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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山里汉的小农妻-第40部分

小说: 山里汉的小农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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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他发了一顿脾气后,沈若兰买东西的速度提了上来,不一会儿就把该买的都买齐了。

    正打算回车去呢,一个汉子忽然冲过来,一把揪住了秃子的领子,大叫:“好你个死秃子,敢偷老子的钱袋!”

    秃子一愣,随即勃然大怒,一脚踢开了揪着他的汉子,怒道:“滚开,老子才没拿你的钱袋呢,再敢随便诬人,老子一脚踹死你!”

    “你还敢说你没拿?”被踢到在地的汉子一跃而起,指着秃子的领口:叫道“你看看,幌子还在这里呢,你还想抵赖?”

    说完,扯着脖子大叫起来:“来人啊,抓贼啊,有人偷钱啦——”

    秃子一惊,低头看时,却见自己的领口处不知啥时候耷拉下一小段儿细绳子,他愣住了,扔掉手中的东西,随手将那条绳子从领口拽了出来。

    特娘的!竟然是个钱袋!

    那段细绳儿是系钱袋用的。

    “看看,人赃俱获,大伙帮我抓住他,别让他跑了啊!”挨了一脚的汉子大叫起来。

    于是,不少爱管闲事儿的一拥而上,上前扭住了秃子。

    秃子真没偷人家的钱袋啊,他也不知道这钱袋为啥会在他的怀里。

    他百口莫辩,一边儿跟这帮人挣巴,一边笨嘴拙腮的试图解释:“老子没拿,老子也不知道怎么回儿事儿……”

    蓦地,他忽然想到了刚才是谁往他身上塞东西,顿时一下子明白了。

    娘的,果然是会咬人的狗不叫,看起来胆小老实的小贱人,竟然摆了他一道!

    也是他自己大意了,竟然轻信了这个小贱人,害得他现在落到这般境地。

    秃子咬着牙,目光阴森的往后看去。

    糟了,身后哪里还有那小贱人的影子?

第92章 温柔乡() 
半个时辰后,沈若兰穿着一身五成新的绸缎长袍,从一家当铺走出来,袍子是男式的,她的头发也梳成了男式的发髻,乍一看去,俨然是一个身形瘦小的少年男子。

    这身衣裳,是她用空间里那几本书换来的,当初买那些书时花了差不多二两银子,如今就只换了这么一身半新不旧的衣裳,真是亏死了!

    不过,为了安全着想,亏也只好认了,不然还穿着那身显眼的粉袄子,万一被陈婆子的人逮住了可就嗝屁了!

    为了让自己更不像自己,沈若兰还特意去了一家胭脂铺子,买了一盒便宜的胭脂,把自己的脸、耳朵、脖子等所有露在外面的皮肤,都擦的煞白煞白的,跟掉面缸里了似的,与之前的她派若两人,倘若乍看到这张脸时,连她自己都认不出那是自己了。

    沈若兰满意极了,呵呵的笑了两声,大摇大摆的往街上去了。

    她先去了平阳城的府衙,秃头盗窃被抓,这会子肯定是在平阳城的府衙里,她想去试探一下,平阳城的府衙跟秃头那伙儿人到底有没有关系。

    倘若有,她就赶紧脚底抹油,溜之大吉;若没有,她就想个办法把那些姑娘被绑架的消息传递进去,或许还能救到她们。

    沈若兰很谨慎,因为她一直没忘陈婆子对她们说的——他们上面有人罩着,就算她们跑了,官府也会帮他们把她们抓回来。

    这句话,她可不认为陈婆子是在吹嘘,这一点从他们进入乌孙后的表现就能看出来。

    在楚国时,他们晓行夜宿,日夜兼程,如老鼠一般,连大路都不敢走。可到了乌孙,他们就堂而皇之的住在了村边的客栈里,一住就是多日,分毫不怕被人怀疑。

    之所以敢如此嚣张,十有八九是有后盾在他们后面支着,这个后盾,很可能就如陈婆子所说的——是官府。

    因此,她不会大刺刺的闯进去告状,免得救人不成倒搭上自己,只能在府衙外静观其变,伺机而动。

    当她赶到时,秃头已经被大家扭送到了府衙,他偷盗别人的财物,还逞凶殴打苦主,不慎引起众怒,被众人狠狠的群殴了一顿,之后才扭送到平阳城府衙。

    大家都以为能看到府尹大人审案,看见这秃头挨板子。结果被告知,府尹大人身子不适,今儿不能升堂审案,只好先把这秃子拘禁在牢里,择日再审。

    沈若兰好生失望,只怕府尹大人的‘身子不适’和‘择日再审’是包庇秃子的托词呢,要是那样,那些小姑娘可就惨了!

    她唏嘘了一会儿,只好离开了。

    为自己的小命儿着想,她肯定不能久留乌孙,就算没帮到那些姑娘也没办法,多留一日,危险就增加一份,所以她必须尽快想办法离开这里。

    只是,她现在囊中羞涩,荷包里的那点钱而肯定不够雇车的,她又不能靠两只脚走回去。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得想法赚点儿钱,有了钱,才能雇到车子,才能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回到楚国去。

    盘算了一会儿,她决定重操旧业,到妓院卖曲子去。

    妓院乃是奢靡的销金窟,最不缺的就是银子,也只有在那里赚钱最快了。

    打定主意,她一路观察,一路打听,最后,选择了平阳城最有名的妓院——温柔乡。

    ‘温柔乡’红瓦碧墙,朱栏玉切,伫立在平阳城最打眼最热闹的地段。

    到底不是那种普通的青楼,温柔乡的格调高多了,门口设有花枝招展的女郎迎客送客,里面仙乐飘飘传出来,透出清雅和婉转,更像是高档的茶肆,跟这里一比,醉花阴的格调就完全不值一提了!

    她穿着男装,走进去时并无人阻拦,一个美貌的少女孩还笑嘻嘻的给她引路,把她带进了温柔乡的大堂里。

    大堂里环绕了数十张坐椅,座椅上座着平阳城有钱有势的男人们,此时,他们正一边喝酒,一边贪婪的看着中间位置设的一个台子。

    台子上,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正在台上跳舞,她容姿华丽美艳,皮肤水嫩白皙,一头乌黑的秀发很有心的编成了数百条细细的小辫子,小辫子都乖顺的垂在腰际,当她舞动起来旋转时,小辫子和绚丽的舞衣便跟着一起飞舞,如翩翩彩蝶一般,忽上忽下,忽高忽低,美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连沈若兰一个女子都忍不住停下脚步,观赏起来。

    “美,真美!”

    众人赞不绝口,掌声如雷。

    就在大家看得如梦如幻,如醉如痴时,伴奏的隐约戛然而止,舞台上的少女也停住了脚步,羞涩的向台下福了福身:“小女子彩蝶拜见各位爷!”

    嚯,这小调子,软糯轻柔,像是对着人的耳朵温柔的耳语似的,听得人心痒痒的,恨不能嘬住那说话的小嘴儿,狠狠的蹂躏一番。

第93章 彩蝶姑娘() 
温柔乡里一名掌事的声音含笑而来:

    “今日乃是彩蝶姑娘梳弄之日,按咱们温柔乡的老规矩,出价最高者,可得彩蝶姑娘的元红。”

    沈若兰嘴角一抽,原来这是要拍卖台上少女的第一次啊,乖不多这些男人都是一脸的色相呢,和着都是有目的的啊!

    看看那位叫彩蝶的女子,水媚清艳,娇软绝俗,眼波一漾,荡人心魂,此等尤物,怕是一百两也不止。

    “我出一百两!”一个文弱书生激动地大喊。

    沈若兰看了看他那副弱鸡的模样,真替他感到不值,觉得就算他拍买成功,这一百两银子也就三五分钟就用完了,何苦来哉呢?

    “我出二百两!”一个头发都有点儿花白了的半老头子跟着叫价。

    沈若兰翻了一个白眼儿,都这把年纪了,还喜欢风月之事,他也不怕下不来床,真是想不开啊…。

    “老子出五百两,你们两个穷酸,那点儿钱也敢来丢人现眼,老子都替你们脸红!”一个长的肥贼大胖的汉子中气十足的喊道,为了表达他的诚意,还把五百两的银票拿在手中向上扬了扬。

    文弱书生和老头子一见这胖子出五百两,顿时都变得好生沮丧,看来,他们是没法梳弄彩蝶了!

    “五百两,诸位,有没有超过五百两的?”掌事的站在台上,不遗余力的煽动者台下的男人们。

    “是不是没有了,没有的话就说吴公子拔得头筹了…。”

    胖子得意的向周围看了看,一副谁也不敢老子有钱的牛逼模样。

    这时,二楼的天字号雅间穿来一声,“我家主子出三千两!”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

    三千两!

    三千两啊!

    好大的手笔呀,三千两银子都能买下数百亩良田,上千头牲口,修一座大宅,置一座商铺了,竟然拿来睡一个妓女,这……这也太荒唐了!

    掌事的先是一怔,随即抬头望着半敞着的雕花窗,惊喜道:“多谢齐爷捧场,多谢多谢!”那副感恩戴德的样子,差点给人家跪下去。

    谢完,掌事的又亮开嗓子,大声道,“诸位,这位爷出三千两,有没有多过三千的了?”

    众人面面相觑,没人吱声,就连那个吴胖子都默默的低下了头,一副霜打了的模样,书生和老头子则默默的看着二楼的朱窗,眼中隐隐透出了嫉恨。

    掌事的又道:“诸位爷既然不在加价,今晚彩蝶姑娘就是齐爷的了!”

    沈若兰见此情形,不由得一阵感慨,哎,人比人的死,货比货得扔啊,人家能一掷千金的买一度春宵,她却得为几两银子四处奔波……

    算了,再不平也没用,她还是去问问哪位姑娘想学曲子吧。

    赚钱要紧。

    **

    二楼的雅间里

    紫金香炉,轻香袅袅,水晶珠帘之后,几个碧玉年华的少女或抚琴吟唱,地中间,四个打扮成飞天的舞女正在跳舞。

    姑娘们一边跳,一边向罗汉榻上的俊美男子偷窥。

    那男子长的真好,五官深邃,身材挺拔颀长,一身天青色广袖暗纹长袍,腰上系着七宝灵犀带,宝带下垂着碧绿的平安无事牌,脚上穿着纬锦的皂靴,当真是一身华光,满身贵气。

    正是女人都喜欢的那种。

    据说这位爷姓齐,是京城来这边做生意的,不仅相貌英俊,气度不凡,还家财万贯,一掷千金,照现在看来,果然是此言不虚啊!

    “来,郑管家,我敬你!”齐爷手执酒杯,让了一句。

    被称之为郑管家的胖子酸溜溜的笑道,“该是我敬齐爷,恭喜齐爷今晚做新郎哦!”

    这位郑管家是府尹府的大管家,也是府尹大人的心腹,很有权势,一般的商贾费尽心思想巴结都巴结不上的,齐爷一个外乡人能请到他,可见没少花费心思。

    这时,彩蝶姑娘在掌事的带领下,进入到了雅间,掌事的谄媚笑道:“齐爷,彩蝶姑娘来伺候您了,彩蝶,快给齐爷磕头啊。”

    彩蝶在一进门时,就看见了买下自己一夜的男人,不觉玉面粉红,羞涩不已。

    好英俊的男人!

    她的第一夜能遇到这样个男人,值了!

    彩蝶心如小鹿乱撞,强做镇定的上前,盈盈拜了下去,娇声道:“齐爷,奴家有礼了。”

    身在平阳城最好的妓院中,她见过不少优秀的男子,可那些所谓优秀的男子,跟眼前这位比起来,简直无法可比。

    一个是天,一个是地,云泥之别,没有可比性。

    “过来!”男人命令。

    彩蝶心中一喜,乖巧的起身,走到男人面前,重新拜了下去。那副柔柔弱弱又乖巧温顺的样子,很能激起男人的好感和保护欲。

    “杜管家,齐某可不想当这新郎官,不是郑管家可否有兴趣当一当?”某人把玩着手中的酒杯,问得漫不经心的。

    杜管家闻言大喜,他窥着彩蝶,浑浊的眼睛里露出几分淫邪,眉开眼笑道:“哎呦呦,这如何敢当?齐爷当真是客气了!”

    嘴上推却着,脸上却笑成了一朵花,他是个极爱女色的,也早就相中了彩蝶,这礼送的,当真是送到他心坎儿上了。

    “杜管家喜欢就好,她能伺候杜管家,也是她的福气。”淳于珟语气淡淡的,好像他送出的不是价值三千的美人儿,只是个一钱不值的物件儿似的。

第94章 送礼送到心坎上了() 
“呵呵,既然齐爷真心相送,那杜某就却之不恭了。”

    杜管家半推半就得收了下来,心里喜得直痒痒,他笑迷迷的挥挥手,侍奉在侧的立美人儿立刻捧着酒壶上前,给他们二人斟上。

    “来,齐爷,这杯算是杜某謝您的,往后你我二人还要互相照应啊!”杜管家举杯相邀。

    他虽是府尹大人的管家,可毕竟俸禄有限,他又是个爱女色的,弄点儿钱也都花到女人身上去了,要是能跟这种富可敌国的商人结交,好处肯定是少不了的。

    淳于珟浅饮一口,忽然听见一阵低低的笑声,抬眸看时,却见一个妖娆妩媚,丰、乳、肥、臀的美人儿从外面走进来。

    杜管家嘿嘿一笑,搂过那丰满妖娆的美人儿,笑道:“齐爷,来而不往非礼也,今儿既蒙您厚爱把彩蝶让给杜某了,杜某便把心头宝儿让与齐爷玩儿上一宿,这小狐狸虽不是雏了,但伺候人的功夫十分了得,齐爷试过就知道了。”

    淳于珟不动声色,垂眸又浅饮一口。

    这等货色,便是一手的他都嫌弃,何况是被这老厌物用过的?

    当真恶心!

    那妖娆的美人儿还不知自己被嫌弃了,摇曳着妙曼的身材走近来,一看到罗汉榻上男人的容颜,一双媚眼顿时一亮。

    伺候惯了杜管家那种丑陋猥琐、变态下流的老男人,乍见到这种丰神俊朗,气度非凡的男子,就犹如常吃垃圾的乍见到一桌儿山珍海味一般,她怎能不欢喜呢?

    一想到一会儿要与他颠鸾倒凤,共享云雨之乐,更是心跳如鼓,脸红耳热。

    “好好伺候齐爷,莫要怠慢了。”杜管家出声吩咐。

    “是,老爷。”美人儿吐气如兰,插烛儿似的向杜管家福了福身。

    就算这个死老头子不吩咐,她也会使劲浑身解数去取悦那男人的,毕竟这么好看又这么有钱的男人,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好命遇到的。

    “齐爷,奴家有礼了!”

    美人儿转向淳于珟,再次福下身去,福身的动作很美,身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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