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武士-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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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力差这么多啊!
难怪巨人战士只有几万人,聚甲、利爪和狼族都是十万甚至几十万,他们的个体战斗力并不如何强大,而战争手段比起人类来,差得太多了。
第一次蛮族战争,大约是两千年以前的事情,在大自在神刚刚离开这片土地之后,蛮荒七族突然出现在人类的领地之中。
两千年过去了,人类发展最快的就是战争,无论是武器、装备,还是战争的手段、方法,人类都是进步最快的。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在这次蛮族战争之中,只有刚开始的一个月,各军团在没有任何心理和物资准备的情况下,才被蛮族杀得无还手之力。
当人们发现,蛮族并不如想像中强悍的时候,一切开始发生了变化。首先是北方郡,北方军团拥有十万人的军队,面对的是同等数量的聚甲人,在渡过最初的一个月后,北方军团在不多的支援下,已经完全能够站稳脚跟了。
当第三军团支援部队到了北方郡的时候,曾经一度向聚甲族反攻,直到离开京都的时候,又得到新的消息,说是聚甲人同样也得到了十万人的援军,才不得不调动第一军团的一部分。
北方郡的战斗,一直是以一比一的军事对比进行战斗的,在这种军事对比之下,人类军人虽然稍有不如,可相差的并不多。
南方郡战事失利,主要原因在于狼族、血族、飞鹰族和驱兽族四族的加入,而且对狼族的狼骑兵,人类军队一时间还找不到对付他们的好办法。
这次的密苏战,是蛮族战争以来,第一次出现了以少打多,并且取得胜利的战役。奥斯曼觉得,数量最多的狼骑兵,在失去巨狼的支持之后,其战斗力之弱,要远低于四方军团的战斗力。
如果斯帝亚王子能想出对付巨狼的办法来,南方郡内的蛮族,还真的未必能打得赢拥有二十万大军的斯帝亚。更何况,从前一段的战事来看,斯帝亚的确是有些才能,指挥战斗绝对是把好手。
这可不行,必须想个办法,将这家伙永远的留在南方郡!奥斯曼对于敌人,是绝对不会手软的。他知道,那个斯帝亚也同样没安好心,让自己带著一万重骑兵,穿过蛮族控制的千里范围,去攻击他们的后勤密苏城,那根本同送死没什么两样。
这一千多公里的范围内,拥有蛮荒四族近十五万大军,想要通过,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斯帝亚王子,就是要让奥斯曼去送死。
“逃跑应该不会,只是如何让他们打上一架,才是关键。”奥斯曼说道。
“你有什么好主意?”鲍伯问道。
“我们来这里的任务是什么?”奥斯曼问道。
“攻下密苏,烧掉蛮族的所有物资。”鲍伯一边回答,一边若有所悟的点了点头,只是这个主意好像太缺德了一些,而且将来可能也会有麻烦的。
“你真的准备那样作?”鲍伯扭头看著奥斯曼问道。
“当然,如果我们能安全的到达西尔克多的话。”奥斯轻轻的点了点头,对付自己的敌人,用任何手段他都不会觉得可耻的。
“从这里到西尔克多,有四万狼骑兵,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将他们调去对付斯帝亚。不过我还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作到这一点,如果不能调动他们,就必须将他们消灭,而靠我们目前的七千重骑兵,根本是作不到的。”奥斯曼轻声说道。
奥斯曼现在才发现,学习指挥和真正指挥,这完全是两回事。自己必须为这七千多名将士的生命负责,除了他们,还有六十几位雷霆武士,虽然他们拥有强大的个人战斗力,可在战争之中,根本不会存在无敌的勇士。
拥有巨狼的狼骑兵,从速度上讲,已经占尽了优势。同样是骑兵,拥有巨狼为坐骑,让人类的骑兵变成了步兵,使双方面的战斗力再一次拉大。
看来暂时还不能让魔狼它们回到东部山脉,没有它们的帮助,骑兵根本发挥不出应有的效率。可再仔细想想,就算自己拥有魔狼真心的帮助,也未必就有把握对付巨狼。
从个体上讲,魔狼无论是能力还是威势,都远强于巨狼,可当巨狼的数量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这种差距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八千只巨狼,已经有足够的勇气挑战狼中之王了。而接下来面对的,将是四万只巨狼,是上次战斗的五倍。就算有自己和雷霆武士帮忙,只怕也不可能打赢那些巨狼的,更何况,在巨狼的身后,还有四万名狼族战士。
这仗看来不太好打啊!奥斯曼感觉有些头疼,蛮族的确各有特色──巨人族超强的个体战斗能力、血族那诡秘的血魔法、飞鹰族空中奇袭的本领,狼族相对要弱一些,可他们有巨狼助战。
另外几个种族,到目前为止,奥斯曼还没机会见识,相信他们也应该拥有自己的特殊能力。蛮荒七族,在智力上讲,除了血族之外,都远不如人类聪明,可他们与生俱来的本能,却不是人类能够相比的。
在书中记载的第一次蛮族战争之中,人类的数量同蛮族相差无几,包括平民,也包括军队。可蛮族几乎是全民皆兵,在这一点上,要远强于人类。
不过,当时正是人类社会最为强盛的时候,大自在神虽然离开,全大陆的魔法师数量极多,而且拥有比现在强大得多的魔法能量。而在武士方面,多的是拥有强大武力的圣骑士和大批的天空骑士。
正是因为有这么多高等级的骑士,以及几十万的魔法师,才能够取得第一次蛮族战争的胜利,只是人类为此付出的代价似乎太高了一些。
经过了两千年的发展,人类的数量已经超过当年的几十倍,军队的数量也同样多了许多,但个体实力上,却已经远不如当年。
不过人类可以利用自己的智慧,弥补个体战斗力上的不足,而且人类还拥有像雷霆武士这样能力不下于圣骑士的战士,可惜没有足够多的魔法师,否则第二次蛮族战争,将是件非常轻松的事情。
第九章
“奥斯曼,你说狼怕什么?”鲍伯轻声问道,冰凉的水流让他同样感觉舒适。
“火?”奥斯曼睁开双眼,醒悟道,看来自己一开始的想法就错了,动物天生怕火,为什么自己没想到?
“别高兴得太早了。”鲍伯再次闭上眼睛,不理会奥斯曼。
“嗯,有道理,我们能想到,南方军团也一定能够想到,斯帝亚那个混蛋也一定能想到,可战斗中,狼骑兵依然占上风,这说明我们想的有些不对头。”奥斯曼已经想到鲍伯的意思了。
“或者这些巨狼不怕火,这并不难判断,只要抓几头巨狼回来就知道了。另一种可能,就是狼族早有对付火攻的办法。”鲍伯说道。
“嗯,我看后者不太可能,放火可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而且南方军团也有魔法师,想放火更容易呢!”奥斯曼说道。
“这些巨狼居然不怕火,那它们怕什么呢?”奥斯曼慢慢的滑进水中,水面上冒出一串串的水泡。
小河的水不深,如果奥斯曼站直身体,最多只能到他腰间。水很清,河底铺著一层鹅卵石,脚踩在上面,感觉很舒服。
虽然是南方郡,可现在的气温并不适合下水。不过对于奥斯曼和那些雷霆武士来说,这根本不是问题,连黑豹也很享受。
奥斯曼在水中睁开眼睛,看著水底鹅卵石缝隙中,几条只有拇指长的小鱼钻来钻去,感觉很有趣,这样的游戏,以前在山林之间,他也玩过。
一直到胸中的气已经全部耗尽,奥斯曼还是不愿意抬起头来。实在忍不住的时候,奥斯曼准备上来换口气,能够暂时忘掉烦恼是件不错的事情。
奥斯曼发现,自己真正无忧无虑,还是在山林之间,自从被义父带出山林之后,总会出现一些让他不愉快的事情。奥斯曼甚至在想,是否抛开现在的一切,回到山林之间,对自己才是最好的选择。
可一想起两位老公爵的眼神,想想眉飞色舞的凌格,想起爱莉公主那纯洁无瑕的目光,奥斯曼感觉很不舍,他发现,自己开始有了牵挂,因此更加的烦恼。
在奥斯曼的头即将升上水面的时候,他已经无法再忍受胸口的憋闷,他在水底,足足忍受了五分钟的时间,早已经超出他的忍受能力。
奥斯曼已经准备好喝上一大口水,可一股清凉蓦地从胸口处传来,雷霆珠不停的跳动著。奥斯曼全身一窒,这种感觉他有过几次,不过都是在战斗之中发生的,因此他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好好的体会。
这次自己有这个时间,所以奥斯曼没有动。本已经憋得要涨开的肺,在那股清凉过后,感觉舒适了许多。
一连串的记忆,从奥斯曼的脑海里闪过,纷杂凌乱,又清晰无比。一段段无法串起的记忆,在奥斯曼的脑海里掠过。
奥斯曼的心头一热,这不正是自己一直无法找到的那份记忆吗?它来自那位叫作马格夸斯特的第一位雷霆武士,一直以来,奥斯曼始终无法得到他的记忆。
身体猛的一颤,奥斯曼发现自己已经浮出了水面,鲍伯关心的看著奥斯曼的脸,神色马上平静了很多。
“为什么拉我上来?”奥斯曼有些茫然的问道,刚才的记忆闪过的太快,而且太过凌乱,根本无法串在一起,他正想再继续从雷霆珠中找寻,却被鲍伯拉出水面。
空气很清新,但奥斯曼却一阵懊恼,当他的鼻子恢复了正常的功能之后,脑海里,再也无法捕捉到任何一丝记忆了。
“你没事吧?”鲍伯问道。
“你看我像有事的样子吗?”奥斯曼反问道,他知道,鲍伯是为自己好。
“目前看来不像,不过你应该看看四周。另外,告诉你,你已经在水下面待了半小时,你最好解释一下,你是如何作到的?”鲍伯笑了笑说道。
“四周?”奥斯曼向四周一看,所有的雷霆武士早已经洗好了,并且穿好了衣服,蹲在岸边似笑非笑的看著自己。
“我在水下待多久了?”奥斯曼奇道,在他的记忆之中,开始大约有五分钟左右,之后不过几秒钟的时间,怎么可能有半小时?
“半小时,足足半小时,你看,黑豹都已经不愿意洗下去了。”鲍伯指了指不远处的黑豹说道。
顺著鲍伯的手指方向,奥斯曼果然看到了黑豹,黑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从水里爬上岸,并且仰躺在一块岩石上,正在晒太阳。从它身上毛皮干燥的程度,奥斯曼大约看得出,黑豹至少已经上岸有一刻钟的时间了。
“我……我也不知道,我感觉只过了一会。”奥斯曼知道,鲍伯说的都是真话,可刚才自己到底怎么了?
“你没事就好,我们应该走了。先去睡一小会,之后再出发。当然,你最好想出对付巨狼的办法来。”鲍伯笑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从小河里爬了出来,随便擦了两把,穿好衣服。
“你们洗太久了。”米歇尔看著低著头的奥斯曼叫道。
“嗯。”奥斯曼点头应道,脑子里还在不停的回忆著刚才看到的那些记忆片段,里面似乎有很多很熟悉的东西,可仔细一想,又陌生无比。
奥斯曼可以肯定,自己从未在任何书中,也未从任何人的嘴里,听到过这些知识和经历,一切都是来自那颗奇怪的雷霆珠,可为何自己又有种熟悉的感觉?
“你在搞什么?”米歇尔紧追几步,奥斯曼根本就是在敷衍她,米歇尔自然能看得出来,奥斯曼心中似乎有事。
“米歇尔,别打扰我,我在想些事情,明天再告诉你好吗?”奥斯曼说道,他知道,米歇尔是那种不达目标,誓不罢休的性格。
“好,就明天早上。”米歇尔歪著头,想了一下说道。
“明天早上。”奥斯曼重重的点了点头,他相信,经过一晚上的整理,自己一定能想出个头绪来。
奥斯曼右手拿著一枝笔,看著桌上的纸。
黑豹和闪电豹趴在不远的地方,不时抬起头,看奥斯曼一眼,它们永远也不明白,奥斯曼在作些什么。
看著纸上的字,奥斯曼的眉头又皱了起来。纸上写的,都是他刚才记起来的东西,很多,足足写了十几页,可看起来却是莫名其妙,奥斯曼不知道自己到底写了些什么东西,只是其中有一些感觉很熟悉。
“对了,就是这个东西。”奥斯曼用笔将四页纸上的文字圈了起来,另拿过一张纸,将圈起来的文字抄了一遍,仔细的看了几次,才满意的点点头。
再看看其他的东西,却陌生的很。自从被那名巨人将军的战斧扫过之后,奥斯曼的头脑里,经常会出现一些奇怪的东西来,连他自己也不知道那些是什么。
刚才他抄下来的,正是其中一项,因此他感觉很熟悉。仔细的看了一次,他已经可以肯定,这次从雷霆珠记忆之中找到的,是比较全的记忆,至少对于这个叫作“手榴弹”的东西,应该是比较全的。
“我想请教大家一些问题。”奥斯曼看著睡眼惺忪的众人说道,他已经等不及了,虽然现在已经过了午夜。
“把我们半夜叫起来,只是为了请教问题?”凌格最为不满,而且他同奥斯曼很熟,自然不必客气。
“嗯,我认为很重要。”奥斯曼点头说道。
“好吧!你问好了。”米歇尔是所有人中,最清醒的一个,而且还打扮过,脸上可以看到一层淡淡的脂粉。
“木炭我知道是什么,硫磺和硝石是什么,你们知道吗?”奥斯曼满怀期待的问道。
“硫磺?是不是黄色的石头?”鲍伯皱著眉说道,眼睛看著卡尼尔大师,在这些人里,只有卡尼尔大师的经验最为丰富。
“这个……也是,也不是。”奥斯曼挠挠头,不知道应该如何解释,事实上,他知道的也不多,除了知道名字之外,也只知道一些简单的特征。
“说,它是干什么用的?”米歇尔眼睛亮了一下说道。
“现在还说不上,不过应该有大用。”奥斯曼摇了摇头,虽然那些东西都是从雷霆珠里得到的记忆,可太过古怪,同以前他所学到的任何东西都不相同。
“你说的硫磺,可是含有黄色,并且带有一股刺鼻味道的石头?”米歇尔追问道。
“对,很特殊的味道。”奥斯曼点头应道,兴奋的看著米歇尔,看来还是有人知道的,只要有人知道,一切就好办了。
“你说的东西我知道,不过它不叫硫磺,叫做赤黄石,是一种魔法物品,不过很便宜,因此很多地方都能找到。”米歇尔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