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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部分

雷霆武士-第97部分

小说: 雷霆武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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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帝国的两位老臣子,菲格大帝的用心,不必说,他们也猜得出来。形式逼人啊!换作他们,也只能将奥斯曼交出去。

以奥斯曼一人,换取整个帝国数年的和平,绝对是值得的,就算要他们交出自己的儿子,他们也只能照办了。事实上,他们对奥斯曼的感情,就如同父子一般。

“迈克尔,别转了,我的头都疼了,你怎么看?”布郎公爵说道。

“还有别的可能吗?”迈克尔公爵停下脚步说道,他实在想不出,还有比交出奥斯曼更好的办法。

作为帝国军人的领袖,虽然已经退役多年,但蛮族战争带来的后果,他还是一清二楚的。即使没有参加朝会,他也知道,菲格帝国的八个军团,损失惨重,短时间内,绝对无力经受另一次大规模的战争。

作为军人,他却有另一个疑问。天朝和菲格两大帝国,都希望能够统一大陆,却一直都没有这样的能力──从军事上讲,菲格帝国要稍胜一筹,经济后勤上,天朝帝国占有上风。而今,菲格帝国在军事上,正处在最为薄弱的时候,为什么天朝帝国不直接打过来?

使节团的到来,带来了天朝帝国皇帝陛下的愤怒,却仅仅要求交出凶手,也就是奥斯曼。而且,他们甚至还尽可能提供了奥斯曼杀人的动机和机会,虽然没有直接证据,可谁都看得出来,那的确是奥斯曼干的。

奥斯曼无论是学习武技,还是兵法,都算得上是一个天才。可他野性的烙印太强,有时候做事太过直接,要想看出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并不是很难的事情。更何况,斯帝亚王子的下属中,有才干的将领著实不少。

这样好的机会,这么好的借口,可天朝帝国居然只要奥斯曼一个人,这对于迈克尔公爵来说,实在是无法想像的。如果换作是自己,用这个借口杀入菲格帝国,才是正确的选择。

“布郎,你认为天朝帝国会不会是国内出了问题,比如说政治上或者经济上?”迈克尔公爵问道。

“你为什么这样想?”布郎公爵奇道,天朝帝国的富足,没人比他更清楚,他是管理财政的,无论是菲格帝国的,还是天朝帝国的,他同样相当的清楚。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他的理智告诉他,一切都是真实的,天朝帝国的财力,至少要比菲格帝国强三倍以上。

“陈兵四十万到边境,仅仅是为了一个奥斯曼,你觉得合理吗?”迈克尔公爵低声说道。

“据我说知,这位斯帝亚王子,在天朝帝国绝对算是一位人物。我们都知道,天朝帝国由于它的富有,也造成了国人的软弱,他们耻于当兵。虽然天朝有百万之众,但战斗能力却是极低的。而斯帝亚王子,却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武将,在他的率领之下,天朝的军事力量起了很大的变化。”布郎公爵轻声说道,他是一个文官,对于战争了解的不多,但天朝帝国的事情,几乎是人尽皆知的。

“这我知道,而且奥斯曼也提到了,这次在南方战役之中,斯帝亚王子的指挥才能已经充分的体现出来。当然,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出现一两个名将,并不能解决问题。可他的身分不同,这会给天朝帝国带来相当大的改变。”迈克尔公爵沉声说道,如果天朝帝国仅仅出现一位了不起的名将,这不值得花太多的心思。

“听说斯帝亚王子带来的这个军团,战斗力也相当不错,再训练个一两年,虽然达不到我国野战军团的水平,应该也不会弱于四方军团的战斗力呢!”布郎公爵说道。

“是啊!这才是斯帝亚王子的可怕之处。说实话,杀掉斯帝亚王子,我认为是正确的选择,假以时日,以天朝帝国强大的经济实力,我们菲格帝国绝对不是对手。”

“可奥斯曼怎么办?”布郎公爵急道,虽然还不知道菲格大帝准备如何处理,可现在这种情况下,结果是显而易见的,换作是自己,也只能将奥斯曼舍弃了。

“不知道,那要看陛下的意思了。放心吧,我的老朋友,菲格大帝是位不可多得的明君。”迈克尔公爵虽然是劝说布郎公爵,听起来却更像是在劝说自己相信。

“如果……我是说,如果陛下放弃了奥斯曼,我们应该怎么办?”布郎公爵叹了口气,惶惶不定的说道。

“那只有一个办法,抢。”显然,迈克尔公爵早已经想过了。

“或许这也是个办法。”布郎公爵点了点头。

“你说,天朝帝国的军队,是不是外强中干呢?如果不是的话,他们应该直接杀过来才对。”布郎公爵小声的说道,看过斯帝亚王子率领军团在南方战役中的表现,这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谁知道呢?无论我们,还是菲格大帝,应该都不敢冒这样的险。事实上,就算他们真的是外强中干,我们一样没有能力挡住他们。经过这次蛮族战争,菲格帝国需要足够的时间来休养生息啊!”迈克尔公爵说道。

“是啊!没有十年的时间,我们很难回复到去年时的国力。”布郎公爵点了点头,他以前是菲格帝国的财务大臣,对此自然再清楚不过了。

三十辆华丽的马车,在天亮之前,持著菲格大帝的手令,缓缓驶出圣西斯堡。守城的近卫军团,虽然有些奇怪,为何天朝的使节团会在这一刻离开,但还是执行命令,开关放行了。

驶出圣西斯堡十五公里,会合了两千精锐重骑兵,天朝帝国的使节团,在进入菲格帝国之后的第七天,悄悄的离开了菲格帝国。

“也许这是最好的选择吧!”西奥多伯爵轻声说道。

“伯爵大人,我们为什么要悄悄的离开?难道我们需要害怕菲格帝国吗?从我们的情况网显示看来,菲格帝国的军力不如去年的三分之一,而且还是些残兵败将,我们没有必要这样小心。”西奥多的侍从官华伦爵士小心的问道。

“军力?军事力量的强弱,是如何化分的?华伦爵士,如果我们天朝帝国有足够的军事力量,可以一举荡平菲格帝国的话,今天来这里的就不是我们,而是东征的大军。”西奥多说道。

“为了一个野人,这一切值得吗?”华伦无奈的点了点头,天朝帝国的军队,他很清楚。陛下如此震怒,并不仅仅是因为失去了他唯一的儿子,更重要的是天朝帝国失去了一个兴起的机会。

在天朝帝国里,想要找到一个像斯帝亚王子这样有军事才华的人,实在太难得了。美酒、诗词、富贵的生活,让天朝的子民们厌恶战争。经济的强大,庞大的军数,让人们误以为天朝的强大。

不仅仅是自己的子民如此认为,其他国家也是如此认为的。再加上天朝帝国的地理位置,让整个帝国,几百年来,没发生过战争。

在十年以前,无论是西奥多,还是华伦,也像所有的天朝帝国子民一样,认为天朝是最强大的帝国。但是,当他们看到斯帝亚王子一手训练出的军队,他们才真正认识到,天朝的百万大军,不过是百万只的绵羊罢了。

斯帝亚王子不但让天朝帝国的人民看到了危机,同时也让所有的人,看到了希望。只要有正确的方式,绵羊也可以变成猛虎。

西奥多虽然很不愿意,还是不得不承认,谈起战争来,菲格人远比天朝人更有资格。奥斯曼,一个三年前还生活在山林里的野人,在短短的时间内,一跃而升为伯爵。

当然,对于这一点,西奥多并不在意,天朝帝国的贵族老爷们更不会在意,最多只能成为大家饭后的谈资。可谁也没有想到,天朝帝国的希望,未来的天朝皇帝陛下,才华横溢的斯帝亚王子,居然败在他的手下。

面对菲格大帝的时候,西奥多感觉到了一种沉重的压力。这次蛮族战争,明明损失最大的是菲格帝国,可西奥多却觉得,菲格帝国是一只受伤的猛虎,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可怕。

听完奥斯曼的经历,西奥多也不得不承认,如果用正式的外交手段将奥斯曼带回天朝帝国,先不说菲格大帝是否会同意,菲格帝国的军队和人民就不会让自己活著离开。

雷霆武士,更是一个可怕的存在,而且据说奥斯曼有许多的雷霆武士朋友。自己带的两千重骑,根本无法保证使节团可以安全的回到天朝帝国。

“大人,这次我们见识到了菲格帝国的武力,我一直想不通,以菲格帝国军事力量的强大,为何这么多年来,一直无法统一大陆?”华伦问道,虽然来这里的时间很短,却足以让他认清两国之间的军事力量相差有如天地。

“因为我们天朝帝国,有一副狮子一样的外形。”西奥多自嘲道。

华伦无言的点了点头,的确如此,除了斯帝亚王子,还一直无人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无论是天朝帝国还是菲格帝国,都为天朝的繁华与富足所迷惑了。

奥斯曼坐在第四辆车中,四周挂著华丽的布幔,从外面看不到车内,但在车内,却可以隐约的看到外面,不过在漆黑的夜晚,能看到的东西实在不多。

从山林之间走出来后,他从未坐过马车,大多数的时间是步行,没办法,所有的战马都不喜欢他。直到一年后,他才真正可以骑马了。

两手两脚之间,挂著细细的银链,只有拇指粗细。刚戴上这东西的时候,奥斯曼很是不屑,这样的东西,只要自己轻轻用力,就可以将它崩断。不过,现在他可不这样想了,这两条银链,非常古怪,任他使出全力,也无法崩断的,反倒拉长了少许。

黑豹和闪电豹被他留在府中,有凌格、米歇尔和爱莉公主在,奥斯曼不必担心它们会挨饿。长刀和手弩也交给了凌格保管,这么好的东西,他可不希望被天朝帝国的人拿去。

马车的速度不是很快,走出中央郡,经过西方郡再进入天朝帝国,差不多要一个月的时间,奥斯曼觉得正好用这段时间来休息一下。

自从接受了传承之后,他一直在战争中忙碌著,甚至没有时间好好的想一想。在京都的时候,他的精力完全被藏书馆和爱莉公主吸引了,同样没时间。

马车很豪华,车板上铺了几层厚厚的垫子,坐在上面很舒适。奥斯曼并不认为这是天朝帝国对自己优待,而是菲格大帝的原因。

至少在菲格帝国的境内,天朝人是不敢乱来的,甚至不敢给自己难看。杀死斯帝亚王子,奥斯曼一点也不后悔,就算再来一次,他依然会做出同样的选择,敢于同他争夺异性,必须付出代价。

斯帝亚王子付出的是近十万的天朝精锐士兵,以及他本人的生命。至于什么为国为民之类的说法,奥斯曼只是笑了笑,他不想解释。菲格大帝所说的那些,他从来没有想过,也根本不可能想得到。

斯帝亚王子的才能如何、他能为天朝帝国带来什么样的改变,那些见鬼的事情,同他奥斯曼有什么关系?那混蛋最不该的,就是向菲格大帝提亲。

奥斯曼摇摇头,不再想这些没用的事情。既然有时间,奥斯曼觉得,最应该想清楚的有两件事情,一是如何逃命,对于这一点,他还是有些信心的,即使没有帮助,只要解开这两条链子,就没人能够挡住他。

另一件自然是关于自己传承的事情,他发现自己的传承很是古怪。自从那次被巨人族勇士击中了胸口后,自己经常会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还有些自己根本不懂意思的词汇。

为此,他偷偷的问过。可无论是鲍伯,还是卡尼尔大师,两人都听得一头雾水。而奥斯曼又不能说得太多,由此可见,他们两位也不知道,那自己接受的,到底是不是雷霆武士的传承珠呢?

从武力上来讲,自己现在的能力,甚至要超过雷霆武士的力量,但在技巧方面,却大大的不如。脑子里的东西很乱,奥斯曼也试著整理过,却根本弄不清头绪。

从传承珠中,奥斯曼可以清楚的看到一代代传承人的经历,自己只要将他们的经验和技巧仔细学习一下,在这一方面,将不会弱于雷霆武士。可奥斯曼明显的感觉到,在传承珠的深处,有一些自己一直无法触摸到的东西。

看著两手间的银链,奥斯曼开始伤起脑筋来。这东西结实无比,质地要比最好的精钢强上百倍,自己全力之下,也仅仅是拉长了一点点,这说明这东西不仅仅坚硬,更有著非常好的延伸性。

在手腕处,两道精致至极的腕锁,如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般,丝丝入扣,奥斯曼甚至没有看出它是如何锁住自己手腕的。天朝帝国的军力也许远远比不上菲格帝国,但这些手工艺方面,两国的差距似乎更大一些。

手腕脚踝两处的银链,都很短,大约在一尺之间,这就极大的限制了他的行动,有这东西在,实力发挥不出原来的三成,这样可难以逃跑,必须得想办法才行。

传承珠里的一代代传承经历,不停的在奥斯曼的脑海里闪过。奥斯曼的前辈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孤独。几乎所有的传承人,都是孤单的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其中有很多精彩的探险,有关于东部山脉的,也有关于魔狼、剑齿虎的,但这些对于奥斯曼来说,用处并不大,除了奇袭密苏时,用到了一些关于东部山脉的知识外,对于猛兽的了解,他自认不会比任何人差。

可这些知识,对于现在的他而言,不起任何作用,难道只能等待菲格大帝派出来的救援队吗?奥斯曼可不想这样,那似乎显得自己太过无能了。

一连三天,天朝使节团白天休息,晚上行军。扎营时候,从不选择城镇,一般会找一个人数不多的小村,或者是有山有水的无人之处。

而这三天里,奥斯曼想尽了所有的办法,也无法打开镣铐,这东西远比他想像的要厉害得多。自从被锁之后,除了一日三餐,从没人理会他,看来他们对于这种镣铐,非常信任。

奥斯曼苦恼的拍著胸膛,心中一阵苦闷,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吗?除了从传承珠中去找有用的经验,他还真想不出办法来。自己的社会经历太少,知识大部分来源于书籍,可没一样是管用的。

胸口处传来一阵微热,奥斯曼呆了一下,伸出自己的双手,再摸摸胸前,那股热流似乎又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眼前如幻觉般闪过一些东西,奥斯曼却无法捕捉到。

“难道真得这样吗?那可太古怪了。”奥斯曼苦笑著自语道。

双拳紧握,奥斯曼犹豫了一下,使出七成力量,全力向胸口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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