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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8部分

变身女学霸-第338部分

小说: 变身女学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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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会有那么一天,你和我再和一大群美女大被同眠进行乱交,这种刺激,你一定很渴望吧?到时候你还可以将我转移到你的这具完美女性身躯中,然后再用我这具男性身躯狠狠地占有她,使用各种姿势……不用狡辩,你就是这么任性自我、沉溺于享受的人,本体,你这个伪装的完美女孩,就是这么变态。”

    吴笛抓住他的食指,轻挠他的手心,咂了砸嘴,魅惑一笑,倾国倾城:“干嘛将这种令人愉悦的事情说出来撒,人艰不拆撒……你可以直接通过灵魂传递给我嘛,你真是个坏男人!哎,看来我只能这么说了,不管你有多少个女人,你的心里一定要有我哦,还有,我必须是你明媒正娶的大妇,后宫之主!”

    “这种注定的事情就不用多说了,不过有时候我要攻略美女的时候,需要你的帮助。毕竟你的存在可以激起某些美女的竞争**,你的存在,也是增加我魅力值的方式。”吴迪这样说道。

    “如果你将这种话和其他喜欢你的女孩说的话,她们回应你的方式,一定是狠狠的一个巴掌,开后宫还要女生来帮,实在是太过分啦!”吴笛故作凶狠泼辣模样,却又别具另外一种风情。

    吴迪轻轻刮过她的鼻尖,反将一军道:“随你,其实你随时可以制止我攻略女孩的行为,但你从来都是乐在其中,眼睁睁地看着那些女孩成为我口中的猎物。”

    “哎呀,都说这种事情别用嘴巴说出来了,放在心里你知我知就好,有个洞悉自己内心的分身还真是讨厌呐……你应该要学得更加有情趣一些,表现出对我真正的爱意来取悦我吧,兄长大人!别总是脱戏,你要扮演好我让你扮演的角色,这才有趣!”。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请到。。。

36、璀璨的痛苦() 
对于吴笛这种游戏人间的态度,吴迪早就已经习惯了。

    间歇性变态基本上成了她的常态,虽说热爱文学,但与那些喜欢伤春悲秋的文艺小清新有着骨子里的区别,她总是追求那些能让自己快乐的事情。

    而且必须承认,某大小姐在装完美女神的时候很有一套,有时候甚至可以把自己都骗过去,当初的她甚至都已经完全习惯了伪装。

    只不过,在经历了悠久的岁月,看惯了无数世界兴衰之后,她已然去芜存真,完全恢复本性,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从看山是山,到看山不是山,再到看山还是山的转变。

    吴迪甚至有理由怀疑,自己和她以这样一种方式来到这个世界,完全是她给自己开的一个副本。

    而她为了快快乐乐地怀旧,或者说是入戏,直接将某段记忆消去,这估计就是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何来到这个世界的原因。

    吴迪虽然对文学、写作一点也不感冒,但是大小姐投稿参赛的文还是要欣赏一下的。

    在看到文章名字是《璀璨的痛苦》时,吴迪不由浑身一震,只觉得一股死文青的气息扑面而来,而他这种俗人则向来对文青敬谢不敏,在文学上格调不高的他,一直觉得纯爽文的网络比高大上的名著要有趣得多。

    开头第一句便是“我从痛苦中诞生,却将欢乐带给整个世界。”

    吴迪再次一震。死文青又变成自恋狂了,果然这就是某大小姐的本性么?

    “喂,别以为你在心里吐槽我就听不见。给我认真读下去,保证很好看,这是个治愈人心的故事。”这回换吴笛笑摸吴迪的狗头,然后她十分自信地说道。

    吴迪第三次震动虎躯,不过显然他的龙傲天光环威力没有某大小姐的玛丽苏光环强,无法让对方纳头便拜,而他依然忍不住在心中疯狂吐槽。别提“治愈人心”这个词啊,它已经生生地被某大小姐扭曲得变质了!

    吴笛翻了翻白眼。懒得再说什么,事实会证明一切的。

    吴迪终于抱着一种慨然赴死的心态读下去了,这一认真读,他就觉得自己被某大小姐那强大的文字掌控力带入了这个故事的世界之中。

    与他写的那篇以调侃议论为主、情节为辅的杂文不同。这是一篇纯粹的,人物、情节、环境三要素勾勒出了一个真实动人的世界,它的可读性极强,其中的“我”并非主角,而是一个叙事者,主角却是那个创造了“我”的伟人。

    而让吴迪微微惊讶的是,这个“我”也不是人类,而是一首乐曲的化身,这是将这首乐曲完全拟人化了啊!

    这个构思倒是有点意思……吴迪暗暗点头。在看到一半的时候,他就知道创造了“我”的伟人是谁了,的环境是发生在欧洲。对当时维也纳的描绘尤其细致,仿佛亲身经历了那一切似的,而伟人还是耳聋,这不是贝多芬还有谁?

    其实只要看过罗曼。罗兰《名人传》的人都知道,贝多芬的一生那是真的坎坷悲惨啊,在爱情上各种失败。生活上某段时期各种贫困窘迫,晚年还有个不省心的侄子……

    总而言之。各种各样的痛苦缠绕着贝多芬,让人唏嘘不已,不过这或许也正应了诸如“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诗穷而后工”“文章憎命达”之类的古话,这艺术家要想有点成就,没点磨难怎么能行?

    他用自己的苦难锻造欢乐,一个穷困潦倒、残废而孤独、生而痛苦、世界从未给与他欢乐的人,却创造了欢乐奉献给全世界!

    扼住命运喉咙的贝多芬确实让人敬佩,当《第九交响曲》中的《欢乐颂》歌声响起时,会让所有的听众都感到灵魂上的震撼!

    而中的“我”正是《第九交响曲》,贝多芬最杰出的作品之一。

    当吴迪读完这篇大概三万多字的短篇时,他第一次发现,原来的作用不仅仅是用来让读者爽的,文字是可以用来震撼人心、给予人不屈的力量的!

    吴迪知觉得自己的脑中被深深地刻入了贝多芬的立体形象,他甚至觉得自己之前回到了那个时代,不离不弃地陪伴在这个音乐巨人的身边,看着他如何在痛苦锻造欢乐,唯有这样璀璨的痛苦,方能创造如此触及灵魂的欢乐!

    的情节发展可以说是一波三折,这显然经过了艺术加工,“我”或者说是《第九交响曲》的诞生充满了波折,甚至在演奏前都出现了状况,但正是这种波折,却让读者感受到了一种极为强烈的期待感!

    吴迪在看这段情节时,总觉得就像是在看某一部能够让他热血沸腾、激情洋溢的爽文似的,不,不对,他总觉得爽文这两个字是侮辱了这篇,但是,那期待之中的成功,震撼了所有的听众,的确是让他感觉爽得飞起,比爽文还要爽!这或许就是文笔的作用?

    “惟其痛苦,才有欢乐。”以这样一句贝多芬的名言作为结尾,让吴迪读完之后有些意犹未尽,当然,这也有向罗曼。罗兰的《名人传》致敬的意思——它也是《贝多芬传》的结尾语。

    “厉害啊,这已经能算是名著了吧?唔,可惜你还没死……”吴迪由衷地赞叹道。

    “前面那句话我收下了,后面一句纯粹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吴笛哼哼地说道,实际上吴迪的心理活动,是真正让她感觉有成就感的。

    平心而论,吴迪觉得大小姐的这篇,通过艺术加工,在可读性上要比《名人传》高不少,而“我”与贝多芬的一些互动的细节,更是极大的亮点,极具真实感,最最关键的是,的环境描写也太出色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作者真的去过那个年代呢!

    毫无疑问,这就是大小姐自身的积累了,说不定她真的去过那个年代,别忘了当初的“学霸乐园”这个可以还原历史的虚拟游戏。

    论起写作的素材,大小姐的优势实在太大了!

37、清新脱俗的大小姐() 
有关某大小姐投稿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的消息不胫而走。

    时至五月,刚刚开始的夏天。

    在开学的摸底考试之后,学校又进行了一次月考,加上不久前结束的期中考试,某大小姐依旧以极为彪悍bug的成绩雄霸全校第一,而平日里的学习态度则愈发随心所欲。

    迟到、早退、永远不穿校服等不守校纪校规的现象总是伴随着这位已经被冠以“天才学神”称号的大小姐。

    但却无人可以否认她本身具备的才华,在作为学生代表进行国旗下讲话时,某大小姐更是直接脱稿,开头派头十足的像个领导似的说“随便讲两句意思一下就行,希望大家不要介意”,倒是让不少学生笑了,有些人在心里诅咒她玩脱了。

    可她的演讲却条理清晰、引人入胜、平易近人、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声音也清灵动听,讲话结束之后,掌声经久不息,显然,同学们都被口才出众的大小姐折服了。

    于是,她成了学校中最特殊的一个,有学生对大小姐的不守校纪校规表示看不惯,甚至还上达天听,去校长董建国那儿反应情况,专注应试教育一万年不动摇的董校长表示,只要你也可以次次保证全校第一,那你也可以这么自由,这种特权就是用来激励超级学霸的。

    实际上,真正能够让吴笛有这样特权的,还是她的家世……

    而正因这一系列的事件,使得吴笛大小姐成为一举一动都让人关注的明星人物,关于她的小道消息自然层出不穷,一有点风吹草动,就会传开。

    一节没有老师坐班的自习课上,班上有不少管不住自己嘴巴的学生在低声聊天,稀稀疏疏的,音量不算大,倒也并不影响那些专注学习的学生。

    吴笛前座的邹峰,将作业三下五除二搞定之后,一时间有些闲,他生性好动,定性极差,再加上身材矮小,十分消瘦,以至于被班主任刘玉芳斥之为“猴子”,此后他在男生群体中就多了一个“邹猴子”的外号。

    邹峰忽然想到最近流传的有关大小姐投稿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小道消息,他不由心中一动,只是很好奇大小姐到底写了怎样一篇文章。

    “吴大才女”这个称号已经渐渐没人使用了,大概还是因为不少同学都在心底认为这称号带着调侃嘲笑的意味,而大小姐那彪悍的考试成绩已经让她获得了真正的尊重,再也不敢用这称号来嘲讽她。

    自那次晨读课写文被抓之后,大小姐已经不会主动将自己写的东西给别人看了,所以到现在吴笛尚未在写作上证明自己。

    哪怕考试作文总能够只扣五分左右,而大作文更是屡次被刘玉芳叫上去朗读,这并不算什么,因为她之前在这方面就是强项。

    可谁都知道,写考试作文和写投稿的文章,那是有本质上区别的,学生时代作文写得好的人不知凡几,可最终能成为作家的,寥寥无几。

    邹猴子这时很想回过头去,与大小姐闲聊扯淡一番,然后再旁敲侧引地将她投稿的文章拿来欣赏一下,说不定有福利——大家都知道,之前大小姐写小H文很有一手,大约是为了迎合某几个“忠实读者”的口味。

    可是邹猴子发现他最近与大小姐的关系,好像没有上学期以及开学时那么铁了,这最大的原因,自然是大小姐那令人仰望,不,应该说令学霸们绝望的成绩……

    邹猴子嘴上总是将“不会把成绩放在心上”这话喊得冲天响,实际上作为强化班的一员,初中时的学霸,骨子里却是极为在意成绩的,之所以说这话,还是自己的成绩已经渐渐沦为中流。

    再加上大小姐现在三天两头不来学校,尤其是晨读课早读课这种早自习——邹猴子最喜欢和大小姐聊天的时间,已经完全消失。

    因此,他蓦然发觉,他与大小姐之间的距离,越来越有。

    不过最终,邹猴子的好奇心多话症战胜了一切,他想就算自己不能要到大小姐投稿的文章欣赏,那和大小姐多聊聊天,听听她那悦耳清灵的声音,也是一种别样的享受。

    他转过头,发现大小姐正在看一部纯英文的书籍,名字叫做《Tess_of_the_d’rbervilles》,他的第一反应居然是大小姐又在装逼了,可他又忽然想到大小姐那次次满分的英语成绩,再加上她陷入书中的专注态度……

    好吧,大小姐果然是文艺小清新的美少女。

    他不知道这部书是什么,反正在他看来,直接看纯英文的作品,那真的是一种高逼格的行为。

    实际上这部《苔丝》或者说是《德伯家的苔丝》一点也不文艺小清新,反而十分沉重,以小见大,反应维多利亚时期社会的黑暗,它是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问世于1891年的作品,在刻画女性内心情感方面最为细腻动人的之一。

    大概是因为刚刚写了贝多芬的原因,她这段时期对欧洲的音乐、文学、艺术比较有兴趣,这部维多利亚时期的代表作之一她十分喜欢。

    可能大多数人读它都是为了苔丝这个纯洁美丽的农村姑娘,叹息她的悲剧人生,但吴笛的看点,却是托马斯。哈代那如画卷般的环境描写,既有气魄宏伟的巨幅风景画,也有精工细作的静物小品,那色彩与光线的精彩运用,让吴笛颇有一种知己的感觉,她就喜欢这种精致细腻的作品。

    今天吴笛穿着素雅的雪纺连衣长裙,裙上有点点碎花,愈发显得清新动人,她最近的穿衣品味已然又有了转变,事实上,她对“前吴笛”的穿衣打扮的品味不以为然,那种一味的堆砌奢侈品牌,哪怕是限量版的,也显得铜臭俗气。

    于是我们清新脱俗的现任某大小姐,果断开始了自给自足的穿衣风格,她自己设计自己喜欢的、符合她审美的衣服,再让手艺最好的裁缝去做,有时她还亲自动手,就像厨艺一样,完全乐在其中。

    总而言之,某大小姐就是这么“作”,不过她现在穿的每件衣服都是独一无二的那就对了。1152

38、大小姐不是完美女神() 
吴迪就对某大小姐这种矫揉造作的行为暗暗吐槽,心中愈发肯定她就是来这个世界怀旧享受的,如同一些穿越到古代不思攀科技树富国强民,反而搞诗词歌赋玩清谈风雅之事,积极融入古代社会的文艺小清新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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