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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骑士乱武-第39部分

小说: 骑士乱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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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哇,这么大的风雪啊!”无语又在对着天空喊。

红杏呼出一团冷气,“你说说,这一路过来,你喊了多少回了?也不知道换个新鲜的。”

豪鬼苦着脸,“真是上你们的当了,大冬天的跑来北洲干吗呀?我那西洲就没这么冷过。真是要了命了。不成,我还得多涂点防冻霜。”

北洲果然名不虚传,放看过去,白茫茫一片望不到尽头似的,周围的山林也只是显露出黑黑的轮廓,看不分明。远处的景象全被笼在风雪之中,在路上到处可见冻成镜子似的小山怪石。风雪肆无忌惮地卷过整个冰原,带起的冷空气像刀片似地割在脸上,身体欠佳的人还真是受不了这环境。

他们在岸边的小村落里买了辆马车,马车被厚厚的毛皮裹得风雨不入。因为村里都是北洲人在生活,而不巧的是,北洲人向来高大,就连这么个普通的马车也能让他们五个人躺着打滚都绰绰有余,相对于其他各洲来说,这马车实在是超巨型了。马车由三匹北洲的骏马拉着,这不是那些北洲人打猎的战马,却比战马更高大,是最能耐寒负重长途奔驰的运输专用马匹。北洲人老实本分,这匹马车居然只开价十两银子,依露甩手就是五十两银子抛过去,那卖马车的人根本就不怎么理会。依露心思灵敏,转手又给了那卖主两个戒指,那卖主立刻取出一张地图给她,然后欢天喜地地去了。

无语他们好一阵纳闷,依露贼笑着告诉他们,银子什么的北洲人多半用不上,可是给他们礼物他们就一定很高兴,人家淳朴的本质可以想见了。无语他们当时就对依露崇拜非常,难怪她一定要带上那重达两百多斤的大包裹了,估计里面全是在东洲买的小巧物件了。然后他们又对这美女无比地鄙视起来。

“真是淳朴啊,价值五两银子的戒指居然可以换辆马车呢。”

依露贼笑着,她的坏心眼让这五个少年翻起了白眼。

沿途穿过十数个部落,北洲人热情好客的性格让他们就像是回到了家里,分外温暖。这六个人本就是少年心性,每到一处都和当地部落的人打成一片,根本就不拿自己当外人,反正天高皇帝远,那什么通缉令根本到不了这里。幸运的是,他们这样子更是符合北洲人狂放豪爽的口味,北洲人因环境使然,对什么礼仪并不重视,他们更在乎的是客人的举止。腼腆寡言对他们来说仿佛就是不懂生活,在风雪中放声咆哮才是他们的主题。

这便是冰原了。

第一卷 乱世四公子 第七十九章 冰原旅行

终于踏足冰原北洲,踏足于这四洲之中最神秘莫测的所在,冰雪天地苍茫无尽,视野内都是晃眼的白,据说有不习惯冰原环境的人曾经在这里看瞎了眼睛。初次接触这片冰原,即便是当初极力怂恿撺掇他们的依露也禁不住怀疑了,这就是世人称为“世外桃源”的地方么?渐渐地,这份疑虑消失了,因为“世外桃源”的称誉指的是北洲大地上各族人民的淳朴善良,他们开始享受这份温暖的淳朴善良。

沿途经常能碰上各种稀奇古怪的动物,无语、红杏和豪鬼无聊之余时不时地打着猎。这三人个个绝技在身,打来的猎物居然让这些北洲人惊讶不已,北洲虽然民风淳朴,可在这恶劣的自然环境里,他们是十分看重勇士的,看到这三个小小年纪的少年竟然可以猎杀连北洲人都忌惮的猛兽,无不对他们赞赏有加,闲得没事就拍着他们的肩膀请他们喝酒。北洲天气酷寒,所酿之酒更是狂猛热烈,喝在嘴里就如火烧一般,连红杏和豪鬼这样号称“无敌”的家伙也抗不住,无语更是被人小瞧了成百上千回,一口酒下去,最长记录是死了两天半。

岑岑和幽岚倒是人缘颇佳,一个唱一个弹,相得益彰,每到一处都是大受欢迎。北洲崇尚两种事物,一是勇士一是艺人,勇力是男子汉的象征,艺术则是他们快乐生活的源泉。如今这对姐妹花每每弹唱出澎湃热烈的歌曲来,都是引得整个部落的人在聆听。一路下来,不知道收了多少动物骨头,每块骨头上都刻满了情书,那是北洲人表达爱意的方式。

刚接到这刻着情书的东西,岑岑着实是吓得不轻,那上面经常还带着血迹,显然都是刚从动物身上取来的骨头。幽岚却是有点得意,她相貌平常,虽然并不丑陋,但在东洲也是没人注意的,更别说有人送情书了,现在每到一处都能收获几根骨头让她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可无语每次见到有人送她这带血的骨头,总是忍不住去摸他的风刀。

最神采飞扬的就是依露了。这性格恶劣的医生每过一处总是带起惨叫无数,令人发指的医疗手段让各个部落的病人都吃尽苦头。可经过她手之后的所有病人都恢复得龙精虎猛,根本不留后遗症,这又让北洲人对她崇拜不已。加上她那风华绝代的容颜气质,所到之处竟是无人敢对她丝毫不敬,有人甚至称她是“继天下第一美女之后的首席美女”,可这让依露很是恼火。

出乎意料的是,竟然有人敢给她送骨头情书的,但她的回复很简单,只要能让她医疗一个月就算同意,结果敢打她主意的一个比一个跑得快。无语眼见于此,经常叹息着“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的哲学思想。

就这样,这“乱世四公子”一行人在冰原北洲的名声竟是好得出奇,相比起在东洲成天被人追杀的情况真是天差地别了。各人的名号也远远传了出去,具体如下:

“邪恶的圣洁女神依露!”

“黄莺的情人岑岑!”

“善良的竖琴精灵幽岚!”

“红衣的勇者红杏!”

“白衣的勇者豪鬼!”

“不会喝酒的笨蛋无语!”

其他人对自己的名号很不在意,依露却是十分高兴,她总是忍不住要笑出声来。痛苦的莫过于无语同志了,他时常叹息着,“不会喝酒我认了,可这‘笨蛋’从哪叫出来的!”

三个男生被安排在车厢外的驭座上,北洲人身材高大雄壮,驭座也是宽大,这三人同坐一起竟是丝毫不挤。车厢里三个女生只是偶尔才探出头看看风景,可除了风雪还是风雪的景象看过无数次也就厌了。马车走了半个月,却始终没有到达目的地。

红杏转头朝车厢里说话:“岑岑,查一下咱们还要多远到艾莫尔城。”

车厢里岑岑应了一声,“咱们从村里出来,花两天到艾莫尔城,现在走了一天半了,应该差不多啦。”

“还有这么远啊……我肚子饿了。”无语又开始发牢骚。

“一个时辰前刚吃的午饭啊,撑不死你。”豪鬼白了他一眼。

“这么冷的天,消耗很快的。”无语嘿嘿笑着。

“嘘……”红杏突然竖起耳朵听了听。

无语好心地提醒他,“怎么?要去嘘嘘么?这里没有背风的地方,会冻掉小雀雀的。”

红杏立时就呸他一口,“去去,闭嘴。有声音传过来,似乎是打斗的声音。”

他们安静下来,仔细地在风雪中聆听着。果然,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传来了野兽的吼叫声,那声音就在他们左边响起,隐隐还有个女子呼喝的声音。

“我们去看看?”

“走走,好几天没打猎了。”

“好,是在左边。难怪说你是笨蛋了,你这超级路痴,你往右拉马了。”

“……”

三个男生立刻被那打斗的声音吸引了,全然不管车厢内女生们的想法。

“这三个家伙,成天就知道打架。”岑岑恼火地说。

依露悠然躺着闭目养神,“这半个月把他们高兴的,还说不来北洲,结果比我还积极了。”

岑岑转头又找幽岚说话,“头大,不知道他们脑袋是什么做的,听到打斗声就来劲。幽岚你也觉得他们男生很怪吧?哦哦,我看懂了,你这手势是说他们很暴力。呵呵,我进步很大啊。”

依露忽的翻开眼睛,狠狠骂道:“等到了艾莫尔城再修理他们,他们现在好象越来越不把我放眼里了,还有没有王法了?”

“……”

野兽的吼叫声越来越大,最后几乎就像是响在耳边一样。无语拉住了马,马车在一个背风的冰壁后停住了。

“出来看,真的是在打架啊。”无语跳下了马车。

红杏把岑岑拉上车顶站着,豪鬼和依露也依次爬上了车顶,幽岚则是默默站到了无语身旁,像影子似地寸步不离。

从他们的位置可以看清那边的一切了。等看清情况后,他们都忍不住大吃一惊。

这是一只人面马身的怪物,一头披散似鬼的红色毛发,一张惨白如尸体的脸,脸上两只圆圆瞪起的赤红眼睛,两颗犬齿锋利似刀,伸出嘴外。从脖子开始以下是个马身,靛蓝的身上布满虎纹,马背上居然还生着一对短短的黑色翅膀。此刻这怪物正浑身滴血,吼声如雷,显得异常暴躁。鲜红的血滴在冻土上,转眼间被风吹成冰块。

这是冰原特有的怪兽英招!

第一卷 乱世四公子 第八十章 艾莫尔城

“乱世四公子”一行六人踏上冰原半个多月,一路之上也猎杀了不少猛兽,可却从来碰上过“英招”这种怪物。

从当地人口中或多或少知道了一些北洲的风物,这怪物英招正是北洲最凶猛的存在之一。在冰原上,没有统一的国家形式,但却有统一的称号,部族的首领称作“哈桑”,最高级别的武士称作“大勇者”,而杀死英招正是成为“大勇者”的必经之路。眼前的英招翅膀短小,显然还未完全成年,但即便如此,能杀死小英招也是震惊北洲的重大新闻了。

可他们惊讶的并不是这只英招的出现,而是那围绕着英招进攻的小小身影。那道紫色的身影纤细颀长,在这冰原冻土上像是飞行一般飘忽不定,手中两把长约两尺半的锋利弯刀带起一道道蓝色光芒,准确地在英招身上洒着伤口。面目虽然看不清楚,但那潇洒漂亮的动作已是让六个少年目瞪口呆,咋舌不已了。

红杏赞叹道:“无语,这女子的速度很快啊,比你如何?”

无语得意地挑了眉毛,飞扬了神色,“的确是很快,可惜攻击力并不高,估计点数都加在敏捷上了,如果这是她的最高速度,那么我铁定比她快,重要的是,我在提高速度的时候攻击力绝不因此减弱的,嘿嘿,我天生敏捷高,点数加在力量上了哈。”

红杏仔细看了看,问:“这速度大概和我们两个差不多吧?老鬼。”

豪鬼认同了无语的观点,“嗯,速度是差不多,攻击就差很多。”

红杏暗自比较了一下,“如果是我的话,这个英招我有把握在半个时辰内解决。”

无语嘿嘿笑了一笑,“按她那攻击,顶多再坚持一炷香的工夫就累死了。”

豪鬼一般的眼光敏锐,早看出问题,悠然说道:“这英招现在看上去是受了不少伤,可没一处是致命的,多打一会就该反击的了。”

依露打个哈欠,“你们几个男人说什么呢?光说不练嘴把势。”

岑岑心好,提出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你们三个大男人不打算帮忙?”

“……”

“……”

“……”

到底这三个男人也是没有反应的。。。。。。

冬天的冰原北洲,风雪比其他时候、其他地方更加猛烈,在空中翻卷成一道道小型旋风,呼啸着穿过大地,吹得人睁不开眼睛,但冰原的奇特地势恰好抵消了那疯狂的冰雪。整个大陆上到处是连绵起伏的丘陵小山,这使得当地的居民能经常找到背风的地方躲避风雪,那些大部落更是将自己的村镇建在开阔的背风地带,繁衍生息。这大概就是天无绝人之路了,老天关上了一扇门,总会再打开一扇窗,这话不错。

艾莫尔城,在北洲的语言里是“天神草场”的意思,它是冰原北洲五十三个部落中最强大的部族林草族的大本营,同时也是所有部落里最大的城市。它南北两面是芒芒冰原,东西两面却是原始森林和草场,出产着无数叫不出名字的奇树怪兽,一条深达三丈多的护城河围绕起来,有效地阻止了那些凶猛野兽的侵袭,同时也防备着一些部落虎视眈眈的阴谋。护城河源自北洲著名河流黑龙江,黑龙江源远流长,直穿过艾莫尔城东面的森林,尽头在林草族的圣山黑龙雪山,那是林草族的发祥之地。这条江常年保持着流水状态,古老相传那是因为有黑龙在江里蛰伏着,黑龙的体温一直维持着江水的温度,非常神奇。艾莫尔城户口十万有余,在人口稀少的冰原上却是最大的人口聚集地,这里不断有着东洲的商户往来,久而久之,使艾莫尔城变成了冰原上最大的贸易城市。

因为北洲人多半高大,城内的建筑也是高大雄壮,普通的民房都是超过三丈的巨型建筑。林草族的宫廷和各洲不同,没有辉煌的建筑群落,没有奢华的外观装饰,唯一的不同也只是比其他民房更加高大而已,占地更加广阔一些罢了。所有的建筑都是圆圆的房顶,这样的建筑形式更容易抵挡冰原的风雪侵袭,保证房屋内的温度,可如果从天空往下看,就像是一个个馒头在蒸笼里摆着。

“乱世四公子”一行六人终于进了艾莫尔城,看着这些馒头似的建筑别有一番兴趣,街道上各种对他们来说稀奇古怪的东西更是让他们分外兴奋,不住地四处打量着。街上高大的北洲人和矮小的东洲人相映成趣,北洲多人多穿着皮制的衣服,袖子被扎在手腕上,随便披个什么动物的毛皮大衣就行了,强壮的体格让他们在这冰天雪地里也不觉寒冷;东洲人大多是毛制衣服,里三层外三层地裹着,袖口也宽大许多,不少人都缩在风帽里。

岑岑扯着依露和幽岚时不时地扎进人家的店铺里到处参观,嘴巴根本合不上,吃着小吃和北洲人大砍货价。三个男生看得直摇头,原来陪女人逛街是这么受罪的啊。他们已经将马车安置在一点旅店之中,就这么徒步游览着这别具特色的城市。

无语边吃着北洲特产松子糕边问红杏:“你打算怎么和人家说联盟的事?”

“不知道!”红杏很肯定地回答。

“啊?”

红杏苦恼地抓头,“按照一般的国家外交,我得带着使节团来,还得带着一大批金银珠宝,可现在我是个光杆太子啊。”

“给你气死,难不成咱们就这么直接冲进人家那里么?”

“所以我也很苦恼啊。”

豪鬼略微思索了一下,往嘴里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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