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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偷走他的心-第21部分

小说: 偷走他的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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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个傻蛋。

    可手揣在大衣兜里,掌心莫名发痒。

    就在那车离去的瞬间,他猛地伸出了手,她却已经合上车窗,随车一同扬长而去。

    于是陈声举到半空又停了下来。

    几秒种后,他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骂了句操。

    扭头,黑着脸进了酒店。

第二十三颗心() 
第二十三章

    出租车迎风上山;二十来分钟就能抵达冷碛镇。

    小镇依然在二郎山上;因二郎山并不单单是一座山;而是一群山脉。

    路知意趴在车窗上往回看;右侧可以看见地势较低的县城;流水与青山环绕四周;灯火点缀其间。

    人类的力量伟大如斯;能在这苍茫山野中开辟出这样一片净土,远离城市喧嚣。

    她望着那片灯火辉煌的小城,想起不久之前站在马路对面的陈声。他与这里;本应是格格不入的,但他吃着这的牛肉面和炸土豆,好像也融入得挺好。

    想着想着;她趴在车窗上;笑了。

    下车后,从公路上下了条小道;轻车熟路走了几分钟;双层楼的小院近在眼前。

    小镇上没有路灯;黑魆魆一片;头顶是星河;脚下是石子路。

    她深吸一口气;回家的感觉真好。

    路知意拖着行李箱,看见路雨蹲在院子里,面前是只硕大的盆子;水龙头开着;正往里哗哗注水。头顶亮了盏昏黄的灯泡。

    她弓着腰在盆子里揉了一阵,又略微直起腰来,握拳往后背上捶了几下,复而弯腰,继续洗衣服。

    洗着洗着,又想起什么,赶紧把水龙头拧上,往厨房里走。

    路知意跟了上去,从门外瞧见路雨拿汤勺在锅里搅了搅,一面下意识捶着腰,一面舀了一勺送入口中,尝尝盐放得够不够。

    最后把火关小了些,继续炖着,转身往外走。

    这一转身,就和路知意打了个照面。

    路雨一惊,“回来了?怎么也不提前说一声啊!”

    下一刻,笑成了一朵花,朝她招手,“快来快来,我还以为你明天才回得来,特意给你把汤都给炖上了,想着热一热,你就能喝现成的。”

    她去橱柜里拿碗,一边拿,一边絮絮叨叨:“我们校长前一阵去了康定,说是看见有卖新鲜松茸的,八十块钱一斤。我一听,赶紧让他给我带了两斤。这东西也就这一阵有,买不买得着还得碰运气呢。”

    往碗里添了一整碗热气滚滚的汤,转身笑吟吟搁在厨房里的圆桌上,“快来,你最爱的松茸牦牛肉汤锅!”

    路雨站在油亮亮的灯泡下,锅里碗里的热气蒸腾在半空中,却无论如何遮不住她那坦荡荡的喜悦。

    路知意看见她笑起来时,眼角好几道深深的褶皱。

    耳边有一缕淘气的鬓发钻了出来,夹带着刺眼的白。

    心里有些酸楚。

    她坐了过去,捧起碗,咕噜喝了一大口。

    路雨凑过来,一脸期待地问她:“好喝吗?”

    “好喝。”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的手艺!”路雨得意洋洋地摸摸她的后脑勺,忽然说,“哟,头发长长了。”

    路知意说:“省城剪头发很贵,动一次剪刀要三十,我就没剪。”

    冷碛镇的理发店,剪一次头发才五块钱。

    路雨赶紧劝她:“还是别剪了,女孩子家家的,留什么发型不好,非得留板寸?你也大了,这年纪都该找小男朋友啦,还是把头发留长一点,更淑女。”

    路知意说:“也不知道我去念书那天,是谁千叮咛万嘱咐,要我好好学习,别急着谈恋爱。”

    “”路雨理直气壮地说,“我也不知道是谁说的。反正不是我。”

    路知意扑哧一声笑出来。

    端过她的碗,路雨又去锅里盛了些干货出来,搁在她面前,“刚出锅,有点烫,你别吃太急。我先上去给你把床铺了,一会儿还得下来把衣服洗了呢。”

    路知意一把拉住她的手,“我自己来,你先歇着。”

    把碗推到她面前,“小姑姑,同学送我回来的,我在县城和他一起吃过晚饭了,这会儿还撑着。这碗你先吃了吧。”

    铺床,搁行李。

    路知意把事情做完,看见路雨把衣服晾了,又回了厨房。

    她跟了过去,站在院子里,瞧见路雨把那碗装满牛肉和松茸的汤又给倒回了锅里,根本舍不得吃。

    隆冬的风从远处吹来,在小院里转了个圈,又溜走了。

    等到路雨出来,路知意若无其事问她:“汤呢?你喝了没?”

    路雨笑着说:“喝了,喝了。”

    一边说,一边伸手去理路知意的衣领,“你刚才说同学送你回来的?哪个同学啊?男的女的?开车送你回来的?”

    路知意看着她的白发和皱纹,鼻子一酸。

    她的姑姑今年三十八岁了,未婚,没有个伴,也没有子女。

    路成民出事那一年,路雨已经有了交往好几年的对象,正谈婚论嫁。她这在冷碛镇算是晚婚了,一则家贫,二则路雨有自己的想法,不愿随便凑合过日子。最终因路成民是村支书,哪怕家里不富裕,在镇上还是颇有威望,她还是找到了心仪的人。

    可一夕之间,家里变了天。

    林芝心死了,路成民成了杀人犯,被法院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

    路雨带着刚上初一的路知意四处求人,从县城一路到省城,上诉,打官司,甚至打听到了法官的住处,拎着大包小包上门求情。

    后来,路成民在二审里被判处意外伤人罪,六年有期徒刑。

    再后来,家中只剩下路雨和路知意,她又当爹又当妈拉扯着这个侄女,对象没了,婚也不结了。

    路知意至今记得,那年路雨带着她上门与那男人谈话,摸摸她的头,对她说:“乖,你去院子里和坤云哥哥玩,小姑姑有话和叔叔说。”

    坤云哥哥是那叔叔的侄子,一大家子住在一起。

    路知意点头,和那男生一起在院子里,你看我,我看你。

    坤云先开口:“你小姑姑就要嫁进我们家了。”

    路知意没吭声。

    她其实是六神无主的,爸爸出事了,妈妈没有了,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她被路雨带着四处求人,四处打官司。

    兴许是太年幼,她并没有很沉浸在失去母亲的悲痛里,只是浑浑噩噩意识到一件事情——如今的她只剩下路雨一个亲人了。

    如果路雨走了,就只剩下她孤零零一个人了。

    那一天,路知意站在院子里,听到坤云说了那句话,没吭声,只是走到门边,偷偷地听屋内谈话。

    坤云走上前来,“你——”

    她一把捂住对方的嘴,眼圈一红,却异常镇定地冲他摇摇头。

    坤云不说话了。

    屋内,路雨对男人说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

    “我哥出事了,现在在坐牢。我嫂子死了,想必镇上的人都知道,这些日子也没少议论。你呢?你有什么想法没?”

    男人说:“那跟我们俩的事情没关系吧?是我们要结婚,又不是别人,两个人的事情,用不着扯上第三个人。”

    路雨静静地站在那,从容地说:“不是,婚姻从来就不是两个人的事情。”

    她说:“振林,我有一个侄女,我不能丢下她不管。”

    “她今年只有十二岁,突然之间没了爹也没了妈,什么都没剩下,如今只有一个小姑姑。”

    “我看着她出生,看着她长大,她学会叫小姑姑的时候,连爸爸妈妈都叫不清楚,可她就那样傻乎乎笑着,口齿不清地叫完爸爸妈妈,又叫小姑姑。”

    “她骑自行车是我教的。她爸妈忙,家里穷,我每天送她上学放学,后来她说想学骑自行车,是我手把手教会她的。她没有自己的自行车,小小的姑娘就骑着我那辆大得离谱的车,摔在地上蹭破了皮,哇哇大哭着叫小姑姑。”

    “她二年级的时候,有一次发高烧,她爸爸不在家,妈妈又去地里干活了。我背着她一路往卫生所跑,一口气跑了两公里,看她打针吃药,看她在那睡着,然后才松口气,背着她慢慢悠悠回家了。”

    “你大概不知道,她在我背上说胡话,叫的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是小姑姑。”

    路雨说了很多很多。

    说到后来,她笑了笑,“振林,我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我知道叔叔阿姨一定都有想法。为了给我哥打官司,我现在一毛钱也没有,还欠了一屁股债。更何况我还有个侄女,我不能丢下她。这婚,你还想结吗?”

    叫振林的男人想要争取点什么,可路知意是他过不去的关卡。

    没有谁希望未来的妻子带着个拖油瓶嫁过来,尤其是妻子欠债累累,还要掏出更多来供养这个和他非亲非故的拖油瓶。

    后来路雨的婚事就吹了。

    她出门时,笑吟吟朝路知意招招手,“走,咱们回家去。”

    仿佛刚才告别一桩婚事的人不是她。

    再后来,她一个人养着路知意,为了还债,为了赚钱,不仅在镇上身兼数职,当了好几门科目的老师,课下还给人补课,又在家中养了猪和牛。

    她起早贪黑,仿佛不要命地为这个家付出。

    所以才有了如今的路雨,明明才三十八岁,看上去却远远超过了真实年龄。

    路知意记得清楚,年幼的自己不懂事,在别人想给路雨介绍对象时,哭着闹着不依不饶。

    她明明没有很清晰的念头,可潜意识里就是知道,有了新的家庭,路雨就会有丈夫,有孩子。那自己呢?自己又算什么?

    路雨也不气,笑着推辞了那些相亲,只对人说:“等我们知意长大些了,我再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

    路雨也有顾虑,她怕家中多出一个非亲非故的陌生男子,万一知人知面不知心,对路知意不利,怎么办?

    后来路知意念高中了,仿佛一夕之间懂事了。

    她终于知道因为自己的自私,路雨错过了什么,至今仍孤家寡人一个。女人最美好的年华就那么短暂几年,如今被她拖得全没了。

    这样想着,她一边愧疚,一边试图弥补。

    某日,她佯装漫不经心地问路雨:“小姑姑,你,你怎么不找个对象啊?”

    路雨在沙发上织毛衣呢,闻言笑了,把她搂过来,捏捏她的脸,开玩笑说:“小姑姑老喽,没人要啦!将来老了,只能指望你了。”

    说着无心,听者有意。

    那一天,路知意错愕地看着眼前的女人,生平第一次发现,小姑姑是真的老了。

    两鬓生华发,眉间有纹路。

    三十五岁的女人慈爱地摸着她的头,身上穿着多少年前的衣服,朴素而苍老,因为将最美的年华悉数献给了她。

    献给了她的小侄女。

    她强忍住泪水,说要回屋写作业,可一关上门就泪如雨下。

    这些年来,路雨把最好的都给了她。可因为她的任性与自私,路雨错失了成家的年纪,也过早地苍老了。

    她是那样懊悔,那样痛恨自己。

    如今,路雨三十八岁了。

    十八岁的路知意站在厨房门口,看着连一碗松茸牦牛肉汤都不舍得喝的女人,眼眶一热,转背说:“你等等我。”

    随即爬上楼,擦干眼泪,从行李箱拿出那件羊绒毛衣。

    她蹭蹭蹭跑下楼,把毛衣双手奉上,献宝似的,“去试试看,我特意给你买的,温暖牌毛衣!”

    路雨一愣,捧着那毛衣,摸了摸,“羊绒的?”

    下一句,“这,这得多贵啊!”

    最后把毛衣往她怀里一塞,“我就算了,年纪大的人不怕冷,你自己拿去穿吧。蓉城湿冷湿冷的,穿这个正好,你们年轻人可不能冻着了,会冻出病来的。”

    路知意的泪水又快掉下来了。

    她把毛衣塞回去,“这是我给你的生日礼物,哪有把生日礼物退回来的?”

    然后一退三尺远,“我不管,你必须穿!明天你要是不穿着它出门上班,我就立马回学校了。”

    她难得任性,路雨还愣了愣,然后扑哧一声笑了。

    “好,好,好。”捧着那毛衣,路雨笑成一朵花,“我穿,我穿还不行吗?”

    次日,路雨穿着那毛衣去上班了。

    大学放假早,镇上的小学可没放假,路雨还得上班。

    路知意还在洗漱,路雨就要出门了,站在卫生间门口提醒她:“汤锅我给你热好了,一会儿直接吃就行。”

    她一边刷牙,一边点头,还不忘回头审视小姑姑到底穿没穿那羊绒毛衣。

    路雨没好气地说:“穿了穿了,暖和得要命,穿在身上都发烧了呢。”

    路知意笑出了声。

    吐掉嘴里的泡沫,她冲过去抱了抱路雨,“小姑姑,生日快乐!”

    路雨一怔,然后拍拍她的背,“你回来了,我就快乐了。”

    *

    路知意没吃早饭,从柜子里找了只很有年代感的不锈钢保温桶,将锅里一半的汤锅倒了进去,剩下一半留给路雨。

    想了想,怕陈声觉得太清淡,她又弄了个蘸水,用食品袋里三层外三层给包起来。

    最后坐镇上去县城的大巴车,抵达陈声住的酒店。

    他说哪个房间来着?

    昨晚说了一嘴,好像是307。

    路知意走进电梯,摁下三楼,拎着保温桶,猜测他起床了没。

    都早上九点了,应该起来了吧?

    她还特意磨磨蹭蹭地来,心想成全他睡个懒觉。

    走到307门口,她敲了敲门。

    里面没声。

    又敲了敲,叫了一声:“陈声!”

    还是没声。

    打扫卫生的阿姨推着车走过来,“小姑娘,找人啊?”

    她点头,“我朋友在里面,可能睡过头了,没听见我叫他。”

    阿姨还有印象,一个钟头之前,她敲门问客人需不需要打扫。开门的是个小伙子,挺帅的,就是脾气不大好,火气很大地撂下一句:“不用。”

    然后又砰地一声关了门,继续睡觉。

    看看眼前这小姑娘,拎着保温桶,鼻尖冻得通红。

    阿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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