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里汉的小农妻-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家里一粒粮食都没有,她得买点米面啥的,还得买点小米子和黄豆绿豆!
此时已经是下午,用现代的时间来算,应该是一两点钟了,集市上依旧热闹,十里八乡的人都汇集在这里,山货、农产品和手工制品,啥都有。
还有挑着担子的货郎,担子上挂满了不值钱的小玩意儿,头绳、针线、手巾帕子、还有廉价的胭脂头油等,招揽的对象,无一例外是过往的乡下大姑娘小媳妇。
跟现代市场的景象还挺像的,沈若兰颇有兴趣的打量着,接着往前走。
“二勇,羊还没卖掉啊!”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沈若兰脚下一顿,循声望去,看见早上一起坐车的大娘正站在一个小摊儿前,和蔼的询问着。
那个小贩就是张二勇,这会儿,他正蹲在集市的一个角落里,手里牵着那只羊。
“张大娘,还没呢!”张二勇答了一句。
张大娘接着说:“那咋没卖到酒楼去呢?咱这集上有几个能买得起这么大的野羊的?你拿到酒楼,保准儿一下子就卖出去。”
张二勇皱了皱眉头,神色阴郁了几分:“他们把价压得太低,我的羊一百多斤,就只给我一两四钱银子,还勾不上十五文一斤哩,我不卖他们了……”
大娘一听有一两四钱银子,羡慕的瞪圆了眼睛儿:“啥?一两四钱银子还嫌少?那可是白得的钱啊,反正你又没花啥本钱,就出点力气就把这银子赚了,这老些银子还嫌少,你这孩子咋这么不知足哩?”
“我不卖,最少一两八钱,不然我情愿牵回去养着。”张二勇瓮声瓮气的回了一句,心里也是堵得慌。
这野羊是没花本钱,可那是他冒着生命危险打来的,山上毒蛇野兽多,又是悬崖又是峭壁的,逮到这只野羊所付出的艰辛和危险,远比别人想象中的多得多。
所以,他不能贱卖。
第12章 不可思议()
“这孩子,真犟!”
见劝不听张二勇,张大娘丢下一句,挎着篮子走了。
好容易来城里一趟,她还有好些事儿没办呢,可没工夫为些跟不相干的人耽误事儿。
沈若兰倒是很想买这只野羊,她身子太虚,需要补养,等野羊下崽儿了,她就能有羊奶喝了,野羊奶远比牛奶有营养,对她的身子一定大有好处。
而且,等将来把小羊养大养肥了,还能有鲜美的野羊肉吃,想想都让人流口水!
只是,她手里就只剩下一两多点儿银子了,张二勇说过,这只羊至少卖一两八钱,她手头儿这点儿银子也不够啊!
看看肥美的野羊,在看看手里那点儿银子,沈若兰心里隐隐有些后悔,早知道他的野羊没卖成,她就少买点东西了,布匹浴桶啥的什么时候都能买,可揣崽儿的野羊可不是天天都能碰上。
哎,现在说啥都晚了,还是先去买米吧!
沈若兰摇摇头,转身去找卖米去了的。
之前张大娘说过,大米和白面都是三文钱一斤,可是等她去买时才发现,大娘所说的三文钱一斤的大米,是指市场上最下等的米,里面还有些磨完了没挑干净的壳子以及细沙子,好一点儿的要卖到五文钱,五文钱的米要干净得多,也白的多。
最好的米居然卖六文钱一斤,换算成现代的价格,相当于六块钱一斤呢!
沈若兰暗暗咂舌,太贵了,两斤米都能差不多够买一斤肉了。
不过,考虑到六文钱的大米几乎是一个粒一个粒挑出来的,个头大,米色白,而且里面绝无杂物,做饭的时候省事儿多了,所以,她买了二十斤六文钱一斤的白米,花掉了一百二十文,五文钱一斤的细白面也买了二十斤,黄豆和绿豆也各买了三斤,一转眼,二百三十文钱就这样流水般的花出去了。
不过,她并不后悔,也不心疼。算起来她也是活了两辈子的人了,到死那天才明白这个道理,人生苦短,活着不易,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来,所以就该潇洒的活着,想吃啥吃啥,想买啥买啥,千万别亏待了自己,她上辈子,省吃俭用了七八年,刚攒了个首付,还没等付钱呢,就被一个歹徒的手枪送到这里,口挪肚攒了的钱,最后都变成了空间里那几张废纸,屁用没有。
所以啊,她这辈子说啥也不攒钱了,当然,要是多的钱花不了时攒起来也可以,就是决不会在像上辈子似的靠省吃俭用来省钱,那样太对不起自己!
这样想着,她又顺手买了些大白馒头和肉包子,将这些和米面一样,先佯装放在篮子里,盖上苫布再偷偷的再收进空间,最后才慢慢的往回溜达。
路过张二勇的摊位时,看见他还蹲在那里,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脚下的羊还是没卖出去。
沈若兰看了看那只肥肥的母羊,想到有营养的羊奶,咽了口口水走过去,“张大哥,我来还你的三文钱。”
张二勇抬起头,看了看那三个铜板,没有推辞,接了过来。
他身上就只带了这三个铜板,原本是打算用来买几个馒头充饥的,帮沈家姑娘付了车费后,他连午饭钱都没有了,到现在还饿着呢。
还完钱,沈若兰还没有要走的意思,她蹲下身,抚摸着地上的野羊,开口问:“张大哥,羊卖得不顺利吗?”
这不是废话吗?羊就摆在这儿呢,明显是没卖出去,可不就是卖的不顺利!
“嗯,不顺。”
张二勇盯着膝盖上的补丁,沮丧的回了一句。
从晌午到这儿,看中他羊的倒是不少,可不是给的价钱太低,就是相中了也买不起,眼瞅着就到回去的时间了,看样子,他今天算是白来了。
沈若兰看出了他的沮丧,试探着说:“张大哥,你这只羊打算卖多少钱?要是价格合理的话,我倒是可以买下来。”
张二勇一怔,瞪大眼睛看着她:“啥?你?”
沈若兰咳了一声:“是呀,我,我想买你的羊,可是,我现在手头儿上没有那么多钱,只能先付给你八百文,其余的,等十天再给你。”
为了证明自己的诚意,她掏出了几块碎银递到了张二勇的面前,“呶,这几块银子加起来足有八钱重,算是我给你的定钱,行吗?”
见张二勇怔怔的看着她,不说话也不接银子,沈若兰还以为他不相信自己,便诚恳的说:“要是你不信我的话,可以找家倾银铺把银子量一下,绝不会少分量的。另外也可以先把羊放在你家里,等我凑够了钱再去你家里牵。”
“呃,不用不用。”
张二勇连连摆手,他之所以一直瞪眼看着她没有答话,不是不相信她,也不是不想卖给她,而是吃惊而已。
明明早上去的时候,她还是连五文钱车费都出不起的小可怜儿,咋这么会儿功夫,就赚到八百文了呢?这样太不可思议了?
第13章 买羊()
“沈姑娘,我不是信不着你,我就是好奇,你的钱……”
后面的话,张二勇不知该怎么说了,他想问沈若兰这些钱是咋来的,但话到嘴边又觉得这么问不好,像疑心人家的钱来路不明似的。
活了两辈子,沈若兰自然看得出张二勇在想什么,她主动说:“张大哥是想问我这些钱是打哪来的吗?”
张二勇没有说话,只看了她一眼就把头低下了,虽然没有明确回答她,但那眼神分明就是‘是’的意思。
其实,也不怪他怀疑,换做任何人都会多想的,早上还是个一文钱都没有的小穷鬼呢,来城里转一圈儿就能拿出这么多银子,她一没有做官的亲戚,二没有经商的朋友,自己个儿也没有啥特别的能力,这样的人,一下子有这老些钱,咋能怪别人疑心她呢?
沈若兰笑了笑,一本正经的说:“这些银子都是我用人参换的。”
对银子的来历,她早就想好怎么解释了。
首先,不能说实话,因为解释不清那两种调料的来历,与其被人盘问和怀疑,还不如撒个简单的谎,把真相遮掩过去。
其次,她的慌要撒得有说服力,能让人信以为真,毫不怀疑。
显然,她做到了。
她家就在卧龙山的山脚下,她上山侥幸挖到人参,是完全符合常理的,听说的人只会羡慕她的运气,绝不会有别的想法的。
张二勇相信了她的话,卸下满脸的疑虑,接过银子说:“沈姑娘真是好运气,多少人常年在山上寻摸,也没挖到好参哩。”
既然她一下子能拿出八钱银子,证明她的人参卖了个高价,不然她也不能有这么多钱了。
沈若兰呵呵两声,神态自若得说:“是呀,运气是不错,一下子挖到两棵呢,今儿只拿了一棵来试试,没想到给的价钱还挺公道得,过几天再把那棵拿去卖了吧。”
这句话的意思是,欠你那部分钱我也有,只是晚几天给你而已,你把心放肚子里去吧。
张二勇听懂了的话,说:“沈姑娘,这只羊我原打算卖一两八钱银子,但咱们是乡邻,就收你一两七钱吧,剩下的钱你也不必急着还,年前给我就成。”
一下子给她便宜了一钱银子,沈若兰还真是小小的感动了一下。
要知道,一钱银子就是一百文钱,对庄户人家来说,一百文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能买很多东西,要是会过的人家,一百文钱都够一大家子花一个月了!
沈若兰瞥了张二勇一眼,感觉这不大爱说话的傻小子怪实诚的。
他并不知道她已经偷听到他给野羊定的价,这会子要是他耍耍心眼子坐地起价,说不定能多一二百文儿呢,但他非但没那样做,还照原来的心理价位少要了一百文,可见,此人不是个见钱眼开的。
给他的人格做了评价后,沈若兰对他就更放心了,“张大哥,我还有一件事儿要麻烦你。”
张二勇道:“啥事儿,沈姑娘说吧。”
沈若兰挥了挥自己麻秆似的小胳膊:“你也看到了,我体格儿不好,等会儿咱们回去的时候,我一个人没法把这羊从桃花村弄回我们屯,你看,你能不能帮我把它送家去。”
“还有,我不想让人知道我买羊了,免得他们问这问那的,待会儿上车的时候你能不能别跟人说这羊让我买下了,就是到了我们屯,你也悄悄的去我家,别让人看见了好不好?”
“好!”
张二勇一口答应下来,没有二话。
沈若兰笑了:“多谢张大哥,那这羊就先搁您这儿吧……”
……
付完八钱银子,沈若兰身上也就剩一百多文钱了,哎,这钱还真是不抗花啊!
沈若兰感慨了一下,随即心头一阵庆幸,幸好她已经想到接下来怎么赚钱了,不然,就她这花钱速度,早晚还得饿死!
做五香花生米的计划不得不暂时搁置了,通过今天早上去桃花村这段路,让她明白了她的体能暂时做不了繁重的体力劳动,五香花生米是靠量赚钱的,想挣钱一天咋也得做出百八十斤的花生米,就她目前的身体状况,让她拿百八十斤的东西都费劲,何况是把百八十斤的东西深加工了,还是先赚点儿巧钱儿,把身子养结实了再大干一场吧!
因为做五香花生米的计划搁置,她没有再买花生,剩下的一百多文钱也没花,离她下次赚钱还有十天的时间呢,谁知道这十天会有啥事儿发生,身边儿有点钱儿傍身还是好的,不然一旦有啥事儿,手头一个钱都没有或者钱不够,那得多着急啊!
…。
很快,回程的时间到了,满载而归的沈若兰又坐回到马车上,一起来的人也陆陆续续的回来了,身上的扁担和箩筐大多数都空了。
因为卖了钱,大家的心情都不错,特别是原先羡慕张二勇的那些人,看到他的羊没卖出去,一下子都莫名的振奋起来,说话的声音也格外的大,一路上有说有笑的回了桃花村,好像忙碌了一天,一点儿都不知道累似的!
人就是这样,常常喜欢用别人的不幸来衬托自己的幸运,尽管他们也是不幸的,但只要有人比他们更不性,他们就会在心理上产生出一种优越感来,这种心理,还真是贯通古今呢!
一路上,沈若兰佯装打瞌睡,没怎么说话,等到桃花村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
到站了,大家陆续的下了车,沈若兰也跟着爬了下来,她站在路边,望着黑漆漆的村路,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这黑灯瞎火的,不会遇到坏人吧?
或者,不会有野兽乘夜跑村里来觅食吧?
她心里打着小鼓儿,不安极了。
不是她胆小,换做前世的她,就是让她在这个时间段上山转一圈她也不怕,前世的她可是一名英勇的人民警察,虽然只是个乡镇派出所的小民警,但她的身手还是很让歹徒害怕的,柔道、空手道、散打、样样都在行,走夜路或者打几个流氓根本不在话下。
可惜啊,今非昔比,现在的她,跟风吹就倒的林黛玉没啥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人家托生在了侯门官府,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闲暇时谈谈情说说爱,伤伤春悲悲秋;而她,托生在了狗窝里,从穿过来那天起,就得为自己的肚子奔波。
这大概就是命吧!
第14章 送到()
十一月的荒郊野外,草木皆枯,一片萧瑟,月光下,远山和树林都变成了灰黑色,与天地融为一体,黑压压的,让人没由来的感到恐慌和害怕。
这种环境,让沈若兰情不自禁的想起早上坐车时那些人说的那些话,吓得她一边走一边不停的回头,左右张望,唯恐冷不丁从哪儿窜出条野狼或大熊瞎子啥的……
桃花村离靠山屯四五里地,两村之间是崎岖不平的山路,这条路白天走走还成,晚上走就有点儿困难了,一个不留神,路上的坑坑洼洼就能让你摔个大跟头,或者“咔嚓”一下直接崴了你的脚脖子。
沈若兰既要观察四周,时刻保持警惕,又要借着微弱的月光观察路况,防止自己摔倒或扭伤,这种情况下,体能的消耗比早上来时消耗的还要大,没走出一半儿呢,她就累得气喘吁吁,寸步难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