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武士-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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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是奥斯曼的原因,它根本懒得理会黑豹的。
两只豹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了,闪电豹虽然依旧看不起黑豹,但多少也算是熟人了,对它还算可以,不会太给黑豹脸色看。再说了,凭奥斯曼同黑豹的关系,闪电豹也不好太过于苛刻了,它可是聪明得很。
在闪电豹的眼中,只有奥斯曼,才是真正的王者,他拥有著豹所不可比的力量、速度,更重要的是奥斯曼的头脑里,充满了智慧。闪电豹知道,真正的王者,必须充满著智慧和勇气。
当然,也有让闪电豹不满意的地方,奥斯曼的体形在闪电豹的眼里,实在是不怎么样,如此丑陋,让它有些无法忍受。如果是其他生物,无论多丑,都不关闪电豹的事情,可奥斯曼不同,他不仅仅救了自己两次,更杀死了地行龙,是它心目中的英雄。
看到那边的战斗已经结束了,魔狼王也很乖巧,马上停了下来,蹲在奥斯曼的脚前不远处,两只眼睛乱转著,轻轻发出“呜呜……”的叫声,以表示自己臣服在奥斯曼的脚下。
以魔狼王的经历,它知道,自己绝对不可能是奥斯曼的对手,而且奥斯曼还有闪电豹助威,对于这种生物,它还是有一定了解的,只要有可能,它绝对不会去招惹这种可怕而强大的生物。
在所有的生物之中,只有两种生物是会使用魔法的,那就是魔狼和闪电豹,而魔狼的风刃,同闪电豹的闪电相比较,实在是相差太多了。从物理攻击来说,魔狼无论是在体形、力量、速度上,都要差闪电豹许多的。
奥斯曼环视了一下四周,虎豹全部臣服在闪电豹的面前,如果没有闪电豹帮助,想要让这些虎豹低头,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再看魔狼,虽然都不出声,一个个的眼神里却透露出一股股的狠意。奥斯曼知道,这些魔狼最不容易对付了,别看魔狼现在一副老实样,只要有机会,它们绝对不会介意在自己的喉咙上狠狠的咬上一口。
这就是狼,狼是狡猾而多疑,又永远不会臣服于其他种族的生物。奥斯曼还真的很奇怪,狼族是如何将上万只的巨狼驯服的。据说,狼骑兵所骑的巨狼,与这里普通的野狼很是不同。这一点奥斯曼是可以理解的,普通的野狼,体形太小了。
除非是眼前的魔狼,否则根本不能用来当坐骑。一名狼族战士,加上铠甲武器,也许还要带上一些粮食,至少有二百公斤的重量,普通的狼,别说背著二百公斤奔跑,只要这些重量压上去,它们已经吃不消了。
看看魔狼的个头,奥斯轻轻点点头,这些家伙,一个个都只比普通的豹子小一圈,背上两百公斤,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只是想要这些家伙听话,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还好,在奥斯曼原本的计划之中,本就没有魔狼的事,这只是个意外。奥斯曼在沉思著,是否能利用这些魔狼呢?只要能用一次就好,这些家伙,想要让它们真的给士兵们当坐骑,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每个骑士都有雷霆武士的实力。
雷霆武士?对啊!他们可以压制住这些魔狼的,至少在短时间内是没有问题的,再加上自己指挥著魔狼王,对付那一万狼骑兵,就多了一丝把握,至于那些虎豹,相对的就容易得多了,只要中等骑士,就可以对付它们的。
鲍伯看著远处的森林,面色越来越难看,在他身边的米歇尔也好不到哪去,只有卡尼尔和担丁依然神色不变。
距离还很远,一阵阵的虎啸狼嚎之声已经传了过来,整个营地都动了起来。在建设营地的时候,并没有准备在这里长住,因此营地的建设相当的简陋。
所有的马匹,都骚动起来,腥风里裹著虎啸声,让这些久经杀场的战马,也感觉到不寒而栗。所有的重骑兵,已经站在自己的战马身边,不停的安抚著它们,同时紧握著武器。
这里是东部山脉,在这里,有无数的野兽、陷阱。大家心里都清楚,就算是上万的军队,进入这里之后,危险性同样相当的大。几百年来,已经没有大队的人员走这条路了,至于从天望河顺流而下,来到这里,更是第一次。
“弩箭准备!”两位纵队长,站在营地的最外围,看著远处的森林,大声命令道。
作为骑士,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情况,都应该保持镇定,显然他们作到了。第一军团的骑士们,拥有最好的装备,同时更拥有整个菲格帝国最优秀的军人。重骑兵,更是第一军团的骄傲,将他们交给奥斯曼,是菲格大帝对奥斯曼的重视,同时也是第一军团长的意思。
听过奥斯曼的经历,大家都知道,在同蛮族作战的时候,重弩拥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再加上奥斯曼对于军用重弩的偏爱,这次的一万重骑兵,每人都背著一把重弩、二十枝弩箭。
无数的弩弓绞上弦,散发著寒光的弩箭指著远处的森林,三百步外的森林,已经完全处在弩箭的攻击之下。
同野兽战斗,他们都没有这样的经历。重骑兵,一旦离开了自己的战马,其活动能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一名重骑兵,全身的铠甲就有七十公斤重,再加上二十公斤的武器,足有一百公斤重,虽然他们的身体都相当的强壮,可背著一百公斤的装备,又要步战,那根本就是开玩笑。
此时他们却无从选择,在同野兽战斗的时候,想要骑马,那实在太愚蠢了,就算是一名普通的重骑兵也知道,此时只能靠自己的两条腿了,那些四条腿的朋友们,此时正在不停的发著抖,根本不可能帮上忙。
“别放箭!”卡尼尔眼尖,看得最远,当他看到黑豹从森林里一头冲了出来,马上大声的叫道。
紧张的重骑兵,在卡尼尔的大叫声中,将扳机上的手指松了松,看著远处的黑豹,稍稍松了口气。他们都知道,这次的主帅奥斯曼侯爵,有两只豹子,一只是体形巨大的黑豹,另一只是传说中的闪电豹。
这只黑豹,大家都曾经见过,并不陌生,因此看到它的时候,都松了一口气。紧接著,众人又紧张起来,因为在黑豹的身后涌出无数的虎豹来,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一只巨大的剑齿虎。在它的身后,闪电豹不停的挥舞著利爪,吓得剑齿虎不停的乱跳乱叫。
其他的虎豹倒是老实得很,乖乖的排著纷乱的队伍,从森林里跑出来,站到空地上,在黑豹的怒吼声中,老老实实的趴在地上。
虎豹群后面,传来一阵阵的狼嚎之声,当先冲出来一头巨大魔狼,狼背上坐著一人,正是奥斯曼。跟在他身后的,是一百多只高大的魔狼。
“天啊!他从哪弄来的这些家伙……”鲍伯和米歇尔几乎同时叹道。
“看来他的运气不错啊!居然能遇到这么多的宝贝来。”卡尼尔也喃喃自语道,他已经明白奥斯曼的计划了,只是这些东西,有多少能骑著它们出去呢?这可太有难度了。
“你想用这些东西对付狼骑兵的坐骑,对吧!”鲍伯说道。
“是的。”奥斯曼吃了一口干粮说道,所有的肉食,全都拿出去给外面那些猛兽了,在没有后勤补给的情况下,想要让这么多的猛兽吃饱肚子,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所有的重骑兵,全都改行成了猎人,即使这样,也很难让那些家伙满意。
不得已的情况下,奥斯曼只好挑挑捡捡,只留下五百只的虎豹,至于魔狼,它们的胃口并不大,只是口味有些特别罢了,这难不倒近万名的重骑兵猎人。
“可没多少人能骑它们,这些家伙,可不是从小养大的宠物。”卡尼尔说道。
“我知道,不过问题不大,那些魔狼,相信雷霆武士是可以对付它们的,我骑魔狼王,再加上十名雷霆武士,就足以指挥这些魔狼了。”奥斯曼说道,他知道,这些魔狼,普通人可是绝对无法指挥得了的。
“嗯,魔狼倒不是很难对付,那些虎豹呢?让骑士去对付它们吗?”鲍伯点头说道。
“是的,有黑豹和闪电豹看著它们,它们玩不出花样的,那只剑齿虎让闪电豹看著就好,只怕没人能骑得了的。”奥斯曼说道。
“这个主意不错,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的计划也要改变一下。这次不但要将密苏一把火全烧掉,而且还要让这五万的蛮族拚命向南方郡跑,这样一来,那个斯帝亚王子就有难了。”米歇尔笑道。
她发现,一到山林里,奥斯曼好像换了个人似的。在京都的时候,奥斯曼显得很有礼貌,同一名普通的贵族没什么分别,只是多了一丝丝的野性罢了。可到了这里,奥斯曼就完全不同了。
他充满了活力、充满了热情,在这里,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那样的熟悉、那样的自然,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难倒他。
“嗯,我是这样想的,花上三天的时间,我们大家熟悉一下这些野兽,选择自己使用起来最方便的野兽。让第一军团的骑士们,尽可能多的使用那些虎豹,我会让黑豹和闪电豹看著它们的。”奥斯曼说道。
“是得花点时间,我们的人早已经出发了,分成两支部队,一队去了斯帝亚王子那里,另一队去了南方军团,这两天应该有消息了。”
现在,这里的雷霆武士太少了,除了雷霆武士之外,那些魔狼根本没人能够骑它们。对付狼骑兵所骑的狼,相信这些魔狼起的作用,应该比那些虎豹还要大许多,如果这里的一百多只魔狼,能够全部发挥出它们应有的功效,那一万狼骑兵就得变成步兵。
“三天后,米歇尔、郎、古结罗和云霓四位魔法师,去密苏城放火。首先要注意自己的安全,我们对于蛮族人了解的还不够多,不知道他们是否有办法查到你们的隐身魔法,如果有血族人的话,你们可能会遇到麻烦。如果真的有血族人,你们马上退出来,我们执行第二套方案,让部队佯攻,吸引密苏城里的部队的注意力,之后你们再潜入放火。”
“血族人真的很麻烦吗?”米歇尔的眉毛扬了扬说道。
“是很麻烦,在京都的时候,我们遇到过一次,当时他们的数量相当少,但已经给我们惹了很大的麻烦了。”卡尼尔的眉头也皱了起来,一想到那些见鬼的血族人,他的心情就不是很好。在京都之乱里,很多的雷霆武士,都是因血族人而阵亡的。
“知道了,我们会小心的。”米歇尔说道,京都之乱的时候,米歇尔还没有回来,也没有见识过血族的厉害,只是从师傅说过的话中,米歇尔对血族人有一点点的了解。
“按我们得到的情报,密苏城里应该是没有血族人存在的。米歇尔放完火之后,回到城外,将尽可能多的迷药吹向密苏城,那时候城里在起大火,相信蛮族人的注意力会转到大火上,迷药的作用会大一些,那些狼人的鼻子可好用得很呢!”奥斯曼继续说道,制作那些迷药,作用到底有多大,连奥斯曼也不知道。
狼族不同于巨人族,他们虽然没有巨人族那样强悍的个体战斗能力,但他们像狼一样狡猾,同时也像狼一样善于群战。想要用对付巨人族的办法来对付他们,奥斯曼对那些迷药的信心就不是很足。
“两位纵队长,你们带领三千重骑兵,在城外吸引狼骑兵的注意力,发现他们出城,马上往这个方向逃跑,我们会在这个位置上接应你们。”奥斯曼指著简易的地图说道,他们没有这里的详细地图,一切都是派人出去侦察得回来的结果。
“卡尼尔大师,您带领雷霆武士,骑著魔狼在这里准备,我会在这个位置上,可以照顾两边。鲍伯,你带著闪电豹和黑豹,指挥所有能骑虎豹的骑士们在右边待命,发现狼骑兵的时候不必真的出击,你们的任务只要让狼骑兵变成步兵就可以了。”奥斯曼在地图上不停的指点著。
“其他人,在这里准备好进攻,狼骑兵一旦失去了狼坐骑,其战斗力并不如何强大,这个在京都的时候,我们已经见识过了,他们绝对不是全副武装重骑兵的对手。”奥斯曼说道。
“嗯,如果他们都跑了,怎么办?”卡尼尔问道,没想到,每次都是冲在最前面的雷霆武士,这次的任务只是恐吓那些巨狼。
“米歇尔他们的位置就是在这中间,那些迷药的作用虽然不见得很大,但阻止他们回到密苏城,还是可以作得到的。”奥斯曼说道。
看著地图,众人点了点头,这个计划很简单,不过是诱敌出城,吓跑坐骑,再冲杀一阵。只要将这一万狼骑兵干掉,甚至只是赶跑也可以,其他的蛮族问题就不大了。虽然蛮族人,可以说人人都是战士,不过战士的种类不同,相对的危险性也会差很多的。
密苏城里大部分的蛮族,只是后勤人员,他们的战斗力应该并不如何强大。在蛮荒七族里,最具战斗力的是巨人族,最危险的是血族,狼族、聚甲、利爪三族的战斗力最为普通,只是数量多一些罢了。
“好了,如果大家都没意见,马上开始熟悉这些新的坐骑,希望大家喜欢。”奥斯曼笑了起来,相信没人会喜欢这样的坐骑。
“我要那头剑齿虎。”凌格跳了起来,第一个向外冲出去。
“最好带上闪电豹,否则你只怕根本无法靠近那家伙呢!”奥斯曼轻声说道,可惜凌格没听见。
第七章
这三天,除了奥斯曼和十名雷霆武士之外,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特别是凌格,可真是吃足了苦头。
从小到大,凌格一心想成为一名骑士,而拥有一匹好的坐骑,自然是他心中的愿望,若能够拥有一头剑齿虎当作坐骑,那可真是太棒了。
可惜他似乎忘了一件事,四大凶兽,一直无法被人类所驯服,甚至想捉只活的也不容易,想要养活它们,就更加困难了。这次如果不是奥斯曼出面,这些家伙才不会跟著到这里来呢!就算是死,它们也不会愿意成为人类的坐骑。
魔狼王很无奈的驮著奥斯曼,四处乱转著。在它的心目中,奥斯曼就是一头豹,一头很特殊的豹子,这才是它能够接受奥斯曼的原因。
它一直在找机会,只要有一点机会,它会毫不犹豫的带上它的小弟们,逃回山脉深处。如果不是山脉里发生了巨变,它可能早已经逃跑了。可现在还不行,它必须要想好退路,它现在宁愿被奥斯曼欺负一时,也不愿意跑到山脉的深处,去面对那片古怪的,充满著死亡气息的地方。
以雷霆武士的实力,想要打赢一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