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尸王-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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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想的是千万别让我碰到七杀!因为我知道,当他到我面前的那一刻,我将不再有复仇的勇气,甚至会双腿一软跪在地上向他求饶!这就是我对他的恐惧!”
说完这些话,天命眼中的火焰熄灭了,骄傲的雄狮突然就趴了下去,如同一只缩卷着,舔舐着伤口的小狗。
莫云这才发现,天命刚才的愤怒不是因为七杀,而是因为无法直面自己的内心!而那头狮子的暴躁也不是因为大敌来袭,而是为了遮掩自己最后的脆弱!
今天两个人坐在这个沙发上,互相撕开自己的伤疤,露出血淋淋的伤口坦诚相待。
如同一只老狮王正在教导小狮子如何狩猎如何一个人舔舐伤口维护自己最后的尊严!
他们知道,根除这个伤口之后,他们将所向披靡!
“那你是如何战胜这种恐惧的?”
莫云总算问出了自己最想问的话,他眼睛里战斗的火焰再次被引燃!
“都是因为愤怒啊!”
天命的双眼突然一扫所有的平静,撕去了半天虚伪的面纱,暴露了自己的本色!
熊熊的烈火肆虐,在他的身体里跳动,通过眼睛喷射而出,一股君王之怒铺天盖地而来。
天命死死地盯着莫云:“愤怒就是一个人最强大的武器,可以让你战胜一切!它会在你的胸腔里跳跃支撑着你濒死的心脏!如果你不能在他面前站起来,那就是你并不是真正的愤怒啊!莫云,它夺走了你的茶馆,你的兄弟,即将又要夺走你的爱人,你的一切,难道你就真的不愤怒吗!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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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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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七十一章 穿透他们的心脏()
天命的咆哮震的窗户不停的抖动,那铺天盖地的汹涌气息在静谧的水面上扬起一阵涟漪!
他的怒火如同一颗火种以野火燎原之势迅速的向莫云心中蔓延!
莫云猛地瞪大了眼睛,眼中的火焰前所未有的高涨!
他不再颤抖,甚至想要再次站在黑发的面前,撕破他的身体,扯出他的肠子,放干他的尸血!
这一刻,他想要对他做尽世界上最残忍的事!
“谢谢。”
莫云握紧了拳头,看着天命,灿烂的一笑。
“我现在充满了力量!”
莫云抓起一把马卡龙,全部塞进了嘴里。
甜腻的奶油在他的嘴里翻滚,顺着他的喉咙向下滑落!
这次再也没有反胃,也不需要咖啡的送葬。
天命重新回到沙发上,庞大的身躯直接陷在了沙发里。
他看着面前怒火中烧的莫云,心里却隐隐的有些不忍。
莫云已经有了决战的第一要素:勇气。那么他热血的课程就要结束了,下面他留给莫云的只有残忍。
“莫云,你有什么需要的东西吗?我给你准备。”
这是天命最后的礼物了,亦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毕竟这是即将登上战场的士兵,无论他在自己眼里是多么的羸弱不堪,可天命还是希望能把他武装到牙齿,就算指甲都想给他磨尖一点。
这一切不是为了让他有机会能在致命一击下安然逃脱,逃脱是军人的耻辱。而是让他在临死之前能够给敌人更为强大的最后一击!这才是天命眼里军人的使命!
如果是在半小时前刚坐在这个沙发上时询问莫云这句话,那天命就有的准备了。
莫云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了,他想要一份价值三亿美金的人生保险。
虽然他看上去毫无作用,可他也是天师啊。
按照天师的待遇,他的地位在赶尸人中应该像是足球圈里的c罗,篮球圈的乔丹。而这些人最基本的配置就是一份天价的保金。
至于受益人的话,莫云并不想填自己的名字,因为他是去送死的那一个。他更不会填上天美,因为正是这里把他送上了战场。
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在上面写上阿豪、刘鑫、嘉玮和苏洛依。
他想让这些人在他完成自己的使命,英勇赴死后,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一种开心到忘了还有莫云这个人存在的生活。
除了保险,他还想要一身防弹衣,最好是能从头包裹到脚的那种,或者像钢铁侠一样能够随时变身能放导弹还能带着他扬长而去的铠甲。
不过说到最想要的,那只能说是不去执行这个任务了吧。
你问为什么?那是因为莫云想活啊!
即使他还有四条命,可是如果你是一只老鼠,把你扔到一群饿了一个星期的猫群之中,就算给你一百条命那你有存活的可能吗?
其实在莫云的这十六年里,他只想在茶馆里打着杂,送着外卖,安安稳稳的度过这一生。
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和苏洛依结婚。
再奢侈一点的话,他还想和她生个六斤重的大胖小子。对,最好再有一个可爱的女儿,那种随莫云,可以当一个温柔的小棉袄的那一种,如果随苏洛依的话,那就太暴力了,这不好!
如果是最完美的状态的话,他希望能和阿豪、刘鑫、嘉玮住在同一个四合院里。待他们都成了佝偻着后背的老头,每天可以聚在一起和他们的孙子们吹嘘着自己年轻对抗僵尸时是多么的伟大!然后再在夕阳下回过头,看着已经变为老太婆却依然高傲贵气的苏洛依,露出只有他们两个才懂的最温柔最怀念的笑容。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莫云甚至希望和这些尸王一命换一命,不,就算四命换一命都好。
这样的话,苏洛依就不用上战场了啊,她就可以安心的躲在自己背后了。即使自己死了可能会被她忘记,即使她可能会嫁给完美的方子豪或者惹人厌的席浩。
可是这个世界上,真的是活着就好啊!
然而这一切如果都只是如果,随着九星尸将的降临,暴风雨前最后的宁静已经被打破,就算挺过了这一关,后面还有更大的浩劫。
莫云从那八个老头的眼神里,看出的第一条信息就是世界变了。而第二条信息便是:这次只是给你们的考验,如果你们连这一关都撑不过去,那天美,不,人类也就不会再有任何未来……
听着这个问题,莫云突然哽咽了一下,一滴泪水嘲讽般的在他那张刚刚变得自信的脸上滑落,落在了他手机的屏保上。
那是一张苏洛依偷偷笑时莫云的偷拍,也是他最宝贝的财产,他想守护这抹最羞涩而纯真的笑容。
这一刻,他才发现,其实所谓的九星尸将,世界末日,死亡他一点都不怕!就算是尸王在他的面前,他最多也就是邹邹眉头!
可他是真的不想失去苏洛依啊!无论是生是死,还是为尸为人,他都不想再和苏洛依分离啊!
就像这次任务,即使怕到瑟瑟发抖,怕到想要哭泣,他还是会擦着眼泪笑着说带上我啊,我要当队长!
因为他知道,苏洛依是不会在任何人背后的,她永远是那个一声不吭提着一把宝剑,燃烧着自己仅存的人血,将一切灾难挡在自己身前的那个人啊!
莫云摸着照片上苏洛依的笑脸,嘴角微微上扬,就连心情都明媚了起来。
“给我一把剑吧,能一剑穿透九星尸将心窝的那种,对了,最好再给我一身黑西服,能把我这种怂逼也美化成王子的那种。我要在她最后的时光里,灵光乍现,提剑拯救她的生命,然后永远的消失,成为她生命中,永远触碰不到的男神。”
这是莫云最喜欢的台词,来自夏洛特烦恼。
只是在看完这部喜剧之后,莫云却趴在柜台上看着星光,放纵的哭了起来。
那是和苏洛依争吵的第一天。
也是在那一刻,莫云才算是真正的明白:苏洛依既不是马冬梅,也不会是秋雅。而他既没有茴香面,也不会有向日葵。
他所爱的,正是那一只半人半尸的苏洛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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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七十二章 乱世的序幕()
莫云并不想在争吵后才发现自己爱的是谁,他也不想在醉酒后才知道悔改。
在他孤孤零零的生命里,没有马冬梅那么痴心爱夏洛的女人,也没有一个在他生命里嫁给别人的女神。
对他来说,苏洛依是他的马冬梅,也是他的秋雅。是他用尽生命去守护,最终一定会在阳光中盛开的向日葵。
天命的眼睛里没有丝毫的轻蔑和同情,而是布满了诧异和欣慰。
在这两个月里,这一位最让他感到头疼的瘦弱少年真的长大了。
其实在他的内心里,第一次知道这个小孩子是天师时,他的内心充满了不甘和愤怒。
他不明白这个小孩子有什么特长,除了特别的弱小和孤单。
弱小到他都不知道如何让他变强,孤单到苏洛依看到他眼睛的第一瞬间就知道他是和她同样孤独的人。
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在他的视线里却一步步走了下去。
一个人驱散了入校选拔的全部尸雾和尸奴,一次又一次逃出尸奴的袭击,还有那个消失的茶馆。
他的身上充满了神秘的色彩,吸引了宗八家的所有长者,还有施老的眼光。
可是这些在天命眼里都是垃圾,只是一种运气。而运气是不能改变世界的,更不能征服这位用双手厮杀尸奴,站在战争最前线的终结者。
虽然不想,可是又不得不承认,莫云真正走进天命的心里是因为苏洛依。
他做到了所有自己所做不到的事。
他打开了苏洛依的心扉,走进了苏洛依的心里,给她带来阳光,让她向往生命。
他甚至可以为了苏洛依去死。正如他在玻璃囚牢中放下了所有的抵抗和防备,用血去唤醒苏洛依。正如在空中坠落时他高喊的救她!
他还可以为了兄弟去拼命,这很像年轻的天命。
他还能创造奇迹,听说在旅途的过程中,他还学会了超度。
他还通过了炼狱的考验,虽然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尽管出来后浑身血肉模糊,悲惨无比,可他还是走了出来,并且守住了自己的本心。
这一路走来,时间很短,可他成长的很快。
如今莫云已经可以在他面前一起喝咖啡了。还能让他找到共鸣,找到那些自己忘记的情感,曾经很重要却被自己舍弃的东西。
虽然天命不会说莫云你是我最好的战士,可是天命丝毫不介意在他们回来时说一句:莫云你是我最好的学生。
因为莫云太注重感情了,而战士是这个世界上最绝情的存在。而天命,并不想莫云失去他最珍贵的东西。
天命甚至愿意为了帮助莫云守护这份情感而拒绝宗八家的主意将他打造成一名真正的天师。
其实在背地里,他已经替莫云清扫了太多宗八家设下的试炼,甚至亲自外出应付任务。
就连秘书都很好奇是什么让天命做到了这一步。
“被他的本心感染了吧,还不想让他这么快长大啊,毕竟他好不容易得到的归属,马上又要变成一个人了。”这是天命的答案。充满了痛惜和不舍。
只是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定位和责任,亦是自己的命运。
没人人可以在别人的保护下一帆风顺。
就像他无论如何保护,苏洛依依然是学校最强大的武器。杀死尸王,变成尸王,再被杀死就是她一生无法避免的宿命,即使可以延迟,可这一天终究会到来。
而莫云无论如何逃避,终究还是会在他的宿命上不断前进,包括亲手杀死苏洛依。
而天命对他们的保护也已经到了极限。越来越高端的尸将的出现,已经拉开了乱世的序幕。
而宗八家和天美寻找、培养了他们这么久,现在是验收成果的时候了。
战争,已经开始了!
他同意莫云当这个队长,排除苏洛依的因素外,也是对莫云的认可。
“不,你曾经是怂逼,我天命选出来的队长怎么会是怂逼呢。拿着吧,这是我和天美为你准备的礼物,一份能让你变成男神的礼物。”
天命从桌子下拿出两个装饰精美的彩色礼盒,还特意用带着亮片的锡纸包裹,再用彩带包扎。格外像西方电影中,莫云从小就格外渴望,睡一觉就会在袜子中出现的圣诞礼物。
那是莫云最喜欢的桥段。他曾经放过无数款式的袜子,只是每次醒来迎接他的依旧是冰冷的床头。
“圣诞老人不属于z国。”
这是莫云每次醒来后笑着对自己说的话,可每年的12月25日他依旧会把心愿写在纸上塞进红色的圣诞袜里绑到自己的床头,然后学习哈利波特在地铺旁用灰尘画一个生日蛋糕,许下愿望,把它吹散,悄悄告诉自己生日快乐。
他并不知道自己的生日,苍云也不知道,他更不知道什么叫圣诞节。
莫云也不会问他,他把自己的生日定在圣诞节,这样他就只需要一份礼物了,不会显得太过于贪心。即使在这十六年的生涯里,他从没有收到过。
这就是属于一个破小孩的倔强。
礼物盒上粗劣的打结手法和歪歪扭扭的蝴蝶结,一看就是出自某位近在咫尺的壮汉的手笔。
莫云忍不住说了声谢谢,即使这是他见过的最丑的蝴蝶结,而且他知道在这种时候,给他的一定不是什么游戏机,棒棒糖。
这里面装的是行凶的武器,那把他所要求的,能插进僵尸胸膛,摧毁对方机体的武器!
不过在天命的眼中……
莫云忍不住抽搐的眼角和一脸欲拒还迎的不忍直视已经暴露了自己的真实想法。
天命突然感觉老脸一红,视线飘向了窗外,这是逃避的目光。
他在这一刻觉得自己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