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武士-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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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伦果然神通广大,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又有三万多难民进入了皮亚路,被安置在奥斯曼早已经准备好的地方。
这批难民里,八成都是十八岁以上,四十岁以下的壮汉,米歇尔实在难以想像,华伦是在哪里找到这些壮年难民。
一般来说,就算是天灾,最容易活命的也是这些人,而且天灾过后,这些人的自救能力也是最强的,没想到华伦却有办法将这些人全部骗到皮亚路来,对于难民来说,这里的确不是个发展的好地方。
奥斯曼站在一处小山坡上,下面密密的挤满了难民,一双双渴望的眼睛紧盯著山坡上的奥斯曼,米歇尔不知道华伦是如何对他们说的,奥斯曼则更不想知道,他只是需要一大批的新人加入。
“我不管你们是从何处来的,也不想知道华伦是如何对你们说的,到了皮亚路,你们只有三条路可走。”奥斯曼的声音低沉有力,即使是站在后面的人,也可以清楚的听到。
听到奥斯曼的话,人群马上骚动了起来,显然华伦对他们作过某种飘缈的承诺。
“第一条路,逃出这里,你们可以放心,没人会追杀你们,但你们不会得到一滴水,不会得到一粒粮食,同时更重要的,你们不会有向导,也不会有人保护你们。”
奥斯曼不理会下面的反应,继续说道。
“这里是皮亚路,距离最近的城市加德,有一百二十公里远,距离虽然不算很远,而且山上有许多的水果,可是这一路上是否太平,相信你们在来的路上,已经领略过了。而且离开这里之后,你们到何处安身,只怕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虽然我不知道带你们来的人是如何作到的,可是你们在帝国的花名册上,已经永远的消失了。”
“天啊……”下面传来一阵阵的哀鸣。
从帝国的花名册上消失,表示他们再也无法分到一块土地,没有原籍,全部变成了流民,而帝国对于不在册的流民,是相当严厉的,大多数被押解到最坚苦,最危险的矿山,或者是去修苦。
这两样工作,在任何一个国家里,都是死亡率最高的,通常都是用重刑罪和流民来作这些危险的工作。
“第二条路是成为皮亚路的居民,就像这里以前的居民一样,到狼牙峰上去找寻铁母和钻母,只要找到足够的量,就可以保证一家人衣食无忧。”奥斯曼继续说道。
下面马上安静了许多,既然已经成为了流民,只有安心的在这里生活下去了。奥斯曼现在才明白华伦的手段果然高明,只是他想不通,华伦如何能让几万人在帝国的花名册上除名的,显然扭吉特一家,在帝国之中,还有其他的势力存在。
“狼牙峰上的铁母和钻母不少,生活上不必担心,但是由于高山反应长期对人体的危害,通常都无法活得太久。”
奥斯曼完全是实话实说,下面又是一阵骚动。
“第三条路是参军,我保证各位加入的是帝国的正规部队,是一支秘密部队,人数定为五千,只能选择你们中间最出色的人加入。”
下面反应不一,交头接耳起来,菲格帝国民风剽悍,同天朝帝国不同,参军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而且帝国军队的待遇也要远高于平民。
他们没想到,来到皮亚路这样的小地方,居然可以有参军的机会。其实第二条路,他们早已经知道了,华伦正是用满山的铁母和钻母,将这些人诱骗来的,只是他们不知道,长年在山上,居然会对身体有很大的伤害罢了。
“尊敬的贵族老爷,您所说的,都是真的吗?我们真的有机会参军,而且还是帝国的正规部队?”一个壮汉从人群中挤到山坡前,抬头问道。
“当然,我可以用我的名誉发誓。”奥斯曼正色道,虽然他看不起骑士的所谓荣誉,但对普通的百姓来说,骑士的名誉是非常尊贵和庄严的。
“您是位骑士?”下面的壮汉有些疑惑的问道,因为奥斯曼身上并没有穿任何铠甲,只有一柄奇形的长刀。
“是的,我不但拥有骑士的身分,同时也是位帝国伯爵。”奥斯曼点头说道,这些自己最看不起的东西,似乎对于平民来说,有著无上的诱惑力,奥斯曼倒不介意用这些来引诱他们参军。
“天啊……”
“居然是位伯爵大人,太好了……”
下面传来了阵阵的私语声,奥斯曼的身分,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冲击,没想到在皮亚路这样的小地方,居然可以见到一位骑士,而且还是位伯爵。
南方郡最南部的加德城里,也只有一位男爵,在比加德还要偏僻的地方,居然还可以看到一位伯爵,这令他们有些无法相信。
可是他们知道,在菲格帝国里,冒充贵族,甚至私自提高自己的爵位,那绝对是死罪,没有任何一个贵族有这样的胆量挑战菲格大帝的尊严。
“我加入……”壮汉向奥斯曼躬身一礼说道,能够加入到军队之中,对他们这样的难民来说,绝对是个天大的诱惑。
第八章
即使在外面,即使是第二次蛮族战争之后,帝国需要大量的士兵,他们能够加入到军队里的机会也同样不多。
首先是大批的贵族,这些贵族之中,低下的小贵族最多,他们非常愿意将自己的子弟送入军团里,即使是从最低的十长作起,也会有机会升到高位上去,毕竟在军队里升官,远要比在帝国里当一名文职人员要容易得多。而且这些贵族通常没有自己的封地,更没有继承权,而加入军队,只要有足够的军功,再加上是贵族出身,想要出头的确容易了许多。
其次是西方郡和北方郡的青壮年,他们受到蛮族的破坏最深,菲格大帝下令,从这两个郡中,招收三十万新兵,而另外三个郡,则只有十万新兵的名额。即使西方郡和北方郡的名额要多出三倍来,可是要求从军的青壮年人数也有上百万人,除了那些小贵族之外,只有身体条件非常好的,才有机会加入到各军团中。
在菲格帝国,四方军团只能算是地方武装,算不上是正规军,奥斯曼刚才的话中,已经明确的表示了,在这里参军,是加入帝国正规军团,待遇还要高过四方军团,这样的机会实在是难得。
几乎所有的人都想要加入到奥斯曼的部队之中,不过奥斯曼暂时还养不起更多的部队,同时武器装备短时间内也无法供应更多的人。
护教骑士团的装备,给了奥斯曼很大的启迪,人数虽然不多,可是精良的装备、良好的训练,绝对可以作到以一当五,如果面对的是像四方军团那样的地方部队,就算是以一当十,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只要好好的训练这五千人,再加上精良的装备,足可以挡得上半个四方军团的战斗力。能有这样的一支部队,奥斯曼已经非常满足了,毕竟他和米歇尔是空手到这里来的,根本没有能力养活一支五千人的部队。
三万人中,有八成是青壮年,总人数有两万四五千人,想要从中挑出五千人来,只有五分之一的机率能够被挑中。
因此,奥斯曼可以放心大胆的去挑选他心目中合格的士兵,对于如何挑选士兵、如何训练,奥斯曼绝对不是生手。虽然他在军队中的时间不长,而且手下都是经过训练的军人,可是只要与军队有关的事情,奥斯曼都有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学到。除此之外,这方面的知识,奥斯曼还从书本兵法之中,看到过许多,并且印象深刻。所以,用了不长的时间,奥斯曼就准备出几道题目。
对于这些平民,不能按士兵的要求,更不能按武士的要求。只要本身的身体素质好,力量和反应能力强,再加上一点点头脑,就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士兵。至于其他的能力,可以慢慢培养,一名优秀的战士,绝对不可能是天生的。
这些难民似乎来自于平原,身体素质都还算不错,可是通常没有一技之长,这令奥斯曼有些恼火。
一般来说,牧民更适合当骑兵、猎人更适合作弓箭手等等,而来自于平原的农民,就只适合作为步兵了,即使是作为步兵,他们的条件也不如山区或者是来自于矿场的工人。
不过令奥斯曼满意的是,这些人的头脑都还算不错,后面的人,很快就学会如何取巧了,这绝对是件好事。
挑选的工作只花了三天时间,每个人都是奥斯曼亲自把关的,虽然还不能令他完全满意,但已经相当不错了。
第一个出头说话的壮汉名叫洛克.金,同其他人一样,来自于南方郡东部的平原地区,虽然身体素质不是最好的,但头脑比较灵活,而且比较有决断力,因此马上成为了奥斯曼的助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是奥斯曼最为忙碌的,虽然人员已经配齐了,可是这些人之中,没有人经过军事训练,一切只能靠奥斯曼一个人主持。
小山谷中的训练场,每个月有半个月的时间,可以由奥斯曼来支配,其他时间归华伦的护教骑士团使用。
米歇尔负责与华伦沟通,为部队准备足够的给养,至于武器装备方面,奥斯曼目前还没有想好应该使用哪些装备。
因此目前只能使用木制武器,主要以练习队列、口令,以及负重跑为主。奥斯曼准备等部队稍有模样之后,再花时间在装备上,至少也不能比护教骑士团差。
至于马匹,短时间内更是不用考虑,不但很难弄到,而且在没训练好之前,也不可能让他们学习马术。
华伦倒是非常配合,无论奥斯曼需要什么,全部尽心尽力的支持,不过每当这些新兵和护教骑士团交接训练场的时候,都会被嘲笑一番。
对此奥斯曼一点也不介意,反正这些人全是新丁,连最基本的训练都没有通过,被那些老兵嘲笑,是很自然的事情。
护教骑士团不仅成立的时间长,经过严格的训练,而且在长期的同冒险者作战之中,也累积了足够多的实战经历,绝不是这些新丁菜鸟可以相比的。
想将这些新丁变成战士,的确是件相当困难的事情,对于如何训练新兵,奥斯曼早已经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学到了正确的方法,可是学会方法,同实际应用,完全是两回事。
足足花了三个月的时间,这些新兵才有了起色,无论是队列还是最简单的军体操、破阵刀、列阵枪,以及军中最常见的一些兵器的使用方法。
至于对弓、弩、床弩、抛石车则一窍不通,更不用说阵法、扎营、陷阱、拒马和攻城的器械的使用方法了。
另一方面,皮亚路是个小地方,军中所用的器械,这里并不全,连护教骑士团,也没有那些装备,更不用说奥斯曼成立的新军了。
不过奥斯曼倒是给这支新军起了一个相当神气的名字──霹雳纵队。米歇尔则常常讥笑奥斯曼,这些刚刚完成队列训练,连最简单的阵法都排不出来的新丁,居然敢叫这样的名字。
其实奥斯曼并不在意这支部队叫什么名字,只是当时心血来潮,随便取的罢了,既没有任何的纪念意义,更不是所谓的期望。
已经过去三个月了,奥斯曼依然没有想好,到底想将这支部队训练成一支什么样的队伍。不过奥斯曼只带过重骑兵部队,因此奥斯曼从心底里希望,带出一支骑兵纵队来。
事实上,奥斯曼本人的骑术很一般,主要是他身体发出的气味,即使离开山林几年的时间了,依然有一股股的野兽气息。马是一种非常敏感的动物,不仅靠眼睛、耳朵,同样靠气味也能辨别其他的生物,在它们的眼里,奥斯曼就是一只地地道道的豹子,即使勉强驮著他走,也是四脚无力,心中害怕,更不用提让奥斯曼练习骑术了。
以奥斯曼本身的条件来说,训练一支近战步兵更为合适一些,他本身拥有著超过雷霆武士的力量、速度和技巧。
这些新兵在定魂引的作用下,体质在不断的改变著,学习武技来要容易得多,虽然无法达到雷霆武士那样的境界,但比起普通士兵来,可是强的太多,只要假以时日,就算达到高级骑士的水准,也不在话下。
每次训练的时候,奥斯曼都会提前到石塔上面,将上面的外接能源系统阻断,再将一块蓝色的晶体放到定魂引中,这样的效果远要强于使用钻母,而且时间也长得太多了。
三个月的时间里,这些新丁有一个半月的时间在这里训练,奥斯曼连一块蓝色的晶体也没用完,看它的样子,即使再过三个月,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可惜连扭吉特也不知道,定魂引到底少了什么部件,如果可能,奥斯曼还真的想自己创造出一批雷霆武士来。
可是回头一想,即使定魂引真的有那样的能力,他也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创造雷霆武士。一名真正的雷霆武士,至少要经过五代的未来武士,才能形成,奥斯曼最多只能看到最初的未来武士。
就算这些未来武士的个体战斗力,远强于眼前的这些新丁,可是以未来武士的骄傲,只怕是不可能成为自己手下的士兵的。
其实,这一点上,奥斯曼想错了。因为雷霆会馆的地位不同,那些成为未来武士的人,在接受传承以前,已经知道自己的身分,自然不会降低身分,到部队中作一名普通的士兵,这里却没人知道的。
五个千夫长已经选了出来,洛克成为了纵队长,在定魂引的作用下,他的体质飞快的改变著,同三个月前相比,基本上已经看不出是同一个人了。
部队有了雏形,奥斯曼也放心了不少,除了每半个月到训练场里训练时,奥斯曼需要亲自来一趟,换上蓝色晶体之外,奥斯曼将全部的时间,花在了武器装备上面。
扭吉特设计的铁母精甲很不错,是按照大自在神留下的记载中设计的,连奥斯曼也挑不出毛病来,只是里面添加的东西却完全不同。
奥斯曼根据自己的记忆,将钻母换成了半块蓝色晶体,其效果完全两样,不仅防御的能力大大的提高了,连向外爆裂的次数也大大增加了很多。
奥斯曼经过了几次的试验,已经知道,添加了蓝色晶体的铠甲,在自己使用战斧的情况下,接连砍坏了十几柄战斧,而且劈砍了五千余次,铠甲上的爆裂才消失。
即使没有向外的爆裂防护,奥斯曼全力一击之下,也只能将这种铠甲劈砍得变形,却不能完全劈断。
这样的防御强度,令奥斯曼非常满意,穿著这样的铠甲,即使自己使用黑刀,也没办法攻破对方的防御,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