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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9部分

变身女学霸-第339部分

小说: 变身女学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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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搞诗词歌赋玩清谈风雅之事,积极融入古代社会的文艺小清新们。

    吴迪自认为是个大工业党人、理性主义者,和某大小姐这种文艺小清新的风格很不搭,不过他不得不承认,大小姐自己穿自己设计的衣服,确实别有风味,给人一种低调奢华有内涵的感觉。

    不过邹峰却觉得大小姐最近的穿着打扮显得太过平凡,简直对不上吴笛那“大小姐”的外号,若非他早就知道吴笛身份的话,一般人或许只会觉得对方是个书卷气很浓的知性美少女,与千金大小姐绝对挂不上钩。

    在他看来,大小姐就该有大小姐的范儿,就像开学初那样,而回到宿舍还能听张博这个家里有钱的家伙科普大小姐身上的衣服是什么牌子,值多少钱,到时候他也可以与其他班上的初中同学吹嘘吹嘘,享受对方那种羡慕的目光,怎么说他也是大小姐的前座,和大小姐的关系也比较铁。

    可惜现在宿舍里那个喜欢打篮球的张博已经搞不清楚大小姐到底穿什么牌子的衣服了,他坦白说,之前能够对大家进行科普,纯粹是因为他是从四班的球友李振云那里听来的,而李振云这个名牌控说估计大小姐现在穿的衣服都是手工定制的了。根本看不出什么牌子,但价格绝对不比之前的奢侈品牌差……

    然而邹峰还是觉得什么手工定制比不上之前的顶级名牌衣服,在他看来。什么手工定制,不就是回到过去买布让裁缝做衣服的时代了嘛,这想想都觉得很土气,哪怕他也知道大小姐身上穿的衣服用料确实很好。

    当然了,像大小姐这样的衣服架子,不管穿什么都很漂亮,就像今天穿的一袭素雅的连衣长裙。一般女生还真穿不出她那种典雅知性的美感,即使没有名牌衬托。那种高贵的气质却依然展现了出来。

    邹峰终于收束了他那因为大小姐的穿着打扮而发散开来的思维,他现在最好奇的,还是大小姐创作的文章。

    因此,邹峰下定决心。回过头,很娴熟地向吴笛搭讪,他觉得自己可以这么自如地与大小姐聊天的原因,便是他早就断了某些不该有的心思,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无欲则刚?

    虽然邹峰打断了沉浸在书籍中的吴笛,但她显然并没有放在心上,可能许多人都觉得吴笛作为千金大小姐,是极为盛气凌人、傲慢无礼的女生,然而和她接触过的都知道。其实大小姐呆萌呆萌的,一点也没架子,很好接触。平易近人。

    只不过因为她那各种传奇性的事迹,导致不少人都下意识幻想出了一个无比犀利、高高在上的女王形象。

    当然,如果恰巧碰到她陷入某种专注状态,不理外物的时候,被无视的话,也不要怪她啦……

    “大小姐。听说你最近写了一篇文,要参加那什么作文比赛?”邹峰终于提问道。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吴笛淡淡地回应道。

    “这不是小道消息都传遍了嘛。大小姐,您的一举一动,可都在镁光灯下呢。”邹峰嬉皮笑脸地说道。

    吴笛也无奈地笑了笑,她向来懒得关注学校的小道消息,在别人眼里,最近她在学校待的时间也不长,各种旷课,游手好闲。

    实际上却没有人知道,她已经利用自己的家世,尤其是舅妈一家在商业上的势力,开启“吴迪”模式,开了公司,组建属于自己的势力。

    这种事情吴迪做起来轻车熟路,再加上本来就有现成的关系网,起点这么高,比起白手起家来说,实在太容易了。

    可惜吴迪这具身体没办法像大小姐那么随心所欲,不能离开学校,否则也不用借吴笛的身体来做这些事了。

    所幸大小姐小清新归小清新,却深明大义,不会那么天真愚蠢,知道只有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力量才能保护自己的道理,掌握枪杆子更是她无比赞同的事情,到最危急的时候,直接掀翻棋盘也无所谓。

    “好吧,你是想看我写的这篇文?”吴笛随口问道。

    “那是当然啦,我早就想当你最忠实的读者了!”邹峰拍着胸脯说道。

    吴笛微笑着点了点头,既不疏远,也不亲近。远没有当初“前吴笛”那样听说有人要欣赏她的作品,然后就各种激动的模样,这倒是让邹峰觉得莫名失落,他忽然觉得,上学期的大小姐,就像是一个不真实的梦一般,渐行渐远。

    吴笛拿出了她的写作草稿本,非常厚实,纯黑的皮质封面,摸起来质感柔软,单看外表,就有一种高大上的气息扑面而来。

    “在138页吧,题目是《璀璨的痛苦》,上面有修改的痕迹,可能会影响美观。”吴笛将它递了过去。

    邹峰想拿过来,却发生了意外。

    “原来这事是真的啊,我也想拜读一下你的大作,行吗?”吴笛左手边的苏无尘忽然说道。

    这一周他们恰巧是同桌,吴笛的座位在苏无尘与王绮的中间。

    “当然可以,小苏同学。”吴笛的笑容变得生动了起来。

    “为什么要加个‘小’字?”苏无尘的怨念颇为深重。

    “这样才让你这个男孩子显得更加可爱嘛。”吴笛显然也喜欢逗弄这位有趣的重生者。

    苏无尘虽然很开心地觉得,大小姐和他的关系很亲近,超过邹猴子这个多动症患者,但他却发现,他完全没可能与大小姐擦出什么爱情的火花。

    事实上,在和大小姐混熟了之后,他前世那份粉丝对偶像的幻想已经完全破灭,大小姐并不是完美女神,而是一个活得非常洒脱、极其任性、追求一种绝对自由的享乐主义者,当然,她对写作的挚爱确实无比坚定,算是一个真正的闪光点吧。

    邹峰看到两人之间的互动,尤其是大小姐那生动起来的笑容,他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一颗嫉妒的种子渐渐发芽。466

39、名副其实() 
虽然早就在前世的记忆中欣赏过这篇名为《璀璨的痛苦》的文章,但此时此刻,当苏无尘看到这真正的原稿时,依然有种难言的兴奋感。

    这有种见证历史的感觉,就好比穿越到古代,向诸如李白、杜甫这样的大诗人直接讨要到了他们的经典作品,还是本人的真迹。

    没错,这是一篇真正的经典作品,虽然后世有许多喜欢哗众取宠的砖家认为,这样极为震撼人心的作品出自一个高一小女孩的手中,完全有悖常理,必须怀疑它被代笔的可能性,但毫无疑问,这些砖家最终都被大小姐一部又一部堪称当代名著的作品狠狠打脸。

    苏无尘只能慨叹,如果说作者创作的故事需要讲究一个合理性与逻辑性的话,那现实往往会产生一些毫无合理性与逻辑性的事件,比如说大小姐这种天才人物的出现。

    ,他或许幸运地重生了,但却不一定是主角,但这种话连他自己都不信,他内心深处依旧认为自己绝对是主角,可就算是重生者,他在面对大小姐这种天才人物时,想到对方日后在文学上的成就,依旧会产生一种只能仰望的感觉。

    苏无尘摩挲着这质感不错的纸张,上面散发着薰衣草的清香,而纸张上大小姐的行书也如同艺术般优雅,即使在一些段落有着精益求精的修改痕迹,但却一点都没有让书写变得潦草马虎。

    在直接欣赏这种手写的原稿时,苏无尘能够感受到大小姐的一种诚意、一种对于写作的虔诚。

    想到大小姐坚持手写文章这一点,他不由觉得,她其实是个非常感性的女孩,在某些方面显得非常文艺小清新。就比如说今天大小姐穿的衣服,或许别人最多以为这是手工定制奢侈品,却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她自己设计的。

    这喜欢各种自作物,展现自己的格调和与众不同,不就是文艺女青年的作风嘛?虽然矫揉造作装逼作怪了一点……当然,某些文艺女青年还有千里送b的传统美德。在这一点上,大小姐是拍马也比不上的。

    大小姐有着一颗超脱世俗的心灵,或许这正是她在文学、绘画甚至音乐上天分的由来,而也或许正是这种感性,使得她落入了某个渣男的算计之中。

    这渣男么,自然就是吴迪了,苏无尘甚至无法理解他们两人为什么会走到一起,在他的印象中,吴迪这个家伙虽然有才。但却绝对是个超级精于算计的反派人物,他的文章更是有一种看透了世情的冷漠,哪怕文笔非常诙谐幽默逗人发笑。

    吴迪是个绝对理性的男人,他甚至连感情都可以用计算来获取。

    不管怎么样,苏无尘都在尽最大的努力,不让感性的大小姐落入理性的大魔王的后宫之中。

    再一次完这篇描绘《第九交响曲》与贝多芬的作品,他依旧在心灵上感受到了一种洗礼,大小姐的作品就是这样充满了魔力。每次时一旦陷入到作品的世界之中,就不会出戏。时间如流水般逝去。

    而她的作品更是可以击中每个人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唤起他们的感性,引发他们在情感上的共鸣,实在厉害。

    就拿这篇《璀璨的痛苦》来说,贝多芬的痛苦仿佛通过文字传递到了读者的内心深处,让读者感同身受。那如同画卷一般的环境描写,更是加深了一种代入感,仿佛让读者穿越时空,进入到了那个时代,成为近距离观察贝多芬的存在。

    而正是这样一种感同身受。又让读者们在《第九交响曲》也就是“我”真正诞生之后,那一场绝对成功的演奏,驱散了所有的痛苦,欢乐随之降临,巨大的爽感也降临在每个读者的心头,原本因为剧情的精彩而屏住的呼吸,都松弛下来,仿佛**之后的余韵,一**让人回味无穷……

    苏无尘叹了一口气,看了两遍,才将草稿本递给吴笛前座的邹峰,他的脑中似乎仍旧回荡着那些精彩文字构成的画面,他其实非常好奇,大小姐是如何能将那个时代的环境描写,通过文字写得那般逼真写实,在细节上更是做到了完美!

    他回过神来之后,也暗暗观察邹峰的反应,自然发现对方的神色从一开始的漫不经心,到后来的正襟危坐,眼神变得极为专注,再到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最后又松了一口气,这一系列的变化,让苏无尘的嘴角翘了翘——大小姐的文章果然充满了魔力,甚至让邹峰这种没有任何文学素养的家伙都沉迷其中。

    苏无尘其实也搞不明白为何大小姐的作品能这样既具备商业性、可读性又充满了一种人文关怀、艺术格调,要知道这两者基本上是完全对立的,很少有名著可以具备这两者,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普通人在听到名著这两个字时就感觉头大了。

    当然,有许多名著其实在当时那个时代也只是属于通俗作品的一种,比如说中国的四大名著,格调上自然比不上当时的诗词歌赋,但在当时的可读性却远高于诗词歌赋,不过当它们流传到现代时,却演变成了名著,而那种古白话却又减少了它们的可读性。

    邹峰将本子还给吴笛时,整个人看向吴笛的眼光都变了,他憋了半天,只说了一句:“吴大才女,名副其实。”

    苏无尘其实很能理解邹峰内心深处的惊讶,毕竟之前吴笛虽然有一个“吴大才女”的外号,但谁都知道,这外号中包含着调侃嘲讽的意思,大小姐之前虽然也喜欢写作,但这写作水平只能达到能够写一篇好的作文的程度,还喜欢写那种不入流的小h文,虽然文笔还过得去……

    可现在,正如大小姐在学习成绩上突飞猛进一样,这写作水平就好像从一个不入流的小白文写手变成了满级的世界文豪,只能说,现实就是这么离奇,完全不讲究任何逻辑!……

40、拉仇恨的家伙(二更)() 
邹峰可不是什么嘴巴紧的人,相反,他在获得有关大小姐的信息时,最喜欢拿出来炫耀,这很能让他产生一种优越感。

    小人物就是这样,一旦和某个大人物扯上点关系,他就会将其拿来说事,仿佛在谈论有关大人物的事情时,自己也变成了大人物。

    所以那些常常将“我有个大学同学怎样怎样”“我那个发小怎样怎样”“我老乡怎样怎样”等挂在嘴边的人,实际上他们自己的成就有限,只能扯上与自己有点关系的成功人士来抬高自己,满足一下优越感。

    这些话的潜台词就是,你看我那个谁都怎样怎样了,我也差不到哪去,明白了吧?

    邹峰今天午饭过后一回到自己的宿舍,见到舍友都在,便急吼吼地说道:“大小姐是真的要投稿参加那什么作文大赛,她写的东西我看了,写得太好了,肯定能得奖!”

    邹峰对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点也不了解,甚至连初赛复赛的区别都不知道,他只以为将投稿后就能获奖……

    舍长马林杉忍不住嗤笑一声,道:“邹猴子你又在胡吹大气了,吴笛这小妞虽然有个‘吴大才女’的外号,但谁都知道,她写的都是什么恶心人的东西,那些东西我看了都觉得脏眼睛!”

    当初你好像看得最积极,还偷偷撸过……邹峰忍不住腹诽了一句。

    马林杉不知从何时起。就成了反吴笛的急先锋,也许是因为之前多次在考试前断言吴笛没法取得好成绩,然后多次被事实打脸。被关系近的男生们一挤兑,他就愤怒地表示,你们这群只知道跪舔大小姐的渣渣,完全失去了男人的尊严,而只有他才是有骨气有自尊的大丈夫!

    实际上马林杉在说起吴笛时,都有一种“我都黑得这么拼命了,大小姐你为何连正眼都不看我一眼”的沉重幽怨心理。

    邹峰和马林杉的关系还行。他本人也对“邹猴子”这外号从不放在心上,脸上又常常笑嘻嘻的。再加上长得平凡,虽说是大小姐的前座,时常可以和大小姐聊天,但从没哪个人认为他真的能被大小姐瞧得上。因此他在男生群体中的人缘还不错。

    从他根本没法拉到别的男生仇恨值的特点就可以看出,他的魅力有限。

    “舍长啊,我可没有吹牛,要不你问苏娘娘好了,他可是第一个看大小姐文章的人呢,而且还被大小姐亲切地称为‘小苏同学’,两人的关系可好咧。”邹峰挤眉弄眼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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