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幸福就好-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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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选择不相信,可是心里还是蒙上了一层水雾。我问过沈茜茜关于徐凝菲的事,可是她一脸冰霜地摇摇头,其忧郁程度堪比林黛玉啊!这个丫头,从喜欢上王富川就没正常过。这两天把她最喜欢的指甲全部剪掉,恢复了它原本的色泽,穿衣服的风格也慢慢开始跟我靠拢,甚至把她最珍惜的一头直发弄成了波浪卷,看着真心像个洋娃娃。
我把她所有的转变都归功于王富川让她思想上觉悟了,却在很久以后才发现她所有的改变都是在以我为原型。
爱情,真的会让人丧失自我啊!
背两个人的债,换一个人的天长地久(3)——谣言
从图书馆回来的时候,路边的草坪上,一大群女生正在聊着时下最新的新闻,原本我是不太想多管的,可是听到其中一个尖声尖气的女声时,我忍不住也变得尖酸刻薄起来。
她说,“你们不知道吧!那个木非的爸爸是杀人犯,他自己更不是什么好人,先是跟我们级组一个成绩很好的女生交往了一段时间,后来两个人不清不楚地分手了,听说啊就是因为徐凝菲,现在人们都说他让徐凝菲怀孕了,这样的男生还真是够可恶的,太不要脸了。”
“喂,同学。”我喊了一声,那个女生回过头望来,还没看清是我,就被我狠狠一耳光甩过去了。
“你——”她捂着被打的左脸,甩过头来望着我,“你凭什么打我?”
“凭你刚刚散步谣言。”我说得理直气壮。
结果对方不是吃素的,整个人朝着我扑过来,于是我第二次在学校里上演了“斗殴门”。
那天的战斗持续了好长时间,我只知道最后是苏辰启赶来将我们分开了。那个女生,把我的脸当成了靶子,而且枪枪不脱靶,一场架下来,我的左半边脸基本上都青了。
那一天,在老师到来的前一秒,我跟着苏辰启迅速逃离了现场,结果虽然没被抓个正着,但惩罚还是没逃过,班主任硬是让我交3000字的检讨。
这个消息是沈茜茜传递给我的,因为破相的缘故,我彻头彻尾成了一只鸵鸟,整天闷在宿舍里不外出。
沈茜茜随时都会对着我一阵惊呼,“林小墨,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你还一女超人呢!叶小爽(跟我打架那女生)那种人你都敢得罪啊!而且竟然很暴力地打掉了人家的一颗牙齿。”
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发育得比较晚还在换牙,那一拳我也不是十分用力,可是她的牙齿就是这么华丽丽地掉了,害得我还为自己的暴力愧疚了好久。
可是看在我脸也伤得不轻,再加上她也有错,这件事她没死抓着不放,只是这梁子还是结下了。每次不小心遇到时,她的一声冷嗤外加一个孔雀般的甩头是必不可少的。我倒是显得比较开明,对这一切视而不见,竟然每次都对着她吐露微笑。
也不知道是在何年何月,她见到我时,像被我传染了一样,对着我露出了微笑。仇恨就这样化解在了微笑里。而且后来,她竟然渐渐被我放到了朋友那一列名单里。
人生的不确定性,随处可见。
苏辰启打电话来让我出去时,我死命拒绝,“脸伤未愈之前,我禁足。”
可是所有的坚持还是败在了他的“苏式执着大fǎ”之上。当我带上帽子全副武装出来找他时,他二话不说就一股脑儿拉着我往学校最高的那栋教学楼奔去。
站上顶楼的那一刻,我惊喜了,据说这里是全城最高的地方,在这了可以看到整座城市的面貌。
我向下望去,果真一片开阔,凌绝顶的感觉果真不是一般的好。放小的景物全都错落有致地铺放在眼底,此时天微黑,各式各样的夜灯开始一一亮起来的时候,整个城市呈现给人的是一种宁静与悬想的交缠的特感,是一种静态与动感相互补充的旷达。
而城市中间所有的路灯亮起来的那一刻,呈现出来的,是一个形状规则的心型。成了所有夜景中最独特最吸引眼球的景致。
背两个人的债,换一个人的天长地久(4)——凄美的爱情故事
我和苏辰启坐在石栏边上,望着下面的夜景,可我的脑子却沉浸在他讲给我的真实爱情故事里。
苏辰启将他听到的故事原原本本一字不落地告诉我,这里原本是一直对外开放的,直到那一天,一个叫夏宛辰的女生和一个叫沈诚的男生在这里上演了一出生离死别。
像很多在青葱年纪里坠入爱河的人一样,他们爱得如火如荼,难舍难分,却偏偏没有得到师和父母的祝福,反而强迫他们要分开,而深陷感情泥沼的夏宛辰说什么也不愿意跟沈诚分开,最终,在沉沉压力和现实不如意下她选择了从这里跳下去,当场死亡,留给了老师和同学巨大的遗憾。
有传言说,在夏宛辰跳楼之前,她曾经跟沈诚要求过他们一起服毒自杀,可是后来下了药的牛奶被沈诚调换了,他们俩都没事,但敏感偏执的夏宛辰却觉得自己被欺骗了,认为沈诚不愿意与她一起死亡,不是真的爱她,于是一个人来到这里,想也没想就来了个自由落体运动,与世界彻底地告别了。
我安静地听完他的故事,长吁一口气,爱情里有多少人迷失了方向,这般患得患失的心里稍稍处理不好就足以毁灭自己,毁灭他人。
风静静地吹过来,已是初冬,风已经有些刺骨,我紧了紧衣服,这一小动作却一丝不落地传进了苏辰启的眼睛里,他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我身上。
除了木非的,我还不习惯穿其他男生的衣服,哪怕是苏辰启的,也不行。
见我要把衣服还给他,他没有阻止,只是冷秋秋地说了一句话,“林小墨,你忘记木非了吗?你又真的放下他了吗?”
我停住了手中的动作,转过身迎着风站着,思路被风吹得很清楚,只是每一个,都是木非。
放得下,放不下又怎么样呢?我们已由最初的生死相守变为了现在的各安天涯,即使心还在一起,也难以阻挡不能在一起的距离。
见我不语,他信步走到我面前,双眼里的期待那么明显,“既然你们现在不在一起了,你可以尝试着和我一起试试。”
我心头莫名一紧,他对我的好我一直都知道,只是没有想过,有一天,他就这么赤、裸裸地表达出来。
我看着他,脑子却像飞速运转着的马达,交织着木非和苏辰启的影子,木非跟我的点点滴滴,甜蜜的,痛苦的,跟苏辰启在一起,他好像从来就没有让我伤心过,但是我也没有像在木非身边一样开心过。
可是,他点点滴滴地付出,却给了我很多的感动,那份感动,会让人不自觉地想沉溺。心孤寂了那么久,那么被伤过,在那一刻,我甚至差点就答应道:“好啊!”
幸亏理智及时地提醒了我,如果我现在答应了他,源头也不是爱,纯粹就是因为被他感动和现在的寂寞,那样对他不公平,那样,我会万劫不复的。所以最后,所有的想法都成了我一个淡淡地摇头。
在我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听到了身后他传来的铿锵有力的声音,“林小墨,我会等你的。”
我顿住了脚步,头微微侧着,最后还是选择了快步离开。
我连我自己的控制不住,我又怎么劝说得了你?
他却在底楼的时候追上了我,唐突地说了一句,“林小墨,我们去旅游吧!”
看着我怔怔地模样,他指了指我的脸。
我反应过来,笑了笑,忽然间就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背两个人的债,换一个人的天长地久(5)——旅游
我没想到苏辰启的办事效率那么高,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把一切准备就绪了,假请好,车票买好,行李准备好,带着我出发了,很男人的跟我说了一句,我现在要做的事就是什么都别想,好好去放松一下,让脸上的伤快点好。
我们去了邻市的一个很有名的湖泊,那里碧水青山,风景如画。苏辰启拿出相机要给我拍照的时候,我果断拒绝了,我现在鼻青脸肿的模样,照在相上还不吓死一票人。
风从对面吹来,带着湖水特有的清爽,湖面上倒映着不远处的山峦,湖光山色融为一体,交织着大自然最纯真的美好。
呼吸着原始的清醒空气,我迎着湖面,迎着风站着,心里从所未有过得轻松。
苏辰启体贴像个保姆一样,发挥着他们医疗世家的优势,关心着我的饮食起居,告诉我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
好山好水,加上好心情,我的脸很快就恢复了原貌,一点伤疤都没留下。
我们趁机去游览了附近的景区,被考试逼压得太紧,我实在是珍惜这么几天毫无压力的生活。短短的五天,那样的轻松快乐好像只有在儿时才有。
想不到,时间竟然过得这么快,转眼间,我们已有大把大把的回忆可摘收。
回到学校的时候,木非和徐凝菲都回来了,只是独独少了倪震。最后我才知道,倪震办了退学手续,将他的读书生涯安置在这唐突的一点上。
虽然说我们俩交集不多,可是我还是为他觉得惋惜。
我才回到宿舍,就被沈茜茜一阵劈头盖脸的痛批,什么“天杀的”,“没良心的”,诸如此类的有辱斯文的称谓都被她用了个遍,只是因为王富川和木非每天都在她耳边唠叨我死哪去了,是不是像外界传木非的和徐凝菲的那样,堕胎去了。而木非更甚,甚至每天都催她打电话给我。结果我的手机每天都处于关机状态。
好吧!我承认是我的错,因为走得太匆忙,我忘记了带充电器,虽然有万能充,充电宝那一类东西,可是我又觉得其实手机不能用挺清静的,也没充电,就让它休息了那么久。
只是木非找我找得那么急,难道就是因为好奇外界的传言?那他怎么不自己打给我或者是苏辰启,说到底,就是没诚意。
我犹豫了半天,还是放弃了打电话给他的念头。
在路上不小心偶遇到时,我假装自己没看到他,却被他拦堵了,害得我鼻子差点被他的铜墙铁壁撞掉。
“脸好得差不多了?”他这次没有酸我,脸上的关心我都不好意思怀疑是装出来的。
“嗯。”我捋捋额前的留海,别扭地回了他一句。
看看他没有再说话的趋势,我逃也似的离开了他。现在跟他在一起,我压力山大。
徐凝菲自从回来后,常常会一个人坐在窗边发呆,神色凄怆。愈发的无话了。
木非的学习蒸蒸日上,在本学期的期末考试中,竟然一举击败我跟于扬一,坐上了我们班的第一。
虽然他说过会让我后悔自己做的决定,可是看到他的成绩,我依旧无比开心。
我跟苏辰启走得越来越近,却永远只是朋友的关系,现在顶多就再加上个师生关系而已,因为他在物理方面的优势,成了我常常请教的对象。
石水芙看到我们俩在一起的身影之后,会心酸,却更多的是坦然,她曾经特别大度地跟我说过一句话,“林小墨,你现在都不跟木非在一起了,要不你就接受老苏吧!我保证不跟你急。”
我敢担保,这是我本年度听到过的最大度,最感动也最令人匪夷所思的话了。可是,我还是没有遂了她表面的愿,却遵循了她心中的意,再怎么神圣,也不可能对自己在乎的人跟别人在一起的事毫无怨言。
我懂,她那样的心思,只不过是想委屈了自己,成全苏辰启而已。
背两个人的债,换一个人的天长地久(6)——豪放的林小墨
距离高考越来越近,气氛也越来越紧,教室里每天重复着的都是哗哗的翻书声。本来不焦躁的心都会随着这样的气氛而紧张起来。
周六的时候,我从书店里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路过一个酒吧门口的时候,里面传来的粗俗不堪的声音不绝于耳。我蹙蹙眉,却透过玻璃窗看到了此时正围坐在一大堆男人堆里喝得稀里糊涂的徐凝菲。她脸色已经堪比杯子里的胭脂红,可是手里还是拿着一瓶啤酒猛灌。
看了一会,我才知道徐凝菲是被强迫的,距离她最近的那个红头发的男生用他的那只咸猪蹄抵着啤酒瓶底,双眼几乎流着口水盯着徐凝菲,一眼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货色。
徐凝菲怎么会跟这样的人混在一起?
我原本想撒手不理,可是想想她醉酒的后果,我又觉得于心不忍,最后,我还是好管闲事地冲进了酒吧里,推开了那些正在逼她喝酒的男生。
看到我的时候,徐凝菲无疑是惊喜的,她停下了灌酒,喃喃地说了一声,“林小墨,你怎么来了?”
我没回答她,抓起她的手,“跟我走。”
却被那个红头发的男生拦住了,他流里流气地看看徐凝菲,再看看我,很流氓地说道:“在我们的地盘上就像这么轻易地带走我们的人,你觉得可能吗?”
徐凝菲扒了他一下,口里不满地抗议,“我不是你们的人。我一个人在这喝酒谁让你们多管闲事啊!”
听着她的话,我嘴角狠实地抽dong了一下,我的姐,你当真威猛,竟然敢一个人顶着这么副不安全的样子来这种地方喝酒。
“我管你原来是什么样子,”红头发的少年对着我们一喷,全是酒味,难闻得要死,“反正现在你在我们手里,就得听我们的话。”
周围的人开始起哄。我看看周围的人,藏住了心底的害怕。最后,目光停留在了那个很安静的一脸深邃看着我们好半天的男人身上。
听人们说,在一群人里面,咬得最凶的一般都是跑腿的,而最沉默的一般都是极具发言权的人。
“大哥,我听你的,你怎样才能让我们走?”我决定赌一把。
果然,人找对了,那个人悠悠然看了我一眼,最后伸出他那只手背上纹了只蝎子的手,慵懒地把一大杯无颜色的东西递到我面前,挑着他雄厚的眉道:“我佩服你的胆识,如果你一口气喝完了这杯酒还能走得话,我就让你们离开。”
我狐疑地望了他一眼,再看看一脸淡定微笑的他,很不怕死地问了他一句,“你确定这是纯纯净净的酒。”
他低笑一声,“放心,里面不含迷、药和其他不良药品。”
最后,我把心一横,直接把嘴唇对紧了杯口,鼓起勇气,真就一口气喝完了那杯酒,没有醉酒后的晕眩感,只是嗓子被灼烧得不行。
那老大言出必行,真就让我们离开了,于是在所有人的目瞪口呆中,我觉得自己就像个英雄似的带着美人归了,那感觉,贼好,虽然之前步步惊心。
坐在路边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