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计就计-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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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嗤笑了一声,“你还真跟流氓没本质区别。”
“你不早已认定我是流氓了吗?”他站在离我几步之远,居然将我嘀咕听得一清二楚。
“看得出来,你很喜欢这个称号。”我讽刺道。
他目光炯炯地盯着我,一步步走到我面前,伸出手说:“我叫顾春晖。”
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翻,故作高傲地撇开头,“我不跟流氓握手。”
他闻言笑出了声,大大方方地收回手,“你很记仇。”
呸!你夺走了我的贞操,还想让我不讨厌你!异想天开你这是!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凑过身来,近距离地打量我的眼睛和我的嘴唇,自言自语般地问道:“莫非……那是你的初吻?”
轰隆!雷声阵阵!我的头上顶满了黑色的不明物体。
“神经病。”我恼怒地一巴掌拍开他的头。
他讪讪地摸摸鼻子,“猜中你的心事,真不好意思。”
我无语望天,转身迈步离开,不打算再理他。
未料,他在我身后拉开嗓门大声喊道:“丁衍琛,你还欠我四十万。”
很好,这句话成功地制止了我的脚步。
“放屁,老娘什么时候欠你钱了?”我愤怒地转身,咬牙切齿,恨不能剥了他的皮。
他欠揍地笑着向我走近,离我一公分处站定,伸手捏捏我的脸皮,低声道:“乖,这么年轻的小姑娘不要说脏话,多难听。”
那口气、那动作要多暧昧有多暧昧,气得我浑身发颤,大力地往后退了一步。我狠命地揉搓被他捏过的地方,嫌恶道:“打哪儿冒出来的下作胚,恶心死了。”
面对我非常不礼貌没教养的辱骂,那混蛋非但没有生气,脸上的笑容反而更加深刻,双手闲适地插|进裤袋里,意有所指地看向周围,“骂我有损你的形象。”
我顺着他的目光扫视了一圈,看见周遭的行人或多或少地朝我们投来好奇的目光。
任是我多厚脸皮,这样的状况也不免尴尬,“你管得着吗你。”
他哂笑一声,吊儿郎当道:“我还真管得着。”
“我跟你没关系。”
“别忘了你欠我钱。”
我向后退了一步,“那花瓶又不是你的。”
“嘿,”他闻言装出一副很惊讶的表情,“抱歉,那花瓶真是我的。”
我呸一声,“你太不要脸了!”
一阵静默。
“你也别给脸不要脸!”半晌,他道。脸谱瞬间变了几变,说出的话掷地有声。
我看到他下颌凸起,牙关很明显地紧咬着,眼神阴森,似乎很生气地忍耐着怒气。
这样的他让我稍稍有点胆怯起来,不着痕迹地转身想要逃。
识时务者为俊杰!此时不逃更待何时!
开玩笑,难不成我还傻傻地等在这儿等他揍我么!
当然我也高估了自己,低估了他的怒气,那不要脸的流氓绝对没那么好人允许我在他的眼皮底下溜走。他看见我移动的脚步一把拉住我的胳膊,“你这女人,欠揍。”
我昂高脖子,雄赳赳气昂昂地反驳:“欠揍也轮不到你来揍。”
他盯着我,眼里杀气腾腾,“很好。”
好吧,他那样子很吓人,令人毛骨悚然,我勉强支撑着自己,才能不使双腿抖得更厉害,微微讪笑了下,想要挣脱他紧拽的手臂。
未料,他先放开了我,随即冷然道:“别忘了你欠我一个花瓶。”
我急急补充道:“是半个。”
他给我一个眼刀,阴测测地说:“不用你提醒,我很公平。”
我只敢在肚里腹诽,公平你个头!臭流氓!变色龙!
变色龙,他还真负担得起变色龙这个称号!一会的功夫那行为表情可谓变化多端,明明还是痞子似的流氓样,一眨眼那气场,凶狠的气场,能把人震慑得孙子样。至少把我给震慑住了。当然我不承认我的孙样儿。
出了医院大门,我并没有直接回家。为了缓解心情,我去了商场逛街。从一楼到七楼,再从七楼到一楼,我不漏看一家店铺专柜。我花光了我钱包里的现金,并刷了无数次的信用卡。
走出商场门口,手上腕上臂上均挂满了大大小小的手提袋。满腹的购物欲望当真缓解了我对流氓男顾春晖的厌恶之感。
后来的那一个月,当我收到这个月的信用卡账单时,简直想从十五楼的办公室跳下去一了百了算了。饿死事小,那一点一点被愁死的痛苦才是事大啊!从这里我得出一个结论,如果真的想要寻死一定要跳高楼,不说别的,单论死得迅捷就占了上风。别的自杀方法那是凌迟,都是折腾人的!
拖着购物袋回到家,顾清雨早已回家了,正盘着玉腿窝在沙发上看电影。我扬声跟他打招呼,他头也不回,单从鼻子里哼唧一声表示听到了。
我愤怒地从一堆袋子里挑出一个印着Levi’s LOGO的购物袋,狠狠地扔到他身上。
顾清雨狐疑接过,上上下下将购物袋打量了一番,脸上绽放出一朵花儿。
我抬头,点点下巴,“不用感谢我,打折的。”
顾清雨抽出裤子,满脸堆笑,“大妈,高仿的吧?不错哎,可以以假乱真了!”
我嘴角抽了三抽,没眼色的正太还在那里自顾说着,“哪买的啊?不错啊,我以后可以介绍我同学去那儿。”
我再也忍不住扑过去,狠狠地揍了他几记,“这么便宜的东西我用得着买假货吗?”
可恶的白蠢狗嘟嘟见我欺负它家的主人,起先还会冲我乱嚎,后来被我用几个烤翅给收买,对于我的恶形恶状再也充耳不闻。此刻正趴在沙发旁耷拉着眼皮冷眼旁观。
混乱中,眼角余光瞄到浴室里亮着灯,我狐疑地停下手中动作,侧耳倾听到里面传来哗哗的声响。顾清雨还兀自在那儿喊痛,我狠戾的给他一巴掌,“闭嘴,浴室里有人?”
顾清雨不甘不愿地哼哼,算是回答。
“谁?”
“我哥,哎哟,大妈你下手真重。”
我再在他身上补上一巴掌,“不会是那叫什么顾春晖的吧?”
他闪躲着点头。
我顿时傻眼了,“他来这儿干嘛?”
“废话,这里是他家,他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
“滚你的,你不说他不会来这里的吗?”我抓狂。
“我没说他永远不来。”
我如临大敌,气得胸口疼,当机立断包袱款款趁着他还在洗澡准备溜出门躲避几天。
事后的很长时间,我才意识到当时我的这个行为有多么的傻气!
5
5、第五章 意外 。。。
深夜,月明星稀。
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荡,脑袋快要低垂到地上。心中涌起一阵一阵的落寞感,伤心,无奈,憎恨……一点一滴地蚕食我的意志,将顾春晖顾流氓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趁火打劫也就罢了,没事去他那从不着脚的清冷房子干嘛,去了也就罢了,还害我没钱没地方住。
我幽怨地盯着闪着闪烁屏幕的手机。出来的时候第一时间想起舒予憾,也毫不犹豫地给她挂了个电话,直接说我今晚想去她那里落脚。若是按照以往,她定会二话不说出来接我过去,可这次她却支支吾吾,既没表态行,也没表态不行,大概是因为我们的交情,她说不出拒绝的话语。
我又不像顾清雨小正太那样没眼色,当即笑哈哈地自我找台阶下,“嘿嘿,说吧,你和顾沉康是不是又在干啥什么浪漫勾当?哎,真羡慕,算了算了,不打扰你们甜甜蜜蜜了,我去酒店凑活一晚吧。”
舒予憾赶忙否认,我不由分说挂了电话,带着满身的伤痛拎着包包转个头跑去找酒店。
我隐约地感觉到我和舒予憾似乎越走越远了,她貌似在防着我,对我没有了以往的亲热。我很受伤,也很遗憾,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不是泛泛之交的那种,而是唯一的知己。我记起我们曾经手牵手一块儿去逛学生街,拿一串烤鱿鱼你一口我一口;我们相约一起逛书店,指着书架上的琼瑶言情本大肆批判她的不食烟火、她的煽情;我们一起看电影,交头接耳,涕一把泪一把控诉男主的绝情……
这些美好的往事都随着时间的推移幻化为记忆,虽然回不到过去,但我们的交情还见证着青春的曼妙。如今,连友情都将被年华生生碾碎,记忆还有多少存在的价值?
恐龙灭绝,尚留有化石让后人见证它们的存在。记忆无声无形,看不透摸不到。
可它们终究挥之不去,也不忍碾碎,它的存在只让我更加地自惭形秽,因为是我……是我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偷窥我最好朋友的幸福。
敏感聪明如予憾,她或许早已猜透了我的心思,所以我们之间有了无形的屏障。
也许是我的报应,也许是本命年真的邪门,我终于知道了“衰”字怎么写。
今晚可真倒霉到家了,当我站在酒店前台付款的时候,才发现钱包里空空如也,都被我购物花光了,一张粉红大钞也没有,只有几张十块五块的零钱。我拿出信用卡递给前台。
随着嘀一声响,前台小姐很遗憾地告诉我,“小姐,对不起,您的信用卡额度超了。”
……
悻悻然地从酒店里出来,已是午夜十二点。想回家又没那个胆子,要被老妈看见我半夜回家非打断我狗腿不可。
我把自己搞得狼狈不堪,身无分文。左手摩挲着右手,想来想去眼前只有一个办法,回家!当然不是我自己的家,而是回我租住的房子——顾春晖的家。
左思右想,又磨蹭了一会,寻思着估计天色那么晚了,他一定睡了,怎么样也碰不着了,才敢蠕动着往那个方向走。
摸着黑小心翼翼地打开防盗门,尽量不使自己发出大的声响。很好,屋里漆黑一片,显然他们都睡了。
我不敢出声更不敢开灯,摸着黑谨慎地越过玄关的置物柜和客厅的沙发等,飞快地蹿进房间,条件反射般地关上门。门板撞击发出砰一声巨响,吓得我心惊肉跳,靠在门板上苟延残喘了好一阵子,才稍微好了一点。
我瘫倒在大床上。良久,还能感受到按住左胸口的手在微微颤抖着,还能感受到心脏在狂烈地跳动着。哼哼,可恶的男人,居然害得我这么狼狈。
这一晚,我在对他的腹诽中进入梦乡。
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在会周公的同时,倒了八辈子霉居然梦见了顾春晖。
艳阳高照的天空下,顾春晖歪着嘴巴一副要笑不笑的样子冷眼看着我,嘴型动了动,似是在嘲笑我,末了还朝我竖了竖中指,气得我直咬牙,却又无可奈何。
梦魇流转,顾春晖倏然幻化成顾沉康。他还是那样优雅中带点忧郁的样子,身后是一片白茫茫的雾霭,浓郁挥散不开。他的眉头微微蹙起来,嘴角却永远洋溢着亲切的笑容。他对我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楚,凑过去问他,他冲我好脾气地笑了一笑,然后出其不意地在我的脸颊上印下了一个吻。
那个吻,云淡风轻,而我的脸颊却火烧火燎的,久久散不去那别样的感觉——心跳、激动、手足无措、长久等待的欣慰……
不过是南柯一梦。
当我朦朦胧胧地睁开眼睛时,好长一段时间不能确认刚刚自己到底是不是身在梦中。
怅然地拿出手机,翻出一张我珍藏得极为隐秘的照片。照片上赫然是我看了不知多少遍的顾沉康。
他身着一件纯白的衬衫靠在一棵黄粱树下,随意挽起的袖口下是紧拽着拳头,似乎在拼命地忍耐着什么。夕阳透过斑驳的阳光落在他鼻梁上的镜片上,反射出绚丽的金色光芒也掩盖不了他满脸的忧伤,像一头无助彷徨的麋鹿。
要问我,是什么时候爱上顾沉康的,我很明确地回答——就是那时候。
我还能清楚地记得当年那副画面带给我的绝对震撼——疼痛,毫无预警的疼痛。
也足以说明了我对他的情感从始至终只有疼痛。
那年我十九岁,顾沉康和舒予憾二十二岁。至于他发生了什么事,我不得而知。他们是我的学长学姐,学校里公然令人羡慕的一对。而我只能和大多数人一样,借着一切学习的借口近距离地仰望他们。只不过我很幸运,得到了舒予憾的另眼相待。为了能和他们并起并坐,我从不愿意叫她声学姐。
也正因为这样,我和舒予憾成了不分年龄辈分的好朋友。
也正因为这样,我才能有更多的时间去偷窥他们的幸福。
很平凡俗气随处可见的暗恋故事,却将我怅惘的青春诠释得完完整整。
哼着徐佳莹的《身骑白马》拖拖拉拉地起床走出房间。这段时间,这首歌是我的大爱啊,虽然我哼得很没调调——
我身骑白马走三关,我改换素衣过中原,放下西凉没人管,我一心只想王宝钏,满身伤痕累累,也来不及痛,那是指引我走向你的清楚感受……
他早已成了别人的白马,而我,只能从悲凉的歌声中寻找绮念。
懒洋洋地刷完牙洗完脸,我踢踏着脚步回房间,经过客厅的时候闻到一股粥的香味。
我愣在原地使劲吸了几下鼻子,才确认那确实是粥的怡人味道。
轰隆隆!天要下红雨了吗?顾清雨居然这么早起来做早饭?而且他会煮粥?
我甚为不可思,飞身晃到厨房门口,扒在门上张望,里面空无一人,只有平素里被我藏到柜子里的一口大号奶锅被搁到煤气灶上。凑过去掀开锅盖,一阵热气伴随着更浓香味扑鼻而来。我使劲用鼻子嗅了嗅,是皮蛋瘦肉粥,上面还撒了密密麻麻的葱花,香有色也有。
食指大动,胃口大开,拿了碗筷就给自己盛了一碗,倚着流理台就稀里哗啦地开吃了起来。没想到顾清雨煮粥的手艺这么好,不仅色香有了,味也俱全啊。
这孩子天天吃我现成的饭,居然还偷偷地留着一手,深藏不露!看我不使计让他露出他的狐狸尾巴!我忿恨地边吃边算计,一口气吃了两大碗还尤嫌不过瘾,奈何不大的大号奶锅已经快要见底了,这才不情不愿地给他留了一小碗。
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回房换了衣服,收拾好房间准备出门上班。打开房门一鼻子撞上一个人影,我以为是顾清雨那不长眼的混蛋又横冲直撞地去洗手间(这事他不是第一次两次干了),破口就喊了一嗓子,“死孩子,你没长眼啊,又乱冲,要死人的知不知道?”
没有人应。
我低头摸着疼痛的鼻子,(炫)恍(书)然(网)间看到两条明显不是顾清雨的穿着笔挺西装裤的长腿。
刹那,灵光闪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