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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败家少爷有点狂-第6部分

小说: 败家少爷有点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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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卿摆了摆手道“你既是那老太的客人,又何必来问我。”

    “我看你是活腻了!”

    蔡宏见江卿不肯帮忙,挥着拳头砸向江卿,不料江卿身子一闪,蔡宏扑了个空。

    趁着躲闪之际,江卿手掌在蔡宏身上摸了一下,神不知鬼不觉的将他的钱包扔进自己宽大的袖子里,又反手一推,将蔡宏整个人推了回去。

    “你要是再胡闹就哪来的滚回哪去!”

    沈凌云呼喊一声,蔡宏一脸不甘,又不敢招惹她,只能忍气吞声。

    看到江卿一步未动便将蔡宏推了回来,那从容不迫的气度让沈凌云心中更加肯定江卿的不凡!

    “大师,你也知道我弟弟可能有生命危险,求求你告诉我他在哪,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是么?”江卿邪笑一声道“那你陪我睡一晚可好?”

    “你TM找死!”

    蔡宏怒瞪着江卿,举着拳头就要揍江卿!

    “这没你的事!”

    沈凌云喝住蔡宏,眼神坚定的应道“只要能活着找到我弟弟,时间地点你来定。”

    蔡宏气的两眼通红,咬牙切齿,他觊觎沈凌云这么久都没得手,却让一个算命的抢占了先机。

    “若你找到你弟弟,又不肯履行承诺怎么办?”

    沈凌云想了想,随后从怀中掏出一条断掉的项链。

    “这项链是我们家族的至宝,它对于我,甚至对于我们家族来说都很重要,我把他寄存在你这,这样就不用担心我会不守承诺了。”

    盯望着那条项链,江卿极为震惊,并不是因为沈凌云的话,而是因为这项链的材质,以及项链周围飘溢着充盈的灵气!

    这项链的链子是用一种名为百寒晶的材料炼制而成,这是一种质地和密度近似于金属的晶体。

    而项链上的挂坠则是一种名为汇灵沙的稀有宝石,项链四周的灵气便是来源于这汇灵沙!

    这两种材料十分稀有,就连天启大陆都不多见,没想到却在这地球上遇到了!

    “这个女人来头不小啊。”

    之前蔡宏不经意间透露过沈凌云来历不凡,如今她又拿出这么稀有的东西,这女人背后的家族一定不简单,至少不是营城这些家族可以比拟的。

    江卿也不推辞,从她手中接过那条项链,随后要下了沈凌云的联系方式。

    既然沈凌云这么有诚意,江卿也不再为难她。

    将灵气充盈整条灵经,江卿的精神进入一种极为微妙的状态,静静感知着一切。

    缓缓睁开了眼睛,江卿指着一个方向,说道“顺着这个方向找,应该会找到你要找的人。”

    蔡宏望向江卿指的方向,稍作思索,随后骂道“你TM坑我们呢!那个方向是海!”

    沈凌云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突然瞪大了眼睛,起身就往古德街外跑去,不明状况的蔡宏也紧跟了出去。

    两人离开之后,江卿将袖子里的钱包拿了出来,显然那是蔡宏的钱包。

    江卿在蔡宏的身份证上扫了一眼,记住了蔡宏的生日,随后在钱包里拿走了四千五百元,留下五百在钱包里。

    “今天总算不用担心会挨饿了。”

    江卿知道蔡宏一旦发现钱包丢了,肯定会回到这里,便站起身来,快速离开这里。

    江卿一起身,一个钱包从他身上滑落,老大娘见他掉了钱包,忙上前一把抓了过来。

    偷偷打开钱包,发现里面还有五百,老大娘心里一乐,想都没想,一把将钱抽了出来。

    “我说我钱包怎么不见了,原来是被你偷去了!”

    老大娘刚拿出钱来,还没来得及往兜里装,就被蔡宏逮了个正着。

    “这是刚才我旁边那个人掉的!不是我偷的!”

    “少啰嗦,刚才我还看见你从里面偷钱了,在我爹的地盘偷我的钱包,我看你是吃拧了,给我打!”

    蔡宏喊来古德街里的巡街管事,把老大娘围在其中,一顿胖揍。

    而此时江卿早已脱下伪装用的衣服,站在人群中围观。

    “害人终害己,就当给你个教训吧。”

    离开古德街,江卿去肉店买了一大袋子排骨,这不是他的晚饭,而是给公园里那只流浪狗准备的大餐。

    江卿说过晚上会给它带好吃的,就一定会做到,对动物尚且如此,对人更是如此。

    可是当他回到公园时,发现公园周围站满了人,人声嘈杂,不知发生了什么……

第九章 又见苗媚() 
“发生什么事了?”

    江卿挤进人堆里,询问着公园里的情况。

    “我也不清楚,但是我看里面来了好多人,连警察都来了。”

    “警察?”

    望着周围拉起的警戒线,江卿心里有些不安。

    “听说好像有野狼跑进公园里了,而且刚才有人说听到狼叫声了,八成是真的。”

    营城好歹也算个城市,怎么会有野狼跑进这公园里呢?

    “不好!”

    江卿突然意识到那流浪狗还在公园里等他,万一公园里真有狼出现,那流浪狗可就危险了!

    江卿挤开人群,一个翻身跳进围栏,向着公园里跑去。

    “小兄弟!别进去!”

    没有理会周围人的劝阻,江卿很快跑进公园水池旁。

    这是江卿早上与流浪狗分别的地方,可如今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大滩血迹。

    “王八蛋!”

    江卿紧握双拳,装有排骨的塑料袋被他握得哗哗作响。

    “在这边!”

    听到远处一声呼喊,江卿看到几个警察举着枪,似乎在找那只跑进公园的野狼。

    “无知的畜生!老子非亲手扒了你的皮不可!”

    江卿迅速跑了过去,突然出现的江卿把警察吓了一跳,还以为那只野狼出现了,差点扣下抢上的扳机。

    “你是谁?这里很危险!快出去!”

    没有理会警察的疑问,江卿怒声道“那只狼在哪?”

    “你是捕狼队的?来的正是时候,它现在被我们逼进林子里了。”

    看江卿穿的破烂,警察误以为是捕狼队的人,冲着小树林指了指。

    嗡的一声,江卿体内的灵气倾尽而出,淡紫色的灵气如火舌一般在身周蹿动!

    江卿被愤怒冲昏了头,幸好不修炼灵气的人看不到灵气,否则可招大麻烦了。

    江卿缓缓走向小树林,弯身捡起数块碎石,附着灵气的碎石威力不俗,那野狼只要敢露头,定会把它打成筛子!

    小树林里的身影渐渐清晰,一张阴森的脸庞呈现在江卿面前。

    让江卿没想到的是,从小树林中走出来的竟是那只流浪狗!

    “你怎么在这里!你没事吧!”

    江卿上前一把抱住它,那流浪狗也很兴奋,把江卿扑到在地,不停的舔他。

    嬉闹之间,江卿回头望向那几个警察,突然想起这里还有一只狼!

    “那只狼在哪?”

    那几个警察惊的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一脸错愕,随后指了指江卿怀中的‘流浪狗’。

    江卿一惊,望向正咀嚼着骨头的‘流浪狗’。

    见到它那锋利的獠牙,江卿这才反应过来,这根本不是一只流浪的哈士奇,而是一只野狼!

    不过这也不能怪江卿,见到这只狼的时候它奄奄一息,萎靡不振,没有一丝狼的野性,任谁也不会把它和狼联系起来,更何况还是在这人来人往的城市之中。

    江卿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道“不好意思,这狼是我养的。”

    那几个警察一脸错愕,这江卿神经也太大条了,竟误把野狼当成了哈士奇饲养。

    “对不起小兄弟,狼这种动物实在太危险了,而且它已经杀生了,说明它骨子里还是有血性,我们必须把它带走。”

    警察的话让江卿想起水池旁的那滩血迹,检查了一下野狼的身体,并没有发现伤口,难道它真的咬人了?

    捕狼队的人风尘仆仆的赶了过来,手里拿着各种各样的工具,那野狼十分警惕,似乎知道这些人会对它不利。

    “把那只狼拖走!”

    野狼就算饿死也不会像野狗一样捡食物吃,要不是昨晚江卿那句话,它恐怕早已绝食饿死了。

    如果被这些人带走,这野狼肯定还会不吃东西,死,只是早晚的事。

    捕狼队的人拿着项圈想套住那野狼的脖子,却被江卿一掌打飞了出去。

    “小兄弟请你配合我们!别让我们为难!”

    那几个警察纷纷掏出枪来对着江卿和野狼,势必要将野狼拖走。

    “我要是不呢?”

    江卿面露凶色,灵气缓缓涌出身体。

    “冷歆?真的是你?”

    就在这时,一旁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江卿转头望去,只见叶梦林站在不远处盯望着自己。

    “叶梦林?”

    两人都十分诧异对方怎么会在这里,在这种场合相遇显然有些诡异。

    一旁警察忙把叶梦林围了起来。

    “叶小姐你快出去,这里太危险了,要是你受了伤,我们几个可担待不起啊。”

    叶梦林一脸厌烦的将面前的警察推开。

    “这狼是你养的么?”

    江卿点了点头。

    叶梦林一脸兴奋道“真的啊?看来你又救了我一次。”

    江卿一脸莫名,问道“怎么回事?”

    叶梦林解释说“我今天下午从公园路过,看到它趴坐在水池旁,想喂它些东西吃,但是它一直不理我,也不吃我喂的东西。”

    江卿有些惊讶,早上让这野狼乖乖在这里等他,没想到它真的在这里趴坐了一天。

    叶梦林继续说道“这时候旁边突然冲出一条疯狗,想抢食吃,上来就往我身上扑,结果被你养的狼一口咬断了脖子,那狗嘴里流出了好多血,后来路过的人说它是狼,就报警了。”

    弄清楚那滩血迹的来源,江卿这才松了口气。

    本以为这野狼野性难除,误伤了人,这样看来它不但没咬人,还救了叶梦林。

    江卿亲昵的摸了摸狼的脑袋“果然没白疼你。”

    既然知道江卿是叶梦林的朋友,那些警察也不敢追究,叶梦林随便打了个招呼,就和江卿一起离开了。

    叶梦林和江卿走在路上,心里有种别样的情绪。

    和江卿见了两次面,两次都被江卿救了,冥冥中有种命中注定的感觉。

    想到这里,叶梦林有些羞于言语,忙转移话题。

    “它叫什么啊?”

    江卿想了想,是该给它起个名字,便应道“它叫月夜。”

    “月夜?好别致的名字啊。”

    “是吧?”

    江卿摸了摸月夜的脑袋,自己也很满意这个名字。

    “是个屁!”

    江卿一愣,一脸懵相,这叶梦林前一秒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翻脸了?

    “我让你主动联系我,这都过去一个多周了,为什么不联系我?”

    叶梦林要是不提,江卿都把这事忘干净了。

    “额……真的忘了。”

    叶梦林狠狠的掐了江卿一把,一脸不爽,她从未在哪个男生面前受过这种忽视,不论是宅男屌丝还是富家子弟。

    “我不管,今天晚上你必须和我一起吃饭,正好我约了个朋友。”

    江卿摆了摆手道“你既然约人了就算了吧,我怕生……”

    “少来!”叶梦林死死的抱住江卿的胳膊“今天你要不答应,哪都别想去。”

    手臂再次传来叶梦林胸前那熟悉的柔软,江卿一阵无奈,心中暗忖“又来这招?”

    不过江卿之前答应了叶梦林,况且只是一顿饭而已,想想也没什么。

    “好吧,我去换套衣服,我总不能这么破破烂烂的去见你的朋友吧。”

    叶梦林从兜里拿出自己的手机,放到江卿兜里。

    “手机暂时放你这,到时候我会联系你,见了面再还我。”

    眼看是没得逃了,江卿只好答应。

    和叶梦林分别之后,江卿在路边摊买了几件顺眼的衣服。

    他手里的钱不多,还要用来买药材修炼灵气,所以其它方面只能先节省一些。

    虽然江卿一直伪装的有些丑陋,但换上新衣服之后显然精神了很多。

    来到约定的地点,发现叶梦林在大门口等他。

    “快上去吧,我朋友等好久了。”

    江卿随叶梦林走进酒店,走进提前预定好的包间里。

    “你好,你就是叶梦林提过的那个冷歆吧。”

    “苗……苗媚!”

    江卿整个人愣在那里,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叶梦林请来的朋友竟会是苗媚!

    ……

    酒店楼下,一辆面包车缓缓开了过来,停在路边。

    面包车窗摇下来,一双略显狡猾的鼠目盯望着酒店二楼。

    “坤哥说了,一定要让那小子在叶梦林面前出糗,事情给我办的漂亮点,控制住那小子之后给我电话!”

    “知道了!”

    车上六个五大三粗的壮青年纷纷点头,随后下车向酒店里走去。

第十章 把个脉() 
苗媚的出现完全出乎江卿的预料,反应有些过于强烈。

    叶梦林疑问道“你们俩……认识?”

    怕两人有所察觉,江卿恢复平静,抢先应道。

    “初次见面,我叫冷歆。”

    和苗媚礼貌的打了个招呼,三人便坐了下来。

    “点菜吧。”

    三人手中各捧着一本菜单,看上去是在点菜,其实各有各的心事。

    苗媚在看菜单的同时,会时不时抬头打量着江卿。

    苗媚经营公司业务,经常与各种人打交道,看人十分精准。

    虽然江卿穿着普通,长相也不出众,却给人一种莫名的压迫感。

    苗媚从未在同龄人身上感受过这种感觉,就连那些出身不俗的富家子弟也不具备。

    再加上之前江卿毫不畏惧的打了石坤的手下,一个家境穷苦的农村孩子会拥有这般魄力和身手?

    几个思绪之间便是让苗媚对江卿的身世产生了兴趣。

    只是苗媚不知道,在天启大陆久经杀戮的江卿,能没有压迫感?

    江卿要是报一下自己杀过的人数,苗媚当场就得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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