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在清朝的米虫生活-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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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赛马
承德避暑山庄,这个在当代的旅游胜地,在康熙年间可是禁区。它位于武烈河的西岸,占地五百六十公顷,四周环以围墙,长达十公里。这是佟淑兰听说的一个大致信息。其中又分为四大区,宫廷区,这里面,淑兰同学可以放弃旅游参观的希望了,也许等四四当上皇上之后,或许还有可能,不过真的到了那个时候,她会是什么一种情况,对于一个得过且过的懒女人来说,是从不会去考虑的。所以对于能进宫廷区去玩,某兰是不敢奢望的。这样也好,三缺一,有缺陷就会有遗憾,有遗憾就会被牢记,所以这也可以成为这次热河游历的缺陷美,某阿Q一向看得开。至于说剩下的三大区,湖沼区、平原区和山峦区,有身为皇子的老公陪着,去那些地方应该还不是问题。
果然,等一些琐碎的事情都处理完了之后,福晋乌拉纳喇氏就宣布次日贝勒爷会带一家大小进山庄游玩,第一站是平原区。平原,佟淑兰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天苍苍,野茫茫,遍地是牛羊的北国草莽风光。这也就意味着要骑马!果然,第二天一大早,到门口集合的时候,一大群的丫环婆子围绕中的各家主子,不约而同的都穿上了骑装,各个英姿勃发,争奇斗艳。年氏的那套银色的骑马装更是耀眼,愣是把她平时那若不经风的柔弱之姿穿出了一丝英气。那叽叽喳喳的一大群,忽然让淑兰有回到现代,到了成龙举办的美女赛车的现场的感觉。
大家看到佟佳氏浑身上下简单的服饰,认出这绝不是骑装,不由一片安静。
“佟佳氏,你……不打算和大家一起去吗?”福晋有些诧异。
“回福晋的话,这么难得的机会,淑兰又怎么会错过。只不过淑兰的骑术太过糟糕,怕耽搁了大伙儿的行程,扫了大家的游兴,所以淑兰打算坐马车。”骑马多累人啊,特别是那个屁股,上次学骑马的时候已经印象深刻了。更何况这日头,虽然说不是很毒,可也晒人,虽说现在的臭氧层破坏得不算严重,可万一把皮肤晒伤了,或是晒黑、晒蜕皮了,也是很疼,很麻烦的。哪及得上坐马车舒服,有吃有喝,看看风景,吹吹凉风。
乌拉纳喇氏想了一下,点头同意了:“那你就坐马车在后面慢慢跟着。”
“谢福晋。”
没多久男人们也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除了四爷外还有十二阿哥和贵胄气很浓的青年男子,年氏一脸高兴地迎了上去,还小鸟依人般的在那个年轻人怀里蹭了蹭。四贝勒露出了浅浅的笑意,十二阿哥好像打趣地说了两句,年氏不依地跺了跺小蛮靴。看到这时,淑兰也猜出那个年轻人应该是大名鼎鼎的年羹尧,年大将军了。以前在书中看到的描述,对此人的印象并不好,少年得志,一帆风顺,以至于造成了他恃才傲物,目空一切的性格,落得如此凄惨的下场。很多人说是因为他功高震主,兔死狗烹,可淑兰认为这种原因一般都是双向的,如果他不是那么嚣张,以他的才能,皇帝又怎么会舍得杀他,这个人可是文武全才啊!一个上位者最简单的准则就是能为我所用者,用之,不能为我所用者,杀之。可见过早成功,没有受到过挫折未必是件好事情。或许是由于书上的反面描述太过印象深刻,再加上年家小妹站在一旁,对于年家二哥的美貌在一定程度上起了缓冲作用。佟淑兰养了两眼之后,对这位年家二哥就没有什么兴趣了,转头看看,还是站在一旁的四四有味道,那种内敛的,成熟的味道。两者一相比较,淑兰只有感叹,年大将军,你现在真得还太嫩,太嫩了!
看看都准备得差不多了,四四一声令下,上车的上车,上马的上马。向承德山庄的平原区进发。
平原区位于湖沼区之北。包括有万树园、永佑寺诸景,以及西部山脚下的宁静斋、千尺雪、玉琴轩、文津阁诸建筑。其中以万树园最具特色,在数百亩草地间,苍松翠柏,郁郁葱葱,独具北国风情。
一开始,大家的速度并不快,十二阿哥由于陪皇上来过热河几次,所以对山庄内的各处景点比较熟悉,因此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导游。后来看到那大片的草原,不知道是谁提议赛马,得到附议后,呼啦啦一下子,淑兰的马车就被抛得没了影儿了。
小翠见了有些着急:“小姐,要不要让人加几鞭子,赶上前面?”
“赶上去干嘛?”淑兰有些奇怪。“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吗?”
“没有,不过……”
“这是山庄里面,安全应该不成问题。我们是出来游山玩水的,又不是来参加竞技比赛的。这看山看水当然是要慢慢地看,下次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错过了多可惜。我们这样也不枉费贝勒爷的一片心意不是?”
“小姐说的是,奴婢受教。”小翠也安下了心,不急着赶路了,在矮几上泡上香茗,放上几碟零嘴。
淑兰就靠在车厢前的门沿上,一边看风景,一边慢慢品茗。十二阿哥找来时看到的就是这幅香车美人的悠闲画面。
“庶福晋。” 胤祹勒住坐骑,在马上一抱拳。
“十二阿哥,有礼了。”淑兰在车上弯了弯腰。
“大家已经到了西山脚下的宁静斋,没见着庶福晋,有些担心。”
“十二阿哥太客气了,让您亲自来找,淑兰愧不敢当。”说着,佟淑兰让小翠忙拿了一个新茶碗,将茶递给十二阿哥:“这日头晒,十二阿哥想必也有些口渴,这杯茶全当是淑兰的谢意,您歇一会儿,解解乏,我们这就快马加鞭地赶过去。”
“胤祹谢过。”十二阿哥也没有客气,一口干了,“好茶!”
“十二阿哥夸奖了。”
趁这当口,小翠快手快脚地将矮几上的茶碟零嘴都收了起来,怕等一会儿马车颠簸弄脏了车厢。
当马车紧赶慢赶到了宁静斋时,一行人已经等在那里有一会儿了。看到淑兰进门,乌拉纳喇氏不由薄责:“你怎么这么迟,让所有人等你不说,还要惊动十二阿哥去找。”
“福晋责备的是,是淑兰贪看风景疏忽了。”佟淑兰忙低头认错。
“我倒觉得妹妹聪明得紧。”侧福晋李氏在一旁摇着小扇,“这出门看的是风景,更难得的是,还有十二阿哥屈尊作讲解,赛什么马呀,要跑马什么时候不能跑?现在沿途的风景都没看成。”
看到胤禛的脸色有些难看,年氏难过得低下了头,年羹尧皱起眉头,表示不满,“之前提议赛马的时候,侧福晋也没有反对啊。”
乌拉纳喇氏不得不开口:“李氏,少说两句。”
“是。”李氏心有不甘,转头靠向佟淑兰,故意大声说:“妹妹啊,要是待会儿还赛马,我就到你的马车上蹭个座儿,你看成不?”
“侧福晋客气。”佟淑兰连忙弯腰:“我正嫌一个人坐马车,闷得慌,有侧福晋和我唠闲嗑儿,淑兰还求之不得呢。”
胤祹注意到房间里有一股似有若无的低气压,忙岔开话题,想要轻松一下气氛:“庶福晋,刚刚你给我喝的是什么茶?茶香味很浓郁,喝下去之后只觉一股清新之气从丹田冒上来。”
话一说完,十二阿哥就觉得,好像说错话,挑错头了,屋子里的气压很明显地一下子降低了很多。
“十二阿哥中意妾身的茶,那是妾身的荣幸,回头妾身让人多准备两包;给您送过去。”神经粗的人的好处就是对周围的气温变化没有什么敏感。
“休息够了,走吧。” 胤禛突然站了起来,熟悉他的人都可以感觉出他语气中压抑的一丝烦躁。
这股莫名其妙的烦躁让一些聪明的人陷入了沉思。
之后各处景点的游历再也没有出现赛马的情况,可队伍中真正听十二阿哥讲解、观赏风景的人并不多。有的认为是四阿哥在意佟佳氏,有的认为四阿哥生气佟佳氏给十二阿哥递茶,没有避瓜田李下之嫌,有的则单纯认为是李氏在屋中说的话惹恼了贝勒爷。各式版本在不同人的肚中演绎。
再看李侧福晋还就直接窝到佟庶福晋的马车上,两人一人一边,靠在马车车厢的门沿上,一边看风景,一边聊天,喝喝茶,吃吃零嘴儿,自成一方天地,让人看得实在是眼馋。不久,不少马匹都渐渐向马车靠拢,佟淑兰也不时递个枣儿,给个苹果的。这情景看得乌拉纳喇氏哭笑不得,不想摇头都不行。
十二阿哥胤祹其实也想过去,要知道,介绍各处景点,其实他是说话最多的一个人,当然更想不时能有杯解渴的清茶。可感觉到身边的气压有些低,想了想,还是算了,毕竟那都是四哥的人,该避的嫌疑还是要避一避的。
无妄之灾
骑了一整天的马后,考虑到众弱女子的体力问题,第二日,四贝勒并没有安排任何出游活动,让各家夫人们在自己的院子里修身养性。这对于绝大部分时间都呆在马车上吃吃喝喝,偶尔下车走两步的淑兰来说,就是多出来的空闲时间。她根本就不累嘛,于是某只吃书的小虫子决定到院子主人的书房去探险,想看看会不会有什么宝藏可寻,只是,出门前她应该让小翠看一下黄历的!黄历上肯定标示了今天是出门不宜日。可惜的是,她没有!
当佟淑兰带着小翠走出自己的院落,在穿过花园的半路上被一个柔柔的声音喊停了佟淑兰的脚步,“佟庶福晋。”,她们主仆转头一看,一个穿着粉蓝色仙女被身后的丫环从躺椅上慢慢扶起。弱不禁风的样子,真的像似被风一吹就会倒一样。
佟淑兰唯一的感觉就是倒霉,出门怎么会没有让小翠看一下黄历,虽然以前也没有这个习惯,但今天就绝对有这个必要。她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太过灿烂了,如果小十六在场的话,一定会吐糟,太假了!淑兰也没有走近,只是在原地,甩了一下帕子,屈了屈膝:“侧福晋吉祥。”她的身体这么好吗?昨儿个刚刚骑了一天的马,当中还和人比赛过一程,今儿个不用躺在自个儿屋里休息,可以跑花园来晒太阳了?
“庶福晋,我们好像从未聊过天,今儿个有缘,陪我坐坐如何?”声如其人,柔弱无骨,男人听了想必会保护欲膨胀。
女人么,就佟庶福晋听来是浑身不舒服,只想快点离开。所以她并没有挪动自己的脚步,再次屈了屈膝:“回侧福晋的话,淑兰有点事儿急着去办,不如下次……”
“就连陪我坐一会儿的时间都没有吗?”虽然是一付泫然欲泣的样子,但口中不无警告的意味,毕竟她是侧福晋,淑兰是庶福晋,在等级上低一个档次。
“淑兰不敢。”年侧福晋都这么说了,再不过去就要落人话柄了。佟书虫再次懊恼为什么不乖乖呆在自己的房间里抄书,跑什么书房!
佟淑兰规规矩矩地坐在了离躺椅不远的一块大石头上,年氏又躺了回去。微风徐徐,却没有一个人率先开口。也许事实上时间并不长,但对于度日如年的佟淑兰来说,感觉上是一秒被延长成了一分,长到她有些昏昏欲睡了,所以当年侧福晋突然开口时,吓了佟庶福晋一大跳。
“我爱他!”年氏看着蓝蓝的天空。
“哈?”佟淑兰一连莫名其妙。这没头没尾的,猜测的难度很高的。
“我爱他!”侧福晋一脸慎重地重复了一遍,这次她的双眼看向了淑兰的。
“哦。”你爱谁管我屁事。佟佳氏淑兰的心中有些不爽。这种事情她找谁说不好,找她,难不成她还指望自己开导她?看来这个女人是真的有病,不是装的,而且病的是脑子,病得很严重。
“你知道吗?最初我听说要给贝勒爷作小的时候,我居然傻地离家出走,宁可出家为尼。现在想来真的是很傻。”年氏的双眼再次调离淑兰的身上,转望天空,陷入回忆。
原来是温室的小花啊!那就难怪了。要是在佟家,她这样单纯的女孩不是被毁容就不知道死过多少回了。单单要她面对佟家那些女人的明嘲暗讽一天,恐怕这个女人就会直接回屋吞金了。她嫁进四贝勒府也算是前世修来的福分,不然,无论是进哪家阿哥府,她的日子决计没那么风光。
“可当他亲自来寺里接我的时候,我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就知道他是我命定的良人。”
嗳!这就有点意思了。没想到,没想到,还真没想到居然让她见到了一个‘一见钟情’的真实案例。要知道淑兰同学对于书中描述的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一向是嗤之以鼻的。要是写成一本言情小说的话,而且男女主角还是大清雍正皇帝和他的爱妃年氏皇贵妃,那这本书应该会比红楼梦》红上许多吧!取个什么名字比较好听呢?皇宫遗恨》?似乎悲了点,大家一看就知道是悲剧了,这悲剧的女主在皇宫里还少吗?不稀奇了,现在稀奇的是皇宫里出个灰姑娘。于是在年侧福晋回忆自己的罗曼史的时候,佟庶福晋已经完全开始异想天开了。
“你爱他吗?”
佟淑兰完全没有听年氏在讲些什么,还在天马行空地构思这书的框架、内容,然后憧憬出版后妇人们疯抢的盛况。小翠看到侧福晋没有听到回答,已经向这边看了过来,忙伸出手指,在背后捅了捅自家小姐。淑兰惊醒过来,看到年氏看向自己的眼睛,忙回了一个安慰性的笑容。
果然被糊弄过去了,也许侧福晋根本就没有想要听淑兰的答案,“你不如我爱他。如果你爱他,你就会像我一样,时时刻刻都希望陪在他身旁,分分秒秒都能看到他。”说着,年氏那双盈盈大眼好似蒙上了一层水雾:“可只有我生病的时候他才会来看我,只有我让人告诉他,我身体不好的时候,他才会给我关注的眼光,他变了,以前他不是这样的!”
听了这话,佟淑兰的后脑勺形成了一滴巨大的汗珠子。我的天呐,修正之前的医疗判断,这位的脑子是没有问题,不过在爱情方面还处于幼稚园阶段。就是那种小男生为了引起自己喜欢的小女生的注意,就故意拉她的小辫子,找她的麻烦。这位年氏居然用这种低档次手段,用糟蹋自己的身子骨来吸引四四的目光,偶的神啊!连小十六都不屑用这种伎俩了。看来环境的教育和熏陶果然是很重要的!
朦胧了一会儿,年氏伸出了手,旁边的丫环忙上前,搀起。可年氏在躺椅上并没有坐稳,身子晃了晃,她的一只手扶上了额头。佟淑兰在旁边坐着,并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