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7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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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高飞,还是安归王,还是沈银冰,他们本质上都是人类。
可安归王一心想要天下大乱,民不聊生,这样才能有机会光复楼兰的行为,就魔道:为自己的利益不顾他人死活,就是魔。
沈银冰这个修罗,在和人交往时,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吸取人的阳气,这种损人利己生活方式,就是修罗。
至于魔道的安归王会千变万化,修罗在不知不觉吸人阳气,除了她们自身特殊的体质外,其实也和鱼儿在水里却淹不死,鸟儿在空中飞却摔不死那样,本能而已。
杜道长说高飞是天道中人,就因为他可以让安归王脱离魔道,改变沈银冰可以在不知不觉害人的本能,使她们俩人得到救赎,那就是佛门中所说的超度。
因为他做了善事,所以就是天道中人。
“哦,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天道,就是我改变了那些害人的人,避免了他人的灾难,所以我就是天道中的天人了。”
高飞收起了自己的钱包,脸色恢复了正常:“杜道长,我还有件事不明白,为什么要选择我来做救赎她们的人?”
“天降大任于斯。”
杜道长回答:“说的难听一点呢,就是你自找的?”
高飞愕然:“我自找的?”
杜道长说:“你仔细回想一下,你和魔道、修罗道中人发生牵扯,是不是你自找的?”
一年前,高飞还是个在为下顿饭犯愁的打工仔,可就因为在过街天桥下小睡了片刻,伸出的腿子绊倒了沈银冰——他绊倒的不仅仅是个大美女,还是个修罗,是段说不清的缘分。
他和安归王的认识,也是出于偶然间,当初要不是他去皇朝会所解救白瓷夫人,那么安归王就不会开始关注他;当初他要是没有为了救铁屠去蒙戈尔地下,那么也不会发生后来的事。
没有谁要求高先生做个拯救安归王、沈银冰的救世主,一切都是他自找的,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却遇到了正确的人。
于是,在接下来,高先生这个本来该是凡人的家伙,就担负了救赎别人的重任,升格成了天人了。
正所谓相由心生。
一个人的心里是怎么想的,或者干脆说她真实的本质,都能从五官之中表现出来,而道家最擅长的就是相面等奇术(这些的确是异常深奥的文化),所以杜道长这种很有修为的大神,才能一眼认出假扮的高飞的安归王,才能确定沈银冰来自修罗道,才能看出高飞是——天道中人。
(特别说明:千万别以为这些都是兄弟在瞎扯,今年的小年,就是腊月二十三时,兄弟去了我们这儿的辛弃疾故居,恰逢一个游方老道士在那儿开坛**,为了儿子以后能成为国家栋梁之材,就施舍了一千大圆,然后被请进了净室,向他提问了关于轮回六道这些事,他才说出了这番道理,使兄弟我茅塞顿开……很遗憾,兄弟是人道中人,和做个‘禽寿’的愿望相逆。)
回想到认识沈银冰,安归王的过去种种,还真是如杜道长所说的这样,一切都是自找的,高飞长叹一声:“唉,用你的话来说,这就是我的命了。那么,请问道长,‘修罗带冰,飞不能升’的后面八个字,又是何解?”
杜道长淡淡的说:“这个‘升’字,并不是说你能升官发财的意思,而是你无法取得意境上的突破。简单点说呢,就是因为沈银冰的存在,她会制约你在某方面的发展。比方你想经商,她会暗中破坏,给你下绊子。”
高飞又开始疑惑:“你刚才不是还说,我能救赎她吗?”
“你拿什么救赎她?”
杜道长反问了句,说:“如果以前方居士(方小艇)没有插手你们的事,也许你们现在早就是情侣,甚至夫妻了。可你们已经分手了,你现在又刚大婚,新娘不是她,她对你的恨意,可以说比大海还要辽阔,会听你的话吗?”
高飞脑子又开始犯浑:“你的意思是说,除非,除非我献身给她,让她把我吸成人干,变成苏北山那样的人,她才会满意?”
杜道长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缓缓闭上眼:“总之,这是你自找的,或者说是你的命中注定。你要想救赎魔道中的大魔头,必须得先救赎沈银冰。唯有把她和安归王都改变,才会抵临天道。你救赎沈银冰失败,魔头就会复出——唉,一切都是劫难,孽缘,去吧,去吧。”
你是自找的。
你要想让陈果果别再出来害人,就得先搞定沈银冰。
但搞定沈银冰的办法,唯有成为另一个苏北山——一直到回到别墅前,高飞脑子里翻来覆去的就是这几句话。
他不是不想再缠着杜道长问个清楚,甚至还想问问有关莫邪征东的事儿。
不过无论他说什么,杜道长就像死了那样,再也不理他了。
看来,那老道士今天泄露的天机太多了,担心再多说一个字,就会遭到五雷轰脑袋。
高先生愤愤离去,临走前顺走了案几上的一个东西。
他在离开后,却不知道杜道长心里疼的几乎要流血:唉,我的紫檀玉如意啊,这可是祖师传下来的宝贝,就这样被这厮偷走了。罢,罢罢,今儿泄露天机太多,就当是破财免灾了,无量天尊。
“高飞,你来了,大清早的跑去哪儿了?”
高飞刚把车子停下,穿着一身家居服,脸儿红扑扑很明艳,很照人的王晨,就小跑着从客厅内跑了出来。
她清秀文静的脸上带着笑,不过高飞却能看得出,这笑容有些小勉强。
她对高飞的‘不辞而别’,有些小意见了。
“我啊,去白云观给你求了件东西。”
高飞下车,把从杜道长那儿顺回来的紫檀小盒子手,递给了王晨。
其实凌晨在去白云观之前,高飞就想好了借口,准备在回来时花钱买点道士们骗人的道具来哄王晨的,不过因为杜道长后来的表现让他很不满,所以就干脆顺走一点东西来做惩罚了。
天道中人,也会顺手牵羊的。
“这是什么?”
王晨有些纳闷的接过了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是个比香烟长不了多少的玉如意,很古朴的样子,一看就是有不少的年头了。
高飞在顺走这个盒子时,也没多想什么,更没有意识到这个玉如意有多了不起,最多也就是比大街上卖的那个要品相好点罢了。
但王晨在拿出玉如意看了两眼后,却啊的一声失声轻叫。
高飞吓了一跳:“吓,怎么了?”
王晨拿着玉如意:“这、这是白云观杜道长的乾坤护身玉如意!”
“咦?”
高飞有些奇怪:“你认识这个玉如意?知道这是白云观老杜的东西?”
“我当然认识了!”
王晨解释道:“每年的农历十一月初一,杜道长都会开坛**,在左边腰间就挂着这玉如意。前年我陪着陈家奶奶(陈老夫人)去白云观时,受邀去了杜道长的寒舍,那时候我就看到这个玉如意在他的案几上的,曾经借来观赏过……你看,上面就刻着乾坤两个字的篆文。”
每年的阴历十一月初一日,是道家最大的神元始天尊的寿诞日,届时广大的道家信士可以前往附近的宫观、庙宇参加祈福、消灾,同时可以上香求愿为自己和亲人……
“拿来我看看呢。”
高飞在车上曾经看过这玩意,不过当时并没有看到上面有字。
拿过玉如意,稍微转动了下,让玉如意保持四十五角的侧转,高飞这才发现,在玉如意的正面,果然隐隐出现两个篆字。
“这是杜道长开坛**的重要法器啊。”
王晨满脸不信的样子,问高飞:“你是怎么得到的?你不会是——高飞,快,把东西送回白云观去。”
高飞在回来的路上时,已经想好了借口,会说这玩意是重金求来的。
不过,既然这玩意是杜道长开坛**的重要法器,就不是钱能买得到的了。
高先生自认是属狗的,吃进嘴里的包子万万没有吐出去的道理。
再说了,老杜貌似很门清的样子,既知道安归王是魔道,又知道沈银冰是修罗道,却偏偏把拯救世界的重任放在他身上,自个儿在旁边坐在马扎上看热闹,这种不负责的行为简直是太卑鄙了,付出点小代价也是理所当然的。
“王晨,你先听我说。”
高飞很自然的揽住王晨肩头,并肩向客厅内走了过去。
据高先生说,他清晨醒来后,看着甜睡中的王晨发了老大会儿呆,感慨上天太眷顾他了,竟然赐予了他这样一个优秀的女孩子。
受感动的高先生一时冲动,就爬起来偷偷的去了白云观,要为新婚妻子祈福,求一个一生平安幸福的护身符。
结果很巧,遇到了晨练的杜道长。
高飞向杜道长说明来意后,老杜也很感动,就把玉如意送给了他,并祝福他们两口子百年好合,白头偕老。
本来高先生是不想要的,可老杜一再坚持,他也只好勉为其难的收下了,但在回来路上遭遇堵车了,所以才来到这个时候。
“高飞,你、你真好!”
怪不得早上一睁眼就看不到某人了呢,原来他去白云观为自己祈福求护身符去了,搞清楚原因后,王晨看着高飞的双眸中,全是幸福,感动,和爱意。
不过,她好像听到一声哀嚎隐隐传来:我的玉如意啊!
第1114章 我真会做饭的!()
哄女人,是高先生的特长之一。
一柄顺手拿来的玉如意,就哄得王晨开心不已,看着他的眼神那叫一个脉脉含情,仿佛一坛十八年的女儿红,还没有喝就先醉了。
高飞凌晨偷跑出去的,回来时已经是接近中午了。
再加上从昨天下午,他就在尽职尽责的履行他丈夫的责任,就合着一晚上没睡觉,吃过王晨素手调成的午餐不久,就开始打哈欠流泪。
好像知道高先生累着了,收拾好餐具的王晨,在他点上一颗烟后就坐在了他身边,抱着他的脑袋稍微用力,把他拉倒在了自己腿上,柔声说:“高飞,你先休息会——嘘,闭眼,我给你按摩。我的按摩功夫很高呢,以前经常给方、婆婆按摩的。”
高先生是个善良的孩子,从不忍拂了别人的好意,看出王晨是真心实意的要伺候他,也就不再多说,笑了笑后就闭上了眼睛。
还别说,王晨的按摩功夫的确不错,手法娴熟,力道恰到好处,高飞闭眼还没有待上五分钟,就甜甜的睡了过去。
王晨却没有停止,仍旧低头痴痴的看着他,一脸的贤妻笑意。
等高飞再次醒来时,太阳已经西斜了。
说起来也奇怪,人在享受幸福时,时间总是会过得特别快。
高飞睁开眼后,就听到了王晨发出的轻微、均匀的呼吸声。
原来,在高飞睡着一个多小时后,她也睡着了。
不过,高飞仍然枕在她的腿上,她就双手抱着膀子斜斜的倚在沙发上,长长的眼睫毛垂下来,健康红润的小嘴微微张开着,嘴角还有一丝亮晶晶的口水——很萌很惹人的样子。
说实话,高飞对王晨还真没有太深厚的感情。
因为王晨和沈银冰、安归王、甚至和秦城城、颜红俩人相比起来,俩人也没经历过生死,就是因为她在看到他的第一面,对他产生了好感,然后她就很固执的,用她自己的方式去追求高飞。
最终的结果,因为安归王的乱点鸳鸯谱,所以才让高飞和王晨走到了一起。
在地下楼兰刚听到安归王给自己‘私定终身’后,高飞还曾经决定等回来后,就好好和王晨长谈一番,认真的告诉她说:我一直把你当妹妹看的……
可是,当王晨抱着他的衣服,就像寻找安全的小鹿那样,怯怯的,勇敢的走进浴室内后,高飞才知道他原先的想法是多么的错误。
也许,他仍然能拒绝王晨,说他们以后就做兄妹吧。
但高飞却能从王晨那坚毅的‘献身’眼神中,看出她是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孩子,相当的有主见,假如他真那样说的话,王晨也许会用唯一的一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那就是死。
王晨和高飞的婚事,可以说闹的是轰轰烈烈,历经两个假的高飞后,才修成正果,如果高先生这时候再次婉拒她——王晨还有什么脸面活下去?
在打消了劝说王晨的念头后,高飞就知道不管怎么样,以后他都必须得好好对待这个女子,呵护她,保护她,就像天底下所有爱护妻子的丈夫那样。
“也许,我根本不是老杜所说的啥天道中人,他是蛊惑我呢,我就是个普通人,最终能找个王晨这样的贤淑女子,是我最大的福份吧?”
高飞看着王晨,慢慢的抬起手,用手指轻轻刮着她的小下巴,开始想象她白发苍苍时,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萌。
“啊——哦!”
王晨却醒了过来,本能的伸手抓主了高飞的手指,刚笑了笑时才发现自己嘴角有口水,小脸腾地红了,赶紧反手擦了把时,就听到高飞笑了起来,顿时娇嗔万分,抬手在他身上砸了一拳。
却被高飞握著了手腕,慢慢拉了下去。
夕阳西下,好像一个红灯笼似的太阳,慢慢落进群山中,和暮色融为了一体。
有风吹过,掀起郝连偃月的裙角,像抖动翅膀的蝴蝶那样,随即轻快的落了下来,遮掩住了让某个男士不经意间瞥到的那双纤美的腿。
郝连偃月今天没有穿风衣——事实上,以往盛夏时,她也从不穿风衣,更不会戴帽子,因为在这个季节内还穿着薄风衣,戴着帽子从大都市内出现的,都是怕被人认出来。
如果是在京华街头,郝连偃月说不定就会是那身装扮了。
不过这儿可是京华的西北郊,再往西北走十几公里,就是十三陵了。
这边有着看上去一望无垠的果园,每当太阳落山后,路上就看不到几个行人了,要不是地图上标明了这儿也属京华,很难让人想象是超级都市的组成地区。
在人迹罕至的时间内,是没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