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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我的粉丝是昏君-第3部分

小说: 我的粉丝是昏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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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简宁点头,扯开话题道:“哥哥,这女儿家抛头露面总是不好的,妹妹这也是没法了,还望哥哥要保密,不要将妹妹是女儿身的事说出去”

    “好,好说”

    胡彦书神情恍惚地点头,直到简宁走了,还恍如在梦中般,“一晚上?一晚上?后天又能再交一万五?一万五”

第4章采购() 
简宁揣着六两银子与契约书从百文斋走出来时,还恍若做梦般。她怎么也没想到,第一步走得竟是这样容易,冥冥中好似真有神佑般,难道昨天简父听到她的祷告了?

    不管如何,这总是高兴的事。六两银子在大明已称得上是巨款了,自己总算暂时不用苦恼肚子的问题了,若是后续销量好,自己还能有一笔不小的收入。

    轻轻呼出一口气,就这三天三夜,她好似做了一个噩梦般,压得她气都透不过来。如今生存的压力一去,顿觉人轻快不少,心情也愉悦多了。

    再回想下刚刚契约文书时的场景便觉有趣。想不到大明的基层服务这么周道,根本不用亲自去衙门,只要请了坊长过来鉴证,再走几个简单程序,便算约成了。

    不过听胡彦书那口气,就是无这一纸文书,大明人的契约精神也是很不错的,甚少有人耍赖。毕竟,彼时名声可当饭吃,那种无赖子到底还是少数。

    简宁暗暗点头,古人不就某些精神文明方面可是要比现代人强呢。

    “三娘,三娘,我刚都听你的,没说话,现在能说话了不?”

    憋了半天的简二哥有些着急地道:“三娘,我忍不住了,我饿。”

    “噗”,简宁笑了出来,冲着简二哥扬眉道:“走,带你去吃小馄饨。吃完,咱们买些米粮回家!”

    “吃小馄饨?”

    简二哥惊喜极了,“好好好,三娘,刚那个小官人给了你好多银子,我,我要吃两碗!”

    他涨红了脸,“就,就这一次,以后,以后不要吃了。”

    “我的傻哥哥等此事成了,你一天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欢乐的气氛回荡在兄妹二人之间,简宁望着简二哥脸上的笑容,心底忽然感到了一股踏实与幸福感。

    难道,这就是有家人的感觉?

    垂下眼,将陌生的情绪从心头撇去,再扬起脸时,已是满脸灿烂,“走吧,二哥。我刚听胡大哥说这附近好吃的东西不少,我们去转下。”

    “嗳。”

    简二哥欢呼一声,便跟着简宁四下溜达了起来。

    因着县学就在附近,故而周边商业很是繁华。兄妹二人溜达了一圈,便是选了一个看起来颇为干净的小店铺坐了下来。

    卖小馄饨的老板娘看着年纪也不小了,但手脚却是利索。圆盘一般的脸上带着和气的笑容,听说二人要吃小馄饨,便是掏出腰间的麻布将桌子擦了一遍,然后才介绍道:“两位想吃小馄饨来我庆嫂面店就对了!我这儿的汤底可都是用大筒子骨与鸡骨架子熬得,比不上那银丝面馆的鸡汤小馄饨,可就这条街上那也是这个!”

    她竖着大拇指,颇有一副王婆自卖自夸的气势,整个人都透着一股爽快劲。也是,这年头但凡抛头露面的女子那得“性如猛虎”,否则哪里能生存得下去?

    简宁笑了笑道:“那劳烦先给我们上两碗尝尝,要好吃,给我这哥哥再上一碗。”

    “好勒,您等着。”

    须臾功夫,小馄饨端上来了。熬得浓白的汤上漂浮着绿绿的青葱与黄色的油花,洁白如玉的小馄饨搁在里面,还未尝其味,便觉肚里的蛔虫已被勾了出来。

    二人咽了咽口水,对视了一眼,立刻便是齐刷刷地低头,拿起汤勺便是吃了起来。

    小馄饨吃得是皮子与汤料,但肉的多寡也很重要。多了腻味,少了无滋味,这其中的火候也只有下了多年功夫的人才能把握得准。

    简宁以前是个孤儿,口腔期时虽能吃饱,可吃好却难。故而长大了就成了一个吃货,仅这一尝,便发现这老板娘的厉害之处。

    皮薄,汤底好,肉的多寡刚刚好,果然能在闹市开店且能生存下来的人都没简单的啊!

    吃完一碗又来了一碗,最后简二哥吃了四碗,简宁也吃了2碗才算停当。二人满足地摸着肚子,长长呼出一口气,带着熨帖与满足,好似好久都没这么饱过了?

    喊来老板娘,便是要结账。哪知钱才拿出来,老板娘就道:“哎哟,我的小官人唉,您这大的钱扔过来,老婆子店里的零钱可都得给您了,您身上没铜钱么?”

    简宁愣了下,这才想起白银完全作为流通货币乃是正德以后的事了。就算是那以后,像民间这样小宗的买卖也基本使用铜钱,毕竟银子剪多了,最后还得回炉,回炉那可是有损耗的。

    搜索了下简三娘的记忆,发现想要将银换铜或将大锭分成小锭等业务都得去那倾银店。可问题是,简三娘来城里的次数也有限,哪里晓得附近的倾银铺在哪里?

    似是看出了简宁的为难,老板娘便道:“小官人要是不方便,若是愿意出个十五文火耗银子,那老婆子兑给你便是。”

    说罢又是挤了挤眼,“那倾银铺里可不止这个价。”

    简宁瞪大眼,人才啊!看来刚刚是故意那样说的,啧啧,还会玩心理战术呢,古人果然不能小觑!

    再次感叹了古人智慧后的简宁点了点头,“那就有劳婆婆了。”

    一碗小馄饨12文钱,核算到人民币要7。2,算得上是高价了。但想想这地段也是值了。付了87文钱后,简宁又花了三文钱,跟老板娘买个布袋子,然后让简二哥将铜钱装起来,拎着去买生活用品了。

    家里值钱的东西除了简父屋里那套,其他基本被当光了。如今手里有了点钱,自然还是要再置办一点。

    走进了一家米店,便有小二迎上来,“小哥,要买米么?”

    简宁点头,“你们这儿的米都是什么价?”

    “呵”

    小二笑了起来,“那要看客官是要买上等米,中等米还是下等米了。”

    小二顿了下又道:“本店有八月白,银杏白,雪里青,落种,麻子乌等上等米;也有红尖儿的黄秈中等米嗯,黄秈中嘛,还有一种适合酿酒的黄秈软米,贱者人也食之。哦,对了,还有进贡给天子老人家吃的香秔米,那可是极品”

    简宁点点头,也幸好她有三娘的记忆,不然就得以为这小二在羞辱人了。古代贱者一字有时指得就是穷人,虽然依然带歧义,但还真不是骂人。

    略思索了下,便道:“黄秈软米什么价?”

    黄秈米其实就是占城稻,其中也分了好几个品种。那种红尖,口感略硬的属于品质较好的,软糯一点的则属于差的。简宁想着,暂时钱不多,也不苛求许多,先买个二十来斤回去应付着再说。

    “那要看客官是要精米还是糙米了。”

    简宁哭笑不得,虽有三娘的记忆,可真碰到这些零里零碎的事,记忆也不管用。况且,以前这些事也不是三娘来置办,她也只知一个平均米价。

    “精米什么价?糙米什么价钱?我每样各来一斗。”

    糙米虽好,营养成分更高,不过不加点细粮在里面很拉嗓子。做成粥还行,做成饭吃就真得难以下咽了。

    其实她这几日都是吃得这样的东西,身为一个吃惯细粮的人,还真有点受不了了。

    “黄秈软米精细的一斗45文,糙米一斗38文。”

    在领略了明朝米店风光后,简宁又来到了油店。这回她不啰嗦了,直接就喊道:“小哥,给我来三斤香油(菜籽油)。”

    “好勒,诚惠66文!”

    好嘛,这价钱都快赶上猪肉了,这香油果然是富贵人享受的。至于芝麻油,呵呵,那是皇帝和大官人们享受的。

    简宁想象了下做什么菜都用麻油起底,便觉有些倒胃口了。古人的口味现代人理解不了啊!

    买了米买了油,又去买了三斤盐。出乎简宁意料的是,在三娘记忆里很精贵的青盐每斤价格也不过18文。虽说对一般百姓来说很贵了,可因消费观念不同,简宁觉着还挺便宜的。

    米已经选了一般的了,但像油啊盐这些的,简宁却不肯将就了。实在明代的粗盐没法下口,比如家里用的粗盐,简宁就从里面发现过头发,虫子等物,想想就倒胃口了。

    所以盐还是要买最好的,为了健康着想。

    一番游荡下来,也不过花了两百多文钱。简宁不由觉得自己之前那算法太粗糙了,因为她发现,大明一两银子的购买力远远超出她想象,并不是折合成米价就能算出来的,也就是说,六两银子的价值其实远远超过了她的预算。

    这当真是个不错的消息,看来下面可以考虑租辆车回家了,而不是靠两条腿。

    又是一番晃悠,二人又买了一斤猪肉与一些蔬菜瓜果,所费也不过70文上下,这让简宁的富有感再次爆棚。不过她当走进卖纸张的铺子后,一下就觉得自己是穷鬼了。

    一刀纸一百张,还不是顶好的,就是普普通通的居然要4到6钱银子,难怪后世人都说,古代读书是高消费了,就这笔墨纸张的钱就足以让一个普通家庭倾家荡产了啊!

    从文具店出来的时候,某姑娘脸上的肉都在抽搐着,太坑了!太贵了,我果然还是太穷了!

    得,咱还是早些回家,努力码字发家致富吧!

第5章挑衅() 
再回到村里时,已是下午了。好在,天气炎热,末时正是日头大的时候,一些爱闲言碎语的老虞婆子们也没了说人闲话的心思,都躲在屋里头避着日头,故而简家兄妹被骡车带着回来的场景也没看见,不然,不知又得出多少闲言碎语。

    简宁是个怕麻烦的人,眼下生存最重要,能不和人撕逼那就尽量避开。等来日经济条件好了,还是想法搬出这个村,去当个城里人比较好。

    将买来的东西一番收拾后,简宁又将晚上吃的饭菜做好,道:“哥哥若想吃,尽管再吃,我还有事做,你得乖乖的,不要乱跑,知道吗?”

    “三娘,我刚刚吃了两块肉了,我不吃了,你吃。”

    简二哥倒很懂事,“你写字赚钱,辛苦。”

    简宁的心一下就暖了,望着简二哥的目光里多了一丝亲近,“阿哥,不要紧的,以后我们天天都会有肉吃。”

    简二哥咧嘴笑了起来,“嗯,我信三娘。”

    说着便是推着简宁往简父房里走,“三娘,我给你打扇子,你好好写字。”

    多好的哥哥!

    虽然他智商不正常,可爱护妹妹的心却从来没变。

    “三娘,你以后可不要睡那么久了,那天我又饿又害怕。害怕你跟爹爹一样,一直睡着就不起来了。我以后都不要吃那么多东西了,就,就今天例外。”

    进了简父的房间,二哥似又想起了什么,脸上浮出惊恐,“真的,真的,就今天例外。”

    简宁“噗嗤”一声就笑了,“那天我是累了,就睡久了一点,瞧把你吓的。好了,好了,你去睡个午觉吧,我这就写字了。”

    “天热,我给你扇扇。”

    简二哥很坚持,拿起书架子上的蒲扇,道:“以前爹爹写字也是我给打扇子。”

    说着便是用力扇了扇,“三娘,凉快不?我力气可大了!”

    简宁又是开心又是心塞,道:“凉快极了,哥哥自己也扇下。”

    “你坐,你坐着三娘,我不热,我给你扇。”

    简二哥笑眯眯的,“三娘,爹爹以前也教过我认字,就是我记不住。你今天都写了什么?那个小官人怎么给你这么多钱?”

    “我呀!”

    简宁坐了下来,一边研墨,一边道:“给他们写了个小故事。”

    “故事?”

    简二哥的眼睛亮了,“什么故事?三娘,你说给我听听吧,我最爱听故事了。王大嘴还在村里时天天给我讲故事,后来他走了,就再也没人给我讲故事了。”

    简二哥脸上一阵难过,王大嘴是唯一愿意跟他玩的人,可后来王大嘴就不见了,也不知去了哪,让他好生难过。

    简宁知道王大嘴的故事,那是一个善良的人。可惜,前年县衙摊派杂役时,落进了水里,就再也没回来过,连尸首都没找着。

    想到这里,简宁放下笔,道:“那我就给你讲个神笔马良的故事吧。”

    “神笔马良?”

    “嗯,神笔马良从前”

    如黄莺般的声音从简父的卧房传出,当故事结束后,简二哥都有些痴了,“要是我有那样的笔就画一堆吃的,天天都要吃个饱。”

    “呵呵。”

    简宁笑了,又再度提起笔道:“那哥哥可得小心别吃成个胖子了,到时就没姑娘家喜欢了。”

    “我干嘛要姑娘家喜欢?”

    “呃这个嘛你以后就知道了。好了,我要写字了,哥哥,我不热了,你歇着吧。”

    “我不,我看你写字,三娘,你的字真好看,就跟爹爹写的字一样好看。”

    简宁笑而不语,也不再多言。后天就要将一万五的稿子交过去,时不待我,还是得抓紧时间更新呐!

    很快,两天过去了,简宁也将剩余的一万五千字写了出来。到了交稿日这天,她再度女扮男装,在天蒙蒙亮时,便带着简二哥再度出门了。

    古代乡下的清晨无比可爱,鸡鸣犬吠声遥相呼应着,弯弯曲曲的乡间小路边,水稻已泛出金色。

    惊蛰浸种,小暑小禾黄,大暑满田光,已近大暑,躲了这几日日头后,夏收季到来,农人也该忙碌起来。

    一路上,简宁见到了好几个村人带着遮阳的帽子,前往田地间检查水稻。他们见到简宁都有些诧异,她打扮成这样是要做什么?

    再见到简二哥时,脸上都露出厌恶。

    如果说简三娘是让他们感到恐惧得话,那简二哥的存在就令他们感到厌恶了。

    明朝优待读书人,简父有秀才功名,除了有见官不拜的特权外,还拥有免二丁差役与免纳田粮的实际好处。他在时,简家自然不用出丁服杂役以及纳粮,甚至还能惠及下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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