丛石竹,一朵烟花,它们,都是有前世的吗?短暂光阴如白驹过隙,今天晚上,我又来到了这里……扣子,你猜,我现在在哪里?
  好了,还是我自己将谜底揭开,以此来免遭你的训斥吧。
  我在你的坟前。
  〃说了半天,你到底是把我埋在哪里了呀?〃
  ……呵呵,我知道,假如你还活着,你一定会做出一副凶相来敲我的头。
  别急,扣子,且听我一一道来吧。
  说起来,我到东京来已是快一个星期了,去了表参道和鬼怒川,也去了吉祥寺和浅草,最后,也就是今天下午,我终于从日暮里上车,来了秋叶原。但是,我根本不敢往电器街那边走,干脆就没从秋叶原车站里出来,而是躲过众人的眼睛,径直沿着JR铁路线往神田方向走过去了。走了一阵之后,掏烟的时候偶然一抬头,竟然瞥见了我们曾经住过的那幢公寓,在其中的一间房子里,我们曾经喝了酒,吵了架,也做了爱。可是到了这个时候,我却不敢看它一眼,把我们住过的房子找出来,匆忙之间就低了头继续朝前走,真正是一步都没停。
  在我恍惚着的时候,看见有几个花工正从樱树林里走出来,我就随意地朝樱花林里看去……扣子,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那座坟。
  假如我的记忆没有错,哦不,我的记忆决然错不了,你的最后一句话就是跪在那座坟前喊出来的,人虽不在,言犹在耳:〃保佑他。你知道他是谁。〃
  仅仅只是一触目,我却是连大气都不敢出了。你虽然就被我抱在怀里,但是说实话,现在,当我看到了雕像和坟墓,从头到脚的器官都被唤醒,我便觉得从来也没有和你像此刻般离得如此之近。
  真的走到它身边的时候,我反而平静了下来,因为我已经在心里暗暗定下了一个主意。是啊,我在东京来来回回已经走了一个星期,为的就是此刻:我确信,我已经找到了你能够容身的地方。
  大千世界,芸芸终生,动心转念也好,装疯卖傻也罢,又何尝不是在如此的一瞬间?

()
  扣子,真是要恭喜你啊。不过,呵呵,恭喜你就等于恭喜我自己。
  没有错,就是它。当我真正站在那堆四周皆被青草环绕的土坡前时,我已经完全可以确认这就是那个名叫金英爱的朝鲜妓女的新居了。这是有关人士要给金英爱造一个长眠之所……就像公墓里的那样,他们将要在她的方型墓上覆盖以花岗岩石块。至于那块原来的墓碑,大概仍然会象征性地嵌入其中。
  这也是你的长眠之所。在这里,你想住多长时间,就可以住多长时间。
  那个你要她保佑我的人,就是我给你找的伴儿,你们两个人一起保佑我吧。
  主意下定之后,我马上开始周密思虑什么时候将你放进去最为合适,思虑了半天的结果,还是觉得后半夜,也就是我坐着抽烟的此刻来这里最好。此刻,广场上,还有樱树林里,一个人也没有,墓|穴还空着,不过我估计,至多明天早晨金英爱的骨灰就会被移至此处,所以,我必须在今天晚上就将墓|穴挖得再深些,将你先行放下去,也只有这样,才会留出让别人看不出丝毫破绽的空间来放金英爱的骨灰。只是,到了那时候,我们就再也没有再见的那一天了。
  再没有再见的那一天了。
  下午,主意彻底拿定之后,我在交通博物馆旁边的一家爱尔兰酒吧里坐了半天,耳边回旋着爱尔兰风笛吹奏的乐声,不忍再看近在眼前的樱树林,就闭了眼睛,像过去一样,逼迫自己去想一大串不相干的画面……一个没有背景的虚幻的所在:草地上,欢乐的人群都打着灯笼载歌载舞,你从人群里出来,蹲在一条漂满了纸船的小河边发呆。不一会,还有一个人也走了过来,从背后将手放在你的肩膀上,你泪如雨下,将整个身体都靠在那只手上。那个人就是金英爱。后来,在一座桥边,你碰见了筱常月,她像是在找什么人,但是一直没有找到,三个人就一起坐下了,聊起了我:〃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河水哗哗,露水冰凉,终于,筱常月要走了,你挽留过,留不住,看着她在弥天大雾里消失,只是再没有了那辆红色宝马。筱常月走了,却来了阿不都西提,他站在桥头上笑着问:〃有可以Zuo爱的女孩子吗?〃
  晚上十一点,我准时来了。不光抱着你,手里也拿着一瓶啤酒。为什么没有像以往那样买罐装的啤酒呢?原因很简单:啤酒喝完之后,我要用啤酒瓶当工具,将墓|穴挖得深一些,直至再深一些。现在,啤酒我早就喝完了,墓|穴也挖得相当深了,可是,就是舍不得把你放进去。不过也没关系,反正离天亮还早,我们就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好吗?
  七月里,筱常月死了。
  二十三日,是《蝴蝶夫人》在札幌公开演出的第一天。
  三天前,她从札幌回来后,来找过我,我们一起在花田里的田埂上散步,她曾问过我一个问题:〃要是我们死在日本,算不算像受了伤的画眉一样死在半路上?〃
  当时我是怎么回答的?现在竟是一点也想不起来了。管他的呢,反正惟一能把握的只有此刻而已:此刻筱常月也应该是和我一般高兴的,〃时间还早,我们开着车兜兜风吧?〃
  〃好主意。〃我说。
第十六章再见(2)
  从榉树林里出来,车开上了〃景观之路〃,筱常月说了一声:〃实在是很漂亮……我的房子。〃接着,似乎叹了一口气,〃去了那边,也不知道还能不能住上这样的房子……〃
  〃你要去哪儿吗?〃我问。
  〃哦,不去哪儿。〃她没有回头,两手优雅地掌握着方向盘,似乎笑了一下,问我,〃对了,最后那一场,蝴蝶手里那把匕首上刻的字,我想用日文念出来,你觉得怎么样?〃
  她说的是蝴蝶夫人巧巧桑临死之前的一场戏,那时,巧巧桑让女仆将自己的孩子带到门外,然后,取下挂在神像下的祖传匕首,拿在手里反复读着刻在匕首上的字:〃宁可怀着荣誉而死,决不受屈辱而生。〃就在这时候,门开了,女仆从门缝里把孩子推进来,巧巧桑抱住孩子痛哭,终了,还是让孩子在席子上坐下,找了一面美国旗和一个洋娃娃让他独自玩耍,再将他的眼睛扎起来,自己提着匕首走进了屏风后面。
  〃我问过了,在祖传的东西上刻字是许多日本人的传统,观众也都是日本人,假如在这时候用日语来念刻在匕首上的字,一定更能打动观众吧,好像这样演起来就一下子把昆曲和普通的日本人拉到了一起。你看呢?〃筱常月问。
  我想了想,说:〃好。〃的确如此,不过是一句普通的台词,用日语念出来,除去将昆曲和观众拉得更近了,也更添了一份特殊的韵味。
  到了札幌,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并不是进剧场里去走台,而是找百货公司去买匕首。
  〃排练的时候,一直是用的一把塑料匕首。〃筱常月说,〃今天还是该买把讲究一点的吧。〃
  她说的自然不会有错。依我看来:一出戏,要么干脆不演,一旦决定要演便不能忽视任何一个细节。
  在我的想像里,我们要买的匕首应该要比寻常的匕首稍微大一点,但也大不了太多,不是太考究的那种,刀柄只以牛皮包裹就好,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太不像巧巧桑那个时代的东西。可是,去了几家百货公司,我和筱常月对里面卖的匕首都不满意,刀刃大都过于闪亮,刀柄处也都堪称流光溢彩。总之是不满意。看着走台的时间快到了,我便劝筱常月先去剧院,我留下来慢慢寻访即可。可是她却说非要留下来不可,一脸坚决的样子倒是我从来不曾见到过的。
  直到八点钟都过了,我们才在北海道大学校园里的一间商店里买到了一把用牛皮包裹刀柄的匕首。我和筱常月都是一眼看中的。付了钱之后,筱常月没急着走,说想试试它锋利不锋利。按理说锋利与否对演戏来说关系不大,但是我的心情一直不错,便说了一声〃好办〃,找售货小姐要了一张砂纸,再让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