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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部分

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273部分

小说: 女老板的贴身高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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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啊,妈,我在临走前,沈银冰又说别让我忘记,下周邀请她去京华参加那个酒会。”

    高雅说:“昨晚她明明在电话中拒绝了你的,可今天又主动去了,这‘女’人,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方小艇松了口气:“看来她是彻底想开,要放弃你哥了,要不然也不会提出这个要求。”

    高雅不置可否点了点头,说:“不过,我觉得沈银冰长得还不错,又有经商的天赋,如果她能来我的‘春’树集团——”

    高雅刚说到这儿,方小艇忽然厉声道:“小雅,我警告你,你绝不能打沈银冰的主意!”

    高雅愕然:“妈,你是怕我哥的脸上不好看?”

    高雅以为,方小艇不让他打沈银冰的主意,就是因为她曾经是高飞的‘女’朋友。

    他哪儿知道,方小艇是因为沈银冰是修罗道中人。

    她既然死活都要拆散沈银冰和高飞了,自然不会允许沈银冰再去祸害小儿子。

    “不——嗯,你说的不错,毕竟她是你哥曾经的‘女’朋友,她母亲又是你哥当年的恩人,就算我拆散他们,可我和你哥每次见到她,心里肯定会有所愧疚的。唉,要不然的话,我也不会把两个亿白扔给她了,这也算是报恩了吧。”

    方小艇轻轻叹了口气,伸手抚着儿子的头发,柔声说:“小雅,你一定要记住妈妈的话,千万不要去招惹沈银冰,知道了吗?”

    “知道了,不就是一个‘女’人么,也不是多么大不了的事。”

    高雅耸耸肩,把半截橘子都塞进嘴里去时,心里却在想:哼哼,就因为她是他的‘女’朋友,所以我才必须得到她!

    想到沈银冰那窈窕的身躯,那憔悴都挡不住的魅力容颜,高雅心中重新腾起一团烈焰,借着扔橘子皮的机会,重新搂住了方小艇的腰,某个方面的渴望,前所未有的大:沈银冰,你跑不了的!

    高雅已经离开老大一会儿了,可会议室内还是没有人说话,出奇的静,但大家的目光却都看着坐在会议桌中央的那个‘女’孩子,大部分是震撼,有狂喜,还有不可思议的沮丧。

    包括焦恩佐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就在北山集团这艘船要在一把大火后沉没时,沈银冰这个船长却凭空变出了两个亿!

    两个亿是什么概念?

    如果换算成崭新的百元钞票,那也得重达2。4吨左右,得用小型箱货才能运走。

    如果用来开公司,除了飞机大炮不能造之外,相信很少有玩不转的项目。

    就是傻瓜也能看出,本来就有着深厚底蕴的北山集团,在有了这两个亿的流动资金后,前途将是一片

    光明!

    大家都愣愣的看着神‘色’淡然的沈银冰,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想起了低低的‘抽’泣声——苏小梅喜极而泣。

    接着,就是一片欢呼,那些这几天都在为命运而担心的中高层们,用力的拍起了巴掌,唯有康子卯、李光明等提出辞职的七个人,脸‘色’尴尬、沮丧,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早知今日,悔不当初!

    在场的都是商场经营,当然能看出,随着这笔庞大资金的投入,北山集团重新焕发勃勃生机后,那些苦心培养多年的销售人员等人,自然不会再追随康子卯离开了。

    而没有整套销售班底做后盾的康子卯,还会受到新阳集团的重视吗?

    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不会。

    康子卯七人在北山集团中,本来有着让人羡慕的职务和薪水,可就是因为他们只能同甘而不能共苦,在遭到人们鄙夷的同时,也失去了辛苦多年才打拼来的一切。

    沈银冰没有看他们,只是随着大家轻轻的拍着巴掌。

    没有谁注意他们,他们就像一群得了瘟疫的鸭子那样,灰溜溜的走出了会议室:身后热烈的掌声,绝不是在欢送他们,而是在讽刺。

    沈银冰看着奋力鼓掌的下属们,嘴角慢慢翘起一丝冷漠的笑。

    她很清楚,现在大家都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但她却不会说出来,因为这两个亿,是她的爱情价格。

    深吸了一口气,沈银冰双眸微微眯起,心中狂喊:高飞,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懂得什么是后悔!

    “我会后悔?嚓,我这人可以不要脸,可以脑袋一热用屁股决定事情,但无论做什么,都不会后悔的!”

    这句铿锵有力的话,是高飞在端着拓拔千钧递过来的‘孟婆汤’时,回答大祭司的,脸‘色’决然,目光坚定不屈。

    他以为,他在喝下那碗孟婆汤昏睡过去再醒来后,会彻底的忘记这句话,忘记沙漠下面那个古城,忘记巍峨宫殿中的那个极美的‘女’人——甚至,忘记塔克拉玛干沙漠!

    可是,等他醒来后,却依旧记得这句话,记得那座古城,记得宫殿中那个娇嗲嗲喊他驸马的‘女’子,记得塔克拉玛干沙漠——记得所有发生过的一切!

    高飞醒来很久了,始终静静的躺在‘床’上,直愣愣的望着灰不啦唧的天‘花’板,和墙上那副已经变黄了的‘大漠孤烟直’的画。

    眼前这一切很熟悉,因为在十几天之前,他曾经和秦城城在这儿凑合过一晚。

    这儿,是华夏西北巴音自治区机场附近的‘梦回楼兰’旅馆。

    这家旅馆的老板是个大胡子,老板娘有比水桶还要粗壮的腰肢,这儿有单价三千块一把的工兵铲,这儿是梦回楼兰旅社,是高飞十几天前进入塔克拉玛干沙漠的首站。

    十几天的时间眨眼既过,就像做了一场梦那样,高飞又回到了起点。

    他不想考虑为什么醒来后会出现在这儿,在他昏睡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只是纳闷:为什么在喝了孟婆汤后,仍然能清晰的记得这一切。

    也不知道呆了多久,高飞才从‘床’上翻身坐起。

    现在他依旧穿着那身进入沙漠时的‘迷’彩服,衣服干净中透着一股子淡淡的香气,他的大兵靴就在‘床’前,鞋尖——朝里。

    淡淡的看了眼鞋子,高飞的目光又落在了‘床’头柜上的背包上。

    这个鼓鼓的背包,是铁屠为他准备的,里面有05式微声冲锋枪,有军用三棱军刺,有强光手电、饮食等探险所用的必需品。

    高飞拿过背包,鼓囊囊的背包依然那样沉重,好像那些必需品仍然在里面。

    不过,凭着手感,高飞就确定这里面装的绝不是原来那些东西。

    高飞拉开了拉链,最上面的是本书,下面是个用黑‘色’油纸包着东西的小包。

    拿起那本书,高飞随意翻了几页:书是用‘毛’笔字写的,字迹娟秀,一看就是‘女’人所写,字体是他所熟悉的简体字,上面全是‘补天草,在恒温33゜情况下,成熟期为四十天’的字样,就像一个账本。

    盯着那些娟秀的‘毛’笔字,高飞愣了片刻,才打开了那个油纸包。

    油纸包内,又有七八个小的油纸包,每个包内都装着大约三斤左右的种子,散发着浓郁的‘药’香味道。

    就像个老人那样,高飞动作缓慢的把包重新包好,放在了一边,又拿出了一个鹿皮缝制的百宝囊。

    这个百宝囊很是坠手,稍微一动就传来玻璃球互相碰撞的哗啦声。

    高飞打开系着口的细麻绳,从里面拿出了一串东西:十二颗鹌鹑蛋大小、‘乳’白颜‘色’的石头,每一颗石头都圆润光滑,散发着柔和的荧光。

    高飞再次伸手,这次拿出的是颗好像‘鸡’蛋大小的‘玉’石,沉甸甸的,颜‘色’血红,外型就像一颗放大了无数倍的泪滴。

    猫儿眼,美人泪。

第395章 金风玉露一相逢!() 
鹿皮缝制的百宝囊内,装着大大小小的数十颗宝石。

    高飞敢肯定,每一颗宝石要是放在拍卖会上,都会拍出天价。

    因为这些宝石久远的年代,可不是现代加工的那些宝石所能比拟的,单说那颗美人泪似的猫儿眼吧,要是拿到苏黎世拍卖会上,肯定能震惊世界的。

    这些宝石仿佛有千斤重,重的让高飞再也拿不住,只好放在了‘床’上。

    接下来,高飞从背包内拿出一把剑:金蛇怪剑。

    这把剑,是高飞当初在替楼兰王阻挡白衣人时,从她那儿‘夺来’的,淡金‘色’的剑身,在灯光下闪着虚幻的光芒,微微一抖动,仿佛有一条蛇在剑身上不停的流动。

    金蛇怪剑是装在一个豹纹皮制作的软鞘内,很方便贴身携带,尤其是绑在小‘腿’处。

    始终默不作声的高飞,放下金蛇怪剑,又从背包内拿出了一个‘精’巧的面具:狰狞的青铜面具,外表看起来厚重,可实际上没有多少斤两。

    望着这个面‘色’狰狞的青铜面具,高飞脑海中立马浮现上了一个身穿黑‘色’龙袍的‘女’子,负手静静的站在不远处,既像个鬼魅,又像个仙子。

    “唉。”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第六次把手伸进了背包内。

    这次他拿出的也是一块‘玉’石,比古人佩戴的‘玉’佩大一点,上面拴着一根红‘色’丝线,看来能挂在脖子上。

    这虽然是块‘玉’石,却不是发光的、圆形‘玉’石,而是一面由黑‘色’‘玉’石刻成的牌牌,应该是块令牌。

    令牌的正面,刻着三个小篆,高飞不认识。

    等他翻过令牌后,就知道是什么了:令牌反面,刻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黑龙。

    同时,他回想起了楼兰王曾经说过的话:喏,看到这面黑‘玉’令牌没有?这就是楼兰设在外面世界的部‘门’,飞龙部的信物,它能调动外界三千四百一十二名飞龙部成员。

    当时,高飞还开玩笑说,让楼兰王把这面令牌送给他。

    楼兰王很果断的拒绝了,并说这相当于‘女’王在外面世界的兵权令符,是绝不会轻易给任何人的……

    高飞没想到,在他翻脸后,楼兰王却把令牌放进了他的背包内。

    背包内,有黑‘色’的‘玉’石令牌,有狰狞的青铜面具,有金蛇怪剑,有鹿皮宝石囊,有二十多斤草‘药’种子,和一本书。

    除了这六样东西外,还有一样东西,就在背包的最底层。

    这是一副卷轴画像,是用上好宣纸做成。

    高飞缓缓打开,一个面容极美、身穿黑‘色’轻纱的‘女’子,徐徐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楼兰王,莫邪征东。

    楼兰王的绣像旁边,写有一行娟秀的小楷,高飞差不多能顺着念下来: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高飞看着卷轴上的‘女’子,卷轴上的‘女’子也仿佛在看着他,两个人四目相对很久,直到房‘门’被轻轻敲响,也没有谁说话。

    “谁?”

    高飞淡淡的问了一句,把卷轴收好,拉过‘床’单盖住了那些东西,抬‘腿’下‘床’穿上靴子,走到了‘门’口。

    ‘门’外,站在梦回楼兰的大胡子老板,在高飞打开房‘门’后,那张粗糙的脸笑得好像狗尾巴‘花’那样:“老板,天已经亮了。昨晚你喝醉后送你来的朋友曾经嘱咐我说,今天早点喊你起‘床’,别耽误了回内地的航班。”

    “哦。”

    高飞抬手打了个哈欠,慢吞吞的问道:“我那个朋友什么样子?”

    大胡子老板嘿嘿笑道:“嘿嘿,老板看来你真喝多了啊,都不记得是你哪个朋友来送你的了,咳,他呀,大约三十来岁吧,好像从来都不会笑那样。不过出手很大方,嘿嘿。”

    看着大胡子那谄媚的笑脸,高飞就知道他肯定得了不少好处,更知道再问他什么,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就点了点头:“嗯,今天最早回内地的航班是几点?”

    大胡子恭敬的回答:“是上午十一点的。老板,至于代购机票的事儿,您就不用‘操’心了,我会给您办妥的,这也是您朋友嘱咐的,至于费用,嘿嘿,他已经提前付了。我现在叫您起‘床’,就是请您吃饭,再顺便溜达溜达散散心。”

    “嗯,我知道了,谢谢你这么细心。我很快就会下去用餐的。”

    对大胡子老板点了点头,高飞关上了房‘门’。

    在关上‘门’的瞬间,高飞已经明白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楼兰王根本没有给他喝下孟婆汤。

    这绝对是楼兰王的意思,要不然的话,别人根本不可能会送给高飞那些东西,更不可能把那副卷轴也送给他。

    楼兰王为什么要送给高飞这些东西,为什么要把自己的绣像也给他——就算是个白痴,也能明白她这样做的含义: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她和他相逢的时间虽然短暂,却胜过

    人间无数的抵死缠绵。

    高飞那样厌恶她,她却用实际行动来表示,她是那么在意他。

    这种被一个神奇‘女’人所牵挂的感觉很奇妙,让高飞有种虚幻的不真实感,可那些东西却真实的存在着。

    “也许,这只是一个梦,随着时间的流失就能逐渐忘记的。”

    在窗前呆立半晌后,高飞才故作轻松的耸耸肩,晒然一笑走到‘床’前,拿起令牌戴在了脖子上,又把那把金蛇怪剑绑在了小‘腿’上,把那些东西装进包里,用被单盖住后,这才走出了房间。

    老板娘看到高飞下来后,连忙扭着水桶粗细的腰肢,眉开眼笑的迎了上去:“哎哟,老板呀,你怎么才下来呢,我一大早就给你准备早点了——唉哟!”

    老板娘迈着猫步走过来时,不小心踩到了一个不知道谁扔在地上的香蕉皮上,惊呼声中庞大的身子猛地后仰,却在高飞以为她要摔个狠的时,悬空的右脚却攸地向后跨了一步,身子踉跄了一下就站稳了。

    老板娘拍着自己硕大的‘胸’脯,一脸的受惊样子:“他捏捏的,谁没事‘乱’扔果皮呀,差点把老娘摔倒——嘿嘿,老板啊,让你见笑了,我可不是骂你。”

    “呵呵,我知道的。”

    高飞笑了笑,扶着扶手走下了木制楼梯,神‘色’自然的坐在了一张椅子上。

    马上,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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