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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比他先爱的人-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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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徵心满脸惊讶地将钻戒挖出来,“这是怎么回事?”

    徐阵瞄了一眼,特别淡定地说:“给你的。”

    初徵心:“……?!”

    在她茫茫然地看了他五秒钟以后,对方才说:“开玩笑的。”

    “……那你自己先笑一笑好吗!”

    她说完,看见徐阵还真的笑了,寂静无声的笑容带着不可否认的一丝温度,不再只是清心寡欲的英俊模样而又不自知,更多了一些叫人发软的男性魅力。

    最重要的是他会和她开这种玩笑,或许就已经证明,他们的关系已经到了他愿意放下面具,他慢慢地对她敞开心扉了吧。

    初徵心莫名地高兴,心跳的也快了。

    然后,年轻男子站起来,俯身从她这里拿过戒指,直接走到隔壁一桌,往一位穿黑色连衣裙的女孩面前一放。

    “你男友为你准备的。”

    徐阵神情一如既往地矜持,那对年轻男女错愕地看了他一会,男方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立刻手忙脚乱地拿过戒指,重新跪下来向女方求婚。

    ——原来是服务生把戒指送错桌了。

    初徵心看着徐阵坐回她的对面,笑着说:“没想到被我们遇见这么浪漫的求婚。”

    “这种求婚方式简直缺德,万一女方将戒指误吞,算谁的责任。”

    他平静地说着,像是纯粹在分析概率上的百分比,初徵心瘪了瘪嘴,早就习惯他这种奇怪的想法,只是忍不住好奇,还是继续问:“那要是换了你,会选择哪种方式?”

    徐阵没能马上回答出这个问题,看得出对他而言这种情况根本不在自己值得费心去思考的范围以内,然而,今天她也就随便问出口了,他还是似乎认真地想了想,才说:“这种形式真的很重要?”

    “大部分女孩子还是希望能被男友求婚的吧,不过,你也不能去人多的地方,其实我觉得挑一个环境气氛不错的餐厅求婚,也挺适合你的。”

    徐阵不置可否,拿起眼前的玻璃杯喝了一口清水,也没有接话。

    初徵心倒是没法再想象下去,如果他遇见一个情投意合,懂事乖巧,又能聪敏俊秀如他的女人……

    她抿了抿唇,不再继续话题。

    这个月份,夜里的气温适宜,徐阵目前住在公安局附近的宿舍,初徵心准备回家的时候,他说是顺路外加责任义务,就先跟着她坐出租车来到她家附近。

    街上都是靡靡之音、浮世沉沦,初徵心瞥了身边这人一眼,年轻人在月光下的身影纯净如玉,眉清目朗。

    “我家就在前面,快到了,不用送。”

    她停下脚步的时候,徐阵微微侧了一个身,步子却完全没有退后。俩人莫名离得太近,她抬头都要碰到他的胸膛,有种暧昧的粉墨,几乎都可以感受到他身上的味道有种洗衣粉的香味,却是怪好闻的。

    初徵心稀里糊涂,就匆忙地拽起他的手握了握,对着那张清秀过分的脸说:“这顿饭吃的很饱,感激不尽。”

    徐阵敛着双眸,因为她的言辞而再次破了功,看着她黑白分明的眼眸,他点了点头。

    “关于你父亲的事,我还没放弃,你也不能放弃。”

    初徵心没想会等到他的这么一句话,她只是觉得除了感激以外,还有更多其他的东西,已经没法去描述了。

    那么就暂时让他们这样吧。

    ……

    与那样一个人相遇的一瞬,或者是一生,总能让你听见炽热不已的心跳。它往往叫你沉沦,让你迫切,更霸道的是,由不得你深思,也顾不及闪躲,哪怕现在你只能抓住一个微弱光芒,但他就是命定的那个人,幸好他是。

第二十一章 林中漫步() 
第二十一章

    那天,徐阵把初徵心送进小区就走了,她洗了一把澡,打开电脑处理了一下事情,等到躺在床上的时候,忽然想起对方。

    寂静而立,俊俏的眉眼,白衣黑裤,在幽暗的霓虹中反而变得格外醒目。

    她觉得有些心烦意乱,又说不上究竟是为什么。

    随后,想起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种种,也想到在澄昌市的时候,被徐阵催眠醒来,那个短暂却意外的拥抱,他并不是很壮实,但他的胸膛比她想象的还要沉稳有力。

    后来,也就睡着了。

    ……

    五月的时候,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大领导安排他们这些医生分批去参加为期三天的“疗休养”活动,也算是为数不多的员工福利之一。

    虽然还在实习,但初徵心也被安排在内,曹主任对她的情况有些了解,就跟她说,可以带上家里的小皮一起去河边,度假小屋能野营、吃烧烤,小男孩是最喜欢的。

    初徵心提前去他的小姨家把小萌娃接回来,费小皮只要有的玩就最开心,抱着姐姐啃了好几口。

    到了出发的周五早上,大家在指定的上车地点集合,一辆小巴士载他们这一小批的人也已经足够了。章蓉蓉背着一个巨大的登山包,在车门口冲她低声说:“这次可好了,把我们和‘小公举’安排在一起。”

    初徵心闻言向车上看去,只见靠窗坐着一个打扮时髦的年轻女孩,妆容精致,那是马院长的女儿马咏芹,她和初徵心是同一届的校友,只是两人没怎么交集。

    据说,马院长是希望女儿出国深造,读个什么经济学,但女儿偏偏就喜欢那身医生的白大褂。虽然马院长不同意,但马咏芹特别有主见,他也没辙。

    在精神卫生中心实习一段时间以后,马咏芹嫌弃这份工作又脏又累,干了一阵子受不了,就跑去其他大医院了。

    初徵心也不觉得和她一起度假有什么扫兴,反正只要带着小皮好好放松一次就行了,她给人的印象一向很安静,所以马咏芹想必也根本不怎么记得她。

    车子上了高架,再开到国道,因为已经过了节假日,道路还算是畅通。初徵心除了与章蓉蓉比较熟悉,路上也与其他几人聊了几句。

    这其中,令人觉得最沉默寡言的应该是马咏芹的男朋友了,他戴着鸭舌帽,穿一套灰色的运动衫,除了在女友耳边低语,体贴地端茶送水、照顾周道外,与他们没有多余的交流。

    这种性格倒让她想起那个同样不喜欢说废话的徐专家,人也很高,偏瘦。只是这个男人皮肤要黑一些,好像是单眼皮,乍一看平凡无奇,与总是打扮的光鲜亮丽的马咏芹相比,显得有些不般配。

    费小皮应该是所有人里最开心的一个,现在他也不缠着姐姐,而是跑去找年轻的叔叔,他们一起出行里有位叫洛庚的年轻男医生眉目清秀,还三十不到,但行事谨慎,好像平时就挺喜欢小孩子。

    单身的章蓉蓉起先对他有点意思,可惜几次三番的暗示人家都不为所动,她也只好歇脚了。

    “你家这只小东西,真是‘神助攻’,以后你看上哪个男人,让他替你去勾搭就行了。”

    “他闯祸的时候比听话的时候要多,我可不指望。”

    身材微胖的马院长,平时在他们面前就表现的很和善,看费小皮与洛庚这么投缘,也颇有意味地说:“小洛,我说你也不小了,成家立业的事应该考虑起来了。”

    说着,又指了指车上的各位:“你看这次一起出来的都是单身小姑娘,章蓉蓉、初徵心……我看都很好啊,哪个差了?你这机会很多啊……”

    众人都笑起来,男医生洛庚面子薄,立刻就微红了脸,说:“马院长你就不要开我玩笑了,我们医院都是女中豪杰,哪里看得上我啊……”

    不管他说的是不是客套话,在这么插科打诨中,几个小时的路程很快就过去了。

    下午,一行人抵达生态旅游区的林中木屋,他们住的地方附近风景十分典雅,河水碧波荡漾、蜿蜒曲回,山林连绵秀丽,纯木结构的屋子极具特色。

    分好房间,各自在餐厅吃了晚饭,初徵心打算回房里休息一会,洛庚牵着费小皮走过来,对她说:“我带小皮去我房里玩一会。”

    “洛叔叔说可以陪我一起打游戏。”

    费小皮是个小人精,就算对初次见面的大人抱着戒心,但只要能陪他玩耍的,他都会表现出似乎喜欢对方的模样。

    初徵心忍俊不禁,揉了揉他的脸:“你去玩吧,别太烦洛叔叔,知道吗?”

    ……

    不知怎么的,那晚初徵心失眠了。

    清晨五点多的时候,她看小皮睡得熟,独自开门来到大堂外面。屋外空气很新鲜,随处都有鸟鸣,林区苍翠欲滴,有一条河流在小木屋不远处。

    她有了想要散步的兴致,朝着山川交错前的河水走去,满目都是大自然的美妙之境,忽然,河边的一个人引起她的注意。

    那人穿着浅色的长袖长裤,坐在河边的一个画框前,潜心地画着风景。初徵心走近一段距离,这才发现对方就是马咏芹的男朋友,她记得好像姓安。

    既然都已经来了,她觉得出于友好也该与他打个招呼,就轻声走到那人身边,直到对方抬头看她,她才笑着说:“听马咏芹说你是自己创业的,没想到画画也这么棒。”

    初徵心不是很懂画画,然而,她第一眼也被对方的素描所吸引了,眼前的山水和这男人所画的山水,总有一种不同的味道,他的更深邃、更多元,画作中似乎有暗光,那些野草芬芳也变成了一层薄而优美的影子。

    那人的一双黑眸有些慵懒与淡漠,起先,她以为他是气质温良,没想到却是颇有才华,都说搞艺术的有种神秘感,难怪像马咏芹这样的大小姐也会被他吸引了。

    安辛以看了她一眼,既不过分热情,也不是太冷漠,点点头说:“你也很早。画画只是我的兴趣,这里风景好,我不想浪费任何美好的事物。”

    “确实,所以古人才说,莫负好时光。”

    她在一旁深深吸了几口这里的空气,想要把这里的一幕幕都印入眼底,安辛以又转头看了一眼,正好望见她白瓷似得脸,眼睛却是灵动翻飞,鼻子小而挺,很有感染力。

    生怕打扰对方作画的雅兴,初徵心微笑着,跟他道了别。

    回头的时候,看见对方依然入定似得坐在河边,身影像被清晨的薄雾笼起了一层纱。

    七点多,初徵心回房把费小皮给喊起来,他连打了好几个哈欠,被她拖到洗手间,帮他挤好牙膏,才乖乖地刷牙洗脸。

    俩人来到吃早饭的地方,她朝大家微笑。

    马院长和女儿及男友都已经在了,章蓉蓉给她和费小皮留好了座位,除了他们以外,洛庚与另一位女医生也来了。

    这位叫庞楚的女同事二十七岁,中等个头,也是十分清秀,比起马咏芹更有种端庄而大方的气质。

    章蓉蓉咬着包子,难得有这么多闲暇的时间,就和初徵心聊起这阵子的趣事,她问及那天认识的徐阵,说是一看对方就是青年才俊。

    “你在哪里认识这么一个小鲜肉的,又高又帅。”

    “他也算小鲜肉吗?”

    “长得这么年轻帅气,又是一副纯纯的没被任何女人染指过的样子,怎么不算!”

    初徵心一边把盛满食物的碟子放下,一边在心中盘算,她有句话说对了,徐阵上次承认都没和女性真正约会过,想来恋爱经验也是趋近于零。

    不过,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根本就没资格去说他什么。

    章蓉蓉喝着牛奶,小声说:“平时大家都挺忙的,还看不出什么,这次出来我发现洛医生对你挺在意的。”

    “他喜欢小皮也不代表就是对我有什么想法吧,你别脑补太多。”

    “嘿,我可不是故意这么说的,你也别因为怕我‘吃醋’就故意避嫌哦。”

    初徵心摇了摇头,对此表示真的没有兴趣。

    旅游区附近林密谷深,有很多值得参观的景点,据说除了一处洞穴的景点暂时关闭,其他的地方都能让他们一饱眼福。

    因为要走山路,对于女生和小孩来说还是有些难,洛庚很有风度,一路上帮她和章蓉蓉拿东西,还带着小皮。

    初徵心倒是很感谢他的所作所为,只不过,非要说他是对她有什么企图的话,也是没什么根据。

    院长的女儿马咏芹挽着男友安辛以的手臂走在最后,她嚷嚷着要休息一会,又扬声问与他们同行的男导游:“前面的那个洞为什么不让我们去呀?怎么就封了?”

    男导游是本地人,和蔼地笑着,小声对他们说:“大妹子,你要是不怕我就告诉你,那地方前阵子出人命啦,听说惨的很,警察到现在还没抓着犯人。”

    这深山老林的再加上一件凶案,确实让人不禁战栗。

    费小皮抓紧身旁洛叔叔的手,初徵心歪头看着他,很想上去问一句:小东西,你还记得当年澄昌市海边的徐叔叔吗!

    他们正准备往山上继续前行,那边山路的岔口处迎面走来几个人,有穿警察制服的,也有穿着便衣的,三三两两,后面的看不清相貌。

    初徵心跟着大部队,没时间再看个究竟,就转身跟了上去。

第二十二章 美学的标准() 
第二十二章

    山顶依然维持着原始森林的状态,林间有瀑布飞流直下,空谷来风,美轮美奂。初徵心看的入迷,费小皮也兴奋不已,跑跑跳跳的,一刻也停不下来。

    在导游的带领下摘野果、采山蘑,山水与人互相糅合,这是一副最美的天然画卷。

    大家一路结伴而行,安辛以给女朋友拍了不少照片,他艺术细胞强,拍摄技巧也不错,所以马咏芹看了以后连连夸赞,抱着他亲了又亲。

    初徵心发现,马院长却是一直没什么笑容,他对女儿的男朋友不是很满意,也把这份感觉清晰地写在了脸上。

    他们下山的时候下起了蒙蒙细雨,山路湿滑,走的也小心。初徵心紧紧抓着小皮的手,深怕他会摔跤,男医生洛庚跟在他们后面,笑着说:“徵心,你和你弟弟感情真好。”

    “他粘我,也拿他没办法。”

    “是啊,有兄弟姐妹也不错,挺让人羡慕的。”

    章蓉蓉在旁插话道:“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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