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武士-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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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的路,都是没有任何蛮族的安全地带,即使这样,天朝的皇帝还是不太放心,后勤补给对于任何一支军队来说,都是最重要的事情。因此,在进入西方郡之后,由西方郡派出两支纵队保护,整支补给部队,一共有九万人、三万辆大车、十二万匹马。
天朝帝国显示出其强大的经济实力,这样的补给队伍,在菲格帝国是难以想像的,而天朝帝国,每隔四十五天,将会有一支这样的补给队伍从国内出发。
“加德城只有四万多人口,而且面积也不大。”查理回答道,对于南方郡的地理,他显然非常熟悉。
“看来他们只能住在城外了,九万人、十多万马匹、三万辆大车,天朝帝国还真不是普通的富裕啊!”奥斯曼轻声说道。
“当然,天朝帝国是整个大陆上最富裕的国家,正因为他们非常富裕,所以他们的将士都很怕死。”查理笑了笑说道,在他的话语中,有一股身为菲格帝国军人的骄傲,在整个大陆上,只有菲格帝国的军人,才是最优秀的军人。
他接著鼓起勇气问道:“伯爵大人,我们只有五千人马,如何应付他们的九万人 ?'炫书…'”
查理一路之上,已经不知道在心里转过多少次这样的想法了,只是一直没敢问出来。
烧天朝帝国的粮食物资,对于南方军团的将士来说,没有什么罪恶感,两个帝国之间的磨擦,从未断过,只是谁也无法奈何对方罢了。
“那很容易,就靠它们了。”奥斯曼笑了笑说道,在出发以前,他已经知道补给队的情况,自然不准备正面动手,即使是有这样的实力,他也不会那样作的。
除非可以将对方全部杀死,否则奥斯曼绝对不会作那种蠢事,一旦被对方发现动手的居然是菲格帝国的军人,奥斯曼的麻烦就大了。而且,那不仅仅是奥斯曼一个人的麻烦,也是整个菲格帝国的麻烦。
“闪电豹?”查理当然看到了,两只豹一直跟在奥斯曼的身边,结果连他也不得不放弃了坐骑,徒步跟在奥斯曼的身边。
“我们冒充驱兽族,有它们在,这一点不难完成。”奥斯曼说道。
“哦……原来如此。”查理恍然大悟,他想起来了,据说奥斯曼在密苏城外,就驱动了大量的野兽,甚至还有魔狼,才成功的夺取了密苏城。
看来这个世界上,不只是驱兽族有这样的能力,这位奥斯曼伯爵大人,不仅同豹类有著良好的关系,同时对于其他的猛兽,也很有办法。
“我当初选择在这里,是因为加德城靠近山区,这里有很多的猛兽让我们冒充驱兽族。至于放火就更容易了,你们每个人都发到了三枚烈焰流星,那不是用来伤敌的,而是放火的,相信用它来放火,再好不过了。”奥斯曼笑道。
谋定而后动,这是迈克尔公爵教给他的知识,奥斯曼是不会忘记的。每次战斗之前,他总是喜欢将所有的可能都想到。
其实这次偷袭粮队,奥斯曼认为是很容易的事情,远比奇袭密苏要容易得多。天朝帝国的补给队伍,人多势众,兼且走在同盟的土地上,又从未听说这里有蛮族部队,在心理上,他们已经很放松了。
奥斯曼有些头痛的,不是来自天朝的补给部队,也不是那随军的两万骑兵,而是西方郡的一万骑兵。
对付天朝帝国的人,无论用什么办法、死多少人,奥斯曼都不会皱一皱眉头,可对于自己人,他不知道如何是好。
在这样的偷袭之下,被野兽伤害,或者被火烧死,都是难免的事情。可害死自己国家的战士,奥斯曼则有些犹豫不决了。
对付敌人,无论用什么样的手段,奥斯曼都不会觉得过分的。
“有什么办法,将西方郡的一万骑兵调出来呢?”奥斯曼问道,他知道,自己有时候会变得死脑筋,明明是很简单的问题,自己却总想不通。
“调他们出来?哦,您是怕误伤了自己人吧!”查理马上明白奥斯曼的意思。
“是的,他们是帝国的军人,因此而送命,太不值得了。”奥斯曼点头说道。
“以卑职之见,这并不难,只要派一个中队请求支援就可以了。”查理说道,想将人调出来,这应该是件很简单的事情。
“支援?”奥斯曼问道。
“是的,可以报告说,在附近发现了少量的驱兽人或者飞鹰族的部队,我们人手不足,请求他们支援就好了。作为帝国的军人,虽然他们是西方军团的人,还是有义务帮助我们的。”查理笑道。
“这个主意不错,而且还可以在天朝人心里种下这里有蛮族人的想法,就算他们活著回去,也不会想到是我们动了手脚。”奥斯曼点头应道,这个主意看来不错。
第六章
“将军阁下,我是南方军团第二轻骑纵队侦查中队长查理骑士。”骑士向将军行军礼后说道,说话坚定而简洁,绝对是名合格的军人。
“骑士先生,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托克少将看著眼前的军人问道,这名骑士身穿标准的帝国低级骑士甲胄,眼神清澈,精明中不失忠诚。
“将军阁下,在前面不远处,发现了少量的驱兽族,很可能还有飞鹰族的部队,下官无法判断他们是从何处绕过来的,甚至不知道他们的数量有多少,补给队暂时不能前进,那会有危险的。”查理说道。
“发现驱兽族和飞鹰族?你是如何判断出来的?”皮埃尔中将马上问道,他的神色有些紧张,虽然身为中将,可看起来远不如托克要稳重。
皮埃尔是天朝帝国补给队的指挥官,除了他之外,这支补给队之中,还有另一位罗格少将。罗格今年只有二十二岁,无论在天朝帝国,还是在整个大陆上,都算得上是一位年轻的指挥官。
这次随补给队到达菲格帝国,两万护卫骑兵就是由他率领,他原本是斯帝亚王子手下的一名将军。到菲格帝国作战,对于补给线,斯帝亚王子一直无法完全放心,因此,将自己手下的心腹将军放到这个位置。
“这很容易,在前方十公里远的地方,发现了大量的野兽,本来不应该在一起的狼群和猛虎,现在很融洽的在一起散步,并且发现了几具被野兽杀死的尸体。”查理骑士回答道。
“尸体在哪?”罗格眉头一皱问道,这条路他已经走过一次了,按理说,蛮族不可能到达这个位置。
大队的蛮族,已经被斯帝亚王子困在水网地区,就算有少量的蛮族出现在南方郡的其他地方,也不应该是这个位置。
这里靠近南方郡的最南部,相当偏僻,离大海不远。选择这条路线,本身就是为了安全,而且路也相对好走一些,如果不是为了安全,补给队有很多的选择,走这条路,相对要远一些的。
“来人,将尸体带过来。”查理骑士转身对手下说道。
一会的功夫,十几具尸体被拉上来,皮埃尔恶心的后退了几步,那股血腥气让他有些难受。
托克和罗格则向前走了一步,走到尸体旁边,仔细的查看起来。从衣著上,可以看得出来,这些人大部分是平民,也有两名身著皮甲的军人。
从他们的身上,很容易看到致命的伤痕,那的确是来自野兽的利爪。有几具尸体的头,甚至被野兽整个咬掉了,可以看得出,那是大型的猛兽才能作到的。
在这十几具尸体上,罗格至少可以看得出,有五种以上的野兽下过手,就像查理骑士所说的那样,这些野兽本不应该在一起的,除非有驱兽族人存在,才可能让它们同时在一起,攻击人类。
“查理骑士,你认为有飞鹰族存在,有证据吗?”罗格问道。
“将军阁下,请看这些。”
查理挥了挥手,身后的两名士兵走了过来,在他们的手中,拿著不少的羽毛,飞鹰族的羽毛同其他的禽类完全不同,一眼就可以认得出来。
“很好,你是一位很出色的军人,你认为前面有多少蛮族?”罗格点了点头说道。
“将军阁下,您的问题,下官很难回答。下官所见到的野兽大约有数百只左右,至于驱兽族人却没有看到,飞鹰族人更没有亲眼看到,只见到这些羽毛。”查理骑士摇了摇头说道,就凭这些,不可能判断出蛮族的数量。
“一名驱兽族人,至少可以管理十至二十只的野兽,数百只野兽,需要十几名到几十名的驱兽族人,是这样吧?”罗格问道。
“将军阁下,您的问题,下官无法回答。下官只是一名普通的侦察中队长,只对自己手下几百人负责,至于分析判断,那不在下官的职权范围内。”查理骑士后退一步,行了个军礼说道。
“很好,骑士先生,你是位相当出色的军人,请在外面等一会,也许我还需要你的帮助。”罗格满意的点点头。
自从见到西方军团的骑兵后,罗格已经深刻的感受到菲格帝国军人的风采,同菲格帝国相比,天朝帝国的军人实在不像是军人。
自己手下带的两万重骑兵,已经是帝国最好的军人了,可他们的素质,同西方军团的骑兵比起来,显然还差了一些。罗格很清楚,在菲格帝国之中,四方军团只是守卫军团,实力相对要差许多的。
即使是这样的军团,已经比自己手下最精锐的重骑兵要强一些了,真是无法想像,菲格帝国的正规军团是如何的强悍。
以天朝帝国经济、科技的强大,如果拥有这样的军人,想要征服整个大陆,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而天朝帝国在几百年之间,只扩大了不足一千平方公里的土地,天朝帝国的军人实在是太怕死了,而天朝帝国的近十几代皇帝之中,也未出现像莫哈拉.菲格这样有气魄的帝王。
还是斯帝亚王子比较出色,当他接手天朝帝国的时候,天朝帝国一定会整个变样。真希望他能尽早接过皇位,早日实现征服天下的梦想。
在真正了解到斯帝亚王子的军事才华之后,罗格深深的被这位年轻帅气的王子所折服。只有一点,罗格对斯帝亚王子无法满意,那就是野心,这位才华横溢的王子,似乎野心太小了些。
从平时的言谈之中,罗格知道,斯帝亚王子有生之年的愿望,居然仅仅是吞掉天方帝国,这样的愿望,真让罗格有些失望。
“两位大人对此有什么意见?”罗格转身问道,他对于西方军团的这位少将,还是相当尊敬的,虽然没有在战场上比试过,可他知道,托克是位真正的军人,也许他的指挥才能很普通,却中规中矩。
再配上他手下那些强悍,并且同样中规中矩的骑兵,就算是由自己指挥骑兵同他作战,在同等数量的情况下,考虑两国之间士兵的差距,罗格认为自己也很难战胜他。
至于补给队的总指挥官──皮埃尔,他根本不放在眼里。这位皮埃尔侯爵大人,与其说是位中将,不如说他是个文职官员更合适些。
在罗格的印象中,军人就应该生活在铁与火、血与剑之中,皮埃尔侯爵大人,有很严重的晕血症,这样的人居然也可以升到中将的位置,罗格只能大叹,天朝帝国实在不是出军人的地方。
“我们请求援军吧!”皮埃尔说道,刚才看到了那些尸体,嗅到了血腥味,他已经小吐了一场。
“将军阁下,您的意见非常好,下官也是如此认为的。只是下官以为,我们可以先派出一支部队,向前进行侦察一下,如果仅仅是蛮族的小部队,我们可以轻易的击败他们,在您的指挥下,这是很容易的事情。”托克说道。
罗格笑了笑,真看不出,这位标准的军人,说话居然如此委婉。笨蛋也看得出来,这位中将现在害怕了,除了没有发抖之外,从里往外,中将大人全身都散发著害怕气息,如果这时候有蛮族出现,罗格毫不怀疑,中将大人会第一个逃跑。
罗格实在想不通,像皮埃尔侯爵这样的人,是如何当上中将的。当然,这同天朝帝国的形势有关。在天朝帝国之中,没人愿意当军人,无论平民还是贵族,在这一点上都是相同的。
天朝帝国拥有十个军团,一百万大军。天朝帝国在一百年前就已经发布了征兵法,每个适龄的男子,在十八岁的时候,都有义务参军,并且在军队中服役三年。
除去独子之外,每个公民都有这样的义务。幸好天朝帝国拥有八千多万人口,除去偏远山区,还是可以招到足够的军人。
同菲格帝国不同,天朝帝国的军人,是苦著脸加入到军队之中的。只要有一线希望,没人愿意加入到军队之中。
天朝帝国的军人待遇是所有军人中最好的,他们拿的工资,是普通公民的三倍。在军队之中,衣、食、住、行全由国家负责,并且条件非常好,即使这样,还是没人愿意参军。
士兵如此,军官也同样如此。进入军营的士兵,并不以升官而感到荣耀,对他们来说,安全的过完这三年的士兵生活,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天朝帝国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将贵族中适龄并且参军的子弟,直接任命为军官,而将一些在帝国中,没有职业,又或者是职业不重要的贵族,任命为高级军官。
天朝军队之中,最缺少的就是骑士,在整个天朝近一百多万大军之中,只有一名天空骑士、一名大地骑士、十二名高级骑士。
高级骑士数量相当稀少,甚至到了令菲格帝国无法相信的程度。在菲格帝国之中,一名普通的纵队长,即使不是高级骑士,也至少应该达到或者接近高级骑士的水准了。
天朝军由于缺少大量的高阶骑士,在战场上的冲击力就小了很多,整体作战能力更差,为了弥补天朝军队战斗力差的问题,天朝帝国只能凭借强大的经济和科技力量,为军人打造最好的武器装备。
一名普通天朝士兵身上的甲胄,甚至超过菲格帝国中级骑士的铠甲。在天朝帝国,没有步兵,即使是徒步作战的士兵,也拥有马匹代步。这需要强大的经济为后盾,才供应得起如此庞大的军队。
“下官认为,托克将军的意见很好,就由下官率领一万骑兵去看看好了。”罗格连忙说道,他可不希望皮埃尔再说出什么蠢话来。
“罗格将军,还是让下官去,比较好些。我们虽然是西方军团的军队,到底还是菲格帝国的人,对于地理更熟悉一些。”托克上前一步说道。
对于皮埃尔,托克同样没有好感。从西方郡到这里,一路之上,他同罗格很谈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