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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6部分

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796部分

小说: 女老板的贴身高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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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晨扫了眼空荡荡的屋子,不解的问道:“什么东西?”

    “窗。”

    眼镜说:“足够大的窗。”

第1127章 一无所获!()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说错,眼镜特意走到卧室门口,打开了房门。

    然后,王晨就真看到了一张超大的窗,静静的趴在卧室内,几乎把整个空间都占满了。

    眼镜得意的问道:“这张大窗,有没有让你们两口子联想到什么——哎哟,靠!”

    眼镜在提到这张大窗时,目光始终盯着王晨,很得意很猥琐的样子,看得王晨脸儿羞红垂下眼帘时,却不防备高飞拿起一团抹布砸了过去,恰好砸在他嘴里。

    王晨扑哧一笑时,高飞敲了敲茶几:“别在那儿叨叨了,赶紧坐下,我有正事要和你谈。”

    眼镜把抹布扔在地上,又用力呸呸了几口,坐在了他两口子对面的沙发上,看着箱子:“这里面什么东西,不会是金条吧?”

    “你今天该去买彩票的。”

    高飞打开了箱子。

    黄金特有的金属色彩,一下子迷花了眼镜的眼睛,让他本能的张大嘴巴,伸手抄起一把金条,牢牢的抱在了怀中:“哇噻,都说黄金比起美钞来更有视觉冲击力,原来果然是这样!高飞,你们华夏人常说好朋友见面分一半,你就说你同意,还是不同意吧!”

    高飞没有理睬眼镜故意的财迷神色,从箱子里小心翼翼的把那尊奎莫拉紫檀雕像拿了出来,放在了案几上。

    等他扯下上面的红绸,露出雕像后,眼镜的眉梢猛地跳了几下,把金条随手放在了一旁,拿起雕像左右看了几眼低声问:“从哪儿找到这东西的?”

    “这些东西和这些金条一样,是在我姥姥家的老宅夹墙内找到的。”

    “在老宅的夹墙内找到的?”

    眼镜满脸都是不可思议,喃喃的说:“我以为,奎莫拉的传说,只流传于美国死亡谷那边,没想到在华夏也有……完全是一模一样,只是比死亡谷那边的雕塑缩小了很多倍罢了。”

    方家老宅的夹墙内有奎莫拉的雕像,还有价值不菲的金条,这两样东西对于高飞来说,都比不上那本白色封皮的《安归经》。

    在眼镜翻来覆去查看那尊奎莫拉雕像时,高飞拿出了另外一本《安归经》。

    这是老实和尚送给他的那本,黑色封皮,用一个红色方便袋包着。

    拿出经书后,高飞没有着急翻阅书上的文字和插图,和刚得到的这本有什么区别,而是随便翻开一页,小心的折了起来。

    丝帛的字体随着断裂,和白色经书上的字体一样,都是一种材料写就的。

    高飞把经书递给了眼镜,说:“你能判断出这是用什么东西写得吗?”

    “难道不是墨水?”

    眼镜接过经书,放在鼻子下面轻轻嗅了下,摇了摇头:“看不出。”

    “没有嗅到什么气息?比方血腥。”

    “血腥?你的意思是说,这些字是用血写就的?”

    眼镜不置可否:“不可能吧?从丝帛上来看,年代应该很久远了,就算当时是用鲜血写就的,但随着血液凝固、发挥,到现在也早就看不出来了。”

    “她对血腥气很敏敢。”

    高飞看了眼王晨,说:“要不是她当时忽然恶心,我也想不到这是血书。”

    “到底是什么东西写成的,这个很简单,只要找个有显微镜的化验所化验一下就能确定的。”

    王晨插嘴道:“也许,是我感觉出错了,误导了你。”

    “嗯,说的也是,用什么写得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给我们读一下,看看能从中找到什么秘密。”

    高飞觉得王晨说的很有道理,把两本经书都放在了她面前。

    “好,那我先给你们读一遍。”

    王晨说道:“不过最好是有纸笔,我把这些小篆用简化字写出来。”

    纸笔又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小区内的小超市内就有的卖,高飞很快就买回了王晨所要的东西。

    为了能让王晨精心工作,高飞让她去了卧室内,坐在那张超大的窗上,关上了房门。

    出去买纸笔时,高飞特意买回了几袋熟食,和两瓶白酒,与眼镜俩人对饮。

    “我去京华的这几天,这边没什么动静吧?”

    高飞喝了口酒,咬了口鸡爪。

    “死气沉沉。”

    眼镜叹了口气,说:“你的天涯集团,现在给人就是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从上到下,人人都是无精打采的。倒是那个叫兔子的家伙,一脸土财主进城的兴奋,上窜下跳的,把雄脯拍得砰砰响,和梁明吹嘘只要给他几天了解产品的适应期,他肯定能为产品打开一条销路。”

    高飞去京华之前的那个夜晚,曾经嘱咐眼镜替他坐镇天涯集团的,带着兔子。

    想到兔子那张能把死人说活了的嘴,高飞倒没有觉得他是在吹,只是笑了笑拿起了酒瓶子。

    眼镜继续说:“还有个不怎么样的消息,窃取你产品配方的天源化妆品,要在近几天内,和南韩一家有意进军化妆品试产的大公司合作。”

    天源化妆品的配方,是沈银冰买通了张冒得到的,虽然产品效果比起天涯化妆品来说,要差了不止一个档次,不过人家的价格却是很低廉。

    如果能成功打响‘天源’的品牌,暂且不管能否有更大的利润,最起码能把‘天涯’逼到天涯去,继而万劫不复。

    坏消息,并没有到此为止,眼镜又说了:“另外,从昨天下午开始,你们当地的质检、环境等部门,都像疯了似的去那边找茬,把梁明搞的是焦头烂额,只好暂时全面停工,先应付检查——高飞,我很纳闷,依着你的身份,地方机关不该这样为难你的厂子才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听眼镜这样说后,高飞马上就想到了赵率,知道这是赵率的父亲赵友宾,开始对他展开全面打击了。

    也唯有赵友宾这种位高权重的人,才在无法接受丧子之痛的现实下,敢无视于京华高家,做出这样的行为。

    “嘿嘿,也没啥,就是某个大领导的儿子变成了短命鬼,怀疑人是我杀的,所以才要报复我。”

    高飞冷笑了几声,就把他和赵率在明城发生争执,结果赵率当晚死在前来冀南的途中一事,简单说了一遍。

    眼镜听完,很感慨的说:“这也怪不得人家怀疑你是凶手,要是让我,我也会这也想的。”

    “随便他怎么想吧,别把我惹急了,要不然要他好看。”

    高飞淡淡的说着,举起酒瓶子:“来,喝酒。”

    当两个男人手里有酒,还有聊不完的话时,时间总是过的很快。

    仿佛只是眨眼间,天就黑了下来,窗外楼下的广场中,传来广场舞的音乐声,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居民们,在那儿摇摇摆摆,尽情燃烧着他们多余的脂肪。

    吱呀一声门响,就在眼镜提议再次买两瓶酒时,卧室的房门开了。

    一脸倦意的王晨从里面走了出来。

    王晨用了几近整整一个下午,才把两本经书上的小篆,都‘翻译’成了简体字,并用钢笔写在了纸上。

    “高飞,两本书,总共三万两千字,都写在这上面了,包括三十二幅插图。”

    王晨把一叠信纸放在了案几上。

    “赶紧喝点水,吃点东西。”

    高飞没有看那些经文,先把给王晨准备好的晚饭拿了过来。

    眼镜在一旁羡慕的说:“郎情妾意的好恩爱,我都动了凡心。”

    “你要是耐不住寂寞的话,我可以给你介绍个漂亮女孩子。虽说你年龄的确大了点,不过这不是什么太大的缺陷。”

    王晨坐下,晃了晃有些僵硬的脖子:“我可不是和你开玩笑,我那个小秘书就很欣赏你这种成熟的男人。”

    “还是算了吧,我习惯了一个人生活。”

    眼镜摇头拒绝,拿过一张信纸趴在上面看了半天,又放下了:“我会说汉语,却看不懂,这些方块字看上去完全一样。”

    每本经书上的字数,和插图基本都是相同的,一万六千字一本,每本上面有十六幅插图,一千字配着一张插图。

    既然这两本经书都是这样,那么其它两本差不多也是这样,也许是三本。

    眼镜看不懂这些方块字,半文盲的高飞读起来却没有丝毫困难。

    不过,他在翻阅了两张后,就再也没兴趣读下去了:他虽然认识这些字,也能读下去,却不知道这些字其中的含义。

    这两本书上的内容,就像一般的经书那样,什么‘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的,就算你能读懂,可从中也看不出什么。

    经书有什么好看的?

    高先生又不是和尚道士,要不是为了从中找到所谓的秘密,他压根就不屑读。

    看到高飞放下信纸后,手里拿着个蛋黄派的王晨低声问道:“是不是从这些文字内,看不出有什么特殊的意思?”

    高飞茫然的摇头:“昂,真的看不出,只是一般的经文而已。”

    “唉。”

    王晨叹了口气:“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上面的每句话,我至少都仔细的思考了三遍,可其中除了劝人为善之外,并没有任何的特殊含义。要不是怕你不同意,我都几乎想把经书放在水中,看看能不能有隐形字出现,或者把封皮拆开了。”

    “还是别那样了,免得损坏了。”

    高飞收起信纸,连同了起来。

    害得王晨忙活了一个下午,结果却仍然看不懂什么,这让高飞很是失望。

    眼镜不理解《安归经》的重要性,自然不会在意,站起身说:“行了,天色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休息了。”

    “我们也走,这地方没处休息,先找家酒店住下再说。”

    高飞把两本经书都放在了箱子里,抱进了卧室内。

    这所房子是眼镜刚买下来的,除了他们三个人外,谁也不会想到这里面会有上百斤的金条,所以把东西放在这儿应该很安全。

    出了小区后,眼镜径自打车走了,高飞和王晨反正也没订下酒店,就沿着人行地道信步向前走去。

第1128章 高飞的心理世界!() 
眼镜说是天色不早了,那是知趣,是不想插足于高飞俩人的二人夜生活,实际上现在才九点不到,正是夏季晚上适合遛弯的时间段。

    既然很适合遛弯,高飞也没着急找酒店,沿着人行道信步前行。

    王晨挽着他的胳膊,脑袋轻轻依在他肩膀上,很幸福的小女人样子。

    事实上,她的确很幸福。

    在高飞走近她心里那天开始,两个人在温柔的夜风中信步街头,这本来就是她的愿望之一。

    当然了,要是再牵着个孩子的话,那就更加美满了。

    俩人出了小区后,信步向西走了半小时,谁也没有说话。

    王晨是在享受这种和爱人散步的幸福,高飞则是在考虑他那些烦心事。

    让高飞心烦的事情太多,像赵率横死,赵友宾可能要疯狂报复他这件事,对于他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甚至还不如他要带领天涯集团走出困境那样重要。

    既然赵友宾非得冤枉他,说他是杀了儿子赵率,又不按正常流程来对付他的这种方式——说实话,高飞很喜欢。

    真正的男人嘛,就该光着膀子单挑。

    不过赵友宾明显不是真正的男人,因为他在利用他的职权。

    对这种人,高飞不须客气,就算他已经脱离了高家,用不上那些政治力量,要想玩死赵友宾也是轻而易举的:暗杀,是高先生的特长。

    高飞觉得,当前最让他心烦的至少有五件事。

    第一,找到有可能已经被灭口的谢小雯,帮助叶心伤洗清冤屈。

    第二,该怎么处理秦紫阳——肚子里的孩子。

    第三,《安归经》内藏有什么秘密,究竟该怎么找到这些秘密,才能帮助莫邪征东。

    第四,也是所有事情中耗时最长,最耗费精力的一件事了,那就是查出杀破狼组织的主要首脑,把他们彻底铲除,给红姐一个交代。

    第五,是时候拜访一下恩佐哥了。

    恩佐哥在他大婚期间上窜下跳的,也该累了,是时候得休息一下才行,或者干脆永远休息下去。

    除了这几件急需要处理的事,高飞还有一个不想去想的人,那就是沈银冰。

    他没有把沈银冰放在这四件事之中,也许潜意识内,已经把她的问题,看的比这几件事更重要。

    由高家一手主导的‘天亮行动’之前,每当高飞想到沈银冰时,并没有太特殊的感情。

    怎么说呢,就像老百姓常说的一句俗话:年五更的兔子,有它也过年,没有它也过年。

    高飞始终以为他对沈银冰的感情,就像这句俗话所说的含义那样,和她结婚也行,不结婚只当朋友也是能接受的,他绝不会因为美丽的沈总挎着别的男人胳膊,就会吃醋眼红啥的。

    高先生以为,在看到自己比较中意的女人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就会大发雷霆,感觉好像被戴上绿帽子,耻辱的要死,不把那男人的第三根腿子打残,不把女人的花容月貌变成无盐就誓不罢休的思想,和行为,绝对是傻比行为。

    高先生以为,男人既然可以到处沾花惹草的,凭什么女人就不能?

    难道就是因为男人比女人多了一根腿子,就必须这样苛刻的要求女人必须得从一而终。

    这是个男女平等的大同世界,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过的感情生活,合则聚不合则分,就像三国演义那样,实在没必要为此大动肝火的。

    吃醋?

    切,一个真正的男人,绝不会因为女人背叛自己而吃醋的,因为男人背叛女人的机率,要远远大过女人。

    真正的男人,就该像天上的云彩、女人的秀发那样,舒卷自如,不被情困。

    高飞是这样认为,也是这样做的。

    当然了,高飞曾为了沈银冰远赴南越芒蓝草甸,在她被秦紫阳所绑架时,不顾一切的去救她——但那时候他以为,他之所以为沈银冰做这些,就是因为那时候他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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