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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山里汉的小农妻-第70部分

小说: 山里汉的小农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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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沈德俭回来了。

    一眼就看到了那十几斤处理过的猪肉皮,这些肉皮都已洗净煮烂,毛拔完了,剁得粉碎,要是家里盆子够用的话,五六盆的水晶冻肯定已经做完了。

    因为没有盆子,只好做到了剁碎肉皮这一步,就不得不暂停了。

    沈德俭看到女儿如此体贴懂事,心里更暖和了。

    “兰丫,好孩子,辛苦你了……”

    沈若兰呵呵一笑,“不辛苦,其实这些都是瘦丫她们过来帮我干的,我就给她们打打下手,做做饭,一点儿都不累。”她把让瘦丫姐妹帮她干活,她供她们饭吃的事儿说了一遍。

    沈德俭听后,立刻表示赞同:“嗯,让她们干正好,多给她们点吃的喝的,也算是成全她们了。”当然,也成全了他那颗别累到他闺女的心了。

    赚到钱的沈德俭不再小气了,只要不累到他闺女,供那几个丫头吃点儿喝点儿他也不在意了。

    “爹,你明天去县城的时候多买回几个盆子,再买几个镊子,要是家里盆子够用的话,我早就把冻子都做完了。”给沈德俭端晚饭的时候,沈若兰提醒了一句。

    沈德俭答应了,又问家里还缺啥,他明天一并买回来。

    沈若兰想了想,说:“要是有卖鸡的,就买回几只母**,公鸡也买回一只,等开春了,我想孵点儿小鸡崽儿养。”

    上辈子,她们派出所附近就有一家养鸡场,她耳濡目染的,也学会了点儿养鸡的知识,所以想在这边试一试,她也不是要建厂大规模的饲养,就是打算孵些小鸡,散养在家中的后园子里,既不费力,也不费神,平时吃个鸡蛋鸡肉的也方便。

    至于鸡饲料嘛,当然不会喂粮食,喂粮食的话就赔了,她想学养鸡场的法子,用蚯蚓来喂鸡。

    蚯蚓很好饲养,繁殖又快,更不需要喂粮食,只要弄点儿牛粪,找个阴凉地地方放着,等下雨天时,翻开牛粪,底下肯定缕缕行行的一大堆,都能麻应死人!

    就算不下雨,往牛粪上临水,底下也会生出蚯蚓的。

    用蚯蚓喂鸡,既有营养又能长膘,是绝佳的养殖方式。而且蚯蚓不仅能喂鸡,还能喂猪呢,要是蚯蚓的养殖规模够大,再弄两头猪来养活,也是完全可以的。

    “行,明天爹给你多买几只回来!”沈德俭一口答应下来。

    沈若兰又说,“要是有卖大鹅子的话,再买几只大鹅子吧。”

    家里靠着山,养鸡的话怕有黄皮子钻进来偷鸡吃,大鹅子利害,一有动静就嘎嘎叫,能把人给召唤出来了。还有大鹅子那张大嘴夹人可疼了,要是有黄皮子敢钻进家里偷鸡,大鹅子一大嘴上去,就能拧掉它一嘬毛儿,管保它下回不敢来了。

    “嗯,大鹅子也买,还有呢?你还想买点啥?”沈德俭对女儿开启了有求必应的模式。

    “再有的话,买个浴桶吧。”

    沈若兰是个爱干净的人,光自己干净不行,跟她常接触的人也必须得是干净的,不然她心里膈应。

    她回来这么多天了,她爹还一次都没洗过澡呢,一想到这儿她就不舒服,很想让她爹也洗个澡,好好讲讲卫生。

    不过,用她的浴桶可不行,浴桶这种东西她不想跟人通用,就算是她亲爹也不行,还是让他自己买一个,自己用自己的好。

    “成,明天爹给你买一个,好让我闺女干干净净的”沈德俭还以为是沈若兰自己要呢,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他现在有钱了,可以豪爽的给女儿买买买了,这种感觉真好啊,不仅让他很有做合格老爹的成就感,还能让他减轻心里的愧疚感,简直就是一举两得。

    “兰丫,你还想要啥,爹都给你买。”

    沈若兰莞尔一笑,这个爹啊,对她还真不错呢,不过,她不想再要啥了,过几天她就要进城去取被子衣裳了,缺啥的话,自己买就成了。

第165章 张三勇() 
老张头本来打算一直陪着沈德俭到县城去卖水晶冻,一直陪到他去吉州为止,好拉近两人之间的感情,增强沈若兰对他们的好感。

    然而,就在他陪他去县城的第一天,家里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把他的计划给搁浅了。

    事情是这样,老张头的小儿子张三勇回来了。

    老张头本有三个儿子,张大勇、张二勇和张三勇,只是在四年前,张三勇过继给了他的弟弟张兴盛,成了张兴盛的儿子。

    张兴盛跟张兴旺一奶同胞,都是农安县里有名的木匠,且日子过得都不错,只是张兴盛成亲多年无所出,后来又娶了房妾室也是如此,再后来,心有不甘的张兴盛又买了个丫头,家里三个女人,张兴盛日夜耕种,忙碌了十几年,依旧是蛋也没下出一个。

    眼看着四十岁了,张兴盛才渐渐的死了心,想从大哥的三个儿子中过继一个来,一来为自己延续血脉;二来也是为了将来能有个人给自己养老送终,死后能有个扛幡的,清明时能有个烧纸上香的……

    张兴旺虽然挺同情弟弟的,但自己的三个儿子他一个都舍不得,老大老二都是孝顺听话的,又都是干活的好把式,老三虽然不大会干活儿,但自幼就聪明过人,书读的极好,夫子说过,这孩子早晚必能高中,有这样三个好儿子,他哪舍得让他们叫别人爹啊?于是就婉言拒绝了。

    后来,家里好死不死的着了那把火,把个诺大的家业烧了个磬空,他因想着老三还要读书,家里现在穷了,也没法给他支付束脩,就咬着牙同意把老三过继给弟弟了。

    在所有的孩子中,老婆子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嘴巴甜,书读得又好的小儿子了,一听说要把小儿子过继给小叔子,她说啥也不同意,非要把老二过继过去。

    为啥?

    因为老大已经成家,无法过继,只有老二老三合适,她舍不得老三,又舍不得放弃小叔子家那几百两银子的家业,所以极力主张让张二勇过继。

    后来,还是小儿子主动说,他想过继到叔叔家去,他想继续念书,老婆子没办法,这才大哭一场同意了,还因此大病一场,好几年没缓过来劲儿。

    现在,家里已经接受这个事实了,却不想小儿子又被小叔子给送回来了,理由是他已经有了自己的嫡亲儿子,不需要过继别人的儿子了。

    去年年初的时候,张兴盛结识了一个风流俏丽的小寡妇,两人勾搭在一起没多久,小寡妇就怀孕了,把张兴盛喜得屁滚尿流,大张旗鼓的把小寡妇娶回家了。年底,小寡妇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小子,张兴盛晚年得子,更是喜得不知咋地才好了,后来干脆休了那个多年下不出蛋的婆娘,扶了小寡妇做了正妻,这样她的宝贝儿子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嫡子,他的心肝儿小寡妇也成了他的正妻。

    小妾和丫头也叫他给卖了,那个小妾和丫头的姿色跟他的小寡妇都不能比,加上小寡妇又给他生个儿子,他自然不想再在别的女人身上花费心思,只想带着小寡妇和儿子好好过活。

    这时,张继祖(也就是张三勇,过继后改的名字)的存在也就成了一种尴尬了,当初之所以把他过继过来,是因为张兴盛没有儿子,想叫他继承这一支的香火,现在张兴盛已经有了自己的儿子,又哪能忍受自己的家业给别人呢?

    这事他没纠结多久,很快就下了决定。

    年初十,就叫张继祖收拾收拾,雇一辆马车把他给送回来了,并表示过继的事情作废,他已经有了自己的儿子,无需再过继别人的儿子了。

    崔氏跟最心爱的小儿子分别四年,就是为了让小儿子能继承张兴盛家那几百两银子的家业的,没成想忍受了四年的母子离别之苦,到头来啥也没捞着,把个崔氏气个倒仰,当时就跳着脚儿的作起来了。

    先是骂张兴盛出尔反尔,言而无信,亏待了她的小儿子;又骂老头子当年糊涂,不该把小儿子过继出去;还骂大儿媳妇懒惰,当年要是她能勤快些,看住厨房的火,家里就不会有那场祸事,小儿子也就不用给人家送走,害得他们母子分离……

    反正,把想到的凡事能跟小儿子过继一事有关的人都骂遍了,就是忘了骂她自己,忘了她当初也是贪图张兴盛家的财产,才答应小儿子过继,也忘了小儿子在人家这三年,人家好吃好喝的供着他,还供他继续读念书。

    在崔氏的眼中,从来只有别人对不起她,就没有她对不起别人的时候,有错的时候,也从来都是别人的错,她永远都不会犯错误的。

    张兴盛也知道崔氏的脾气,也没跟她一般见识,见大哥不在家,把事情交代完就一道烟的回去了,至于崔氏骂他那些话,他只当是狗腚放个屁了。

    崔氏自认为吃了大亏,一直又哭又骂的,一直作到张兴旺和张二勇从靠山屯回来才算结束。

    老张头了解到事情的始末后,觉得儿子回来就回来吧,也不是啥大事儿,家里现在日子比从前好过了,供他念书还是供得起的。

    可崔氏却不那样想,在她的心里,早就把张兴盛家的产业看成是她小儿子的了,现在鸡飞蛋打,几百两银子说没就没了,她哪会甘休啊?一会嚷嚷着让老张头找他兄弟说的说的去,一会儿又指天画地的说张兴盛那个小寡妇媳妇生的孩子绝不是张兴盛的种,明天就把这事儿告诉那个糊涂肠子去。

    老张头看她这么激动,连他的打骂吆喝都镇不住了,怕她真个找他兄弟作去,第二天就没敢出门,守在家里看着这个疯老婆子了。

    这一守,就是四五天,直到过了正月十四,看看老婆子也差不多消停了,才松了口气。

    这几天,张二勇也没闲着,趁着有空又上山去了。

    兰儿那么出色,他必须也得努力才能配上她。

    这次上山,他猎到一只狍子和一只红毛狐狸,狍子和狐狸肉他打算过两天拿县城去卖了,狐狸皮留了下来,硝好后给她做个坎肩穿。

    她怕冷,从前一起去县城的时候她总披着个破被子,瑟瑟发抖的,要是有个毛坎肩穿的话,一定能帮她抵不少风寒吧……

第166章 狗眼看人低() 
很快,又到了沈若兰去县城的日子,这天早上,她五更就起来了,简单的洗漱后,跟她爹一起把五盆子水晶冻搬到车上,自己则披上那条破被子,也跟着上了车。

    现在已经是正月中旬,天不像腊月时那么冷了,但一早一晚的还是很冷,沈若兰回来这半个月,受用惯了,冷不丁挨了这份冻,颇感不适。

    沈德俭看到女儿这份哆哆嗦嗦的样子,心疼的很,心里暗下决心,等将来赚了钱,一定买辆带厢的车子,不叫女儿再挨冻了。。。。。。

    马车咯吱咯吱的压着雪路,赶到了桃花村时,张二勇也上来了,身上还背着个大袋子。

    看到沈若兰,张二勇的耳朵微微红了一下,又转向沈德俭,招呼一声:“二叔。”

    沈德俭急忙把自家的盆子往里让了让,好给他腾个地方坐,“二勇啊,这是又出山打猎去了?”

    “嗯,在家呆着也没事儿,就往山上溜溜。”张二勇把袋子放了下来,坐在了沈若兰的一边。

    沈德俭看了看那鼓囊囊的袋子,起了好奇的心思:“打着啥了?装这么一大袋子?”

    张二勇憨憨一笑,如实说,“一只狍子和一只狐狸。”

    一听这个,沈若兰的眼中又流露出向往的神色来,开始跟张二勇谈论打猎的一些事儿。

    比如,从哪儿进山好走,哪个山头儿的猎物多,哪个山头有危险的野兽等,问得很详细,也把他回答的都牢牢的记在了心里。

    张二勇见沈若兰的眼睛亮亮的,问得那么详细,眼里也充满了期待和向往的神色,犹豫了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说,“你要是真想去,等过几个月天暖和了,我就带你去,这几个月天太冷,在山上又吃又住的,你受不了!”

    见他同意带自己去了,沈若兰顿时心花怒放,鸡啄米似的点着头,“成,成,正好我趁着这几个月的时间好好锻炼锻炼身体,把身子锻炼得棒棒哒,到时候跟你一起探险去!”

    看到她笑面如花的样子,张二勇的心情也好起来,他扯着嘴角,低声说:“行,我一定带你去。。。。。。”

    他俩说话的时候,沈德俭基本上都是在一边儿看着,不插嘴也不出声,怕打扰他们。

    看到他俩很能说到一块儿去,张二勇又处处为自己女儿着想,沈德俭的心里很是愉快。

    这两孩子,郎才女貌的,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就是不知道老张家能不能同意二勇入赘,要是能同意的话,他立马就把他们的事儿定下来。。。。。。

    。。。。。。

    到了县城,天已经大亮,沈若兰提议几个人兵分三路行动,沈德俭去酒楼送水晶冻去了,张二勇去卖他的猎物,她自己去何记布庄取她的棉被棉衣。

    这么多人,这么多事儿,要是一起做的话时间还不及,不如自己做自己的,省时又省事儿。

    沈德俭和张二勇也同意了,正好张二勇打算卖完猎物,偷偷找家皮货子给她做坎肩呢,要是他们一起走的话,她要是不要多尴尬啊,还不如等他把坎肩做好了,直接送给她,到时候东西都做成了,她就不能不收了。

    分开时,张二勇忽然说:“二叔,若兰,你们等我一会儿。”

    他跳下车子,抬脚朝路边的一家早餐铺走去,很快,他回来了,手里拿着几个用油纸包着的热腾腾的包子。

    “二叔,若兰,栓子,你们还都没吃早饭吧,来,趁热吃。”

    他给自己留了两个,剩下的六个给沈若兰等每人分了两个。

    他们可不都没吃早饭咋地,一大早的那么忙,谁还顾得上吃早饭啊?这会子有热腾腾的包子,大伙儿顿时都来了食欲了。

    “谢谢二勇哥!”

    沈若兰接过包子,‘啊呜’咬了一口,冻了一早上,这热乎乎的包子下肚,身上都暖和了。

    沈德俭和栓子也接过包子,低头开吃,把包子吃完,才各自分开。

    沈若兰去了何记布庄,老板娘早就把那两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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