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妻鲜嫩:神秘老公夜夜宠-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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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叶清瓷抿着唇笑,“我们简七爷当的起这句话。”
在叶清瓷眼中,这位爷有许多毛病。
比如狂妄、自我、傲慢、多疑、爱吃醋,但她也不得不承认,简七爷挺男人的。
刚刚爬山爬到半路时,简时初见她累的呼哧带喘,甚至提出要背她上山,她怕有危险,严词拒绝了。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会不自觉的就有许多许多的安全感。
觉得就算天塌下来,他也会帮她顶着。
她笑意盈盈,而简七爷觉得,他要疯了。
当她唇角勾着笑意,眼波如水,盈盈落在他身上,说出“我们简七爷”这五个字时。
他的身体苏麻成一片,心脏剧烈的跳,身体某一部分一下硬了起来,想一口将她生吞下去。
他从来不知道,有这么一天,他会爱一个人爱到这种程度。
只是她盈盈一个眼波,就让他把持不住。
他猛的将叶清瓷扑在巨石上,狂烈吻下去。
叶清瓷腰身压字巨石上,脑袋从石头上垂下去,柔软的腰肢贴着圆形的石头,弯成了一个弧。
简时初压在她身上,像是几天几夜没喝水的人汲到了清泉,吻的停不下来。
叶清瓷被他吻的大脑缺氧,费了好大力气才推开他。
白嫩的小手捂住他的嘴巴,“拉我上去,我都快脑溢血了。”
简时初大笑,抓住她的手腕,将她扯到怀里坐稳。
再次凑到她唇边吻上去,一点一点的轻啄。
叶清瓷软绵绵偎在他怀中,双手拥住他的腰身,娇嗔:“说什么看星星,你是看这里没人,比较适合发疯吧?”
“瓷瓷……”简时初捧住她的脸,黑亮的双眸看着她,眸中的神采亮如极光。
“嗯?”叶清瓷将手覆在他手上,“怎么了?”
“你知道吗?我……我好欢喜!”简时初的声音隐隐发颤,“我生来什么都不缺,我对什么东西都可有可无,打理简家的企业,让简家的企业蒸蒸日上,一天比一天好,是为了我爸妈,为了让他们不对我失望,可我自己,从没真正的有什么想要的东西,直到遇到你……”
直到遇到她,他才知道,拼命的想要得到一个东西,然后真的得到了的时候,是怎样的欣喜若狂。
“嗯,”叶清瓷不擅言辞,也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过了会儿才说:“你很好……我也从没想过,我会遇到一个像你这样的男人,对我这样好。”
“我对你做过不好的事……”那是简时初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如果时间可以重来,他宁可伤了自己,也绝不会伤害她。
“那时候我们还不认识,”叶清瓷嫣然一笑,“我已经忘了。”
“嗯!”简时初忽然猛的抱住她,脸颊埋进她肩头,闷声说:“一定要忘得干干净净,以后再也不准想起来了!”
“嗯,”叶清瓷笑着回拥他,“我已经忘得干干净净,以后再也不会想起来了。”
最初见面时,她不肯告诉简时初水晶和宝宝的下落,她的确吃了不少简时初的苦头。
但那些疼痛折磨,比起曾美茹给过她的,简直小巫见大巫。
从小被打惯了的人,对疼痛的耐受力比平常人多很多。
肉体上的折磨对叶清瓷来说,远没心灵上的折磨来的可怕。
一点皮肉之苦算什么?
好了之后,连点伤疤都不会留下。
这个世界上,能打败你的人,只有你自己。
只要你从心理上漠视它,那点折磨,不值一提。
她看重的,是现在。
这个男人对她这样好,她才不会小心眼,记着过去那些不开心的事。
“渴了没?我带水了。”简时初打开登山包,拿出保温杯,拧开盖子,递到叶清瓷唇边。
叶清瓷喝了几口,递还给他,他也喝了几口。
将保温杯收起来,拿出一个保鲜盒,“饿了吗?我带了你喜欢吃的甜点。”
他将保温盒打开,里面是一些叶清瓷平时吃的甜品,有泡芙、巧克力饼干、马卡龙、杏仁酥。
上下三层的保鲜盒,足足放了十几样甜点,每样只有几块,都很精致。
叶清瓷对吃没什么格外的要求,但是如果有条件的话,她像全天下所有的女孩子一样,喜欢吃一些零嘴。
看到这么多样式的甜点,她眉眼间顿时盈了笑,接过保鲜盒,先选了块巧克力饼干咬了一口,咀嚼着滋味,满意的点头,“嗯,好吃!”
“是吗?有这么好吃吗?”见叶清瓷吃的眉眼舒展,蜜口香甜。
一向不喜欢吃甜点的简时初,用怀疑的目光看她。
“真的,特别好吃,你尝尝。”叶清瓷把吃了一半的巧克力饼干,递到他唇边。
饼干递过去,她又回过神。
那块饼干她已经咬了,她又想缩回来,重新给他拿块新的。
她的手刚往回缩,就被简时初抓住手腕。
简时初抓着她的手腕,把那半块饼干送到了他嘴里,咂了咂滋味,看着叶清瓷,眉开眼笑,“确实好吃,比我吃过的任何甜点都好吃。”
他笑的有些狡黠,带着浓重的孩子气,看上去那样纯澈干净。
叶清瓷觉得她肯定有毛病了,居然把威风霸气的简七爷,和纯澈天真这样的字眼联系在一起。
可是此时此刻,她心里只有这样的想法。
这样的简时初,她真的好喜欢、好喜欢。
天色渐渐暗了,一颗颗星子跃上蓝色的幕布,像是调皮孩童的眼睛,在天际闪烁。
简时初搂着叶清瓷并肩坐在巨石上,叶清瓷的头,枕着简时初的肩膀,望着蔚蓝天际上熠熠闪闪的星星。
一颗心,从未有过的宁静。
以前,她的心就像一潭死水,对未来没有什么期望。
第73章 你真好看!()
总觉得,她这一生就是一个悲剧,浑天度日,直到老死。
如今,她能想象到的幸福的最美的模样,就是和简时初结婚生子,如简时初所说的那样,执子之手,白头到老。
哪怕什么都不做,就和他这样肩并肩,安安静静的看看天上的星星,就觉得心里平静又幸福。
两人就这么坐在夜空下,说了很多外人听来肯定会觉得肉麻又无聊的话。
两个人却丝毫不觉得无趣,聊到凌晨才睡下。
简时初的登山包里,塞了帐篷还有毯子。
帐篷很小,两人脸对脸睡在一张毯子里,近的可以听到彼此的呼吸。
简时初的手臂穿过她的脖颈,将她拥在怀里。
叶清瓷体力不支,呢喃了句什么,偎在他胸口,沉沉睡去。
低头吻了吻她的发顶,简时初心里忽然有种很奇异的想法……如果这时候,忽然闯进来一头野兽,他一定会拼死拦在她身前,哪怕猛兽将他撕烂吞掉,他也一定会护她周全,不会后退一步。
叶清瓷体力透支,一觉好眠,睡到天亮。
被清晨的鸟鸣声唤醒,睁开眼,入目的是简时初俊帅到笔墨无法形容的俊脸。
叶清瓷目光迷茫了会儿,唇角绽开笑意,伸手抚住他的脸,轻声说:“简时初,你真好看!”
她夸起人来,没有一点技术含量,都是些“你真好”、“你好厉害”、“你真好看”。
偏偏的,简时初就吃这套。
一句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夸奖,却让他无比受用,心情好的像是要飞起来。
他知道,叶清瓷这样的女孩儿,很神奇。
再好看的男人,只要她不喜欢,她就可以做到像空气一样无视对方,不动如山。
她夸他好看,那是因为她喜欢上了他,他已经入了她的眼。
她这样的女孩儿,只会觉得自己的男人好看。
一大清早,简时初就被叶清瓷这句夸奖,弄的心里涨的满满的。
幸福和快乐,满的似乎要从胸膛里溢出来,眉目间都是比朝阳还要夺目璀璨的神采。
叶清瓷出神的看着他。
她好像真的捡到宝了。
这是个在任何场合下都会引人注目的男人,姿容绝世,气质卓然。
像是天生的发光体,一举一动间,都是令人心折的气势神采。
她会喜欢上他,实在是毫无悬念的事。
她眼中的倾慕和情谊,让简时初心花怒放,低头狠狠吻上去。
两人在帐篷里滚来滚去,滚来滚去。
“砰”的一声,帐篷塌了,裹在两人身上。
叶清瓷愣了一下,推开他,找了个缝隙爬出去。
简时初不知道被什么卷住了腿,一时挣脱不开,有些狼狈。
一身轻松的叶清瓷在帐篷外看他,咯咯大笑,脸上的笑容,比天边清丽的晨曦,还要明艳照人。
简时初一时看的痴了。
过了好一会儿,叶清瓷才止住笑,冲他伸出一只手,“傻看什么?出来啊!”
简时初伸出手去,将嫩白的手掌攥入掌心,一个用力,挣脱腿上的束缚,蹿出帐篷。
紧接着又一用力,将叶清瓷扑倒在身下。
“够了!”叶清瓷笑着捂住他亲过来的唇,“我饿了,洗漱一下,我们吃早餐!”
简时初在她额上亲了下,一跃而起,把手递给她,将她从地上拽起来,顺势抱进怀里,好一阵厮磨。
这,就是热恋。
恨不得把两个人用万能胶黏在一起,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亲亲热热,缠缠棉棉。
简单洗漱了下,两个人并肩坐在巨石上,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日出。
叶清瓷脸上的笑意越来越多,不再像往日那样清冷沉默。
而简时初,觉得自己越来越男友力爆棚,只要叶清瓷一个眼神,一个笑容,他就知道她需要什么、她在想什么。
然后,她想要的东西,就被他殷勤的递到叶清瓷手里了。
以前,简七爷是被人伺候着长大的。
四肢不勤,五谷不分,自己都不会照顾自己,更何况照顾别人。
现在他知道了,不会照顾别人,是因为没有用心。
心在哪儿,她的一举一动都会被无限放大。
绞尽脑汁的想为她做些什么,恨不能多替她做点事情,什么事情都为她做了才好,自然也就变得会照顾人了。
两人简单吃了点早餐,简时初指指山下的山谷,有些显摆的说:“瓷瓷,看到没?那个山谷里,有一条小溪,小溪里有野生的鱼群,鱼儿又肥又鲜美,一会儿我们就到那边去玩儿,中午我给你烤鱼吃。”
他拍拍身边的登山包,“我带了调料,保证烤出来的鱼,又鲜又好吃,比五星级饭店的还要棒!”
“你?烤鱼?”叶清瓷偏头看他,忍不住笑,“你会宰鱼吗?”
简七爷身边仆佣成群,衣食住行都有专人搭理。
她很怀疑,简七爷知不知道怎么宰鱼。
“那当然!”简时初有些得意的说:“你别小看了爷,爷可是参加过野外求生训练的男人,别说是烤鱼,爷还做过叫花鸡,啤酒鸭,以后每一样都要做给你尝尝!”
“哦,原来我们七爷是潜力股,还有这么多我不知道的宝藏,”叶清瓷看着他,甜甜的笑,“我拭目以待。”
吃过早餐,把东西收拾好,两人朝山谷出发。
边说边笑,来到山谷内的那条小溪旁,简时初脱掉鞋子,挽起裤腿,到小溪里去抓鱼。
为了图个清静,简时初带叶清瓷来的这座山,是还未经开发过的荒山,人迹罕至,鱼儿没见过人,又傻又憨,简时初轻而易举就抓了几条大鱼,抛上岸去。
看着在岸上活蹦乱跳的大鱼,叶清瓷觉得新鲜,笑逐颜开。
简时初一边盯着她看,一边笑着往岸边走。
忽然,他的左侧小腿上猛的疼了一下。
紧接着,一阵苏麻的感觉从疼痛的地方,向四面八方逐渐蔓延。
他参加过野外生存训练,心里立刻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他被毒蛇咬了!
他猛的窜出水面,离开小溪,脚下一个踉跄,摔在岸边。
第74章 乖,听话!()
“简时初!”叶清瓷见他脸色不对劲,惊叫了一声,立刻拔腿冲过来。
“别过来!”简时初厉喝:“躲远点,有毒蛇!”
叶清瓷充耳不闻,脚步停也没停,依旧朝他跑过来。
简时初咬咬牙,站起身,朝她迎过去。
至少离溪水远些,免得她也被毒蛇咬了。
“怎么样?是被毒蛇咬了吗?咬到了哪里?”叶清瓷扶住他的身子,蹲下身去看他的小腿。
在他的左侧小腿外侧,有一个清晰的咬痕。
咬痕颜色发黑,咬痕周围的肌肤,隐隐透着黑紫色,并且仍在向四周蔓延。
叶清瓷学过急救,她扶着简时初在石头上坐下,毫不犹豫的从登山包里掏出一条毛巾,死死的系在咬痕上方毒气尚没蔓延到的地方。
然后又从登山包里翻出瑞士军刀,将刀刃弹开,咬了咬唇,对简时初柔声说:“你忍着点。”
简时初满不在乎的应了声,“我没事,小意思。”
锋利的刀刃划开毒蛇咬过的地方,皮肉分开,简时初整条小腿都麻了,几乎感觉不到疼痛。
叶清瓷扔了瑞士军刀,从伤口中挤出一些黑血,直到伤口再也挤不出血来,她矮下身子,张嘴朝毒蛇咬过的地方凑过去。
“你干什么?”简时初猛的推开她。
“把毒血吸出来啊,”叶清瓷按住他的双臂,“你别动,再动你会死的。”
“你电视剧看多了吧?”简时初吼她:“伤口割开,挤出血来就行了,你用嘴吸,不要命了吗?”
“挤得不如吸的干净,”叶清瓷按住他的双手,冷静说:“简时初,你别拗,毒气蔓延的很快,你会死的。”
她力持冷静,可她自己都没发觉,她的声音和双手都在发抖。
按照道理讲,他们这个城市的气候,并不适合毒蛇生存。
她从小在山里玩儿,山里都是些没有毒性的蛇。
但是她听说,附近有农户,饲养毒蛇贩卖。
这里的毒蛇,也许是从农户家中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