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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重生小兽医-第3部分

小说: 重生小兽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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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这话一说完,众人顿时议论纷纷:这妇人的话还是有很多信息的,这狗如果真的跟着漂洋过海,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这狗的主人曾经出国过!

再细看这妇人时,刘晓晓都忍不住为年轻人的钱包默哀:这妇人一身的香奈儿,手里的包是路易威登的,一看就是个有钱主儿,只怕是要赔不少钱了!

☆、004 到底是不是狗血?

安玉萍曾经是乡镇兽医站的兽医,早年间朱国强还没有发达的时候,安玉萍还是在做着兽医的工作的,连带着朱晓晓在这方面也并不陌生,瞧着这妇人哭得可怜,凑上前去伸手就想去检查一下到底是个什么状况。

那妇人反应却格外激烈:“你摸什么?它不痛吗?”

“我妈妈是兽医,我也懂一些,我看看这小狗到底伤得严重不严重。”朱晓晓忙解释了一句。

一听是这么回事,众人倒是安静了不少,纷纷将目光投到了朱晓晓身上,等着她的诊断结果出来。

朱晓晓的手一碰到吉娃娃的伤腿,吉娃娃就痛得哆嗦了一下,顿时引得那妇人一起哆嗦了一下。

一检查,果然这吉娃娃不过是压断了腿罢了!身上却没有什么问题。

“它只是腿受伤了,内脏应该没有受伤。”在众人的注视下,朱晓晓检查完毕后,得出了结论。

吉娃娃疼得浑身颤抖,因为安玉萍的缘故,朱晓晓对于这样的小动物还是很有爱心的,瞧着它难受的模样,心中自然而然涌起了一个想法:“若是我这样一摸,这吉娃娃就不痛了多好?”

手心突然一热,仿佛有什么东西透出了掌心没入了吉娃娃的伤腿,倒是把朱晓晓自己吓了一跳,忙抬起两个手来,手上已经是一手的血渍!

再细看时,掌心除了一些狗血,并没有其他的伤口,怎么会有灼热的感觉?

“唉唉!这狗站起来了呀!”围观的群众中有一个人突然惊叫起来,众人都看着呢,谁又不知道?朱晓晓有些怔愣地摊着两只手,看着那吉娃娃站起了身子,哪里像是断了腿的模样?

“瞧着伤得也不严重嘛?还能站起来,你这狗补钙补得不错啊!骨头蛮硬的,这么重的单车和人压过去,竟然没事!”其中一个围观群众的话惹得大家都笑起来。

朱晓晓愣了愣,伸手又去摸那吉娃娃的腿,刚才明显是两截的骨头,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竟然就好好儿的了?是自己的幻觉还是怎么的?

那妇人却没有心情开玩笑,一把抱起了站起来的吉娃娃,揪住了那骑单车的年轻人,又冲着朱晓晓道:“你给我做个证,我这就领着这狗去宠物医院看病,如果狗没问题,他就走,你们耽误的时间,我赔辛苦费给你们!”

金莉莉正愁没钱花呢,一听这话,也不管朱晓晓答应不答应,忙插了一嘴:“行啊行啊!晓晓,我们跟着一起去吧?”

朱晓晓其实也很好奇,刚才应该是发生了什么,幻觉什么的是休息不好的情况下才会发生的,而自己现在明显是清醒的!

小年轻倒是也不敢跑,老老实实就跟着那妇人一起上了车,或许是因为朱晓晓帮着检查了吉娃娃莉莉,这小狗对朱晓晓十分亲昵,上了车以后,妇人开车,吉娃娃就窝在朱晓晓的腿上蜷缩成了一团,十分惬意地睡着了!

这还是受伤的狗吗?朱晓晓看着腿上蜷缩成一团的狗,顿时非常无语。

到了宠物医院,医生一番检查之后有些诧异地道:“这狗身上连伤口都没有,腿一点事都没有,哪里来的伤?”

“不可能!都出血了!你看看这位小姐的手,都是我的莉莉的血!”妇人不干了,明明出血了,众目睽睽之下的事情,怎么可能连伤口都没有?

朱晓晓也愣愣地看着自己的掌心,干涸的血渍还在手上,并没有时间去洗手,自己的手并没有受伤啊?这不是狗血是什么?

“要是你不放心,我给它腿上的毛剃干净,你看一看好不好?”医生倒是也不跟着倔强,给了个好法子。

虽然剃了毛看着不好看,可能正确地诊断出来这狗到底是受伤了还是健康的啊?妇人微微犹豫了两秒钟,答应下来。

医生拿出一个电动推剪,不过是几分钟的功夫,吉娃娃的一整条腿的毛都剃得干干净净,让朱晓晓想起了被挂在狗肉店门口烧光了毛的狗!

看着光洁溜溜的吉娃娃的腿,所有人都愣住了:确实没有伤口,人家医生没说错!

“这是怎么回事?明明刚才就是出血了嘛!”妇人也疑惑了,因为是亲眼看着剃光了染血的毛,不敢再说人家医生没看清楚,反倒是自己疑惑起来。

“什么回事我不管,反正剃这一腿毛你要给我十块钱!”医生倒是不含糊,张口就要钱。

朱晓晓咋舌:我的妈呀,这就五分钟,就要十块钱,这宠物医院倒是真挣钱!

好在这个妇人是有钱的,二话不说就掏了十块钱,也不找那年轻人的麻烦了:“既然医生说我的狗没事,我今天也就不跟你计较了,以后走路希望你吸取教训,不要这么莽撞!”

放过了年轻人后,妇人感激地看着朱晓晓:“真不好意思,弄了你两手的血,估计是我家莉莉的伤口不大,出了这些血以后,自己愈合了,这才看不到伤口。这样吧,耽误了你们的时间,我就赔偿你们一百块钱的误工费吧?你们要去哪里?我送你们过去?”

没等朱晓晓回答,金莉莉已经抢着回答了:“那就谢谢阿姨了,请送我们回刚才的步行街吧?我们还要去买些东西的。”

妇人也不介意,真的就将两个人送到了步行街去了。

金莉莉抢先接过了那一百块钱,兴高采烈地拉着朱晓晓要去买东西,有了这一百块钱,至少能买两三样东西了,今天总算没白出来!

“晓晓你可真厉害,就那么随便摸了摸,就挣了一百块钱呢!”金莉莉讲话的时候眼睛没看朱晓晓,看着手里的一百块钱,那表情跟看到了极品帅哥似的。

朱晓晓的心思却并不在金莉莉身上,她的手已经在宠物医院洗干净了,可正是这白净无暇的手,让朱晓晓越发地惊讶起来:自己的手没有受伤,那狗也没有伤口,这血到底是哪里来的?难道真的是像那妇人说的一样,是吉娃娃身上有很小的伤口,流了这些血以后,就自己好了?

☆、005 治愈术

平白得了一百块钱,眼看着朱晓晓还没有往回要的意思,金莉莉心花怒放,立刻就拉着朱晓晓去买各种东西。

朱晓晓心里想着事情,已经失去了跟她继续逛下去的兴趣:“我要去新华书店一趟,你跟不跟我去?”

根据朱晓晓的记忆,新华书店什么的,金莉莉向来敬谢不敏的,果然金莉莉就摇摇头回绝了:“我不去了,我去买那个发夹和那双鞋子。”

“那你晚上还去不去我家吃饭?”朱晓晓想起临出门的时候安玉萍的话,又问了一句。

根据自己的记忆,如果安玉萍邀请了金莉莉去吃饭,金莉莉最终没有去的话,安玉萍会问个为什么,而金莉莉向来不是个靠谱的朋友,一定会出卖朱晓晓:“我忘了,晓晓也忘了提醒我。阿姨,真是不好意思哦!下次我一定记得。”

安玉萍当着外人的面,从来都只有说自家女儿做得不够的,不会去责怪外人,为了少挨几句唠叨,朱晓晓不得不问个明白。

“不去了,我晚上要去有事。”金莉莉歪头想了想,露出一个有些古怪的笑容来,拒绝了朱晓晓的的邀请,摆摆手潇洒地走掉了。

看着金莉莉走掉,晓晓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浪费了飞来横财的一百块钱,总算是送走这这尊神!晓晓怀疑再忍下去,自己会变成忍者神龟的!

朱晓晓转身正准备去买两本书当挡箭牌然后找个安静地地方坐下来认真想一想重生后的打算时,身后一个男声突然想起:“这位美女请等等!”

朱晓晓虽然对自己有几分信心,可这大街上就连如花一样的姑娘都会因为美女两个字而回头,自己就不要凑热闹了,大步流星地往前走。

可后面又是一声招呼:“刚才救狗的美女,等等!”

这下朱晓晓明白叫的是自己了,回头看向声源,发现居然是刚才骑车压伤了吉娃娃的那个年轻人!

“你跟踪我?”朱晓晓不高兴了,马尾一甩,面色不善地看着那年轻人,浓眉下头双眼皮的眼睛看着挺有神采,鼻子挺拔嘴唇微薄,长得倒是不赖,怎么学那些街边小流氓跟踪自己?

年轻人本来就有些尴尬的脸上顿时更加不好意思,比划着解释:“我的单车还停在前面的店子门口,我这是去骑单车……”

反应过来这是一条路,朱晓晓难得地红了一下脸:自己自作多情了!随后却又反应过来:“那你叫我做什么?”

“我只是想对你表示感谢。”年轻人连连比划,显然是习惯了用手势来帮助语言解释的人,却又好死不死地加了一句,“我没有想跟踪你的意思。真的没有!”

朱晓晓红了脸,抿了抿嘴后,决定不跟这个小男孩计较:“那行,你的感谢我收到了,我走了。”

大步流星地走出了步行街,在一个不大的私营书店中随便买了两本书和纸笔等东西,朱晓晓准备搭公交车回去。

公交站台人非常多,开往自己家方向的公交车连着过了三辆,朱晓晓都挤不上去,这才在其中一个等车乘客的抱怨中明白过来:今天是周六!怪不得人多!

朱晓晓仔细盘算了一下,走到自己家最多不过是四十分钟,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索性走回去!抬头看了看天空,今天是多云天气,虽然天热,好歹还没有暴晒,朱晓晓掏出了墨镜戴上,走上了回家的路。

一个身材高挑的美女回头率还是很高的,感受着路人的注视,朱晓晓心情也好了两分:既然重生了,自己本身又有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不尽最大的可能让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幸福?让妈妈过得更幸福?

二十分钟后,朱晓晓已经走出了市中心,接近了离自己家不远的街心花园。

临桂本地人都流传着这么一句话:东富西贵,南贫北乱。指的是临桂东边的住户多数是有钱的,西边的住户多数都是当官的,而南面的则普遍贫穷,北面的治安则比较混乱。

这东边是新区,修建的房屋以别墅和高档住宅围住,故而都是有钱人来买的多,自然相关的配套设施也就修建得好一些,一些花木扶疏的街心花园也很常见。

西边是政府所在地,早年间政府官员的各种集资房和宿舍都集中在市政府周围,所以西边住户当官的多。

南面原来是个大型轮胎厂,规模在整个省里都是排的上号的,职工上万,自成一个小城市,可轮胎厂倒闭了!失业的工人顿时就都陷入了贫穷,于是南面成了最穷的一片。

北面早先却是农村,后来村里的村民靠卖地、起房子出租或者建厂房出租都赚了不少钱,可租房居住的和在那些小厂房中打工的人却是鱼龙混杂,抢劫盗窃时有发生,于是成了最乱的地方!

朱晓晓家就位于临桂市的东边。

这个街心花园朱晓晓上初中的时候经常来这里,不是经过,而是特地到这里来,来约会的。

初中早恋并不少见,不过是当家长的总是知道得比较晚罢了!朱晓晓就经常来这里跟席萧见面。

看着熟悉的街心花园,朱晓晓禁不住叹息了一声,放缓了脚步:算算时间,席萧今年才十八岁,刚刚读完了高中二年级,开学后上高三,他的成绩不算好,也没有将心思放在学习上,会在半年后的一场械斗中丧命。

坐在街心花园,朱晓晓不由得回忆起了当初跟席萧的点点滴滴:席萧家住在临桂北面,家里是农民,靠着家里的出租房和一些被占用掉的田地补偿款,日子过得很潇洒,喜欢骑着摩托车搭着自己兜风。

后来是为什么分手了呢?不愉快的回忆让朱晓晓皱起了眉头:席萧跟金莉莉很合不来,两个人只要一碰面就会吵架,金莉莉讽刺席萧是个混混,席萧讽刺金莉莉是个婊子。

朱晓晓无论怎么样协调都协调不好,最后在金莉莉的不断挑拨下疏远了席萧,而在席萧的又一次跟人打架,打得浑身是血地来街心公园跟朱晓晓碰面的时候,朱晓晓终于忍不住跟席萧爆发:“你连来跟我见面之前都忍不住要打一架,我是不是随时都要准备为你收尸?我们分手吧!我再也受不了你了!”

从那以后朱晓晓再也不理席萧。

席萧再三挽回,朱晓晓一概置之不理,最终一语成谶,席萧死于械斗。

发现金莉莉的本来面目后,朱晓晓不是没想过当年的事情,细想想,其中还是有许多疑点的,金莉莉确实不算个好人,席萧这样讨厌她,应该是了解到了某些内情,却没有告诉自己罢了。

席萧是朱晓晓的初恋,认真回忆起来朱晓晓才有些愕然地发现:在自己短短二十六年的生命中,席萧居然是唯一一个真心对自己好的男人!

仰天叹了一口气,朱晓晓犹豫起来:从时间上算,自己虽然已经渐渐地疏远了席萧,可还并没有跟他分手,分手的时间应该是半个月以后,也就是说,席萧现在还是自己的男朋友?!自己是提前跟他分手呢?还是留住这段感情?抑或退到好朋友的位置,然后帮助他逃过那场足以让他丧命的械斗?

“喵呜……喵呜……”一声猫叫引得朱晓晓掉头去看,发现自己坐着的石凳子下有一只毛发纠结的小猫,瞧着那脏兮兮的模样,应该是流浪猫。

这猫的四肢很短而直,身体也很短,头部圆顶状,圆圆的脸颊和下颚,小巧的耳朵和短鼻,偏偏一身的长毛全部打结成团成束,连原本的毛色都看不出来,倒是一双圆滚滚的蓝色大眼睛看着朱晓晓,惹人怜爱。

如果不是先听到了猫叫后看到了这只猫,朱晓晓一眼都分辨不出来这是流浪狗还是流浪猫,实在是太脏了!

因为安玉萍的关系,朱晓晓对小动物很有感情,看着这猫这样可怜,估计又是哪家暴发户养了一段时间后丢弃的!也不嫌脏,伸手过去抱了起来,小猫簌簌发抖,朱晓晓这才发现,猫耳朵被咬掉了一块,伤口露出红色的嫩肉,还是鲜血淋漓的!

“你真可怜哦!小猫咪!”朱晓晓嘴里念叨着,伸手小心翼翼地捏住了小猫的耳朵仔细检查起了伤口来。

小猫疼得直哆嗦,嘴里也是连连发出哀叫,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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