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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诛仙录-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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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戕往那队几十人的突厥士兵看了看,果然如同罗青所言,他们只是在远处观望,并没有要叩关的打算。

突厥人生得极其彪悍,体质无疑要优于中原骑兵。他们都携长弓、弯刀,但是却不披甲,跟草原的牧民差不多。或者,他们的牧民就是战士,而战士自然也是牧民。

杨戕看了一阵,发现这队人已经开始拍马回去了,便问道:“他们已经侦察完了,会不会立即出兵叩关呢?”

罗青笑道:“不会的。或许杨大哥你还不知道,突厥人把草原的狼群当做他们的神明供奉,所以在战术上,他们也将狼群猎食的习性演化成了战术。就说侦察吧,他们的侦察跟我们中原士兵不一样,他们侦察很仔细,而且在侦察多次后,才会出击的。一旦出击,就势必如同疾风骤雨。”

杨戕从书中知道的关于突厥人的事情,并没有多详细,所以他当他知道突厥的人的信仰的时候,竟然感到十分的诧异。这些化外民族,为何要以野兽为神明呢?杨戕道:“莫非野兽的兵法,还能胜过人的兵法不成?”

罗青哈哈大笑,道:“先前我来这里的时候,也跟杨大哥是同样的想法。认为这些只懂放牧射箭的人,根本算不上什么真正的战士。而且,他们不识诗书,不习兵法,如何能跟他们朝廷大军抗衡。但是跟他们交战后,才发现这些突厥士兵不仅不笨,而且在战场上更是凶残无比,恩,他们就好象跟草原上的狼群一般。突厥男人以草马革尸死于战场为荣耀,而以老死于家中为耻辱,所以在战场上必定以死相拼,凶悍之极。”

“难怪当年以秦始皇之威,仍然要修筑长城,以拒匈奴。”

杨戕叹道,“想不到这些被我们视为不开化的民族,竟然反而能胜得过我们这些号称天国上朝的人,难怪汉族之中能人辈出,却始终无法彻底击溃这些胡人。不过,这些人奉野兽为神,又以战为荣,也难怪能如此骁勇不畏悍死了。”

罗青看了看一身黑甲的杨戕,笑道:“若纯粹论骁勇,天下之间,只怕无人能出杨大哥之右。自从上次见识过杨大哥在城下杀敌的样子,至尽我都还心有余悸,每每想起,都不禁打颤。杨大哥莫要见笑,那日见你在城下浴血奋战,无论敌我双方之人,都让你弄得心惊胆战。”

杨戕自然心知肚明,知道那日为何会有如此的情况。比之兽性大发的杨戕,那些敬奉凶狼的突厥人,简直就跟是吃素的和尚。于是,杨戕以笑掩饰道:“那日我也是杀得性起,最后杀红了眼,失去了理智,只知道杀人,不停的杀人。嘿,不过也是因为我的凶狠,我才侥幸活了下来,不然非得让那些蛮子剁成肉泥。”

罗青点头道:“临阵对敌,自然是不能心存妇人之仁。以前大哥曾经救过一个突厥族的女人,结果,那女人伤好之后,竟然将大哥给砍伤,并险些丧命。自那以后,每次跟这些突厥人对敌,我都是以死相搏,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杨戕首次对这个崇拜野兽的民族产生了兴趣,或者说,他首次对兽性产生了兴趣。

这时候,庸王和程均等人也已经巡视完毕,正向杨戕这里走过来。

第十六章 初战告捷

“他们今天会叩关吗?”

杨戕看着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淡淡地说道:“若是能清楚他们潜伏的地点,我必能在正面对敌的时候将之击溃。”

庸王道:“没有人清楚他们究竟何时叩关。而且他们神出鬼没,这大草原又如此宽广,实在无法知道他们潜伏在何处,而且,就算正面对敌,我们也未必能讨到什么便宜。”

程军算得上是老将了,他沉声道:“先前,我们与突厥大军正面对敌的时候,从来都是败多胜少,只因为突厥人实在是凶悍无比,而且骑射功夫远比我们中原骑兵精熟。到后来,我们慢慢摸清楚了他们的作战习性,而玄甲军在历练中也越来越强大了,现在,跟他们相比,也不过是半斤八两,所以朝廷一听边关有难,立即潜庸王回来,就是此意。除了庸王的玄甲军,根本没有其他队伍可以正面与突厥军队作战。”

庸王的玄甲军训练有素,战备精良,杨戕早已见识过了,只是想不到以玄甲军之能,亦只能勉强与突厥军打个平手。

杨戕倒抽了一口凉气,道:“想不到突厥人竟然如此厉害。”

庸王笑道:“他日你见识过他们的手段,就知道他们是何等的难缠了。而且,最令人心惊的是,他们根本就是一群不为畏战死的野兽。恩,就好象当日在芜城墙头下鏖战的你,当然,他们的气势比之杨副将,仍然是远有不及的。”

庸王说到后面的时候,似笑非笑地看着杨戕。

从庸王的眼中,杨戕仿佛看到了当日的残暴之景,但是这点却似乎正是庸王欣赏他的地方所在。

杨戕忽道:“庸王,以你看来,是我们的孙子兵法厉害,还是他们的野兽战术厉害呢?”

在罗青和程均看来,杨戕这话毫无意义可言,然而对杨戕来说,这却是他对兽性的理解开端。因为他若要驾驭体内的兽性,就必须要先了解它。

庸王听杨戕如此一问,先也是微微一愣,然后道:“两者绝不能泛泛而论。兵法者,乃是先辈征战沙场的经验结晶;而突厥人的野兽战术,却是从野兽战斗中领悟而来的。所以,前者授于人,而后者授于野兽。若要论优劣的话,却无法下定论。只是,我们的兵法在这草原之上,却委实逊色于他们的野兽战术。因为兵法往往讲究以天时、地利、人和入阵,而在这草原之上,我们根本无地形可依靠,也无法在军心、气势上压倒对方。更何况,这里突厥人还能以猎鹰来侦察我们的动向,想要偷袭,也根本无法办到。”

庸王如此说,自然是承认在草原上,兵法斗不过兽战。

杨戕沉思片刻后,欣然道:“末将方始明白,为何突厥人能纵横大草原了。只因为在这草原之上,最凶狠最强大的东西,不是人,而是狼群。所以,这些突厥人为了生存和强大,就奉狼为神明,学习狼的战术,以此来强大种族。对了,刚才经庸王提醒,末将忽然想到一个办法,兴许能与这些突厥人周旋周旋。”

※※※

翌日,大晴。

两万玄甲骑兵,在杨戕和庸王的带领下,缓缓向草原深处而去。

程军等人,留守关口。

如此冒险进军,本是不智之举,但是此刻杨戕和庸王却是成竹在胸。

凤凰正高高地飞翔于众人头顶的蓝天之上,将草原的形势尽收眼底。

杨戕此举的意图再明显不过了,就是要凤凰充当突厥猎鹰的角色,将突厥军队的藏身之所找出来,再给以痛击。

由于近日突厥大军蠢蠢欲动,不停骚扰边关,所以他们的军队并没有离开上谷太远,也就很快让凤凰找到了他们的行踪。

突厥人本不会如此掉以轻心的,但是由于他们有猎鹰侦察朝廷军队动向,所以认定朝廷军队只能死守,绝对不会冒险出关的。更何况,即使朝廷大军出关,也未必就能在茫茫草原中找到神出鬼没的突厥军队。

然而,此次,这些突厥人自然是失算了。凤凰的出现,导致了他们有史以来的第一次惨败。

玄甲军士气如虹。一则有庸王为统帅,二则有神勇无敌的杨戕的为先锋,三则有神鸟勘察敌情,不用惧怕突厥人的猎鹰,有此三大优势,军中各人无不欢欣鼓舞,誓要痛挫突厥大军。

庸王对杨戕道:“杨副将,我军今日士气高涨,若能找到敌人行踪,势必能给其迎头痛击。不过若无你的神鸟相助,只怕本王也不敢冒险进军啊。”

杨戕道:“庸王放心,敌人既然蓄意进攻,必然就潜伏在附近一带,凤凰的眼力更胜于老鹰,必能先一步发现敌踪的。”

杨戕话音刚落,就听见军中有人道:“看!突厥的老鹰!”

杨戕猛地抬头,果然见西方高空之上,有一只老鹰正振翅而来。

突厥的猎鹰显然经过精良训练,其飞行高度必定在两千步以上,弓箭射程远有不及。而且,这些猎鹰都狡猾异常,绝不肯轻易下降觅食,以免被敌人所杀。而且,一旦这些猎鹰发现敌踪后,就会以飞翔的姿态和和路线来告诉主人,敌人的行动的路线和规模,这就是突厥人所称的“鹰舞”。

不过,这只老鹰显然没有机会再“跳舞”了。

因为凤凰已经如同闪电一般向它冲了去,这只可怜的猎鹰显然没有想到竟然还有其它鸟类敢主动攻击凶猛非常的它,于是等它反应过来的时候,由这猎鹰上空飞刺而下的凤凰,已经用利爪撕裂了它的胸膛。

这只经过突厥人千挑万选,又经过几年精心训练的猎鹰就如此惨死当场,连逃命也无法办到。

众人见杨戕的神鸟竟然轻易地击杀了曾经让他们无不头疼的突厥猎鹰,不禁喜出望外,摩拳擦掌,要与突厥骑兵一较高下。

凤凰扔掉了猎鹰的尸体后,就从天空中俯冲而下,栖在了杨戕的肩膀之上,低声道:“右侧五十里,大概有五千突厥骑兵。”

庸王大喜,策马掉头,立于队伍之前,高声道:“突厥蛮子就在我们右方五十里,这次我们攻其不备,定要让他们见识一下我们玄甲军的厉害。若你们是男人的话,就用突厥人的头颅来向本王请赏吧!”

众人轰然应诺。

玄甲军向右行了二十里路,杨戕便已看见了突厥人的营帐,笑道:“他们正在营中歇息,若等下我们突然杀过去的话,只怕这草原四处都是路,会让他们逃窜不少。干脆我们兵分两路,着一队人马绕到他们后面,到时候两面夹攻,必定受到奇效。”

庸王道:“如此甚好。那你我各领一万人马,同时从两方包抄。”

杨戕道:“不如让李牟和炎同两人带领一队人马,我与庸王你并肩战斗如何?”

李牟和炎同二人,同为庸王副将。

“莫非是杨副将嫌我‘年迈’不成?”

庸王笑道,“将军过虑了,本王每战都是身先士卒,亦只有如此,才能感受到战斗的乐趣。这样吧,杨副将你从突厥大军后面包抄,我们就来比试一下,看那方斩敌更多。”

杨戕道:“好!李牟和炎同,两位将军,请保护好庸王安全,我们等下再会!”

于是,杨戕带了一万骑兵,饶到了突厥军营的后面。

此刻,突厥大军的大部分人正在营寨中歇息,忽然听见急切的马蹄声“隆隆”响起,夹杂着巡逻士兵的示警声。

众突厥将士连忙从营中冲将出来,就见两队中原骑兵从前后包抄了过来,瞬间就冲到了眼前。这些突厥士兵已经来不及想为何这些中原骑兵逃够他们的“神鹰”的搜寻,慌忙地抄起弯刀,拉开弓弦,迎上了疾冲而来,威不可挡的中原重甲骑兵。

不要说集合队伍,有的突厥人,甚至连马背都还没有爬上,就被如海潮奔腾的玄甲军冲得七倒八歪,彼此不能相顾。

杨戕骑着“玉蹄朱龙”,手横玄铁长枪,抢先一步攻进了敌营。

凡是迎上他的疾战枪的人,无一能挡他一击,不是被挑飞,就是被横扫了开去。若非是杨戕蓄意压制,只怕这些人必定难全尸也难以保存。

杨戕身后的那些士兵见杨戕如此神勇,也都振奋精神,拼命催动战马,冲向那些仓皇应战的突厥人。这些中原士兵,第一次感觉到了战场的轻松和杀敌的痛快。

喊杀声,兵器交击声,不绝于耳。

同时,庸王那一队人马也不甘示弱,如同比赛一般,兴奋地挥动着手中的长刀,收割着敌人的性命。那些来不及准备的突厥人,在中原骑兵强大的冲击力之下,纷纷毙命。

但是,即使是处于如此的劣势之中,杨戕仍然看得出来,这些突厥人之中并没有弃械投降之人,而且愈是深处险境,这些突厥士兵就愈是冷狠。

冷,如同凶狼虎视耽耽;狠,有如饿狼扑食。

纵然中原士兵可以杀死他们,却不能征服他们。

杨戕看着那些悍不畏死的突厥人,心中竟然有了丝丝的钦佩之心,那已经上超越了敌我界限的推崇。但是,同时,杨戕更想摧毁他们的信念,比之杀掉他们几千几万的士兵来说,摧毁他们的信念,才算得上真正战胜了他们。

杨戕刚刚挥枪扫翻一个突厥士兵,就猛地听见有人操着半生不熟的中原话在高声叫道:“中原蛮子,只知道偷袭,谁敢与我铁黎决与死战!”

声音轰响如雷。

杨戕寻声望去,忍不住赞了一声“好家伙”。

第十七章 甄善公主

那发话之人,虽然不是三头六臂,却是强壮、魁梧至非常,而且双眼凶悍无比,比寻常的突厥士兵起码要厚实上一倍。浑身肌肉如铁,立在那里,就如同一座铁塔一般。

在他吼声之中,周围那些尚存的突厥士兵,立即发出类似野兽一般的尖嚎,与之相呼应,更添其声势。

杨戕看了看周围的突厥士兵,所剩不过数百人而已,便吐气大喝道:“好个突厥人,就让杨戕我来会会你!”

杨戕之言,如同平地惊雷,令人耳鼓隐隐生疼。

连那些突厥人也忍不住怔了一怔,惊诧与杨戕的声势。

既然无法摧毁掉突厥人所信奉的神明,那么就去摧毁掉他们的英雄和他们的信心。

击败眼前的那个叫铁黎的铁汉,就是杨戕首先要做的。

玄甲军听见杨戕应战,纷纷从中让开一块空地,将杨戕和那铁黎围绕其中。那些被冲散的突厥人亦互相掩护着推到了铁黎身侧,并且已经有人为铁黎准备好了一匹战马。

看得出来,这些突厥人对于铁黎十分敬服。

杨戕心道,今日就让你们这些野蛮人见识一下中原儿郎的厉害。于是,杨戕故意对那些突厥人轻蔑道:“你们一起上吧,突厥人,不过如此而已!”

“啊!”

铁黎听杨戕如此藐视自己,猛吼一声,裂开上身的衣服,露出了精壮的肌肉,左手擂着胸膛,右手挥舞着长刀,夹马冲了过来。

马上交战,向来以马力为先,人力为次。借马匹快速冲刺,来凝聚成强大的冲击力,给对方予雷霆万钧的一击。

然而,杨戕却是纹丝不动,就如同没有瞧见铁黎和他疾奔的战马一般。

“玉蹄朱龙”傲然地立在杨戕身下,仿佛感受到主人的强大信心,低声嘶叫着,如同在向对方示威。

朱红若血的鬓毛迎风而动,将一身黑甲的杨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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