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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部分

祸女七嫁:王爷,本宫不用你负责-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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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边刚刚泛起鱼肚白,火堆冒着烟,已经变成黑炭,真是要命,有必要这么赶吗?虽心中不满,喜宝还是马上牵着小红马去追已经走出去一段距离的宋鑫。

    “不要再跟着我,我不打女人,希望你别逼我!”说完这句话,宋鑫调转马头,两腿一夹马肚子,奔跑开去。

    “你还真以为自己是宋承宪啊,要不是迫不得已,鬼才愿意跟着你!”恨恨的说着,喜宝龇牙咧嘴的翻身上马。

    昨天宋鑫的马只是随意啃了几口草,咋还越跑越快呢,跟喝了兴奋剂似的,小红马跑的也很快,喜宝却觉得一阵阵往上泛酸水,头也有些晕,宋鑫和白马在眼前晃,快要支撑不住,眩晕的感觉越来越强烈,终于眼前一黑,感觉到疼,却睁不开眼。

    听到惨叫声,宋鑫勒住马缰绳,回头一看,小红马停在路边,喜宝却不知去向。此时不走,更待何时,宋鑫一抖缰绳,白马继续驰骋,又跑出去几十米,忽又停下,转过来,朝小红马跑来。

    下马后,宋鑫四处看了下,在道旁的沟里,发现昏迷不醒的喜宝,终是狠不下心,将喜宝抱上来,额头擦破皮,有血渗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喜宝悠悠转醒过来,头晕的厉害,眼前是有些荒芜的小路,迷迷糊糊抬起头,脖子酸疼,怪不得会头晕,她趴在马背上,牵马走着的看背影应该是宋鑫。

    “喂——我——你把我——放下来——头——头晕——”喜宝无力的喊,宋鑫回头,见她醒过来,让马停住,“你能骑马吗?”

    “能——能吧。”这样趴着五脏六腑都快控出来,血都流到脑袋,要爆一样的难受。

    宋鑫走过来将她扶着坐在马背上,看她扶着马鞍,闭着眼睛长呼口气,用力眨眨眼,甩甩头,看样子应该没问题:“喝点水。”

    “谢谢。”喜宝知道自己就是太累,身体吃不消,睡了会好很多。

    “这壶水你留着喝,”宋鑫将小红马的缰绳扔给他,翻身坐上自己的白马,用手一指前面,“前面就有一座很大的城镇,奉劝你一句,还是雇辆车回京城吧。”

    “等一下!”喜宝催马走到他近前,气呼呼的瞪着他,“你这个人真是枉为安国的将士!你不用奇(…提供下载…3uww)怪,我在点将台看见过你。自从阿澈跟随齐王爷出征,我就一直盼着他的消息,可他却一封信都没给我写过,我爹说他回不来,还说那里有瘟疫,我不相信,阿澈一定不会有事,他答应过要永远和我在一起!

    听说皇上要派兵增援,我就守在点将台,从我爹逼我嫁给别人开始,我就一直在筹划着去找阿澈,可我一个弱女子,连京城都没出过,更别说是远隔千山万水的边关,派援兵让我又燃起希望,本来我想从南门绕到西门,迷惑可能追上来的父亲,却没想到碰到了你,就一直追着你来。

    我的心上人在前方浴血奋战,让你顺便捎上我你都不肯!哼,无所谓,没有你,我自己照样能找到边关,就算找不到,出意外或者死了,那都是我的命,阿宝我认了!告辞,驾!”

    喜宝又耍小聪明了,嘿嘿

    

 第十三章  人在旅途

    

     喜宝一番惊天地泣鬼神的指控后,虚弱的在马上晃了下,一催胯下小红马,哒哒向前跑去。她不敢回头,心中默念,快叫住我啊,快叫啊,可已经跑出一小段路,也没听到让她停住的话。

    裁幻总总团总;。坏了!难道堵错了?宋鑫就是个铁石心肠之人,这下还不顺手甩掉自己?回头吧,不行,不行!刚才自己气势做的那么足,若是回头不就表示有假吗?可真要脱离宋鑫,自己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怎么去找萧云澈?

    说自己是齐王的女人?整个京城都知道齐王的第一个王妃三年就暴病死了,今天娶的是齐国公主也溺水而亡,自己算哪根葱啊,说不定他还会怀疑自己的用心,直接pass。

    要不自己装晕?刚才他不是也没有见死不救吗,斜着眼睛偷瞄地上,都是土地,还有石子,本来觉得小红马不高的,难道它突然长高了?这要是掉下去,不会受伤吧——

    正在胡思乱想的喜宝,忽然听到后面传来的马蹄声,心中一喜,却鼓起脸,装作生气的瞪着前边。

    “我是要去边关,之所以一个人就是不想被拖累,你想和我去,就看你跟不跟的上。”宋鑫面无表情的说完,脚一磕马肚子,白龙撒腿跑起来。

    这个人咋这别扭呢,喜宝心中腹诽,却急忙催马跟上。平心而论,宋鑫虽然沉默寡言,冷着脸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可喜宝还是发现了细微的变化,不再不要命的狂奔,有时会放慢速度走一段。

    晚上在客栈投宿的时候,喜宝虽心中惴惴不安,硬着头皮没堵在他的门口,躺在床上,竟然一夜无梦,睁开眼时,天已大亮,慌慌张张从床上跳下来,对面宋鑫的门开着空无一人,大叫一声不好,直冲到马厩前,白马还在,却不见宋鑫。

    难道他换马走了?喜宝顿觉五雷轰顶,一下瘫坐在地上,欲哭无泪,是自己太天真的容易相信人,还是宋鑫这厮太狡猾、太没人情味了,都不知道他何时走的,往哪边走的,追都没法追。

    沮丧、挫败,还有点点绝望,别说是往前继续走困难重重,就算她想回去,也找不到回去的路,千算万算也没想到会落到这样的境地。

    “阿宝,你坐在地上干嘛?”头顶响起声音,喜宝猛的抬头,欣喜的看到宋鑫牵着一匹马站在自己面前,阳光从他的身后照过来,整个人镀上一层白光,如梦似幻。

    “阿宝?”宋鑫见她愣愣的看着自己发呆,俯下身又叫了一声。

    “啊!你回来了!太好了!”喜宝屁股上安了弹簧一样,从地上蹦起来,一下扑到宋鑫怀里,抱着他开心的哇哇大叫,“你到哪儿去了,我还以为你扔下我不管了,死的心都有了——”说着说着,呜呜哭起来。

    宋鑫僵直着身体,任她搂抱着又哭又笑,活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和女人如此亲近,脸红的像熟透的番茄,连耳朵红红透,他试着推了下,可正激动的喜宝,根本没发觉此刻有多不合事宜,反而抱的更紧。

    “宋鑫,你千万不要再这样一声不响的丢下我。”

    “——哦——好——”

    喜宝知道自己赌对了,宋鑫对她正在悄悄改观,原来他一早出去买了马车和一匹与白龙差不多的马。喜宝还在客栈里顺手牵羊的偷了床被子,坐在马车里,怎一个美字了得。

    虽然还有些颠簸,主要是宋鑫怕耽误时间,将马车赶的很快,但比起骑马来,已经要美上天了。问他怎么想起弄车走,他虽然支支吾吾说的支离破碎,但喜宝还是听明白了。

    她坠马的那次,检查她伤势的时候,他发觉喜宝的裤子紧贴着大腿,且有红色,且有清清凉凉的味道,还以为是她来例假,但又屁股上的裤子却没有,他一猜就是腿骑马磨破了。

    宋鑫看的出她是娇生惯养的女子,这几天硬是咬牙跟着,很是让他钦佩,既然有心要带上她,索性就好人做到底,也算是替同为军人的阿澈进一份心。

    喜宝实在累坏了,在颠簸的马车里照样能睡着,又这样走了几天,总算恢复过来,她有银票,兑换银子后,吃的、喝的、用的在马车里备不少,就算他们又露宿在荒山野岭,有被子可以取暖,有足够的干粮和水。她也恢复成女儿身,与宋鑫扮作一对小夫妻。

    在旅途中,喜宝还挺爱逗宋鑫的,往往没说几句,暧昧的话还没出口,他就已经脸红了,这又在枯燥漫长的路程中增添了不少快乐。

    经过几天的恢复,不用在天天被风摧残,喜宝的花容月貌渐渐显露出来,总算没被毁容。喜宝问宋鑫成家没有或有没有心上人,要是没有她可以帮他介绍,宋鑫通常都不言语,任她一个人说的欢腾。

    有时想思哲想的紧,喜宝也会一整天也不说话,宋鑫又会觉得不习惯,找她说句话,她也都爱理不理的,他想她可能想家。

    就这样一晃十天过去,当喜宝从车窗口看到宽阔的路边一块巨石上写着石门镇三个字时,心中百感交集,红了眼眶。

    终于到了,这里离萧云澈还有一百里,用不了半天就能到,意味着明天中午之前她就能见到他。虽然一路上有宋鑫照顾,很顺利,可喜宝有再世为人的感觉。

    不远处高耸入云的山脉,连绵起伏,喜宝问宋鑫,那是不是两界山,宋鑫也不清楚,问镇上的人,才肯定,那就是两界山,石门关就在其中一座山脉之中。

    石门镇不愧是边陲重镇,虽地处偏远,却很繁华,人口也很多,主街道虽比不上京城,但也算宽阔,只是行人都行色匆匆,互不交谈,很难看到笑脸,最特别的是,身着军服的士兵时常会从街上出现。

    有的拿东西就走,店主却只能叹气,不敢讨要,甚至有的走过来拦住个路人,就盘问,更有甚至动手搜身。

    怪不得人人都绷着个脸,一百里外正在开战,人心惶惶是难免的,何况还有这些趁机浑水摸鱼的兵士,哪个时代都有这样的败类。

    

 第十四章  有人跟踪

    

     “停下!”

    喜宝正在看街上的人情事物,三个士兵摸样的人挡在马车前,伸手示意停车,宋鑫跳下马车,走过来,一抱拳:“几位官爷,有事吗?”

    站在中间的士兵高高胖胖的,手握跨刀,满脸横肉,最有特点的是蒜头鼻特别大,他上下打量宋鑫,又看看马车,踱步走过来:“呦,听口音京城来的,这兵荒马乱的不好好在京城待着,偏偏往这跑想干什么,车里坐的是什么人?”

    不待宋鑫回答,蒜头鼻忽然伸手拉开车厢的,坐在里面的喜宝吓了一跳,与蒜头鼻对视一眼,慌忙低下头垂下眼帘,惶恐不安。

    “哟,原来是娇娘子啊——”蒜头鼻死咪咪的看着喜宝,宋鑫忙走到跟前,掏出几俩碎银子,“官爷辛苦,这个给几位买点酒喝,我们是来探亲,走到半路才听说发生战乱,好在有官爷们的保护,我们才有安乐日子。”

    “投亲?”蒜头鼻用手颠了颠银子,满意的咧嘴一笑,摆摆手,“走吧走吧,这几日有齐国细作混入镇里,我们也是奉命检查,没事不要乱走,免得惹事。”

    和化花花面花荷。“多谢官爷,多谢。”宋鑫满脸堆笑,赶着马车往前走,喜宝偷偷从窗口往外看,另两个士兵走到蒜头鼻前,三个人说笑着,迈步走开了,什么检查,分明是明火执仗的打劫,“宋鑫,怎么他们不在前线抗敌,却在这里敲竹杠,抢老百姓的银子,当官的不管吗,还有没有军纪了。”

    宋鑫面色一哂,语带讥讽:“这些都是逃兵,有的甚至不是兵,只是弄了兵士的衣服穿在身上趁机敛财,这里离战场这么近,大事都忙不过来,这些人抓进去,又不能定什么大罪,还得放出来,官府也没那么多精力管,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在他们只是图财,拿点银子打发算了,今天住一晚,明天我们就骑马进关,还是不要生事的好。”

    “嗯,你说的对。”眼看就要入关,还是低调些,免得横生枝节。

    本着低调的原则,又被盘问了三次,搜刮走三次银子,宋鑫最终将马车赶到一家不算小的客栈门前。有小二过来迎客,喜宝走下马车,宋鑫交代小二好生喂饲三匹马,打赏给小二一小块碎银子,小二眉开眼笑的让他们放心,将马车赶向后院。

    喜宝抬头一看,门匾上写着黑底鎏金大字‘悦来客栈’,客栈有三层楼,很气派。两个人进去后,和柜台前开了一间上房,自从假扮夫妻后,两个人每次开房都是只开一间,喜宝睡床,宋鑫睡地上。

    悦来客栈,一层大堂,主要是往来客人吃饭,二楼三楼才是住宿,小二将他们带到三楼的房间,虽有些简陋,但还算干净。送来热水后,小二告诉他们如果想在房间里用餐,他可以给送上来。

    这间房朝南,喜宝推开窗户,恰好可以看到远处的青山,明天就能到,终于到了——

    宋鑫让她先休息一下,他先出去一趟。喜宝没问他去干什么,经过几天相处,知道他其实是很热心体贴的男人,况且已经在这,即便他抛下自己,自己也能找到石门关。

    倒了杯水,站在窗边,边喝水边欣赏窗外的风景。这镇子里三层的建筑并不多,所以视野良好,往东,几乎能看到那块写着石门镇的大石。

    苦也好,累也好,总算熬过来,回头想想,喜宝都觉得自己太鲁莽,若不是她运气太好,宋鑫人品好,说不定她早不知丢在哪迷路呢,变成孤魂野鬼也未可知。

    她真想对着远处的大山,大喊萧云澈的名字,不知道他能不能听到。想着明天自己突然出现在他眼前,他会是什么表情,一定会大吃一惊,眼前浮现出他又惊又喜的神情,喜宝忍不住咯咯笑出声来。

    “萧云澈,你以为你甩下我,我就没辙了,等着瞧吧,明天就让你目瞪口呆,呵呵——”

    也许是马上就要完成心愿,喜宝心情大好,汲口水,哼着愉快的小调,眸光在街上乱飘。看到又有三三两两的士兵在向行人要钱,大煞风景,人渣,她低咒一声,移开眸光看向别处,恰好看到宋鑫从远处向客栈走来。

    要说这宋鑫,真是挺不错的,虽然没有显赫的身份地位,但长相俊美,且人品一流,不多言却温柔体贴,绝对算得上好男人,如果哪儿个女人嫁给他,一定很幸福。

    嗯?喜宝忽然发现在宋鑫身后不远有两个人一直跟着他,不是她多心,是这两个人目不斜视,直盯着宋鑫走,当宋鑫停下买东西时,两个人慌忙闪到一边,很快又出来,不远不近的悄悄跟着。

    宋鑫走进悦来客栈,那两个人跟到门口,耳语了几句,其中一个转身往回跑,另一个也走进客栈,喜宝在窗口将一切看的清清楚楚,绝不会有错,那两个人就是在跟着宋鑫,他们刚到这里,怎么就有人跟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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