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78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高飞脱下鞋子,亮出了脚心的红痣,一脸认真的说:“你一定要保守我这个最大的秘密,在这个除了亲妈是真的,别的都有可能是假货的社会,这几颗红痣就是能证明我真实身份的最大的依仗。”
“你果然是高飞。”
王晨闭上了眼睛。
其实,就算高飞没有给她看这几颗红痣,她也确定这是真正的高飞了——在去年时,她看到高飞的第一眼,就对这个家伙有了中莫名的亲近感。
只是她疏忽了这种亲近感,在安归王冒充高飞的那段时间内,王晨并没有意识到,她从没有过这种亲近感。
但现在,她有了,就像她第一眼看到他时,那种感觉仿佛是冥冥之中注定的。
“高飞,我先走了,明天就回冀南,这些天得积攒很多工作了。”
刘小龙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了再留下的必要,找了个借口准备闪人。
高飞也没挽留他,把他送出了客厅。
上车前,刘小龙拍了拍高飞的肩膀,叹了口气低声说:“唉,哥们,说实话,要不是刘爷我现在有了自己心目中的女神,我指不定就趁着假扮你时,对王晨……”
高飞抬手捂住了他嘴巴,骂道:“你信不信,我会让你变成太监?”
“信,你本来就是个狠人。”
开了句玩笑后,刘小龙有些担忧的看了眼客厅方向:“其实,王晨人还是不错的,希望你能对她——算了,我说这些干嘛啊,你自己比我还要明白。走了,冀南见面后再喝一杯!”
刘小龙走了,走的很轻松。
高飞既然回来了,那么他就可以去做他想做的事儿了,比方去约会李奇。
刘小龙想说什么,高飞心里当然清楚。
更听方小艇说起过,刘小龙为了避嫌,在结婚当天就伤了腰椎,避免了和王晨亲近。
现在高飞回来了,经过刚才在三里屯的高调亮相,相信那些所有质疑高飞是假货的人,都该闭嘴了。
那段视频,仅仅是一个污蔑高家的笑话。
所有不知情的人,再也不会怀疑高飞是被人假扮的了。
这让高家省了很多麻烦,不过却让高飞丧失了要在暗中调查什么的先机。
有得到,就得有付出,老天爷总是这样正经的一丝不苟,恨不得让人狠狠抽他几耳光才罢休。
站在院子里,高飞望着天边日有所思的吸了一颗烟后,才回到了客厅内。
王晨已经彻底恢复了冷静,看向高飞的眼神中,已经带有了该有的羞涩,和不安。
她和高飞现在是夫妻关系,世人皆知,可她到现在还是完璧之身,真的高飞回来了,自然得履行他丈夫的责任——王晨为此而害羞。
王晨不安,则是因为她的这桩姻缘,是安归王为她牵线的,属于乱点鸳鸯谱。
谁知道高飞愿意,还是不愿意跟她过日子呢?
别忘了,这家伙当初可是拒绝过她一次了。
高飞仿佛看出王晨心里在想什么,进来后的第一句话就让她放心了:“不管怎么样,你都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以前是,以后也是,除非你自愿和我离婚。”
王晨的眼神亮了起来,看着高飞缓缓的说:“我是一个思想传统的女人,信奉的就是从一而终。”
“这就好。”
“不过我知道,假如当时你在的话,你是不会选择我的。”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知道,你心里其实有别的女人。”
“那些都过去了,现在我们是合法夫妻。”
高飞淡淡的说:“这也许是老天爷早就安排好的。”
“你信命?”
“以前不信,但现在信了。”
“为什么?”
“在这段时间内,我遇到了很多科学无法解释的事。”
高飞坐在王晨身边,看着她的眼睛说:“所以我以后会好好对你,尽量去做一个合格的丈夫。”
“家是男人的港湾,男人偶尔也可以远航一次。”
王晨的眼神里,多了一丝宽容的笑意:“不过你最好别让我知道你曾经出去过,因为我也是个有自尊的女人,会吃醋,嫉妒和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笑了笑,王晨继续说:“先不谈这个话题了,也许以后我们真的会分手,就像你和梁娇娇那样。不过我不会在意,说句矫情的话就是,曾经拥有过,就已经知足了。嗯不说了,这次是真的不说了,我要听你说。”
“好,那我说,你听。”
高飞点头:“有酒吗?”
“我陪你喝一杯,算是我们迟来的喜酒。”
王晨嫣然一笑,袅袅婷婷的站了起来。
——
就像光明背后总会有阴影那样,繁华之处,也从不缺少贫穷。
三里屯无疑是东城区最为繁华的路段了,不过离开主干道后,却能在高楼后面看到普通的民居,就是那种外形残破的老式楼房,因为所处的地理位置等原因,这儿和三里屯相比起来,完全就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人们几乎不关注一个男人硬扯着个女人,快步走向了老式楼房后面的垃圾场。
当前正值盛夏六月,垃圾场这边的气味很难闻,苍蝇轰轰的,连狗都不愿意来,但廖无肆却来到了这个地方。
“你松开我,你弄疼我了!”
一路上被廖无肆扯着狂奔,穿街走巷几乎把肺都从喉咙里吐出来的谢小雯,怎么挣扎都挣不开,直到他停住脚步后,这才猛地一顿手。
廖无肆没有松开她,后被倚在水泥墙上,猛地把她扯在了怀中,抬手就摘掉了她的帽子,和口罩。
看到谢小雯不是本来面目后,面容有些狰狞的廖无肆,没有丝毫犹豫,就采住了她那头栗色长发,一揪——下来了一个发套。
随手把发套扔进垃圾箱后,廖无肆又从里面拿出个牛奶袋子。
牛奶袋子里残存了一些没喝完的牛奶,在阳光的暴晒下,残存的牛奶早就变质了,发出了酸臭的味道。
廖无肆却不管不顾,把牛奶袋子捂在了谢小雯脸上——女人都是爱美的,除了她是个傻瓜。
这么酸臭、让人恶心的牛奶溅的到脸上后,谢小雯的胃部就剧烈收缩,开始干呕。
可廖无肆根本不给她呕吐的机会,扯下自己脸上的破衬衣,在她脸上借着牛奶狠擦了起来。
谢小雯本能的要反抗,只是刚抬起手,右肋下就被狠狠揍了一拳!
“呃!”
剧烈的疼痛,让谢小雯的干呕、挣扎都消失了,弯下了腰。
廖无肆拿着衬衣,在她脸上狠劲的擦了几下后,终于看到了那张熟悉的面孔。
谢小雯彻底放弃了抵抗,眼里也带有了绝望之色,不声不响。
“起身!”
廖无肆低声喝道。
就像木偶那样,谢小雯听话的直起了腰身,刚昂起下巴,廖无肆就巴掌就狠狠抽了过来!
啪!
一声脆响,谢小雯的脑袋猛地侧转,鲜血喷溅而出。
她仍然没有反抗,只是缓缓扭回头,看着廖无肆。
廖无肆举起的手,顿在了空中,嘴角不住的跳动。
“唉。”
谢小雯抬手,擦了擦嘴角鲜血,淡淡的说:“你可以再打,无论打多少巴掌,我都不会怪你——甚至,你可以杀了我。”
“我、我不打你,更不会杀你,我只要答案!”
廖无肆放下手,死死盯着她眼睛,声音嘶哑的问道:“我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谢小雯抬头看着天边,仍旧淡淡的说:“很多事的发生,其实没必要问为什么的。就像猫儿出生后的第一天,就知道它们要吃老鼠。其实,就算它们不吃老鼠,也能活下去的,不是吗?可它们既然不是靠吃老鼠来活下去,为什么非要抓老鼠呢?”
廖无肆的双眼,迷成了一条线:“你这是在告诉我,你从刚懂事那天开始,就知道你必须要走上这条路了?”
谢小雯脏兮兮的脸上,浮现出痛苦的茫然神色,喃喃的说:“我也不想,但我没得选择。”
“放屁!”
廖无肆一声厉吼,猛地采住谢小雯的衣襟,剧烈摇晃着:“你这是在放屁!路是人走出来的,每个人在出生后,都有选择走哪一条路的权力……”
“可是我没有,没有,没有!”
谢小雯忽然猛地尖声吼叫了起来,脑门两侧竟然有青筋蹦起,样子很吓人。
廖无肆的眼神一僵,下意识的闭上了嘴巴。
谢小雯死死的盯着他,他毫不退缩的和她对视着,俩人相互凝视着,都没有说话,足足过了三四分钟。
在一个白色方便袋轻飘飘的飞过来时,谢小雯终于说话了:“我、我真的没有。”
廖无肆松了口气,嘴角又浮上了那讨厌的笑意,看起来偏偏很真挚。
廖无肆在杀意凛然到极点时,才会出现这种笑容。
他已经看得出,无论他问什么,谢小雯都不会告诉他真相了,宁可死。
廖无肆承认,他是那种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冷血之人,当初在印尼时,就曾经把‘岳父’一家灭门,其中包括怀了他孩子的‘女朋友’。
他也承认,谢小雯是他此生中唯一的爱。
为了保护她,他宁肯付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任何代价。
可是谢小雯却知道,廖无肆又是那种有着无法动摇原则的人:他就算是再爱她,这次也不会放过她!
因为她,出卖了47名华夏精锐,他们的英魂,到现在还在汉德勒森林中游荡。
因为她,本来该是功臣的叶心伤,被扣上了内奸的帽子,抚养他的二婶含恨去世。
廖无肆爱极了谢小雯,可他绝不会因为自己的爱,就去对不起那些死去、受冤屈的兄弟。
高飞做不到这一点,叶心伤也做不到,但廖无肆能!
第1107章 青灯古佛伴一生!()
廖无肆绝对是世间最无法让人琢磨的男人之一。
为完成任务,他不惜任何代价,不择一切手段。
为给恋人报仇雪恨,他能把怒火撒在叶心伤身上,毫不犹豫的痛下杀手。
但在得知真相,知道是恋人背叛了他的信仰后,却能在痛苦中,做出他认为是对的选择。
廖无肆那么深爱着谢小雯,后者自然也很了解他。
在看到廖无肆忽然露出温柔的笑意后,谢小雯就知道他要做什么了:“你要杀我。”
“我没有别的选择。”
廖无肆的笑容,更加迷人,甚至还带着一抹晚霞般的明媚,但含笑的眼神,却死死盯着谢小雯的脖子。
“等等。”
谢小雯后退了一步。
廖无肆接着跟进,缓缓说道:“你要说了?”
“不,我不会说,因为我的秘密,是死也不能说出来的。”
谢小雯摇了摇头,抬手解开了运动衫领口的扣子:“我也已经做好了死在你手里的准备。能够死在你手里,这是我最好的宿命。不过在临死前,我想做件事。”
廖无肆好像没看到谢小雯开始脱衣服的动作,笑眯眯的问道:“什么事?”
“我要把自己交给你,在临死前——我这辈子,只爱你一个男人,我只能是你一个人的女人。我知道自己是不能被你饶恕的,可我想在临死前,成为你的女人,算作是辜负你爱我的补偿,请不要拒绝,不要拒绝一个临死之人的最后要求。”
谢小雯说着话时,已经除下了身上所有的衣服。
盛夏的正午,阳光炙热,洒在谢小雯健康的身躯上。
周围,有很多垃圾,苍蝇轰轰的飞,难闻的味道让人无法忍受。
前面这栋老式楼房的居民,深受这个垃圾场之苦,所以后窗从不打开,也都挂着窗帘。
当前是正午,夏日最热的时分,更不会有人想到,会有一个身材娇小美丽的女孩子,要在这么肮脏的地方死去,死前要把她自己交给那个深爱着她的男人。
老王头也没想到。
今年七十三岁的老王头,从年轻时就特别怕热,所以盛夏到来后的正午时分,他从来不出门。
不过,总是憋在家里对身心也没多大好处,所以每当午饭后,他都会来到后窗前,拉开窗帘眺望一下远方——只要忽略楼下的垃圾场,远处的风景还是很不错的。
老王头拉开窗帘向外看去,正要忽略下面的垃圾场时,目光却又落了下去,然后嘴巴张开,满脸的不可思议。
他看到,在他家后面那个连狗都不愿意去的垃圾场内,竟然有对年轻的男女,在垃圾池沿上办事。
汉语无疑是世间最为深奥的,就拿‘办事’这个词语来说吧,本意是‘正在做某项事情,或者工作’,可在有时候,却是代表着一对男女,在做该在洞房花烛夜才能做的甜蜜事儿。
老王头傻乎乎的看着那边,足足有十几分钟没有挪动下眼珠子,直到他羊的那只老猫喵呜一声跳到窗台上时,他才豁然惊醒,随叫放下窗帘,恨恨的低声骂道:“伤风败俗,绝对的伤风败俗!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这样没素质,就算是那个啥,也得找个没人的地方啊。唉,大白天的,还是在臭烘烘的垃圾场内,真是——真是伤风败俗啊!”
老王头恨恨的骂着,走回沙发上前打开了电视,找到他最喜欢的京剧频道,开始看一场《智取威虎山》选段。
《智取威虎山》,是老王头最喜欢看的节目之一,以往要是电视里播放时,他就会手舞足蹈的,跟着里面一起唱:“全不顾江湖中”义”字当先,座山雕嗳,他怎么不讲义气……”
可是今天也不知道为什么,老王头再也没有了跟唱的兴趣,如坐针毡的看了几分钟,又瞥了眼那只好像睡着了的老猫,鬼使神差般的走到了窗前,拉开窗帘往下看去。
然后就再次大吃一惊。
下面垃圾场内的那个女孩子已经不见了,只留下那个年轻的男人。
可这个男人肋下却在流血,鲜红的血从他捂着肋下的手指缝内钻出来,他却好像感觉不到丝毫疼痛,而是在那儿无声的嘶笑着,笑的样子很吓人。
“这是怎么回事?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