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人教会我的事-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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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恨之下,气咻咻的把她送到了酒店。跟她道晚安时,才从她眼中捕捉到了一丝类似受伤的神色。在那之前,回过一次国。那天兴冲冲的想给她一个惊喜,结果车刚停好,就看到她和陆向凌一起上车走了。坐在车里等啊等,等到她回来。她站那望着陆向凌远去的方向发呆,想了很久,想是不是太过于逼迫她?是不是该给她一点空间,让她弄清楚自己究竟爱不爱?
那天晚上,在酒店大堂坐了很久,后面还是忍不住的给她打电话。打了很久她都没有接,知道她不会睡得那么死。那么她不接电话……做傻事了?
被自己的念头吓呆了,木然的坐了一会后,想会不会是不接的电话。于是,找了公用电话打她的手机,打了两遍,还是没人接。
彻底的慌了。
跑回酒店后,就酒店服务员说明了情况,然后开了她的房间。进入房间后,发现她真的是睡死了,眼角还挂着没干的泪珠。
几乎是她在的床头坐了一夜,看着她那睡着的样子。看着她在睡梦中还显得倔强的脸。想这个女人是怎么走进的心里的?想了很久,也没想出个所以然。只是明白,除了她,对其他女人都没兴趣。
在美国那段时间,很坦城的跟叔叔谈到了对许唯兰的感情。为了说服的叔叔,几乎坚持每天给他发一封邮件,告诉他内心的想法,跟他讲关于爱情。跟他讲冰冷的金钱之外,还有更美好的东西。
足足跟叔叔讲了半年。
终于有一天,的叔叔跟说:阿文,希望的选择是对的。
不敢想手术室里的许唯兰会怎么样?这个念头一动,就觉得心如刀绞。在这个人世间,见了太多的繁华。在生意场,觥筹交错,无数女人对趋之若鹜。
可是,心灵的最深处,能够进得来的只有许唯兰。没有她,觉得一切都没有意义。知道在很多人看来,很傻。自己知道的是,只有她能陪着走完这人生的道路。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年轻帅气还是年迈苍老,她都能始终真心待。
仿佛等了一辈子那么久,屏幕上,医生终于对着们比了ok的手势。眼眶一热,赶紧起了身。
许唯兰醒过来时,坐在她的床头看着新闻。
“……”她低声开口。
“醒啦?”笑眯眯的收起手机。
“儿子呢?”她迷茫的眼神,“怎么觉得这么累,感觉自己睡了一大觉。”
“确实睡了一大觉,等等啊,喊护士来。”起了身。
“儿子呢?”她又问。
“啊,好像他姑姑和舅妈一起抱去洗澡了。”拍拍头,“应该是。”
“那到底是不是儿子,竟然这么漠不关心?”许唯兰瞪了一眼。
“太多人关心了,好吧。留下来关心。”伸手按了她床头的呼叫铃。
“儿子像谁?”她又问。
“没认真看,待看看。”一不小心就说了实话。
“……”
许唯兰住了将近半个月的院,在医院和公司之间来回转轴。她出院的前两天,半个上午没什么事,于是让司机把送到了医院。
在医院大门口,竟然碰到了刘心眉。见了她,下意识的就皱眉,她来做什么?想装着没看见她时,她已经先开了口。
“夏朗文,好!”
点了一头。
“来看看兰子。”她笑了一下,“们的儿子很可爱。”
“谢谢!”淡淡道。
“走了。”她又笑了一下,拾步往外走。(画外音:她想,如果他只是她路过的世界,请原谅她走得一点都不从容!)
大踏步的往医院里面走去。
三年后
“许唯兰,看儿子。”气恼的把晚晚扔到一旁。
“怎么啦?”许唯兰快步从客厅进了房间,“晚晚,怎么能在爸爸的衣服上画画呢?”
“许唯兰,跟商量一件事好不好?”将儿子扛到肩上。
“什么事?”她眨着眼看。
“去婶婶家一趟。”狡黠的笑着。
“妈妈,妈妈,晚晚也要去。”小家伙笑双手揪着的头发。
“必须得去啊。”他在屁股上拍了一下。
“不是昨天才去过吗?”她不解的看着。
“这回得把这小子关婶婶家半年,真是受够了。每天粘着,还不让跟睡,这哪里是儿子,分明是情敌。”扛着晚晚往楼下走。
“夏朗文,真是年纪越大越矫情。”她追上来,扯住了的手,“去婶婶那里好是好,就是叔叔太惯着他了。”
“那就去他姑姑那里。”磨牙,“反正受够了,以后们家一个月只准他呆半个月,其他时间给扔出去。”
“看来有必要带晚晚去做个亲子鉴定,到底是不是亲生的?”她冲翻白眼。!
“亲生倒是亲生的,这张脸跟一个模子的。就这性格太讨厌了,比还粘人。”叹气。
“有其父,必有其子。”她没好气的说。
“晚晚,送去婶婆家好不好啊?”跟晚晚扮起了慈祥。
“妈妈去吗?”晚晚看向他妈妈。
“去!”磨牙。
“也去。”他大喊。
看这回不好好修理这小子!(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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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水长话离别()
江南的冬夜,室内和室外的温度相差无几。对于常年生活在沿海城市的来说,这个冬季有点漫长。敲下了全文完三个字,终于到这这个环节。一向是不耐烦在小说写完后还啰哩啰嗦,往常也写过几次,内容大都跟小说挂钩。这一回不同,可能因为窗外流动的风声,很想跟们聊聊天。
这部小说,虽然人气不高,但特别自负的认为,在所有的小说当中,这是一部好看度可以排在前三的小说。在所有的作品男主中,最爱音童子(没错,那也是一部扑街文里的男主)其次便是夏朗文。
可能老了,比较喜欢这种类型的男主。虽然,在过往的作品中,这一类型很少塑造。
许唯兰追到美国时,两个人在酒店的房间门口道晚安。一扇门,隔着两颗失落的心。那一章节,十分讶然的发现,那么多的万年潜水党冒了泡。
原来,们一直都在,谢谢们!
说说这部小说的原型人物,早在好几年前,写过另一部小说,叫《双人床上的单身女人》又名《赵弯弯再婚记》。这部文和那部文在人设上是相近的。
这说明,很放不下那个故事,所以才会重新写这部小说。
小说里的原型人物,是的一个朋友。让觉得十分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并没有走到一起。那个朋友现在在某温泉山庄开一个咖啡厅,得空时经常会去坐坐。
是看着她和他从相识到热恋,到最后分手。现在,朋友圈里,他们还是会相互给彼此点赞,却只是点赞。
她和他分手后,天南地北的旅行。她信佛,对佛法理解深透。她书法不错,一手漂亮小楷令拜地臣服。
他很忙,事业越来越大。
她后来跟其他男人谈过恋爱,多年过去了,却不婚。
他却结婚了,有了女儿,特别漂亮的一个小姑娘。他的妻子,是一个很灵动的女人。
这是在现实生活中,让觉得最遗憾的一对恋人。
这个故事,还浓缩了另一个朋友的故事。
那是一个特别要强,特别拼,特别大气的女人。很年轻的时候就到了深圳,在华强北从柜台小妹开始。一步一步,到现在有自己的公司,公司旗下三十多家专卖店。
她和她的他几乎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狗血的是,两家父母结仇很深。
两个人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恋爱的,而是他入伍当兵后慢慢的起了情愫。七、八年的时间,他们在父母亲朋的打压下坚守着他们的爱情。
他退伍后去了b地,开始创业,大约在朋友注册自己公司的时候,他在b地的事业也蒸蒸日上。
2011年,他把他在b地的公司转让给战友。拖着一个行李箱,只身来了深圳,只为了她。
在深圳那座城市,他陪着她,事业从头开始。
他的这个举动,当时真是深深的震撼了和她共同的朋友们。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有这样的勇气,放下稳固的事业,从一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只为了一个女人,只为了一份坚守的爱情。
有一回,们朋友仨一起吃饭。感叹道:人生得此男人,夫复何求。
她的经历也很坎坷,她对以及她的其他女性朋友说过最多的话就是,女人一定自强,一定要经济**,一定不能依附男人生存。
到今天,他陪她去日本,去美国,去迪拜,去新马泰,去她想去的地方,他们有了自己可爱的孩子。
只可惜他们的爱情始终没有得到双方父母的认可,一直未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前一段时间,跟她开玩笑道:若办婚礼,翻山越岭,跋山涉水,排除万难,必定亲赴。
这是身边熟识的朋友里,所见到的最美好的爱情。
多年前,看志云饭局。李嘉欣那一期,志云问了一个问题,大意是觉得要留住一个男人的心最大的秘诀是什么?李美人说:好**。
撇开李嘉欣的种种传闻,个人感觉这个答案值得很多女人深思。
这些年,一直坚持在写作这条道路上。无论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都不自量力的坚持着,希望读者通过的故事不仅仅只是感受到男女之情,还能收获男女之情外的一些感悟。比如关于人性,比如关于宽容,比如关于自强**……在看来,这才是最有成就感的事情。
不是一个讨巧的作者,即使明知现实如此沉重,还是固执的把丑陋和辛酸剥开来给大家看。的大多数作品,比如《天堂太远,人间太险》再比如《乱了流年伤了婚》《欠一场盛大的婚礼》乃至更早期的作品,都很沉重,几乎都是悲剧收尾。
向追随多年的老读者表示抱歉,请们谅解。
听到过很多次,读者朋友们表扬的小说接地气(脸皮比较厚,就这样拿来自夸了)。
想,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因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了解普通人的感受,也只写得出普通人能感受到的爱恨情仇。
是一个特别固执的人,这一点,们可以从的作品中感受到。在写作上,几乎是不愿意受外界的影响,坚持按自己的意愿表达故事。对于读者们的要求和建议,如果跟架构相违背的,几乎都是置之不理。当故事转承脱离要表达的原意时,宁愿留着遗憾。
这是作为一个作者的缺陷,不能够很好的听取们的意见和建议。
作品里的人物,比如天堂里的温澜,很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温澜为什么在最后推了一把李宗凯。在看来,那一推,是无关情爱。温澜是一个很理智,很冷静的人物,只是短短的几秒钟,她迅速的作了选择。在她的看来,李宗凯如果活下来,他的生命价值要大于她。
再比如,婚礼一文中的莫郁青和吕明安。到了最后,他们各有归属。不是为了悲剧而悲剧,而是在括两个人的经历境遇,决定了这样的结局。
目前这一本书中的叶灵苏,她的自杀在看来也是必然。她自小没有得到过父母的爱,仅有外婆的疼护,就这样还有外公的打压。成年后经历恋爱两度失败,外婆被自己的亲妈害得中风,父亲又出示亲子鉴定告诉她非他所生,她的心必然是要走入绝境的。
从心理学角度来年,童年的阴影对一个人是至生相随的。正如她自己说的,无论她十岁还是三十岁,不管她拥有什么,心都没有办法完整。
好在,在写作上,还算是负责任。生娃后,虽然有些拖延症,还是尽量的保证了更新。极少跟们提写作的辛苦,以及日常生活遇到的一些事情。
因为在看来,选择写作,这和其他工作并没有差别。读者花钱,看的是小说,不是听絮叨自己的难处。曾做过管理工作,特别反感员工将情绪带入工作。
写作本身就是一件很孤独很寂寞的事情,尽最大的努力不将文字以外的负面情绪带给们,认为这是职业道德。
(插个日常生活片断,某天,和婆婆在阳台上晒太阳闲聊。然后她突然问,xx,写小说要不要动脑筋。
愣了好一会,然后大笑。说,不用不用,只要把手放到键盘上,小说就自动跑出来了。婆婆当成真的了,跟小姑感叹很神奇。)
然后,来聊聊自己的一些经历。
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后来居于城市。曾祖父辈曾是地主,曾家有良田千顷,解放前衰至一败涂地。家庭历经文化大革命,大跃进等特殊时期。
因祖上曾薄有家底,所以的祖父和他的弟兄均通文墨。祖父青年时,从军,可惜站错了队伍。在战场上几经生死,从枪林弹雨中捡回性命。近中年才回到故乡,而后才有父亲。
因为祖父的影响,的父亲接受了新式教育。在早年的农村,的父亲应该称得上是个文化人。
的祖父对影响比较深远,他知晓很多典故。他也知晓天文地理,他离世之前,做的最后一件事情是为自己选了墓地。
的父亲是一个很严肃的人,很博学,也很正义。特别怕他,因为怕他,在学习上从来不敢耽搁。
比较遗憾的是,这两个生命中很亲的人,在很年少的时候相继离世。
的祖母和母亲都是深受封建礼教迫害的一代,她们的身上,几乎浓缩了一个时代。的祖母很善良,胆小,怕事,偏爱。已过世多年。
然后是的母亲,的母亲,很要强,很彪悍,也很自强。她大字不识却敢只身走南闯北。和弟妹成年后居于城市,她来们各自的城市,从不肯让们接一次,哪怕转三次车。
作为一个八零后,和那个时期很多同龄的农村孩子一样。在清贫之中成长,离家至外地念书第一次出远门。
的成长经历和后来的漂泊奔波让对于不同层次的人物,对他们苦顿挣扎有着深刻的体会与感悟。这些也足以让有资格说一句比多数人更了解关于:生命的脆弱,人性的多变,善与恶,苦与痛。也让知道,坚持的力量,坚强的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