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妖想要统治异世界-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键,这胖子还算义气,就是位置有些远了,他有必要出一趟远门才行。
是啊,不出一趟远门是不行了,这座城市已经没有他待下去的理由了,该抓的坏人在这几十年间都被他抓没了,使得这座城市一直流传他专门抓坏人,是雾之都守护者的传说。
胖子提供的情报是在雾霾洛德森的区域附近,一个最近的城镇中发生一起大规模人类失踪案件,根据可靠情报是某位亡灵法师干的,据说还有同伙,一般来说,遇上这种事情,教廷一定会派遣人手过来处理,但是由于地理位置太过于偏远,信息流通方面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这亡灵法师还很聪明,不让任何人逃出去,让他的亡灵徘徊在城镇周围,所以这座城镇化为亡灵死城只是时间上的问题,教廷知道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了。
说了这么多,约翰要去的原因自然是去抢资源了,虽然抢不过其他的巫妖,但是区区人类堕落的亡灵法师,在他眼中就是个屁,分分钟就秒了他,然后将尸体抢过来,这就是约翰的计划。
不多说了,约翰现在已经迫不及待的想出城召唤骷髅马出发,去干他丫的。
一想到接下来就能获得一大堆的尸体,约翰的心情就高兴的不得了,就是该死的强制冷静,让他不敢将这种感情完全表达出来,只能用嘴角略微升起的弧度来表达他的欣喜,走路感觉都能带风。
约翰的前方,忽然有人出现在他的面前,挡住他的去路,这让约翰很是疑惑,这男孩不是之前那个打算偷他钱的小子吗?
约翰抱着看戏的心态,看看他想干什么,要是打算武力解决,他不建议一具小孩的尸体加入他的亡灵军团中。
全身脏兮兮的男孩说话了:“那个,能不能把我的钱还回来?”
似乎很难为情,男孩都不敢与约翰对视。
原来是要钱的啊,约翰的心里有些遗憾。
“没钱。”约翰留下这一句话就绕过了男孩。
“哎?!”男孩没有预料到长相和善的约翰会直接拒绝他,这让好不容易下定决心的他有些始料未及,见约翰要走,再一次匆忙的来到他的面前,以恳求的态度说道:“拜托了,请还我钱吧!”
约翰心想,这坑爹的熊孩子,当初要是不来打自己的主意,也不会变成这样,现在还有脸来问他要钱,也是没谁了,而且他身上所有的钱都给胖子了,问他也没有。
男孩见约翰没有拿出钱的意思,抬起手臂执意挡在约翰的面前:“你不还钱给我,我就不让开!”
用这种威胁的手段吗?真无聊啊,约翰摆出愤怒的表情呵斥道:“我都说没钱了,你还是放弃吧,小朋友乖乖回家洗洗睡吧,这是给你的教训,下次别在做这种事了。”
这已经是约翰最和善的劝人方式了,他想,要是这熊孩子还执意挡他,接下来可别怪他不客气,已经不是人的他可不会老实遵守人类尊老爱幼的一套。
“可是,可是,这对我而言是很重要的钱”男孩的眼眶里泪水在打转,似乎被约翰这么严厉的说话方式给吓哭了,但他仍旧挡在约翰的面前,倔强的眼神盯着约翰。
第26章()
“对不起!”一个瘦弱的人闯进约翰的视线中,将倔强的男孩拥入怀中,瘦小的后背面向约翰。
女人吗?约翰望着这身材瘦弱的人想到。
乱糟糟,看起来长年未洗过的头发,已经过肩,通过女性化的侧脸可以辨别出是一位女性,尽管破烂衣物包裹的身材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而变得有些消瘦,但胸前的微凸还是能够轻易辨别出,而且这具身体染上疾病,寿命将至,恐怕活不到一个星期,身上的死亡气息很浓密,约翰已经看到她的死相。
她怎么样和约翰无关,就是这突然出现的女人打断了他的行动,让约翰不知如何是好,一起弄晕算了?
看着保护男孩的女人瑟瑟发抖的身体,约翰终究叹了一口气,绕过她,当无事发生。
“谢谢您!”走远的约翰听到了女人的感谢声之后就是她对男孩的训斥声,看来是姐弟关系呢。
可怜的人在这个世界是很常见的,战争、疾病、怪物和天灾,从约翰是巫妖这点来看就知道这个世界是多么的混乱奇异,多少人像他们一样背井离乡,流离失所,没有被人贩子卖出作为奴隶已经是很幸运了,虽然未来说不准。
果然还是无法真真正正的狠下心来,说好巫妖都是绝对冷漠的亡灵生物吗,为什么还会有这种多余的情感呢。
“姐姐,你别骂了,你看你看,那人掉东西了!我们快去捡啊!”
“说了多少次,叫你别去偷,为什么你老是不听,不许去!”
“可是他都走远了!”
“不行!!”
到底捡不捡就不是约翰需要考虑的事情,他现在还要去忙着赶往下一个地方解决某只虫子。
出城,寻找一处没有人看见的地方,四处都是可见度非常低的雾霾,时不时走着走着就撞到一颗雾木树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因为每隔一段很近的距离就有一个指示牌,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召唤出冥界专属的亡灵马,与普通马种不一样,亡灵马是冥界特有的马,跑的快,是亡灵生物,没有生命,但却有一定的智慧,能在黑暗系魔法的契约魔法中与施术者签订契约,召唤到人间,属于很难召唤到的类型,因为亡灵马是有智慧的,所以它能分辨出施术者的强大与否,越强大的人成功的机率越大。
巫妖能召唤出一匹亡灵马,自然是情理之中,他两百多年前就搞定了。
“好搭档,好久没见,又到你出场的时候了。”约翰抚摸着它乌黑的皮毛,顺便从虚空中拿出它们最喜欢吃的幽冥之花(成熟体)喂它,看见它吃的津津有味,约翰一阵心疼的同时,一边想着遥远某处的亡灵法师,等老子来了,看我怎么弄死你。
将碍事的背包丢进虚空中,约翰一个翻身熟练的上马,在马的叫声下,尘烟飞起,人与马已经如离弦的箭飞出去,向着指示牌离开的方向。
召唤的亡灵马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不能在光天化日下召唤,只有黑夜或无光,否则会让亡灵马受到伤害,第二是需要准备亡灵马最爱吃的特产幽冥之花,以此来驯服,最好还是完全绽放花朵的成熟体,要不然就算召唤成功,也会因为无法驯服的缘故,亡灵马自动解除契约,到头来一场空就亏大了。约翰可是有过前车之鉴。
完全不用看地图,就这样一路顺着指示牌指的方向跑出去,因为是有指示牌的道路,所以一路上肯定会有旅行的人,但由于亡灵马的速度实在是太快,加上雾霾的影响,除了大眼怪以外的种族是看不到亡灵马的,这也是约翰为什么大胆的把亡灵马召唤出来,还让他跑有人走的道路。这就是正在前往雾之都的旅行者有时候会感觉一阵阴风吹过的原因。
穿过终日被雾霾笼罩的沃德森,已经是一天后的事情,外边的天气还是太阳刚从远处地平线山岭上缓缓生气,一抹清晨的阳光刚好照到约翰的脸上,天空开始褪去黑暗,蔚蓝的颜色正在渲染着,这番景象对于几百年宅在里边的巫妖来说还是很少见的,只存在遥远的记忆中,是一副很美的清晨景象呢。
可惜再也感受不到阳光的温度,微风拂过的温柔,空气肯定很新鲜吧,约翰停下胯下的亡灵马望着这幅景象心中有些遗憾。
扫去心中多余的想法,约翰伸手从虚空中摸来摸去,终于找到以前放的地图。张开在面前,约翰看了几眼,知道自己目前的位置。
他现在位于“雾霾洛德森”的入口,是神圣帝国——约莱利尔的北部领土,尚未开垦的区域,至于为什么不去开垦,原因还是因为地形太过复杂,物种繁多,怪物在这个地方层出不穷,像是“雾霾洛德森”就知道这里是多么奇怪的诡异地方,而且最奇怪的事情还是从远古时期一直游荡在其中的传说不死亡灵军团,所以这里还有一个称呼,名叫“不死之地”。
以前神圣帝国也不是没有试过来开垦这个地方,可惜被出现的传说不死亡灵军团给打的溃不成军,无人生还,从此后,帝国在也不敢打北部领土的主意,只能干瞪着眼,祈祷这不死亡灵军团哪一天才会耗尽它们的寿命,停止它们盛大的游行。
不过话说回来,约翰自从搬到这后,一直没有见过传说的不死亡灵军团游行,生者见必死的史诗级场面,可能是他出门太少的缘故,所以错过也有可能,现如今好不容易出来一次,约翰想是不是看一回在去那个地方,反正也不远,快马加鞭两三天就到了,就让那亡灵法师苟且偷生几天,想要成立这种传说级别的亡灵军团可是约翰一辈子的梦想。
可是听闻这远古不死亡灵军团的出现是随机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来,约翰身为巫妖也不太清楚这方面的事情,实际上很多人也想战斗远古遗留至今的不死亡灵军团到底是谁留下的,是从何处出现,猜测到现在一直都有,可从来没有一个能得到验证,作为传说故事活跃在人之中,充满了神秘。
第27章()
传说,神圣帝国——约莱利尔的北方区域,有一支远古时期某位亡灵君主遗留下来的亡灵军团,每当天空被不祥的黑云覆盖,鸟兽惊动,远方隐约传来雷鸣一般的踏步声时,就是亡灵军团出现的预兆。生者见必死,亡者见必跪拜,很久很久一直流传下来的名言,作为故事中最精彩的片段活跃在其中,吸引了无数拥有探险之心的人的向往。
劳黛拉,正是无数拥有探险之心的人中的一位,她顽强勇敢,独来独往,是一个性格奇异的人,喜欢往最危险的地方探险,作为探险家的她已经探索不少很多被惯上危险称号的地域与遗迹,享受危险带来的刺激感的同时,也获得了许多人眼红的价值万金的财宝,被人称为“独来独往的探险家”,也誉为这个世纪内最伟大的探险家之一。
今天已经是劳黛拉来到这个鬼地方的第三天,连绵不绝的光秃秃丘陵,无任何绿色植被,也没有发现河流与湖泊,难走的道路,在这个被许多冒险者称为“不死之地”的鬼地方,艰苦的环境内孕育出很多难以想象的生命体,非同一般的攻击力,她已经领教过了,不愧是五大险地之一排行第三的地方,时时刻刻都要预防危险。
携带的饮用水还有一个星期的量,食物也还足够撑几天,就算食物和水在意外中消耗完,还可以凭借生活在这个地方的生命来维持基本寻求,勉勉强强生活一个月也没问题,劳黛拉向来都是这么做的,在极限中努力存活养成的好习惯。
微微挪动肩上背包的位置,让自己舒服一些,劳黛拉正蹲在一颗丘陵上的巨石后,小心翼翼的朝着丘陵下方的平坦地带看去,为了使那群敏锐的生物不注意到自己,她每一次伸头看一眼就迅速的收回,防止位置被暴露。
根据以前某位探险家写过关于此次的传记,被劳拉黛珂注视的那群生物名叫“克罗伊斯”,是生活在不死之地的独有物种,长着一副魁梧臃肿的身体,皮肤黝黑的与地上的泥土一般,让人经常联想到河流常出现的凶河马,利用四肢行走,拥有一口好的牙齿,以泥土与一种名为“钢石”的矿物为食的特殊生物,对于外来者有着非同一般的厌恶。
克罗伊斯确实很讨厌外来者,劳黛拉就是因为被它们发现而追了一天一夜,好不容易才甩掉它们。
这片地区是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像是这种生物还仅仅是一小部分,想起晚上的时候,高达一座山的巨大身影在月色下移动,渗人的怪叫声,简直群魔乱舞,劳黛拉就忍不住害怕,但心底也升起一种兴奋感,一直与危险相伴的她最喜欢这种死到临头的刺激感了。
但被不同怪物追了几天,劳黛拉也不想在作死去惹那群克罗伊斯,现在只想等它们走远了,继续赶路,往不死之地的更深处前进。她这一次旅行不仅仅是为了享受探险的乐趣,还为了前往被称为大眼怪建造的都市雾之都一探究竟。
不死之地确实是一个处处透着诡异与危险的区域,但也不全是危险,有时候也会给人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像是最为着名的“月下之路”,大约一个月仅有一次机会的月圆之日,在月光的保护下,平时活跃的怪物纷纷躲起来,给探险冒险的人提供绝无仅有的好机会。
可惜对劳黛拉这种以探险为主要乐趣的探险家来说,安全就等于无趣,所以她特意等到月圆之日过去在出发,这向来是她的人生信条,危险最有趣。
背靠巨石,劳黛拉从背包的侧口拿出卷好的地图,张开面前看了一下,她的位置目前大概在贴近深处区域的地方,已经快要接近被雾霾遮蔽的雾之都,只要在按照这种小心的步骤行动,一天以内就可以到达。
很好,就这么决定了!劳黛拉将地图卷好,重新放进背包,撇了一眼下方那群吃完钢矿离开的克罗伊斯,它们差不多已经走远了,拉了拉冒险帽的帽檐,劳黛拉知道是时候行动了。
可就在这种时候,敏锐的劳黛拉忽然察觉到远处一个山头升起的阵阵尘烟,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跑,而且速度很快。
为了一探究竟,劳拉黛珂对自己附加了“鹰眼”的魔法,趴在巨石上,以便于看清远方。
清晰拉近的视线中,一个看起来像是人的人正以非常快的速度奔跑着,而且身后还跟着一群穷追不舍的凶狠怪物。
看到这种情况,劳黛拉立即巨石上下来,趴在旁边,尽量将自己的身体缩小,还披上了能隐身的秘宝隐身披风,隐藏自己的气息。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这么多的怪物她也对付不了,更救不了那家伙,只能祈祷他自求多福,像是这种事情,她也遇到很多次,她也逐渐明白一个真理,认清自己的实力,尽量不要惹麻烦上身,很显然,这不是她能够控制的场面,老实的装做看风景就好。
过了不久,劳黛拉觉得情况似乎不对,动静好像离她越来越近,她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