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世界-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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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快走进候机室餐厅。
现在,她双脚踏上了柔软的红地毯。
红地毯不时在她眼里变为黑色。
她恍惚地在柜台上要了一杯热牛奶和一小块蛋糕,然后端到餐桌上静静地吃起来。不一会,透过餐厅的大玻璃窗,就看见省城飞来的客机降落在了停机坪上,机翼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银辉。
半小时后,她坐着这架飞机冲上了碧蓝的天空。
飞机进入水平飞行以后,她解开安全带,侧过脸从舷窗望出去,只见下面一片白云在翻腾。在那卷奔跃的白色浪潮的远方,她似乎看见他从地平线那边向她走来,黝黑的脸庞,露出两排整齐坚实的白牙齿微笑着,双脚踩踏白云彩大步地向她赶来……
少平!少平!她心里默默地呼叫着他的名字,喉咙一直象被什么堵塞着,胸腔里烫伤似地灼热。
不到一个小时,飞机就在省城西郊的机场降落了。
她用手指悄悄抹去眼角的两颗泪珠,提起皮革包走下舷梯。六月灿烂的太阳美好地照耀着外面的世界。候机楼前面巨大的花坛里,五彩缤纷的鲜花如锦似绣。远处都市无尽的建筑群矗立在绿色的树海之中。
田晓霞突然看见,在停机坪出口处的铁栏杆后面,她的同事高朗正在人群中向她招手。他显然是专门来接她的。她心头即刻涌上一股说不清的滋味。
高朗是和她一起进省报的。他是西北大学中文系的毕业生。由于去年进省报的大学生就他们两个,而且又同时分在了城市工作组,彼此很快就熟悉了。报社向来是个论资排辈的单位,他们作为“孙子辈”,不免和“老子辈”、“爷爷辈”们有些撞磕,因此两个同辈人的关系也自然变得亲密起来,高朗知识面宽阔,人也不错,他们很能谈在一块。只是不久前,晓霞敏感地意识到,这家伙对她有点过份的殷勤,似乎要表达什么“意思”了。她向来不是那种狭隘姑娘,不愿因此就伤害一个好人。现在也还没必要告诉他自己有了男朋友。如果他真的要说出什么“求爱”之类的话,那时她才可以直截了当告诉她和少平的关系。
顺便说说,高朗的父亲是这个省会城市的副市长;他爷爷就是中央那位大名鼎鼎的高老。高步杰老汉现在是中纪委常委。这样说来,高朗实际上也是原西人,和晓霞是同乡。不过,他在北京爷爷膝下长大,上大学时才考到这个城市。但他从来没有回过原西县,故乡观念十分淡薄。他可以说是一个“完整”的北京人。
晓霞现在已经和高朗握过了手。他们相跟着出了候机室,来到外面的广场上。
高朗是带着市政府的小车来接她的。他看来情绪很高涨,似乎专意为接她而打扮了一下,皮凉鞋闪闪发光;笔挺的西裤,雪白的短袖衫,脖项里打一条深红色领带。晓霞看他这一身装束忍不住想笑——他几乎象国际旅行社的导游或高级宾馆的侍应生了!
小车飞快地驶出机场内那条足有五华里长的林荫大道,然后加入到大街上洪流一般的汽车和行人之中。
车速慢下来了,透过车窗,都市五光十色的景象在缓缓流动。两边商店的大玻璃橱窗中,假时装模特儿带着永远不变的微笑,在机械地作三百六十度的旋转。大街上行走的人们都已经换上了夏装;浓密的中国槐下,姑娘们五彩斑斓的花裙子飘飘曳曳,象孔雀尾巴一般耀眼夺目。四面八方传来录音机播放的刺耳的流行歌和电子音乐。
“我算得很准,知道你今天回来,而且是坐飞机回来!”高朗仰靠在后车座舒适的椅背上,用略带北京土味的普通话说。“谢谢……最近有什么重要新闻?我可是几天没看报了!”她岔开了话题。
“国内新闻嘛,总就是那些工农业简报!最重要的新闻是,六月十四号世界杯足球赛开幕式上,比利时队以一比零战胜了上届冠军阿根廷队。唉,阿根廷算上倒霉透顶了!就在输球的同一天,他们驻马尔维纳斯群岛的军事长官梅嫩德斯将军打起白旗,向英国军队投降了!”
“是吗?还有什么重要新闻?”
“另外嘛……红色高棉又在磅湛省打死了十几个越军。”他们都笑了。
汽车驶过繁华的解放大道,在鼓楼旁他们熟悉的“黑天鹅”酒店前停下来,高朗已经在这里请她吃过两次饭——他看来今天又要在这里款待她了。说实话,她现在可没什么兴致在这里吞咽这顿山珍海味。
但她不好拒绝热忱的高朗。她隐隐地感到,她是否应该和他进行一次不很愉快的谈话了?当然不是今天!
她尽量不使高朗看出她的为难,便和他一块走进了酒店二楼的雅座。
又是红地毯。杯盏里是红葡萄酒,盘子里是红鲤鱼,高朗的脸泛出兴奋的红光,柜台上播放轻音乐的收录机闪着红色的讯号……
可是,她眼前却又流动起排山倒海般的黑色。她的心又回到了远方幽黑的井下,黑色。是的,黑色。黑色之中,他和他的同伴们黑脸上淌着黑汗,正把那黑色的煤攉到黑色的溜子上……
但她现在已经优雅地坐在了这里,品尝着佳肴美味……生活!生活!你的滋味可不都是香甜的,有时会让人感到那么辛辣和苦涩!
“你……心事重重?”高朗举起手中的酒杯伸到她面前,一双聪慧的眼睛热辣辣地盯着她。
她莞尔一笑,拿起酒杯和他碰了碰。
“阿根廷失败了……说说,你的心情怎样?”高朗问她。似乎这件事和他们有什么重大关联。其实,这只是新闻记者的职业习性。
“我的心情很复杂。”她不经意地说。“你知道,我喜欢伟大的撒切尔夫人。我佩服她为英国绅士们的脸面,有魄力派出了那支远征舰队,耗费巨额英镑去万里之外保卫一个荒岛。当然,在感情上我为不幸的阿根廷哭泣。它那可怜的篱笆竟然连自家门口的一块菜地都圈不回来……”
“糟糕的是,他们的足球都踢输了!比利时几个后卫象膏药一样贴着马拉多纳,他被踢倒好几次,躺在草坪上爬不起来。”
“倒下的不是马拉多纳,是阿根廷。这几天,那个国家整个地倒在地上痉挛着!”
“能想出来!紧接着,便会是议会的混乱,政治家和将军们唾沫星子乱溅互相指责……不,咱们为巴西干杯吧!祝他们夺得本届世界杯赛的冠军!”
田晓霞和她的同行说了许多闲话,好久才吃完了这顿饭。她立刻抢着用自己的钱结了帐。
高朗对她的执拗很了解,只能无可奈何地使自己反主为客。
“今晚有一场音乐会,是罗马尼亚国家交响乐团的演出,我已经从市政府搞到了两张票。”他用多情男子那种温柔的话调邀请她。
“我今晚怕去不成了。”她对他抱歉地笑了笑。“我要到北方工大去看一下我的妹妹。”
“你在工大还有个妹妹?这你可从没说起过!”高朗在惊讶中掺杂着极其失望的情绪。
晓霞说的是兰香。在离开大牙湾的时候,她就想到要去看一下少平的妹妹——是的,这也是她的妹妹。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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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兰香在北方工业大学已经快上完了一个学年。
我们记得,当兰香第一次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她还是一个脸蛋上吊着泪珠的农村小女孩。我们也不会忘记,她提着那个小筐筐,怎样用小手给家里捡拾烧饭的柴禾;在石圪节上初中时,她又是怎样忧心如焚地与父亲和大哥商量自己是否应该继续念书。同样,我们也不会忘记,上高中时,为了给自己买件短袖衫,她曾怎样瞒着家人和同学,在夜幕遮掩下到医院打短工的情景……现在,我们可爱的兰香已经是令人羡慕的北工大的大学生了。
如今,当她再一次站在我们面前的时候,简直使我们难以联想起她就是以前的那个兰香。
她已经成长为青年,从外表看,已不再存留任何一点农村姑娘的痕迹。一身朴素大方的夏装勾勒出修长健美的身材。发端稍稍烫过,潇洒地从鬓角拢过;耳后的三角区和优美的脖项象用雪白的大理石雕出似的,每当她挎着那个洗得发白的黄书包出现在公共场所,男生中即便是纯粹的书呆子,也不得不抬起头望她几眼。她成了大家公认的“校花”,外系有人传播她是“杭州人”,父母亲都是上海芭蕾舞团的演员。甚至有人说她就是电影演员孙道临的女儿……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兰香就完全适应了大城市的生活。这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实际上,她的天资早已引导她进入一个更为广大深远的世界——宇宙。
她的专业就是研究宇宙。脑子里活动的概念超出了地球的范围——什么物质与时空,三维宇宙,四维宇宙,白矮星,黑洞……
不过,现在他们上的还是基础课——要在三年级开始才进入专业课程的学习。当然,一些基础课轻松的人,早已在图书馆借阅许多艰深的理论专著了。
大学生活是极有规律的。这种规律生活也适应她——她整天钻研的就是“规律”。
早晨六点半,校园里响起广播声后,同宿舍上下架子床八个女生就都纷纷起来。大家也不洗脸,穿着运动衣裤到外面跑一圈。约摸六点五十分返回来,打仗一般冲进洗漱间刷牙洗脸——一层楼只有两个水房,人很拥挤。洗漱完毕,换上衣服,就到了七点,他们挎上书包下楼,在食堂买一个烧饼或馒头,一边啃着,一边横穿过校园内的中央大道,进入西面有门卫的教学区。
通常大家先跑到教室用自己的书包占好座位,然后才到外面的广场上朗读外语。教室是阶梯式课堂,坐在后边听不清老师讲课,因此同学们都想在前面抢先占个有利位置。
教室外面的广场其实是个小花园。周围有喷泉、假山和廊亭;花朵艳艳,绿树婆娑。
八点钟开始上完两节课后,要换一次教室,于是又有一场争夺座位的紧张战斗。
午饭时,兰香通常在就近的学生食堂买一两个馒头和一份简单的菜,一边看书一边吃。他们学校的食堂是高教部表扬过的,主副食花样翻新,什么高级菜都有。但所有价钱高的菜,兰香都不敢问津。二哥每月给她寄三十块钱,加上十一块助学金,勉强可以维持一种简单的学生生活。当然,吃饭的时候,已经不象中学时那样,男女分成两大阵营;同班同学大都是男女混杂一起,有说有笑一块吃。也不同中学时那样,不会因为菜好菜坏就让人感到高贵或低贱。甚至谁买了一份好菜,大家抢着就瓜分了。大学,这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当你一踏进它的大门,便会豁然明白,你已经从孩子变成了大人。青春岁月开始了。这是你的黄金年华,连空气都象美酒一般醇香醉人。
下午一般没有课。兰香和大部分同学一样,有时上图书馆,阅览室,或到电化教学楼去看电视教学片。
一到星期六下午,本市的学生都回家去了。星期天,在校的学生首先洗一周积下的脏衣服;这一天,所有学生宿舍的窗口都挂满了晾晒的衣服,象五颜六色的万国旗一样迎风飘扬。有些星期日,兰香也和同宿舍的女生一块相跟着去市中心,买点女孩子的日常用品。星期天也是恋人们的黄道吉日,成对成双的男女纷纷走出校园,到野外或公园里去度过一个甜蜜的日子。恋爱现象常常在第一学期就开始,以后当然会如火如荼地展开。学校既不提倡,也不干涉。这是明智的,要让这个年龄的男女“安份守己”,那简直是徒劳的。
那么,我们的兰香是否也有了这方面的“情况”?
说实话,象她这样漂亮出众的姑娘,不知使多少男生神魂颠倒。尤其是一些高年级学生,甚至在电影院里厚着脸皮寻着和她说三道四。她已经接到过好几封外系男生的求爱信,都红着脸悄悄在厕所时烧了。
至于班上,给她献殷勤的男生好多,但一般说来,还都比较含蓄。兰香也不在意这些。她整天沉缅于功课和书中,对这种事都视而不见。可她担任班上的学习委员,因此也避免不了和一些同学打交道。这也有好处,使她在其间变得大方多了。
在所有班上的男生中间,有一个人她倒不十分反感——尽管这个人也明显地表露出对她抱有特别的好意。
这个男生叫吴仲平。虽然听说他是干部子弟,但人很质朴,常一身随随便便的衣服。他长得黝黑而挺拔,爱好体育,是校足球队的前锋。听说吴仲平高考分数很高,原先辅导员让他当班长,但他硬是不当;最后没办法,只勉强同意当班上的文体委员。平时这人不多说话,但考试常和她不相上下,也是班上的学习尖子。
她和吴仲平最初的接触是在阶梯教室的一次课前。那天上高等数学。她在打铃前进了教室,但显然已经来迟了,前面的座位都被人占据。她正准备到教室后边找个座位,走道旁边一位男生把他身边空座位上的书包拿开,并看了她一眼。通常,同学们都互相帮着用书包占座位,兰香原估计这个放书包的座位肯定有了主人。
她当时一怔。她不由用眼睛询问这个叫吴仲平的男生:这个座位是否没人?
他迅速无声地点点头。她便在他旁边坐下来了。事后,兰香才发现,放在空椅上的那个书包不是别人的,而是吴仲平本人的。
那么,为什么要多占一个位子呢?给谁占那个位子?别人?她最后一个进教室的,在此之前,所有的人都有了座位。
她的脸不由红了。她用数学般严密的逻辑推导出,那个座位实际上吴仲平就是为她而占的!
兰香内心第一次泛上一种特别异样的情绪。她一时又难以理清这种心绪究竟是什么。这可不是用逻辑所能解决的——再缜密的逻辑也难以推断人的微妙心情。
总之,对孙兰香来说,这的确是异乎寻常的一天。她现在还不会想到,这一天对她的一生将意味着什么。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许多意义深远的重大事件,往往是从某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开始的(他们绝没想到,若干年后,根据中美苏三国政府首脑在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