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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雀金裘-第13部分

小说: 雀金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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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不仅已经知道了长安城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叫方明珠的女孩子,而且还已经对她产生了莫大的兴趣。

    本来李隆基看到了那根菊花簪之后,也就把这件事情暂时放下了,可是他没想到,才隔了一天,事情就又有了变化。

    原来,李隆基自从和芸娘相熟了之后,其实一直就暗中派人监视着桂云阁中的一切动静。因为他明白自己的处境,所以他知道,自己的每一个行为,都会受到敌人们的关注,所以,他必须时时谨慎,绝不给敌人任何可乘之机。只是这一切,芸娘都是被蒙在鼓里的。李隆基这一点分的很清楚,女人就是女人,江山就是江山,这两者,是永远都不能混为一谈的。他可以和女人调情,陪女人恩爱,给女人宠幸,但是,却决不让女人染指自己的事业!

    这一组负责监视桂云阁的人,每隔一天都会把桂云阁中发生的事情向李隆基汇报,事无巨细,绝无隐瞒。所以,在芙儿收到了项圈的第二天,李隆基就听说了这件事。

    按说,只是一个妓女收到了一件首饰而已。可是一听到唐栗子和方明珠的名字,李隆基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马上就对这件首饰产生了莫大的兴趣。所以立刻就命人,悄悄的去找芸娘,让她把那个项圈借来,自己瞧瞧。

    虽然李隆基已经想到了,方明珠的设计永远都是别出心裁的,但是当他真正看到了项圈上的那个小豹子之后,不禁再次被震撼了。

    好一个神骏的生灵,它是那样的耀武扬威,那样的精神抖索,它就好像是站在峰顶上,在傲视着整个世界似的,那么骄傲,那么不可一世。

    李隆基甚至都觉得,这个小豹子比禁军军旗上画的那只猛虎都要神气的多。

    “那个方明珠是让芙儿给她揽生意,对吗?”李隆基问,他派出去的密探的确是不简单,竟然连这样的事情都给打探出来了。

    “是。”密探回答道。

    “好,你去盯着点儿,不管是哪个人,只要拿到了那个叫方明珠的女人打的首饰,都想办法给我弄来,我想看看。”

    “是。”

    李隆基没想到,他这一等就等了十来天,等的他都有些心浮气躁了,想一想,李隆基自己也觉得好笑:

    ‘为什么自己会这么急切的想要看到她的下一件作品呢?这种期待,已经超出了对一件首饰或者一件工艺品的期待,而更像是,一个男人对一个久闻其名却素未谋面的女人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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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尤其是像李隆基这样权倾一方,心怀高远,又性情高傲的男人,是绝不会承认他在期待着一个女人的!哪怕这个女人真的是倾国倾城、是仙女临凡,他都只会淡然对之,因为他已经习惯了,普天下最美、最聪明、最贤淑的女人都在真心真意的期待着他。

    所以,现在李隆基也不承认自己的心中,已经对方明珠已经产生了一种期待,他宁可把这种急切,归结为自己对于新鲜事物的好奇。

    还好,明珠没有让他等太久,十余天之后,她打造出的首饰,一件又一件的被送到了李隆基的面前。

    诚然,这些首饰跟菊花簪和那个小豹子比起来,更流于世俗了,不再那么随心所欲,而是更加符合妓女们的身份和需要。但是,李隆基仍旧从这些黄金和白银的制品中捕捉到了方明珠独有的气息——那种深深的吸引了他的气息!

    这是一个白银项圈,明珠别出心裁的,设计了两根挽在一起的柳条,柳条上还缀着小巧的柳叶,两根柳条在鸡心处汇合,挽出了一个万字结。

    柳条、柳叶,明明都是很柔软的东西,可是当它们在中心汇合紧紧结在了一起之后,就会让人的心中凭生出一种力量。

    这是一根金步摇,很普通的花样,就是一个小巧的鸟头的形状,鸟嘴上衔着一串珠链。可是明珠突出了小鸟的那一双眼睛。小鸟的眼睛分外的大,比例都有些失衡了,可是却又偏偏带给了人一种执着和坚定的美。

    这是一个金戒指,戒指够小的了吧,可是明珠依旧要创造,依旧要与众不同,她把指环打的很宽,然后在整个指环上刻上了山川河流,日月星辰,虽然这些图案都很写意,都只是寥寥几刀就刻出来了,可是李隆基却通过这些图案看到了那个拿着刻刀的人的胸中沟壑!

    方明珠,这些首饰中所凝含的这些宽广的胸襟,这些坚定的意志,这无穷无尽的力量,难道都是来自于你吗?如果它们真的是来自于你的话,那你究竟会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子,你究竟有怎样的一颗心呢?

    李隆基看着这些首饰不禁有些痴了。

    有时候他也想知道,当别人看到这些首饰的时候,会不会也有和他相同的感受呢?他也安排下去人打探过,可是人们回来汇报时,一概是说,人们普遍都是称赞这些首饰新奇、漂亮,做工精湛,没有再说其他的。

    李隆基听了之后不禁苦笑:

    ‘方明珠,看来这长安城里,这红尘之中,只有我才是唯一真正懂得欣赏你的人。’

    明珠坐在火炉前,专心致志的敲打着金叶子,她已经想出了为碧鸾打造一个什么东西。不,在她的心中,这个东西是为了王维而打造的。

    王维,一位才华震烁古今的大诗人,他不能就这么被消磨,明珠想要鼓励他,想要通过自己的创作来告诉他,坚持下去,你一定能名垂千古。

    在长安城中的另一端,有一座比临淄王府还要豪华了不知多少倍的府邸——镇国太平公主府!

    这里就住着中国古代史上最有权势的公主——太平公主李令月!

    李令月,不知道武则天为女儿取这个名字的时候究竟是做何感想。令月,她是想让她的女儿成为一个能够号令月亮的人吗?当然,在古代,女子能有权号令月亮,就足够了,毕竟太阳,是留给男人的。

    可惜,太平公主不这么想,她不仅要号令月亮,还要号令太阳,号令整个天下,主宰整个大唐王朝!

    现在,太平公主正坐在一座精雅的偏厅里,此时,公主正是四十来岁的年纪,因为保养的得法,所以一点儿也不看出正在衰老的痕迹,相反,比起年轻女孩子来,还多了一些成熟的风韵。她长的非常像武则天,她也以此为荣,认为这是天意让她来传承武则天的一切。

第22章 两个爱上李隆基的女人() 
第23章两个爱上李隆基的女人

    太平公主那丰腴的身子裹在一件金红色的绸缎衣裙里,露出了雪白的肩膀,高高挽起的发髻上插满了珠翠。白腻的皮肤,黑色的瞳仁,鲜红的嘴唇,组合在一起,显得高贵不可一世。

    太平公主漫不经心的望着眼前跪着的一个年轻女人,这个女人已经跪了很久了,始终都深深的埋着头,让人怀疑,她已经做好了自杀谢罪的准备。

    终于,公主开口了:

    “你抬起头来,让我瞧瞧你。”

    年轻女子抬起了头,赫然正是被李隆基带到了桂云阁的那个女子!

    太平公主端详了这个年轻女子一会儿,咋了咋嘴:

    “按说,你长的挺漂亮的啊,怎么就没能迷住王爷呢?”

    “奴婢没用,任凭公主发落。”

    “唉,”公主叹了一口气,“其实也不是你没用,主要是这个三郎太难对付了。”

    公主说完话也不再理会那个女子了,径直站起来,踱到了窗前,想起心事来了。

    三郎就是李隆基,因为他上面还有两个哥哥,所以比较亲近的人,都喊他三郎。而太平公主则是他的姑姑。他们两个人心知肚明,对方都是自己争夺皇位时最大的对手。

    太平公主一心想在李隆基身边安插进一个亲信,好掌握他的行动。但是,李隆基身边根本就是铁板一块,外来的人根本靠近不了他。她也想过给李隆基用美人计,但是这个李隆基,美人照单全收,可是却从来不会让美人迷得神魂颠倒。

    这一次,太平公主又想出了一个办法,这个年轻女孩子装作路遇的样子,故意闹出一场误会,然后再和李隆基不打不相识,进而获取他的信任,可是没想到,李隆基干脆就把她归为了刺客,还把她扔到妓院里去不闻不问!这真是够让太平公主火冒三丈的了。

    ‘扔到妓院里,真亏他三郎想的出来!’

    “好了,”太平公主重重的一挥手,“不说这些了,今天叫你来,是想告诉你,你暂时不用理会临淄王那边了,有新的任务给你,这次是让你去接触一个姓方的女人。”

    跪在地上的那个年轻女人,听了公主的话,心中一沉,她唯恐公主看出自己神色有异,赶紧深深的低下了头,听着太平公主继续说下去。太平公主并没有看她,而是眉头微锁,仿佛已经陷入到了自己的心事之中:

    “那个女人自称方明珠,据说打造首饰的技艺一流,所以你可以籍着打首饰的借口去接近她。”

    年轻女人又等了一会儿,发现公主好像已经把要说的话都说晚了,无奈,她只好大着胆子问道:

    “奴婢愚钝,还请公主明示,我接近了那个方明珠之后呢?”

    “先接近她吧,然后随时回来禀报,至于接近了她之后再怎样做,再听我吩咐。”

    “是。”

    “要紧的是尽可能的摸清她的底细,还不要引起她的怀疑,最好能和她成为朋友。”

    “是。那个方明珠是一个年轻女人吗?”

    “现在都还不清楚。”

    “明白了,奴婢退下了。”

    年轻女人一直到走出了公主府,才真的放松下来,其实这也不能算是真的放松,她心里明白,也许自己只有死了才能彻底的解脱:

    ‘生是公主的人,死是公主的鬼’这句话,对于他们这些太平公主的手下来说,可不是说说就算了的。红歌——那个年轻女人当然还没有死过,所以她不知道死了以后该怎样做公主的鬼,但是她却很清楚的知道,现在该如何去做公主的人!

    做公主的人,就意味着你的一切都是公主的——聪慧、美丽、能力、生命、尊严、贞操、婚姻、幸福,所有女人渴望和珍视的一切,都是她的,不再是自己的。

    红歌摆脱不了这种命运,这辈子也摆脱不了,因为她的父亲、哥哥,都在为公主效力,他们的家庭中任何一个人出现了失误和背叛,都会连累所有的家人,所以,他们只能效忠,别无选择。

    红歌不知道这种残酷的方式,究竟是太平公主独有的手段,还是所有的有权势的人都会对下属采用的办法。

    但是红歌觉得肯定不是每一个有权势的人都是这样狠毒残暴的,至少临淄王就不会

    一想到临淄王那偏偏身影,红歌的心中,就像是有一扇门突然就被撞开了似的,无数粉红色的光线一下子就充满了她的心里,让她的心和她的眼睛都充满了温柔绮丽的色彩。

    她爱上了临淄王,真的是爱上了。从她第一眼看到临淄王的那一刻起,李隆基那俊朗的容颜、挺拔的身姿,仿若仙人临凡似的风采,尤其是那双像春水般温柔可又想天空一样深不可测的眼睛,都让红歌不能自已的深深的陷入了情网之中。

    后来她知道了,公主在从她们这些受过专门训练的女子中,选派美人送到临淄王的身边,红歌特别盼着自己能够被选上,她不敢奢求能成为成为临淄王的妻妾,在红歌看来,只要能跟随在王爷的身边奉献出自己的一切去服侍王爷,就是已经是天大的幸福了。

    可惜,她连这个福分都没有。那天,眼看着美人被临淄王府的人带走,红歌都快嫉妒的发狂了。

    还好,公主又给了她一个机会,让她假冒江湖女子,故意在大街上冲撞了李隆基,闹出误会,然后再请求李隆基收留她。红歌接到了这个任务之后,真是欣喜若狂。

    当她在朱雀大街上迎着李隆基走去的时候,她的心情就好像是披上嫁衣的少女,即将走向自己的心爱的情郎一样,激动、窃喜还略带羞涩。

    只可惜,当她冲撞了李隆基之后,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当时就被李隆基的随从点了穴道晕了过去,等她在醒来的时候,临淄王已经不知所踪了。而她自己竟然处身在了一家妓院里。妓院中的人也不跟她多说话,只是定时把一日三餐给她送过来,其他的一概不闻不问。

    在妓院的那些日子里,红歌的心每天都在哭泣,不是为了任务失败,而是为了临淄王彻彻底底的把她当成了奸细和敌人。

    现在,公主都不再派她去接近临淄王了,而是派她去刺探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这是不是就说明,她和临淄王之间,就再也不会出现交集了呢?

    红歌黯然神伤。

    李隆基又来到了桂芸阁中,芸娘发现,这段日子,王爷来的比过去勤了,但是她窃喜之余,心中又有些不快,因为王爷现在每次来,都会叫过芙儿来一起聊一会儿天。

    开始的时候,芸娘是把一腔醋意都倒在了芙儿的身上,可是没过多久,她就发现,王爷每次和芙儿闲聊的时候,话题总会绕到那个叫方明珠的女人身上去。这就不禁让芸娘有些隐隐的不安了。

    她不怕芙儿抢走了王爷,哪怕是王爷哪天一时性起,宠幸了芙儿,她都能容下,可是她却很惧怕那个叫方明珠的女人。在风月场中打滚多年,让她已经很了解男人的心思了,所以她很容易的就能判断出,男人什么时候是动了情,什么时候是动了心!

    男人都是多情的,所以男人多情并不可怕,无非是朝三暮四、喜新厌旧,但是男人动了心就可怕了,尤其是像李隆基这样,心比海还要深比石还要坚的男人!

    因为如果想让他们的心有所颤动,一般的风雨雷霆是不行的,必须是一场足以改变整个世界的风暴!而且,他们的心一旦被风暴所触动了,就再也恢复不成原样了,或者变得柔软,或者更加的冷硬!

    难道,这个方明珠就有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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