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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都市极品捉妖人-第30部分

小说: 都市极品捉妖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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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小庄入行的第一天,老王告诉他的。老王不老,看起来跟小庄年纪差不多。但是他给人的感觉,却简直就像是小庄的爹一样。

    老王的那一双眼睛,浑浊,沧桑,毫无神采,因为他的这双眼,才令他看起来死气沉沉,彷如垂暮老人。

    他本不是这样的。

    从前的老王,也同小庄一样,年青,机灵,对人生充满了希望,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看什么都觉得有意思。即使他是个杀手,每一次从瞄准镜中看见目标的脑门被子弹炸开窟窿,老王的双眼就闪闪发光,像是燃起两盏大功率探照灯。

    从生到死的绚烂,老王对此感到兴奋。

    可是,上一次任务,老王失败了。

    他本是组织里排名前三的杀手,他要杀的人,从来没有杀不死的。除了这一个。

    做这行的,杀不死目标,要死的就是自己,以命换命的营生。

    这是老王第一次失手,也是最后一次。

    因为他只有两只手,这一次就失了两只,再没有第三只手让他失去。

    老王去刺杀的目标是小庄。

    小庄投了加入组织的帖,首领不放心,派老王去试探,也是刺探。

    老王是高手,但还是没有小庄手高。

    老王的瞄准镜准心还没有对准小庄的时候,小庄察觉到了他,但是他并没有发现。小庄近了他身他才惊觉,但已晚了。

    老王用枪,而小庄使的是刀。

    只隔三米,老王必死。

    老王没死。

    是小庄没有下死手。

    我知道你是组织派来的。给你留一只手,算是我的第二张拜门帖。

    于是小庄顺利加入了组织。他取代了老王的位置。

    任务失败,首领没有要了老王的命,他只不过要了他一只手。另一只手。

    你的帖子,为什么不自己送上来?

    首领问小庄。

    于是小庄出刀,老王仅剩的右手齐腕而断。

    小庄刀落下的那一刻,老王就死了,心死了。

    所以他眼中的光芒也熄灭了。

    你已没有了手,所以你已再不是个杀手。而我是,我杀了你的手。

    这是小庄入行第一天给老王的回应。

    是,我不是。

    老王转身离开。

    你去哪儿?

    去哪儿都行,只要不呆在这里,这里想要我命的人不少。

    我有个去处,可以指给你。

    老王顿了顿,又继续走,只说了两个字,不必。

    从此再没有人见到过他,也再没有人提起他。

    做这一行的,本就不愿也不该被谁挂念。他们贩卖的是暴力,索取的是人命,他们的手,分明是邪恶的爪牙。

    ?

    小庄出手的价格不断上涨,组织里已没有人能比他更贵。

    最近几年,已很少有人请他出手,能请动他的人已不多。值得他出手的人更少。

    一个行业,像他们这一行,判断其成功的标准,就是能够自主选择服务的对象。这样看来,小庄已然是一个成功的杀手。这一点,连当初的老王都不能与他比肩。

    但是,组织里是不养闲人的,况且要养一个像小庄这样的人,花销绝不会太少。

    所以首领决定放弃这个最贵的招牌。

    所谓放弃,有时候也就是杀灭。

    而小庄,也在这时候接下了一个活儿。

    刺杀的目标不是别人,是首领。

    首领不是一般人,能一手掌握这么样一个杀手组织的人,怎么可能轻易就被别人杀死。

    所以即使是小庄也得做足了准备才可能出手。

    他是个杀手,有人出钱他就杀人,绝不管杀的是谁,也不问为何要杀,他要做的就是杀人拿钱。

    这是最干净利落的一个行业。

    没有人见过首领出手,有人说他的枪法比当年的老王还好。也有人说他的刀法比如今的小庄要强。还有人说,首领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只会使阴谋,耍诡计。

    小庄考虑了很久,才发现连他,都对首领所知不多。

    小庄只觉得背脊发寒,是的,他并不了解他的首领。

    这是大忌。

    杀手猎杀目标的第一步,是了解猎物,成为猎物。

    小庄发现他连这一步,都迈不出去。

    任务室友限期的,逾期首领不死,违约的赔偿,小庄拿不出来。况且,做杀手这一行的,失手一次,招牌就毁了,再想抬头,就难了。

    这次的任务是小庄自己接下的,除了他和雇主,没人知道要刺杀的目标是谁。

    刺杀首领。小庄觉得不现实,不过刺杀雇主,却不失为一条可行之道。

    杀首领,还是杀雇主?

    小庄在权衡,顺便寻找着雇主的踪迹。

    限期到来三天前,小庄找到了雇主,不是别人,正是首领。

    他买凶杀自己?

    小庄明白了,首领不是想不开,这是要毁了他。

    见首领不得带刀,小庄把刀留在了门外。

    屋里只有一个人一张桌子一瓶酒,玻璃酒杯木头椅子。

    这是间密室,没有不重要的陈设。

    小庄入座,正对首领。

    为什么?

    小庄决定刚正面。

    你不赚钱了。

    我明明价格最贵。

    所以没有人请得起你,你独孤求败。

    我不求败,我不能败,做我这行的,败就是死,你知道的。我并不老,我不想死。

    你找到是我的时候,就该明白,你的路,已经走到了尽头。

    酒杯斟满,酒红胜血。

    喝一杯,也算是这么多年的老朋友。

    老板给小庄递过一杯。

    小庄接过,仰头倒酒。

    酒饮尽,刀出鞘。

    小庄没有带刀,刀在门外,小庄就是刀。

    有人倒下,不是老板,是小庄。

    小庄耳眼喉鼻全是血,他才明白,老板之所以是老板,不是没有道理的。

    拖出去。

    老板招呼人。

    门开了,进来的不是手下,是警察,还不少。

    领头的不是别人,是老王。

    首领被拷上带走,小庄被抬上担架。

    ?

    来得真慢。

    小庄抱怨,喷出一口血,染红担架上的白布。

    刚刚好,你要不重伤,我来的才是不巧。

    老王说完,用断臂撩开上衣,低头用嘴衔出一柄刀。

    嘴中有刀的老王,眼神不老反而有光,凶光,像他从前,还是杀手的时候。

    小庄瞪眼。

    你不能!我也是警察!

    刀落下,稳又狠。

    杀手最重要的是一双手,小庄从此再不是杀手。他的双手也被杀了。

    我能,我也是警察。

    老王似笑非笑。

    (本章完)

第54章 治疗() 


    我睁开眼。

    咦?

    似乎有哪里不对?

    哪里不对呢?

    噢!

    我想起来了!

    我是一个稻草人!

    我只是一个稻草人。

    稻草人怎么会睁眼睛呢?

    二

    秋天已经到了,今年庄稼长得很好,我身处在一片金色的海洋当中。天是青的,云是白的,麦穗儿是金子一样的黄色,啾啾是泥土一样的灰褐色。

    啾啾是只小麻雀。

    跟别的其他麻雀不一样,啾啾她不怕我。连一点都不怕。

    其实我长得挺不好看的。干枯的树枝是我的手脚,一团乱杂杂的稻草绑起来,就是我的脑袋,另一团乱杂杂的稻草绑起来,就是我的身子。大概觉得我这样单薄,吓不走偷吃麦子的麻雀们吧,农夫就给我戴了一顶破草帽,农夫的小儿子,那个胖嘟嘟的小孩子,替我围上一条破围巾。红色的破围巾。

    于是夕阳下,金色的天上和地上,乱杂杂的干枯的我,红色的围巾跟着风跑。

    三

    大概是破草帽和红围巾的缘故,贪吃的麻雀们一看到我就尖声叫着逃离了这片麦田。

    其实……

    我并不想主动吓唬她们的。

    我甚至都没有动,张牙舞爪的不过是我脑袋上的破草帽和脖子上的破红围巾。

    其实几只小麻雀又能吃掉多少麦子呢?

    她们的胃口并没有多大的。

    如果她们人数少的话,让她们饱餐一顿也不是不可以。因为秋天已经过了一半还多,天气已经有些凉了。

    可惜她们害怕了,也许正是怕我,怕我长得不好看,甚至有时候还会吓着农夫,和他的小儿子。所以她们宁肯挨饿,受冻,也绝不敢到麦田里衔走一个穗子。

    不过幸好啾啾并不在乎我。

    她大摇大摆地落在麦穗上,两个爪子牢牢地抓住麦杆儿,微微眯着眼睛,很惬意地啄食着麦穗,啄一下,就吞下一粒麦子,啄一下,又吞下一粒麦子。等她吃饱了,就坐在那枚麦穗头上休息,等她休息好了,就忽扇翅膀飞走了。明天早上,或者晚上,她又会再来,大摇大摆地啄食麦子,然后眯着眼睛休息。只有在太阳是金色的时候,他才会过来。

    幸好她很小,胃口也小,所以尽管她天天都来,这片麦田对农夫来说,也还是大丰收。所以他不用浪费力气再撒下捕捉鸟儿的网,所以我就不必替啾啾担惊受怕,怕她被农夫网了去,用一根绳子栓住她的脚,然后交给他的小儿子,那个胖嘟嘟的小孩子,他太小,他不懂得珍惜东西,那样子啾啾就再也不能飞了。

    四

    农夫把他胖胖的小儿子抱到肩上,他笑着逗他,用他长着胡碴的大脸,去摩挲他嫩嫩的小脸。小儿子咯咯咯地笑着,手舞足蹈。

    “多亏了这个稻草人,今年那些烦人的麻雀都不敢来了!”

    农夫拍了拍我的肩膀,他的小儿子也拍了拍我的肩膀。

    大概小孩子的手掌也和他的脸蛋一样嫩,我肩膀上干枯的稻草戳破了他的手掌。小儿子就大哭起来,于是农夫生气了,踹了我一脚,就抱着他的小儿子回去包扎手掌去了。

    小儿子哇哇地大哭着,农夫哟哟地哄着,风呼呼地吹着,嘎吱吱,嘎吱吱,我的左手,一根枯树枝,嘎吱吱地响了响,掉到地上去了。

    五

    今天傍晚,太阳不是金色,是红色,血红色。不过啾啾还是来了。

    她吃完麦子,休息好了,忽扇着翅膀就要飞走,突然,她转过头,盯着我。

    “你的左手呢?”啾啾问。

    其实我跟她这是第一次说话,“啾啾”这个名字是我替她取的,只有我知道,因为她总是“啾啾啾啾”地叫。

    “哦,我扎破了农夫儿子的手掌,于是他踢断了我的左手。”我对她说。

    “可是你不会动呀!那是农夫儿子的责任,为什么怪你!”她看起来很生气。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她是在替我生气,我一下子就从失去左手的痛苦中逃脱出来了,我感觉很温暖,因为从来没有人替我生气过。

    “因为是他造出了我,我头上的草帽和脖子上的围巾,也都是他的。”

    “哼,破草帽和破围巾!”啾啾很不屑。

    “但总算是草帽和围巾。”我说。

    “算了,懒得理你。”啾啾说,然后她又开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名字,”我说,“我只是个稻草人。”

    “稻草人怎么就不能有名字!”她的扬起右边的翅膀,她的羽毛很干净,跟别的其他麻雀不太一样,他们并不爱干净,但是啾啾很干净,她身上几乎一尘不染。

    “我给你取个名字,叫做‘阿草’!”啾啾啾啾地叫着告诉我。

    “好的,我也给你取了个名字,叫做‘啾啾’。”

    “啾啾!”啾啾啾啾地叫着,她红着脸突然就飞走了。

    我看着她飞走的方向,“阿草”,真是一个不是很好的名字,我觉得有趣,但是这个名字也有好处,至少,我不会再去一直想念我的左手,那根树枝。

    我开始想念啾啾,啾啾叫着忽扇翅膀的啾啾。

    六

    我成了啾啾的好朋友。

    “阿草阿草!你真是个好人!”啾啾说,她站在我的肩膀上。

    “我不是人。”我回答,“我只是个稻草人”。

    她并不理睬我,自己继续啾啾地说,“我跟我的朋友们说你是个好人,她们都不相信,我说你不会赶走我们,我们可以吃得饱饱的,可是她们说你长得这么吓人,会抓住她们的腿,把她们吃到肚子里去。”

    “我不会抓她们,如果她们人少,让她们吃一点儿也不是不可以。”我说,“我不会抓住她们的腿,再把她们吃到肚子里去,因为我根本就不会动,而且现在我还失去了一只左手。”

    啾啾替我梳了梳脑袋上的稻草,她的喙看起来很尖锐,但是其实是特别温柔的。

    “你可以钻进我的肚子里去看一看,其实就算我把你吃进肚子里,也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我的肚子全是稻草,就跟你的窝一样。”

    于是啾啾就钻进了我的肚子。

    “啾!真的!就跟我的窝一样!比我的窝还要干燥温暖!”啾啾兴奋地啾啾啾啾。

    “是的,所以,等到过冬的时候,其实你可以住进我的肚子里来。”

    “好主意!”啾啾高兴地啾啾啾啾。

    “噢!秋天深了,农夫快要收割麦子,你可以趁他们还没有收割完,存些麦穗儿在我肚子里,这样你冬天的时候就不需要冒着寒风再去觅食了。”

    “呀!阿草阿草你真聪明!”啾啾啾啾叫着,轻轻啄了啄我的脸颊,然后红着脸飞走了。

    我好像也红了脸,我感觉我的脸颊发烫。我很高兴,高兴又激动,我想挥舞手臂,可是我不能动,况且我还少了一条胳膊。

    七

    啾啾果然在我肚子里囤了许多穗子,一共有六朵。

    这并不算多,跟四周一片茫茫金色比起来,简直就是九牛一毛。

    啾啾太小,胃口也小。

    “哇!哇!阿草阿草!这么多的麦子!我这辈子第一次拥有这么多的麦子!足够我一冬都不动吃到来年开春啦!”啾啾啾啾个不停,她太激动了,因为“这么多”的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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