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别惹我-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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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还是二十多年前在国外执行一次秘密任务,一个无辜的小姑娘惨遭黑人掳走做人质,最后更是被奸杀录下视频发了过来,
后来,林天三天三夜疯狂的追杀,那些黑人雇佣兵没有一个活下来的,
刚才的话,如果真的出现最坏的结果,王建国丝毫不怀疑林天真的会血洗了L市东城,
第二百零五章 阿飞,刺激不?()
在这短暂的一两秒钟里,也许是因为神经太过紧绷的缘故,我仿佛听到了吴宇扣下扳机的咔声,也听到了一声惨叫,以及柳如龙他们的惊呼声,
对,我并没有听吴宇的话,松开军刺并且抱头站起来,
几乎是在他喊出三的同时,我将手中的军刺摁了下去,只不过捅的并不是心脏的位置,而是胃和肾之间,而且三菱军刺只是进入肉中不到两厘米,
我虽然冲动但却并没有失去理智,虽然红了眼但并不代表我真的要在这里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杀了王军,真要是那样做了,恐怕就是我姑姑再来一次,在损失个天文数字也不可能救的了我,
“啊,啊,啊……”
躺在地上的王军惨叫哀嚎着,三菱军刺插在他的肚子上,鲜血很快染红了一大片,王军想要将三菱军刺拔出来,却忽然想到如果就这样轻易拔出来的话,伤口只会更大,
三菱军刺唯比匕首之类的刀具好用的地方就是这一点,插进肉里如果在拔出来的话,会连带着割开一大片伤口,上面的血槽能够很轻松的带起伤口附近的一大片血肉,
王军天天把玩这个三菱军刺,更是不惜用重金将它打造的无比锋利和威力巨大,到头来却被自己的武器捅伤,
“飞,飞哥…”我回头看去,柳如龙等人一脸惊恐表情的看着我,沉浸在复仇快感中的我,这时才想起来吴宇刚才不是用手枪瞄准了我并且扣下扳机了吗,
难道是打偏了,但如果打偏了的话,吴宇应该会在继续开第二枪才对啊,
我看向吴宇,却震惊的发现他躺在地上,刚才握枪的右手腕上鲜血淋淋,碗口大小的一个窟窿眼正鲜血不停的往外流,而那把刚才瞄准向我的黑色手枪,此时此刻也掉在了地上,
“阿飞,刺激不,”我瞅了一圈,在不远处的一间废弃工厂的楼顶,竟然看到了李沧和阳哥的身影,阳哥手里拿着一把银白色短枪,这种枪射程不远但威力非常巨大,也难怪能够把吴宇的手腕打出那么大一个窟窿眼了,
“我可是专门等他数到三才开枪的,没想到你是真能沉得住气,竟然还敢捅伤王军,”纵身一跃从楼顶跳下,稳稳的落地后朝我这边缓步走来,路过吴宇身边时,阳哥用耳朵里带的耳麦招呼着外面的警察进入东城后厂打扫战场,
“你真好意思吹这个牛逼,瞄准了半天没把握开枪打中吴宇,真不知道你这警校是怎么毕的业,”李沧不屑的冷哼了一声,
毕竟吴宇和王军这两位东城代表人物都受了不轻的伤,王军被我用三菱军刺捅进了肚子里,虽然只有两三厘米深,但就是这个伤口如果不及时处理,恐怕真能要了王军的命,而吴宇则是被阳哥一枪打爆了右手腕,流血过多死去估计也就是几分钟的事情而已,
“妈的…”当我看到李沧和阳哥朝我走来的时候,我整个人彻底放轻松了下来,也几乎是同一时间,我感受到了浑身上下被汗水打湿的衣服,
在刚才那种神经紧绷的情况下,我被吴宇手里那把黑色手枪稳稳的瞄准着,除非是心理变态,正常人有几个不紧张的,甚至我都隐约觉得自己腿有点软,再加上听到李沧说的话,本来有点放松下来的神经好像更加紧张了…
我听到了欢呼声,听到了尖叫声,听到了他们大声喊飞哥的声音,
我知道,这场战斗的胜利,不光是属于我自己一个人的,还有柳如龙、李子豪、方皓钰和刘禹辰他们,两年前他们和我一起在蓝调酒吧落难,虽然只有我自己被扔到了H市,但他们也没有一个落到好下场的,
最重的柳如龙都被打出脑震荡了,
方皓钰热泪盈眶的一把抱住我,失声哈哈大笑着:“飞哥,TM的我没事啊,来的时候我都想好了,真不行今天就把这条命扔在这去球,兄弟遇难我还谈什么订婚结婚,我今天要是不来,还算得上是人吗,,,”
柳如龙上来一锤砸在了方皓钰肩膀上,淫荡的笑着:“刚才真应该趁乱朝蛋上踢一脚,你不就是有个大学生女朋友么,至于一见面就要说说上个十几次吗,知不知道我们这些单身狗听起来很累的啊,”
“你个死胖子,老子还没找你算账呢,要不是我机智,真被你给骗过去了,你知道吗飞哥,就是这个死胖子,他跟我说你是后天才找吴宇开战,要不是我消息灵通现在我还在家呼呼大睡呢,”方皓钰上去一脚就要踹胖子,不过被柳如龙轻松躲了过去,
“还TM消息灵通,说的真跟你多厉害一样,还不是我们几个通知的你,”刘禹辰很是时候的插了一句,
……
埋伏在东城后厂外面的警察和武警,都是阳哥和李沧带来的,当初我跟董皇商量的时候我提出了两个要求,第一点就是吴宇这件事,不管是贪污受贿也好,杀人走私拐卖儿童之类的罪名也罢,所有证据我都给了董皇,
但是到真正办案提供证据的时候,就必须要阳哥和李沧来做,阳哥和李沧基本上算是刚来L市没多久,这些事情累积加起来足以让他俩的功勋提上一笔,
如果第一个要求只能附带的话,那么第二个要求才是真正的主要目的,那就是留下吴宇和王军,我要让他俩败在我的手上,虽然手段有点不是很光明正大,但如果不让阳哥带人搜查枪械,吴宇等人手里有个两三把手枪我是不可能走到这里的,
估计一个照面就能被打成筛子,
警察把吴宇和王军带走了,也算是及时送上了救护车,听说赶到医院的时候这俩人已经是奄奄一息了,虽然能救回来,但就算活过来,一个是无期徒刑一个则是四五十年的监狱生活,
换做是我,我倒是觉得还不如直接死了算求,在鬼门关转一圈活过来还要去坐牢受罪,就算在里面表现好一点,几十年后走出监狱,也差不多是个废人了,
刚开始李子豪他们还有点担心,不过后来他们也就放心了,警察清理完现场后,愣是给了我么一个协同作案的奖状,
“你们知道吗,今天这是我这辈子最爽的一次,不仅正大光明的把吴宇和王军干倒了,还能拿个警察发的奖状,”
“就是,听说还有奖金,卧槽,这简直是太爽太爽了,”
从警察局出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除去受伤的弟兄之外,大概有三四十人,我出钱包下了L市最大的撸串摊子,顺便提一句,我现在非常的有钱,在此之前姑姑林兰雪给我的那张银行卡,我一直认为最多也就几千块钱而已,但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银行卡里的数字竟然比我想象中的还有多了几个零,
这哪里像是在给零花钱啊,分明就是给了我一房子啊,在淮县那种小县城里,几十万都可以在正规小区里买房子了,
今天来帮忙的那些弟兄,大部分都是柳如龙从南城带出来的,以及余斌带来的工学院大一的人,我取出来一笔钱,给他们分发了下去,虽然柳如龙这些人肯定是用不上,但是他们今天带来的人却是必须要分的,
尤其是余斌带来的工学院学生,他们目睹了我捅伤东城赫赫有名的金牌打手王军,并且警察还颁发给我们一个协同办案的奖状,这毫无疑问对于我们是一种震撼的影响力,再加上这笔钱,在此以后余斌在工学院的地位肯定会水涨船高,
即便是那个大三的富二代李斌回到了工学院,知道这些事情后也肯定不敢对余斌怎么样,
第二百零六章 二十多年前的事情()
吴宇和王军的事情结束后,我在l市继续呆了三四天的时间。
确认王军和吴宇在医院里被救活了之后,我才放心下来。对于这两个字人渣,就应该扔进监狱里让他俩受罪,而且我还专门打电话给王建国,说尽量把他俩扔到离l市很远的监狱里。
毕竟以他俩在l市的名气,真要是扔到l市附近的监狱里,估计还真不会受什么罪,那在监狱里绝对是享福的牢头。
不过后来我得知,这一点倒是我多虑了,像吴宇和王军这种混黑的社会老大,等真正判了刑。他俩首先是不会关在一个监狱里,天南海北也不知道哪个监狱里一扔,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最起码也是离l市很远的地方。
事后,我真的非常庆幸没有杀了王军。
那把三菱军刺在我手里只是扎进王军肚子一两厘米的深度,如果再深个一两厘米,王军估计当时就死在东城后厂了。现场上百人是目击证人,距离不远的地方更是有着上百位警察,如果王军死在我手里,恐怕进监狱最悲哀的人就是我了。
到时候林兰雪我的姑姑就算再想救我,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毕竟孙冰的事情可以说成是别人想把这件事情在我身上坐实。让我把这个罪名背的死死地,姑姑出面还有可以挽回的余地,但是如果王军死在我手里的话。
那就真的是一点余地都没有了。
董皇的动作很快,几乎是吴宇和王军送进医院的同时,他就派人开始逐步吞噬东城的势力。让我有些意外的是,董皇派的人竟然是柳如龙,这家伙在董皇那里的地位越来越高,甚至有逐步成为董皇手下得力战将的可能。
这个我倒是没有反对,毕竟人各有路,而且柳如龙也喜欢混黑这条路。有时候的确,柳如龙在对待敌人的时候要比我心狠手辣,对待朋友的时候心眼也更多一些,他可能的确比我更要适合混黑这条路。
刘禹辰这家伙穿上了主厨的衣服,在l市最好的那家西餐厅做主厨,听说是因为勾搭上了老板的女儿,至于是不是真的我就不知道了。这家伙整天嬉皮笑脸的,真要是务了正业,加上那副帅气的样貌,老板的女儿看上他也很正常。
李子豪穿上了整齐干净的西装,跟着他爸在教育局里混的风生水起。他的性格本来就沉稳,要是让他去混黑估计成不了大事,但是如果让他混政界,那就等于说是把鱼放进了水里。
如鱼得水呗。
我有空去过一趟教育局,还别说李子豪这家伙穿上西装打上领带,再带个没有度数的眼镜,还真像那么一回事。
方皓钰和她女朋友订婚了以后,很快商量好了结婚的日期,抽空我和方皓钰去了他老丈人家一次。还别说,真的跟他讲的一样,他老丈人是个直脾气的人,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也是那种爽快人,跟我俩喝酒喝多了以后,动不动兄弟兄弟的相称。
我并没有告诉他们,我这趟去京城的原因,也没有告诉他们我父亲的事情。
用我爸的话来说,有些事情埋在心里,有苦也好,有仇也罢,自己默默背负就好。
去京城之前,我回淮县和父亲聊了很久,他跟我讲了很多二三十年前的事情。有他和我妈第一次认识的时候,发生了哪些趣事,第一次出去吃饭父亲为了逞能跟我妈的弟弟拼酒,最后愣是被抬回了家。
母亲姓周,这一点我早就知道,也是我进入工学院改名叫周飞的原因。隐姓埋名跟母亲的姓氏,这一点即便是说出去也不会有人认为有什么不妥。
那个时候父亲还非常年轻,虽然在京城的名气很大,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能干出点名堂。年轻时意气风发总会惹到很多人,为了磨磨性子,老爷子把父亲扔到了部队。
本来的意思很简单,就只是为了把父亲的性子磨一磨,让他变得圆滑一点。但是结局却是让人意想不到,在很多人认为父亲会在部队里吃苦受罪的时候,他却只用了不到一年半的时间,便在部队里名声大噪,以傲人的成绩被特种兵录取。
而且还是一个非常神秘的特种兵组织。
而且最重要的,是父亲进入部队之后,所有身份和背景却被隐藏,旁人能够查到的只是父亲是个普通老百姓的家庭。
父亲在部队里的名气越来越大,甚至只用了不到两三年的时间,便从一个普通的士兵,成为了特种兵大队的教练。这本来也没有什么,对于老爷子来讲,林家一门上百年都是经于商政,有人在部队里也是一家好事。
只是,后来的事情就比较狗血了。
我的母亲叫周芸,周家在京城虽然不比林家那么有名气,但也是隐世的大家族。母亲周芸和父亲林天认识的非常巧合,一次偶然外出执行任务的时候,父亲救下了母亲。
但是他们两个便一见钟情,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不过说起来我还真挺佩服父亲的,就是放在现在,你要是说刚认识不到几天就能追到手的也不多啊。更何况二十年前那时候的人们都还非常保守。
后来,我母亲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姥爷知道了这件事情。
这本来并没有什么不好的,郎才女貌而且家庭条件两家也都相差不多。但是,我的母亲却早已被我姥爷许配给了另一家的大少爷,姥爷这人用我爸的话来说就是野心比较大,许配的这个大少爷在京城当时是非常有势力的一个家族。
后来,林家的老爷子为了避免麻烦,就把这件事瞒住了父亲,并且托关系给他布置了一个出国的任务。
后来的事情,就是我我最最佩服父亲的地方。在国外执行任务的时候,父亲得知母亲就要跟别人结婚了,当时就抛下任务带着队友回国,愣是把那位大少爷的婚礼给搅了。
当着无数人的面强行带走了母亲周芸,也就是俗话说的私奔。
那位大少爷是什么身份?他本来是知道父亲和母亲认识的事情,只不过他并没有在意,然而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就算他本人无所谓,他身后的家族也肯定抹不开脸。
然后,就是一场大追捕。
长达一年半的追捕,虽然最终的确找到了父亲和母亲,但当时也已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